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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行业标准(SN)】 出口罐头检验规程 热力杀菌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9 16:51:11
  • SN0400.5-1995
  • 已作废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N 0400.5-1995

  • 标准名称:

    出口罐头检验规程 热力杀菌

  •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 标准状态:

    已作废
  • 实施日期:

    2003-09-01
  • 作废日期:

    2006-05-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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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X7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3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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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 页数:

    15页
  • 标准价格:

    1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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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0400.5-1995 出口罐头检验规程 热力杀菌 SN0400.5-1995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SN0400.5—1995
罐头热力杀菌是罐头生产中涉及食品食用安全性的重要工序。国外不少发达国家对罐头的热力杀菌均有所规定,并以此作为考核、检查或审批头工厂的依据。为此,尽快地制订出口罐头热力杀菌的检验规程,使中国商检对出口罐头杀菌能实施规范化的检验、检查和监督管理,就成为当务之急。本标准在制订中结合了多年的商检工作实践,又尽可能地与国外法规或杀菌规范接轨,在内容上等效采用了美国联邦法规21CFR-507(1989年4月版)和美国食品加工者协会(NFPA)26-L公报(1982年第12版的有关内容。
《出Ⅱ罐头检验规程热力杀菌》是《出门罐头检验规程》系列检验标准的分标准之:本标准附录A、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大民共和国浙江、吉林、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大路、虞跃、王杰、仇桂琴。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罐头检验规程
热力杀菌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canned food for export--Thermal processing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容器内低酸性罐头食品热力杀菌的检查和判定。SN 0400.5-1995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容器内低酸性巍头食品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备案检查、静止式高压蒸汽杀菌设备的检查、杀菌操作的检查、杀菌操作人员资格的审查、杀菌记录的检查和操作偏差审核的检查和杀菌判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4789.26-94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8950—88头厂卫生规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最低热力杀菌minimum thermal process装在密封容器内的食品于密封后在一定温度下,经一定时间所受到的,经科学测定可足以保证消灭致病性微生物的热力杀菌。
3.2热力杀菌工艺规程scheduled process罐头厂所选用的能使某一特定产品在生产条件下达到商业无菌的热力杀菌。该杀菌不低于最低热力杀菌,并至少相当于热力杀菌主管当局为使食品达到商业无菌而制订的热力杀菌。3.3热力杀菌操作规程operatingprocess罐头厂所选用的达到或超过热力杀菌工艺规程中最低要求的热力杀菌。3. 4杀菌、排气、关键因素的偏差deviations in processing,venting,or control of critical factors杀菌过程中排气和杀菌的温度或时间低于热力杀菌工艺规程,或关键因素不符合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要求。
4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备案检查
4.1出口罐头热力杀菌工艺规程必须按GB8950-88中7.4.2规定的*制订杀菌工艺规程的依据和程序”予以制订,并向商检机构备案。4.2对照4.4检查备案内容是否齐全,备案用规程可否达到商业无菌的要求;检查是否与热力杀菌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5-09-20批准98
1996-01-01实施
作规程相匹配。
SN0400.5--1995
4.3如进口国对热力杀菌工艺规程有备案要求的,检查是否已办理了备案手续,有无备案日期、备案范围和批复意见。
4.4备案内容要包括:品种、罐型、杀菌方法、杀菌锅类型、最低初温、杀菌温度和时间、杀菌值(F。)、影响热穿透的关键因素、杀菌工艺规程制订的来源和日期。热为杀菌工艺规程不得低于国家或进口国热力杀菌主管当局制订的能达到商业无菌的热力杀菌。热力杀菌操作规程必须与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相匹配,通常,要求前者比后者稍高,如杀菌温度提高1℃,杀菌时间提高5min。4.5如产品已出口多年,而目前工厂无法提供GB8950-88中规定的备案资料,可允许按现用杀菌工艺规程备案,但必须限期补充杀菌工艺规程制订资料。5 杀菌设备的检查
对照附录A,检查杀菌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1蒸汽供应:检查通向杀菌间的蒸汽压力是否足够,检查用汽高峰时,供汽能否满足杀菌锅排气和杀菌的需要,检查杀菌锅升温时有否时间过长现象;检查用汽高峰时,杀菌温度是否有波动。5.2蒸汽总管:检查燕汽总管管径。5.3杀菌锅进汽口:检查进汽口口径、位置和控制阀阀型。5.4蒸汽劳路誉:检查蒸汽旁路管的管径和控制阀阀型。5.5蒸汽自动控制阀:检查蒸汽自动控制阀的控温精度、传感器位置及阀径。5.6蒸汽扩散管:检查蒸汽扩散管的管径,摆布形式,喷汽孔的方向,直径及数量:检查喷汽孔洞有否被沉积物堵塞。
5.7排气孔:检查杀菌锅上的排气孔的孔径、设置位置和控制阀的阀型;检查是否存在排气管道过长,弯曲过多或其他妨碍空气迅速排除的因素;如溢流管兼作排气用时,检查在排水管之前是否已设有排气放气口。
5.8排气联管:检查杀菌锅上的排气联管的管径及控制阀阀型:检查是否存在排气联管过长,弯曲过多或其他妨碍空气迅速排除的因素;如与排水管相联接时,检查在排水管之前是否已设有排气放气口。5.9排气总管(联接数只杀菌锅的排气管或排气联管的总管道):检查排气总管的管径,检查有否安装阀门控制,检查是否存在排气总管过长、弯曲过多或其他妨碍空气迅速排除的因素,如与排水管相联接时,检查在排水管之前是否已设有排气放气口。5.10排气装置:检查排气装置是否与附录A相符,检查排气阀、蒸汽阀是否灵活,启闭完全,检查进水阀和空气阀有无泄漏。如排气装置与附录A不符,检查能否提供热分布图,审查热分布图能否充分证明排气结束时锅内空气已被完全排除。5.11泄气孔:检查泄气孔的孔径、数量、安装位置和控制阀阀型,检查泄气阀是否灵活,启闭完全。如泄气孔安装不符合规定,检查能否提供热分布图并审查热分布图能否充分证明杀菌锅排气结束后锅内有良好的蒸汽流通和分布。
5.12消音器:检查消音器操作是否正常,有否堵塞或失修,检查能否提供热分布图并审查热分布图能否充分证明其对空气的排除无显著的阻碍现象。5.13排水管:检查排水管的管径及控制阀阀型。5.14水路管道:检查管道的压力和管径及控制阀阀型;检查控制阀密封是否良好、无泄漏,进水方式是否适当,如卧式锅通过水扩散管排气,孔洞数是否符合排气要求。5.15溢流管:检查溢流管的安装位置及控制阀阀型,如兼作排气用时,在排水管之前是否已设有排气放气口。
5.16空气管道:检查供反压冷却使用的空气管道密封是否良好,不泄漏。5.17篮筐支架:检查在立式杀菌锅的锅底是否安装有支撑篮筐的角铁支架。99
SN 0400.5-1995
5.18折流挡板:检查在杀菌锅内有无折流挡板。5.19安全阀:检查安全阀的容量,是否符合压力容器安全要求。5.20杀菌篮筐、笼筐或托盘:检查罐头装笼设备的结构。5.21分隔板:检查罐头层间所用分隔板的结构:有否使用阻碍蒸汽流通的材料作分隔物。5.22指示用玻璃水银温度计(MIG):检查每只杀菌锅是否已安装了规格符合规定的玻璃水银温度计;安装方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5.23温度记录仪:检查每只杀菌锅是否已安装了规格符合规定的温度记录仪,安装方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24压力表:检查杀菌锅压力表范围、表盘直径及其安装方式。5.25计时装置:检查杀菌车间内的计时钟及其位置和准确性。6杀菌操作的检查
6.1杀菌操作环境的检查
6.1.1检查杀菌车间内有否张贴热力杀菌操作规程和排气规程;位置是否明显,是否便于操作人员查看。
6.1.2检查杀菌车间的计时钟和水银温度计上的照明度是否大于500lx。6.1.3检查杀菌车间内的通道有否出现将未杀菌的罐头误送入包装车间的可能性。6.2拟杀菌罐头杀菌前的检查
6.2.1对照6.2.4检查罐头密封后到杀菌之间可能搁置的最长时间。6.2.2审查记录或抽查,确定与杀菌相涉的关键因素,如:装罐量、固形物重、封口机真空度、内容物装罐方向、包装形式、调味汁配方、固形物重与净重的比值、糖水浓度、粘度、罐内顶隙等是否符合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规定。
6.2.3检查杀菌车间在罐头装笼时,有否将分隔板遗留在杀菌篮筐底部的现象,罐头在笼内的杀菌方位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6.2.4对照6.2.5检查罐头杀菌前是否测定了初温、测定温度的方法及其准确性,在杀菌笼上有否放置热敏指示纸。
6.2.5罐头从密封到杀菌之间的时间不应超过1h。罐头初温在杀菌开始前必须测定,并符合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规定。不得将分隔板遗留在杀菌篮筐底部,关键因素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要采取纠正措施。
6.3杀菌过程的检查
6.3.1排气阶段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6.3.1.1对照6.3.1.2检查所有的泄气和排气孔开启状况;检查在排气开始时排水阀启闭状况;检查在温度记录仪图表(TRC)上能否辨识排气结束温度,该温度是否与MIG指示温度一致,检查排气阀关闭时,排气温度和排气时间是否都已经达到或超过排气规程;检查发生排气偏差,是否采取纠正措施。6.3.1.2通入蒸汽后,排气孔、泄气孔必须完全开启,排气时间和排气温度要符合附录A中的要求,以保证排净锅内所有的空气。排气开始时要将底部排水孔开启,以排除最初的冷凝积液或残留冷却水,除非排气规程另有规定,当积水排净后应及时关闭排水阀,排水孔开启不应超过1min。排气时间必须用准确的钟表或记时装置记录时间,而不能用记录仪图表或手表记时;排气结束温度由杀菌锅上安装的水银温度计的读数加以确定。当排气温度和排气时间都已经达到或超过排气规程规定后,关闭排气阀,排气阀关闭时的时间和温度都必须予以记录。6.3.2排气后的升温阶段
6.3.2.1对照6.3.2.2检查TRC和MIG所示读数相符情况,检查是否按要求予以记录;检查如发生升温温度偏差,是否采取纠正措施。100
SN 0400.5—1995
6.3.2.2升温时,温度记录仪和水银玻璃温度计的读数应相对应。在升温结束时,TRC读数不得高于MIG读数。
6.3.3杀菌恒温阶段
6.3.3.1对照6.3.3.2检查TRC和MIG所示读数;检查如发生杀菌温度偏差,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6.3.3.2杀菌锅业经良好排气并且水银温度计所示已经达到和保持了规定的杀菌温度后,方可开始用杀菌计时钟记录杀菌时间,用指示用水银被璃温度计记录杀菌温度。如杀菌过程中发生温度偏差,所采取的纠正方法必须符合偏差纠正的要求。6.4冷却阶段的检查
6.4.1对照6:4.2检查罐头冷却用水的数量及卫生质量,罐头的冷却终温和罐头干燥方式。6.4.2杀菌后,罐头用水冷却的时间应该足够,以便使罐头内容物的平均温度降至约38℃(100'F)。如冷却方法涉及到循环冷却水或冷却水槽的使用,冷却用水必须经加氯处理或用其他方法消毒。冷却系统的冷却水排放处要有可检出的消毒剂残留存在(如加氯处理,游离余氯为0.5mg/kg)。冷却后的罐头,应予机干燥,或用热风干燥,不得手工擦罐。7杀菌操作人员资格的审查
7.1对照7.2检查操作人员在从事操作的范围内有否经过培训。7.2高压杀菌锅的操作人员以及检查和监督人员必须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批准或认可的学习班培训,该人员只能就学习班所涉及的内容范畴内进行管理。8杀菌记录的检查
8.1对照8.2检查热力杀菌记录内容、操作要求、记录涂改及审核管理是否规范8.2杀菌记录必须由杀菌锅操作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在观察时填入表内,并在每一记录表格栏内签名。内容包括产品、代号、日期、杀菌锅号码、罐型大小、每一一锅大致罐数、初温、排气时间和温度、实际杀菌时间、玻璃水银温度计和温度记录仪记录读数以及其他要的杀菌数据。杀菌工艺规程规定的临界因子必须记录。手工记录表中各个项目要填写完整;实际初溢要高于杀菌工艺规程规定的初温,水银温度记录要满足杀菌工艺规程要求,记录仪温度要等于或低于水银温度计温度,记录的时间和温度要符合杀菌工艺规程要求;杀菌冷却排放处余氯量要符合6.4.2规定。自动温度记录仪图表纸上要标有日期、杀菌锅编号、产品、规程、罐型和其他必需的数据,要有杀菌操作工和管理负责人的审阅签字,恒温阶段杀菌温度、时间要符合杀菌工艺规程要求。杀菌原始记录表面必须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或擦除。如需更改,可在原处圈起来,再将更正写在错处上方,在圈旁签名。
杀菌记录必须在实际杀菌后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就由有资格的生产管理代表人进行审核。9操作偏差审核的检查
9.1检查操作记录的审核是否发现了杀菌、排气或关键因素的控制上的偏差;如发生偏差,对照9.2和9.3检查所采取的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操作偏差审核的要求。9.2如记录检查发现杀菌未达到热力杀菌工艺规程或排气、临界因子控制上存在着偏差,则必须将所涉及的产品进行全面重新杀菌,并保存再杀菌的记录,或对该部分产品另行堆放,由商检局按照进口国杀菌主管当局或国家杀菌主管当局制订的公认方法对杀菌的安全性进行评定。如果评定该批产品没有达到最低热力杀菌的杀菌要求,产品要全部再杀菌使达到商业无菌或子以销毁。对所采用的评审方法和结果要子以记录。
9.3操作偏差的处理要求
9.3.1对抽查发现的最大装罐量超过热力杀菌工艺规程的半成品可扩大抽样查验,如确实超过,要重101
新装罐后再杀菌。
SN 0400.5-1995
9.3.2如因蒸汽压力原因,排气时间已到而排气温度未到或排气时间未到而排气温度已到的,均要重新排气。
9.3.3在排气后的升温阶段如温度波动有低于排气温度情况发生,必须重新排气升温。9.3.4在杀菌恒温阶段,如MIG杀菌时间已到,而TRC时间未到,要延长杀菌时间,使TRC时间记录达到热力杀菌工艺规程记录的要求。9.3.5在杀菌恒温阶段,如TRC出现杀菌温度偏差,可按附录B对杀菌温度偏差进行纠正,或在不低于附录B延长时间的前题下,按TRC测出温度下跌时间(min)延长恒温杀菌时间;或升至操作杀菌温度后重新杀菌。
9.3.6在杀菌恒温阶段,如发现泄气阀未打开,需要冷却后,打开泄气阀,重新杀菌。10杀菌判定
定期或不定期对杀菌设备进行检查,结合下厂监督管理对杀菌操作进行检查,结合商业无菌的检验,检查杀菌生产操作记录,并判定。10.1热力杀菌工艺规程备案检查的判定按第4章对热力杀菌工艺规程备案检查,如发现规程制订依据不足或无法证明产品经杀菌后能达到商业无菌者,不得用于出口头的生产。10.2热力杀菌设备检查的判定
按第5章对热力杀菌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设备要求或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设备符合杀菌要求的,判定该杀菌设备生产的产品,不得供出口使用。10.3热力杀菌操作粒查的判定
按第6章对热力杀菌操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操作不符合杀菌工艺规程要求,使罐头杀菌不足的,判定该操作生产的产品为不合格。10.4热力杀菌操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判定按第7章对热力杀菌操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上岗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达到要求者,判定该操作人员操作生产的产品,不得供出口使用。10.5热力杀菌记录检查的判定
按第8章对热力杀菌记录进行检查,如发现记录及其管理不符合要求,使杀菌记录的检查难以判断罐头杀菌安全性的,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0.6操作偏差审核检查的判定
按第9章对操作中偏差审核进行检查,如发现偏差审核及其处理不符合要求,且无法提供依据证明该审核及处理方法是正确的,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0.7检查全部合格并且按GB4789.26进行检验符合规定者,判定该批商品杀菌质量合格。102
A1蒸汽供应
SN 0400. 5---1995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静止式高压蒸汽杀菌的设备规范杀菌过程中进入杀菌锅的管道蒸汽压力要达到0.62MPa(6.3kgf/cm\)以上。A2蒸汽总管
长度为4.57m(15英尺)以内的立式、卧式杀菌锅的蒸汽总管规格应为:表A1
杀菌锅数1
总管直径
1)杀菌锅数-
(2英寸)
一指同时用汽钢数。
A3杀菌锅进汽口
(2英寸)
(3英寸)
(3英寸)
杀菌锅的进汽口必须足够大,位置与排气孔相对。采用蒸汽球阀控制。对卧式锅,如锅长为2.44~~3.66m(8~12英尺),为31.75mm(1一英寸);如为3.66~4.87m(12~16英尺),为38.1mm(1号英寸);如为4.87m(16英尺)以上,至少为50.8mm(2英寸),对装载3只杀菌篮筐,直径为1.04m(41英寸),高度为1.83m(72英寸)的立式锅,为31.75mm(1A4蒸汽旁路管
英守)。
进汽装置的旁通管道。当蒸汽自动控制阀失灵时可代替之。蒸汽旁路管与进汽口的口径大小相同,采用蒸汽球阀控制。
A5蒸汽自动控制阀
每只杀菌锅必须装置一只自动控制阀,控制精度为土0.5℃,其温度传感器与水银温度计相邻。当不使用蒸汽旁路管时,阀径尺寸与进汽口大小相同。当使用蒸汽旁路管时,阀径可适当减少。A6蒸汽扩散管
蒸汽在锅内的扩散管。管径与进汽口大小相同。立式杀菌锅底部蒸汽扩散管应以十字交叉形式排列,喷孔分布在管项或管侧,卧式锅底部蒸汽扩散管必须沿着锅底排列在整个锅长上,喷孔应分布在管顶中心线左右和圆心角各为.45°的位置上。喷孔数应使其总截面积等于进汽管道上最窄管径横截面积的1.5~2倍,例如:
喷孔直径,mm
(或英寸)
最牵管径为25.4mm
(1英寸)
最窄管径为31.75mm
(1英寸)
最窄管径为38.1mm
排气孔
SN 0400.5--1995
4. 76(元)
82~109
111~148
82~109
6. 35(六)
9.53(号)
12. 7(号
杀菌锅上用以在排气时排除锅内空气的开孔,位置要与进汽口相对,采用闸阀控制。需检查是否存在妨碍空气迅速排除的因素。
A8排气联管
杀菌锅排气联管用闸阀控制,其管径必须使联管的横截面积大于所有联接的排气管总横截面积之和。
A9排气总管
排气总管不要装阀门,其横截面积至少等于所联排气管横截面积的总和。如太长,其管径应相应增大。
A10排气装置及方法
A10.1卧式杀菌锅通过25.4mm(1英寸)组合式排气孔排气每1.52m(5英尺)锅长装25.4mm(1英寸)排气孔1个;每个排气孔装25.4mm(1英寸)闸阀一只,直通大气。靠近锅端的排气孔与锅体两端距离不超过0.76m(2排气阀
蒸汽扩散管
排气孔
进汽口
英尺)。
方法:排气阀全开,时间至少5min,温度至少达到107.2C,或时间至少7min,温度至少达到104.4℃。
A10.2卧式杀菌锅采用排气联管,通过25.4mm(1英寸)组合式排气孔排气每1.52m(5英尺)锅长装25.4mm(1英寸)排气孔1个。靠近锅端的排气孔与锅体两端距离不超过0.76m(2
英尺)。如排气孔为3个时,排气联管为50.8mm(2英寸),如为4至5个时,为63.5mm(2SN 0400.5--1995
英寸),如为6至7个时,为76.2mm(3英寸)。气阀
燕汽扩散管
排气联管
进汽口
方法:排气联管闸阀全开,时间至少6min,温度至少达到·107.2℃,或时间至少8min,温度至少达到104.4℃。
A10.3卧式杀菌锅通过水扩散管排气如锅长在4.57m(15英尺)内,排气管及其闸阀均为50.8mm(2英寸),水扩散管为38.1mm(1-寸);如锅长超过4.57m(15英尺),排气管及其闸阀均为63.5mm(2寸)。
燕汽扩散管
水扩散管
进水管
#进汽口
英寸),水扩散管为50.8mm(2英方法:排气阀全开,时间至少5min,温度至少达到107:2C或时间至少7min,温度至少达到104.4C。
英寸)顶排气孔排气(杀菌锅长度不超过4.57m(15英尺)A10.4卧式杀菌锅通过单个63.5mm(2号英寸)的闸阀控制。
在锅中心0.61m(2英尺)以内装个63.5mm(2-排气孔
燕汽扩散管
排气阀
#进汽口
方法:排气阀全开,时间至少4min,温度至少达到104:4C。5立式杀菌锅通过38.1mm(1
英寸)溢流管或顶排气孔排气
装设38.1mm(1
SN 0400.5--1995
一英寸)闸阀控制。用溢流管排气一英寸)溢流管或顶排气孔排气,用38.1mm(1时,其排气阀至大气出口或至排气总管的管长不得超过1.83m(6英尺)。用顶排气孔排气时,其排气阀至大气出口或至排气总管的管长不得超过1.22m(4英尺)。溢流管
蒸汽扩散管
排气阀
百进汽口
排气阀。
顶排气孔
燕汽扩散管
G·进汽口
方法:排气阀全开,时间至少4min,温度至少达到103.3C;或时间至少5min,温度至少达到107.7'C。
A10.6立式杀菌锅通过25.4mm(1英寸)溢流管或顶排气孔排气装设25.4mm(1英寸)溢流管或顶排气孔排气,用25.4mm(1英寸)闸阀控制。用溢流管排气时,其排气阀至大气出口或至排气总管的管长不得超过1.83m(6英尺)。用顶排气孔排气时,其排气阀至大气出口或至排气总管的管长不得超过1.22m(4英尺)。溢流管
燕汽扩散管
A进汽口
排气阀
顶排气孔
蒸汽扩散管
ET进汽口
方法:排气阀全开,时间至少5min,温度至少达到110C,或时间至少7min,温度至少达到104.4C。A10.7髓头层间如使用分隔板,则以上列出的排气方法不适用,除非经证明有效者外。A10.8如采用其他装置及方法排气,则必须提供热分布图,充分证明排气结束时杀菌锅内空气已被完全排除,锅内有良好的汽流通和分布。A11泄气孔
用于排除伴随燕汽进入锅内的空气,并保持蒸汽在锅内的流通。泄气孔在整个升温、杀菌期间必须全开,能自由、连续地泄射蒸汽。除温度计或记录仪腔内可用1.59mm(英英寸)的泄气孔外,其余的所有
泄气孔必须等于或大于3.18mm(-英寸)。卧式锅必须在沿着锅顶两端罐头最外侧位置的0.30m(1英尺)内设置泄气孔各1只,其余泄气孔以不超过2.44m(8英尺)的间距沿着锅顶分布。立式锅必须在进汽口对面位置装设1只泄气孔。任何杀菌锅的底部均可装设泄气孔,以排除冷凝水。所有泄气孔的安装都必须能观察到蒸汽的泄射。泄气孔用旋塞阀控制。106
A12消音器
SN 0400.51995
为了降低杀菌间内的噪音,可以在杀菌锅的排气或泄气系统上装设消音器。如果使用消音器,则以热分布资料证明其不会明显地阻碍空气排除为证据,并须存入卷宗。如消音器堵塞或失灵要立即修理或更换。
A13排水管
排除锅内冷凝水的管道。有时锅底的排水管也可用来排除排气初期的冷凝积水。要求管径足够大,排水阀用闸阀。
A14水路管道
、水路管道的进水阀密封性能要良好,用球阀控制。立式锅的顶部进水应通过淋水圈或通过环绕锅壁的一些小孔进水。对于卧式锅,水应通过安装在锅内同体长的扩散管从顶部进入和通过一或数个开孔从底部进入。顶部水扩散管上要钻三排孔,使冷却水分布均匀、充足。
卧式锅通过水扩散管排气,其孔洞数要使孔洞的横截面积总和至少等于排气出口管最窄横截面积。例如,当其为50.8mm(2英寸)时,孔洞直径及数量可如下表:表A3
喷孔直径,mm
(或英寸)
孔洞数量
A15溢流管
7.94(毫)
9.53(号)
12. 7()
杀菌锅冷却水溢水管道。溢水阀采用闸阀。溢水管安装在高于罐头顶层、接近锅顶的位置上。A16空气管遭
罐头反压冷却的空气管道,必须密封良好,不泄漏。A17篮筐支架
对于立式锅必须装有适当的篮筐支架。A18折流挡板
不论何种杀菌锅均不准使用折流挡板。A19安全阀
必须装有安全阀并且容量及安全要符合杀菌锅使用要求。A20杀菌篮黛、笼篮或托盘
用条铁或打孔的金属板制成,底部孔径为25.4mm(1英寸),孔中心距离为50.8mm(2英寸)。A21分隔板
如杀菌容器间使用分隔板,其打孔方式应与篮筐底板相同。不可用阻碍蒸汽流通的材料作分隔物。107
A22指示用玻璃水银温度计
SN0400.5--1995
每只杀菌锅必须至少安装一支玻璃水银温度计。温度计每厘米不超过3.7C;刻线分度值易读到0.5℃。温度计感温棒如装在依附于锅体的外腔内时,外腔或接管与锅体联结的圆孔不小于19mm(号英寸)。外腔的泄气孔必须等于或大于16mm(英英寸)。温度计不得装在锅盖上。温度计每年至少校正次,每支温度计附有标志,表明最近精确度校验的日期。有关校验记录要妥为存档。杀菌温度的法定指示仪表为玻璃水银温度计。
A23温度记录仪
每只杀菌锅必须安装一台准确的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在杀菌温度上下5.6C(10°F)的范围内,图表刻度每格不得超过1.1℃(2°F)。在杀菌温度上下11.2℃(20F)范围内,每25.4mm(1英寸)范围刻度不得超过30.6C(55°F)。在安装时泄气孔大小和与锅体联结圆孔的直径必须与安装水银玻璃温度计相致。杀菌时,必须尽可能调整到与水银温度计相同,但决不能高于水银温度计。记录仪一经调整完毕,就应加锁或贴告示,以防非指定人员拨动。A24压力表
压力表范围为0~0.21MPa(0~~2.1kgf/cm2),每格刻度为0.014MPa(0.14kg f/cm2)或以下,此善英寸)以上。
外,表盘的直径应达到89mm(3
A25计时装置
每个杀菌间内,装有一只在各个杀菌操作的位置上都能清晰地看清时间的准确的带秒针时钟。不得使用如手表等个人计时器。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杀菌温度偏差的纠正
杀菌过程中由于蒸汽供应不足或操作不慎会使杀菌温度低于规定的杀菌工艺规程,使食品达不到商业无菌的要求。当被杀菌罐头容器的材料、杀菌温度、内容物的传热方式、容器的大小和杀菌时温度下跌的程度及持续时间符合下列规定条件时,可以采用表B1的数据对热力杀菌温度的偏差予以纠正,规定条件为:
a)杀菌容器的材料为金属制成;b)所采用的杀菌温度范围为115.6C(240°F)~121.1C(250°F);c)容器内内容物的传热是以热对流的方式进行的;d)容器的大小;罐型为307×409(外径87.3mm×外高125.9mm)至603×7Q0(外径为157.2mmX外高 177.8mm)的金属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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