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电子行业标准(SJ) >>
- SJ/T 11169-1998 锂电池标准

【电子行业标准(SJ)】 锂电池标准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11 21:16:47
- SJ/T11169-1998
- 现行
标准号:
SJ/T 11169-1998
标准名称:
锂电池标准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8-03-11 -
实施日期:
1998-05-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5.37 MB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这些要求适用于技术人员可更换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场合中使用的锂电池。 SJ/T 11169-1998 锂电池标准 SJ/T11169-1998

部分标准内容:
ICS29.200
备案号:2072-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1169—1998
eqvUL1642:1995
锂电池标准
Standard for lithium batteries1998-03-11发布
199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3词汇
4概述
5概述
样品的处理
重要试验的考虑…
温度测量·
技术人员可更换和用户可更换电池的试验10
短路试验
加热试验
挤压试验
冲击试验
湿度试验
振动试验
跌落试验
强制放电试验
非正常充电试验
用户可更换锂电池的试验
19概述
20概述
本标准是根据美国保险商试验室的标准UL1642:1995《锂电池标准》制定的,在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UL1642等效,以利于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促进我国锂电池的应用与发展。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子部标准化研究所、美国瑞侃公司中国子公司北京办事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纪善恩、金亮。UL前言
A,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适用于由保险商实验室公司(UL)在下列以及本标准范围一章给定的限制范围内实施跟踪服务所涉及的产品。这些要求是基于声学工程原理、研究、试验记录和现场经验,以及与制造厂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具有专业经验的机构会商得到的信息作出的评价。当进一步试验和调查研究可证明修改是必要或期望时,就进行修订。B.制造厂商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厂商的产品继续合格有效的条件之一。C.当在按照本标准进行产品的检查和试验时,如果发现产品具有其它特证,预计会损害安全水平,即使符合本标准文本的产品,也无需判断是符合本标准。D.如产品使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与本标准要求中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可依据这些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如发现同标准基本一致,就可以判断是符合本标准。E.UL是按照其目标来行使其职责,它不承担或允诺履行任何制造厂或任何其它团体的职责。UL的评价及试验结果就是它作出的专业鉴定,这种鉴定是考虑了实际操作中的需要和当前处理标准的技术状态。UL对任何人使用或信任本标准不负资,UL不承担任何义务或损失的责任,它包括相应而产生的损失,由于使用与使用有关而引起的理解或信任本标准而引起的损失。
F.UL标准要求进行的一些试验本身是有危险的,在进行这类试验时,应对人员和设备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锂电池标准
Standard for lithium hatteries引
SI/T11169-1998
eqvUL1642:1995
1.1这些要求包括适用于在产品中作电源用的一次(非充电的)和二次(可充电的)锂电池。这些电池含有金属锂、锂合金或锂离子,它们可由单个或两个以上电池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组成,它们都是通过可逆或不可逆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换成电能。1.2这些要求适用于技术人员可更换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场合中使用的锂电池。1.3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使锂电池在产品中使用时减少着火或爆炸的危险。这些电池最终是否可接受,取决于它在完整产品中的使用是否符合该产品的要求。1.4这些要求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户可更换锂电池从产品中取出和丢弃时,减少由于着火或爆炸对人员伤害的危险。
1.5这些要求适用于含金属锂不大于5g(0.18益司)的技术人员可更换锂电池。含锂量大于5g的电池是否可适用要根据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以及对其是否适用于预定用途而作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来做出判断。1.6这些要求适用于金属锂含量4g(0.13司)或更少的用户可更换锂电池,同时每个单体电池中的含锂量不大于1g(0.04益司)。电池含锂量大于4g或单体电池含锂量大于1g,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以确定这类单体电池或电池是否适用于其预定用途。1.7这些要求不包因吞咽锂电池或其内含物可能造成中毒的危险;也不包括电池被切开可能接触到金属锂造成对人员伤害的危险。1.8对具有新的或者不同于本标准的要求所规定的特性、特征,元器件,材料或系统的产品以及有着火、电击或对人员有伤害危险的产品,应采用确定是必要的适当附加的元件和最终产品要求来评定,以保持本标准所期望的可接受的安全水平。凡产品的特性、特征、元件、材料或系统与特定要求或本标准的规定相抵触不能判为符合本标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应采用与制定,修订和实施方法相一致的程序来对这些要求的修订提出建议和予以采纳。2概述
2.1测量的单位
2.1.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跟有带括号的以及其他单位表示的数值时,则第二个数值可能只是近似值。第一个规定的数值为要求的数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8-03-11发布1998-05-01实施
2.2术语
SJ/T11169-1998
2.2.1术语锂电池组”和“电池组”指的是包括用户可更换和技术人员可更换锂电池两种。3词汇
3.1对于本标准而言采用下列定义。3.2电池battery
(1)一个单体电池,或者(2既串联也并联形式连接在一起的一组单体电池。3.3一次电池battery,primary
只能放电一次的电池。该电池未被设计成可再充电的,而且必须采取充电电流的保护。3.4二次电池battery,secondary按制造厂的推荐说明,预定要充放电多次的电池。3.5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battery,technician一replaceable在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其维护和更换只能由对产品的维护和修理经过培训的人员来进行。3.6用户可更换电池battery,user一replaceable在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其维护和更换可以由用户来进行。3.7单体电池cell
含有个正电极和一个负电极的单个电化学电池。3.8完全充电charged,fully
当电池中贮存的电量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容量时,则认为电池完全充电。3.9限流元件component,current—limiting在异常情况下,用来限制电流的任何元件。限流元件包括电阻器、熔断丝和热熔断器。3.10非正常充电电流current,abnormalcharging在错误条件下,向一次单体电池或电池充电的电流。3.11.强制放电discharge,forced将电池与外接电源串联放电,从而导致电池极性颠倒。3.12全放电discharged,fully
当电池接上100α的电阻负载,若闭合回路电压小于0.2V,且短路电流已减少至小于1mA时,则认为电池为全放电。
3.13半放电discharged,half
当电池的额定电量一半已被放掉,则认为电池为半放电。3.14爆炸explosion
当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内含物质强烈膨胀,并且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外壳被撕开或分裂成两块或多块时所出现的情况。
3.15有毒材料material,toxic
在Sax危险性工业材料参考手册或相关参考指南中有毒害危险达到中等2级的任何材料。
3.16室温
roomtemperature
大约23℃(73°F)。
3.17泄漏venting
电池或单体电池的电解液以液体、液滴或气化物从设计的排气孔或通过密封处冒出时的2
情况。
4概述
SJ/T111691998
4.1壳体
4.1.1锂电池的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抵御可能会承受到的错误使用而不会引起着火危险。用户可更换锂电池的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抵御可能会承受到的错误使用而不会引起对人员伤害的危险。4.1.2用户可更换电池中的单体电池应采用有足够抗扭曲强度的刚性外壳。如果打开电池外壳并露出金属锂时,则利用手钳、螺丝改锥或钢锯等力学工具是打开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外壳的最低限度的工具。
例外:本要求不适用于含锂金属小于0.02g(0.0007益司)的单体电池。4.2电解液
4.2.1用户可更换电池在23士2℃(73±4°F)常温条件下,当电池外壳被击穿时,不应含有可能将有毒物质射入眼睛的加压气体或液体,或泄漏大于5ml的有毒液体。4.3应用
4.3.1在使用中,锂电池应有阻止非正常充电电流的保护。在制造厂规定的故障条件下,电池对充电电流1。(见18.1)经过试验并证明合格时,应采用下列方法在最终产品应用中阻止较大充电电流的保护:
a)两个阻流元件例如二极管,或者b)一个阻流元件和一个限流元件,例如电阻器或熔断丝。限流元件应将充电电流限制在18章非正常充电试验所使用的电流值的三分之一例外1:当电池不可能承受充电电流,则在最终产品应用时,不要求在电池电路中有充电保护,例如电池动作装置。wwW.bzxz.Net
例外2:当电池经试验并证明无爆炸危险时,则对特定的应用不要求有保护元件。例外3:可充电的电池仅要求有限流元件,而不要求有阻流元件。能
5概述
5.1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组
5.1.1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要按第10~16和18章的规定进行实验。对多单体电池组装件见5.3.1。图5.1举例说明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是电池组所要求的试验。第10章短路试验、第15章振动试验或第16章跌落试验的试验结果,不应出现着火或爆炸。此外,当按短路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单体电池或电池外壳的外表温度不应超过150℃(302'F)。如果第11章加热试验、第12章挤压试验、第13章碰撞试验或第18章非正常充电试验的试验结果出现着火或爆炸,则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应用,应限制在不暴露于已证明会引起着火或爆炸的任何使用条件的应用场合,或者应限制在有相应保护的应用场合。
5.2用户可更换电池组
SJ/T11169-1998
5.2.1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按第10~16、18和19章的规定进行试验。图5.2举例说明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所要求的试验。除了要符合5.1.1规定的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要求外,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在承受第10章室温下的短路试验时不应出现排泄;除非能证明释放的气体是无毒的,在承受第12章挤压试验,或第13章碰撞试验时,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也不应出现爆炸或着火。5.2.2一组五个样品,每个样品要用于进行19.2燃烧颗粒试验,19.3抛射试验和19.4爆炸试验,见表6.3。如果一组五个样品中只有一个样品不符合要求,则要对另一组五个样品进行试验。该第二组的全部样品应符合要求。5.3多单体电池组装件
5.3.1预定用于多单体电池组装件或电池块的技术人员可更换或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还应按10.3和第17章的规定进行试验。这些试验的结果不应出现着火或爆炸。此外,承受10.3规定试验的电池组应满足5.1.1和5.2.1对承受第10章短路试验的单体电池或电池规定的要求。
单体电池或
池不符含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也不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SJ/T11169-1998
进行短路试验
进行振动和跌落试验
进行加热
挤压和碰撞、强制放电和
非止常充电试验
单体电池
或电池组可接受
于技术人员可更换
的应用场合,但限制用
于已证明会起着火或
爆炸的那些应用
图5.1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的试验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池
可接受用于技术人员
可更换的应用场合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行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不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池
1爆炸
2)放射火花或
燃烧颗粒
3)产生抛射体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中体电池或电池
不可接受
SJ/T11169-1998
进行短路试验
进行挤压和碰撞试验
进行振动和跌落试验
进行火焰试验
1)爆炸试验
2)燃烧颗粒试验
3)抛射体(当适用时)
进行加热、强制放
电和非让:常充电试验
单体电池或电
池可接受用于用户
可更换的应用场合,
但限制用于已证明会
起着火或爆炸的那,
些声用场会
图5.2用户可更换电池的试验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零求
单体电池或电池
可接受册于用户可
更换的应用场合
SJ/T11169-1998
6样品
6.1对第10~19章规定的试验,要用新的一次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以及经烘箱中搁置、温度循环和部分或全放电或者两种放电处理的一次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用于一次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每项试验的样品数量列于表6.1。用于一次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每项试验的样品数量列于表6.3。如果一组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有不同的尺寸,但有相似化学性质,则要适当选择该尺寸范围中有代表性尺寸的样品进行试验。6.2对第10~19章规定的试验,要用新的二次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以及经烘箱中搁置、温度循环和在25C和60℃(77'F和140'F)两种温度下充放电循环处理过的二次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用于二次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每项试验的样品数列于表6.2。用于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每项试验的样品数量列于表6.4。如果一组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有不同的尺寸,但有相似的化学性质,则要适当选择该尺寸范围中有代表性的尺寸的样品进行试验。表6.1用于一次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每项试验要求的电池数量电池组的处理
在下列温度下电池经
在71(160F)
部分或全放电处理
在室温
电池经温度
循环处理
电池经烘箱
中搁暨处理
新电池
全放电
半放电
全放电
半放电
短路试验
在室温
加热试验
挤压试验
磁撞试验
湿度试验
跌落试验
振动试验
放电试验。
非正常充电试验
a.对串联或并联使用,见10.3。b.要使用前面承受了振动试验的电池进行跌落试验。c.对串联使用,见17.3.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备案号:2072-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1169—1998
eqvUL1642:1995
锂电池标准
Standard for lithium batteries1998-03-11发布
199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3词汇
4概述
5概述
样品的处理
重要试验的考虑…
温度测量·
技术人员可更换和用户可更换电池的试验10
短路试验
加热试验
挤压试验
冲击试验
湿度试验
振动试验
跌落试验
强制放电试验
非正常充电试验
用户可更换锂电池的试验
19概述
20概述
本标准是根据美国保险商试验室的标准UL1642:1995《锂电池标准》制定的,在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UL1642等效,以利于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促进我国锂电池的应用与发展。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子部标准化研究所、美国瑞侃公司中国子公司北京办事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纪善恩、金亮。UL前言
A,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适用于由保险商实验室公司(UL)在下列以及本标准范围一章给定的限制范围内实施跟踪服务所涉及的产品。这些要求是基于声学工程原理、研究、试验记录和现场经验,以及与制造厂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具有专业经验的机构会商得到的信息作出的评价。当进一步试验和调查研究可证明修改是必要或期望时,就进行修订。B.制造厂商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厂商的产品继续合格有效的条件之一。C.当在按照本标准进行产品的检查和试验时,如果发现产品具有其它特证,预计会损害安全水平,即使符合本标准文本的产品,也无需判断是符合本标准。D.如产品使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与本标准要求中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可依据这些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如发现同标准基本一致,就可以判断是符合本标准。E.UL是按照其目标来行使其职责,它不承担或允诺履行任何制造厂或任何其它团体的职责。UL的评价及试验结果就是它作出的专业鉴定,这种鉴定是考虑了实际操作中的需要和当前处理标准的技术状态。UL对任何人使用或信任本标准不负资,UL不承担任何义务或损失的责任,它包括相应而产生的损失,由于使用与使用有关而引起的理解或信任本标准而引起的损失。
F.UL标准要求进行的一些试验本身是有危险的,在进行这类试验时,应对人员和设备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锂电池标准
Standard for lithium hatteries引
SI/T11169-1998
eqvUL1642:1995
1.1这些要求包括适用于在产品中作电源用的一次(非充电的)和二次(可充电的)锂电池。这些电池含有金属锂、锂合金或锂离子,它们可由单个或两个以上电池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组成,它们都是通过可逆或不可逆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换成电能。1.2这些要求适用于技术人员可更换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场合中使用的锂电池。1.3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使锂电池在产品中使用时减少着火或爆炸的危险。这些电池最终是否可接受,取决于它在完整产品中的使用是否符合该产品的要求。1.4这些要求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户可更换锂电池从产品中取出和丢弃时,减少由于着火或爆炸对人员伤害的危险。
1.5这些要求适用于含金属锂不大于5g(0.18益司)的技术人员可更换锂电池。含锂量大于5g的电池是否可适用要根据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以及对其是否适用于预定用途而作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来做出判断。1.6这些要求适用于金属锂含量4g(0.13司)或更少的用户可更换锂电池,同时每个单体电池中的含锂量不大于1g(0.04益司)。电池含锂量大于4g或单体电池含锂量大于1g,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以确定这类单体电池或电池是否适用于其预定用途。1.7这些要求不包因吞咽锂电池或其内含物可能造成中毒的危险;也不包括电池被切开可能接触到金属锂造成对人员伤害的危险。1.8对具有新的或者不同于本标准的要求所规定的特性、特征,元器件,材料或系统的产品以及有着火、电击或对人员有伤害危险的产品,应采用确定是必要的适当附加的元件和最终产品要求来评定,以保持本标准所期望的可接受的安全水平。凡产品的特性、特征、元件、材料或系统与特定要求或本标准的规定相抵触不能判为符合本标准。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应采用与制定,修订和实施方法相一致的程序来对这些要求的修订提出建议和予以采纳。2概述
2.1测量的单位
2.1.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跟有带括号的以及其他单位表示的数值时,则第二个数值可能只是近似值。第一个规定的数值为要求的数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8-03-11发布1998-05-01实施
2.2术语
SJ/T11169-1998
2.2.1术语锂电池组”和“电池组”指的是包括用户可更换和技术人员可更换锂电池两种。3词汇
3.1对于本标准而言采用下列定义。3.2电池battery
(1)一个单体电池,或者(2既串联也并联形式连接在一起的一组单体电池。3.3一次电池battery,primary
只能放电一次的电池。该电池未被设计成可再充电的,而且必须采取充电电流的保护。3.4二次电池battery,secondary按制造厂的推荐说明,预定要充放电多次的电池。3.5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battery,technician一replaceable在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其维护和更换只能由对产品的维护和修理经过培训的人员来进行。3.6用户可更换电池battery,user一replaceable在产品中使用的电池,其维护和更换可以由用户来进行。3.7单体电池cell
含有个正电极和一个负电极的单个电化学电池。3.8完全充电charged,fully
当电池中贮存的电量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容量时,则认为电池完全充电。3.9限流元件component,current—limiting在异常情况下,用来限制电流的任何元件。限流元件包括电阻器、熔断丝和热熔断器。3.10非正常充电电流current,abnormalcharging在错误条件下,向一次单体电池或电池充电的电流。3.11.强制放电discharge,forced将电池与外接电源串联放电,从而导致电池极性颠倒。3.12全放电discharged,fully
当电池接上100α的电阻负载,若闭合回路电压小于0.2V,且短路电流已减少至小于1mA时,则认为电池为全放电。
3.13半放电discharged,half
当电池的额定电量一半已被放掉,则认为电池为半放电。3.14爆炸explosion
当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内含物质强烈膨胀,并且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外壳被撕开或分裂成两块或多块时所出现的情况。
3.15有毒材料material,toxic
在Sax危险性工业材料参考手册或相关参考指南中有毒害危险达到中等2级的任何材料。
3.16室温
roomtemperature
大约23℃(73°F)。
3.17泄漏venting
电池或单体电池的电解液以液体、液滴或气化物从设计的排气孔或通过密封处冒出时的2
情况。
4概述
SJ/T111691998
4.1壳体
4.1.1锂电池的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抵御可能会承受到的错误使用而不会引起着火危险。用户可更换锂电池的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抵御可能会承受到的错误使用而不会引起对人员伤害的危险。4.1.2用户可更换电池中的单体电池应采用有足够抗扭曲强度的刚性外壳。如果打开电池外壳并露出金属锂时,则利用手钳、螺丝改锥或钢锯等力学工具是打开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外壳的最低限度的工具。
例外:本要求不适用于含锂金属小于0.02g(0.0007益司)的单体电池。4.2电解液
4.2.1用户可更换电池在23士2℃(73±4°F)常温条件下,当电池外壳被击穿时,不应含有可能将有毒物质射入眼睛的加压气体或液体,或泄漏大于5ml的有毒液体。4.3应用
4.3.1在使用中,锂电池应有阻止非正常充电电流的保护。在制造厂规定的故障条件下,电池对充电电流1。(见18.1)经过试验并证明合格时,应采用下列方法在最终产品应用中阻止较大充电电流的保护:
a)两个阻流元件例如二极管,或者b)一个阻流元件和一个限流元件,例如电阻器或熔断丝。限流元件应将充电电流限制在18章非正常充电试验所使用的电流值的三分之一例外1:当电池不可能承受充电电流,则在最终产品应用时,不要求在电池电路中有充电保护,例如电池动作装置。wwW.bzxz.Net
例外2:当电池经试验并证明无爆炸危险时,则对特定的应用不要求有保护元件。例外3:可充电的电池仅要求有限流元件,而不要求有阻流元件。能
5概述
5.1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组
5.1.1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要按第10~16和18章的规定进行实验。对多单体电池组装件见5.3.1。图5.1举例说明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是电池组所要求的试验。第10章短路试验、第15章振动试验或第16章跌落试验的试验结果,不应出现着火或爆炸。此外,当按短路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单体电池或电池外壳的外表温度不应超过150℃(302'F)。如果第11章加热试验、第12章挤压试验、第13章碰撞试验或第18章非正常充电试验的试验结果出现着火或爆炸,则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应用,应限制在不暴露于已证明会引起着火或爆炸的任何使用条件的应用场合,或者应限制在有相应保护的应用场合。
5.2用户可更换电池组
SJ/T11169-1998
5.2.1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按第10~16、18和19章的规定进行试验。图5.2举例说明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所要求的试验。除了要符合5.1.1规定的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要求外,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在承受第10章室温下的短路试验时不应出现排泄;除非能证明释放的气体是无毒的,在承受第12章挤压试验,或第13章碰撞试验时,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也不应出现爆炸或着火。5.2.2一组五个样品,每个样品要用于进行19.2燃烧颗粒试验,19.3抛射试验和19.4爆炸试验,见表6.3。如果一组五个样品中只有一个样品不符合要求,则要对另一组五个样品进行试验。该第二组的全部样品应符合要求。5.3多单体电池组装件
5.3.1预定用于多单体电池组装件或电池块的技术人员可更换或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还应按10.3和第17章的规定进行试验。这些试验的结果不应出现着火或爆炸。此外,承受10.3规定试验的电池组应满足5.1.1和5.2.1对承受第10章短路试验的单体电池或电池规定的要求。
单体电池或
池不符含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也不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SJ/T11169-1998
进行短路试验
进行振动和跌落试验
进行加热
挤压和碰撞、强制放电和
非止常充电试验
单体电池
或电池组可接受
于技术人员可更换
的应用场合,但限制用
于已证明会起着火或
爆炸的那些应用
图5.1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的试验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池
可接受用于技术人员
可更换的应用场合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行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不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池
1爆炸
2)放射火花或
燃烧颗粒
3)产生抛射体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不符合要求
中体电池或电池
不可接受
SJ/T11169-1998
进行短路试验
进行挤压和碰撞试验
进行振动和跌落试验
进行火焰试验
1)爆炸试验
2)燃烧颗粒试验
3)抛射体(当适用时)
进行加热、强制放
电和非让:常充电试验
单体电池或电
池可接受用于用户
可更换的应用场合,
但限制用于已证明会
起着火或爆炸的那,
些声用场会
图5.2用户可更换电池的试验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要求
单体电池或电
池符合零求
单体电池或电池
可接受册于用户可
更换的应用场合
SJ/T11169-1998
6样品
6.1对第10~19章规定的试验,要用新的一次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以及经烘箱中搁置、温度循环和部分或全放电或者两种放电处理的一次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用于一次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每项试验的样品数量列于表6.1。用于一次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每项试验的样品数量列于表6.3。如果一组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有不同的尺寸,但有相似化学性质,则要适当选择该尺寸范围中有代表性尺寸的样品进行试验。6.2对第10~19章规定的试验,要用新的二次单体电池或电池组以及经烘箱中搁置、温度循环和在25C和60℃(77'F和140'F)两种温度下充放电循环处理过的二次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用于二次技术人员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每项试验的样品数列于表6.2。用于用户可更换单体电池或电池的每项试验的样品数量列于表6.4。如果一组单体电池或电池组有不同的尺寸,但有相似的化学性质,则要适当选择该尺寸范围中有代表性的尺寸的样品进行试验。表6.1用于一次技术人员可更换电池每项试验要求的电池数量电池组的处理
在下列温度下电池经
在71(160F)
部分或全放电处理
在室温
电池经温度
循环处理
电池经烘箱
中搁暨处理
新电池
全放电
半放电
全放电
半放电
短路试验
在室温
加热试验
挤压试验
磁撞试验
湿度试验
跌落试验
振动试验
放电试验。
非正常充电试验
a.对串联或并联使用,见10.3。b.要使用前面承受了振动试验的电池进行跌落试验。c.对串联使用,见17.3.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电子行业标准(SJ)标准计划
- SJ/T11403-2009 通信用激光二极管模块可靠性评定方法
- SJ/T11399-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芯片测试方法
- SJ/T10148.3-1991 电气简图的编制方法 系统图(框图)
- SJ2242-1982 散热器强制风冷热阻测试方法
- SJ/T11400-2009 半导体光电子器件 小功率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空白详细规范
- SJ/T11401-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产品系列型谱
- SJ/T11396-2009 氮化镓基发光二极管蓝宝石衬底片
- SJ20965-2006 光电器件用氧化铍陶瓷载体规范
- SJ/T11410-2009 九针点阵式打印机芯通用规范
- SJ/T11397-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用萤光粉
- SJ/T11407.1-2009 数字接口内容保护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系统结构
- SJ/T11395-2009 半导体照明术语
- SJ/T10631-1995 工艺文件的编号
- SJ/T11398-2009 功率半导体发光二极管芯片技术规范
- SJ/T11402-2009 光纤通信用半导体激光器芯片技术规范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