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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标准(DL)】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1-27 18:59:55
  • DL/T628-199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L/T 628-1997

  • 标准名称: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电力行业标准(DL)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7-10-22
  • 实施日期:

    1998-01-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5.24 M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电工>>输变电设备>>K42电力电容器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 页数:

    12页
  • 标准价格:

    17.0 元
  • 出版日期:

    1998-01-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赵杰、李学芳、江钧祥、盛国钊、罗亚桥、谢世璋、俞德柱
  • 起草单位:

    电力工业部电力电容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 归口单位:

    电力工业部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电力工业部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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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的定义、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并联接人高压交流电力系统中,用以改善电压质量、提高功率因数的集合式高压井联电容器(以下简称集合式电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集装式高压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DL/T 628-1997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628-199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990802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
订货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of collective highvoltageshumt capacitor ferorder
DLT6281997
DL/T628-1997
本标准是新制定的行业标准。bzxz.net
本标准是根据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在国内电网中运行实践和为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编写的。
本标准附录·A是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电力电容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起草,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参编。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杰、李学芳、江钧祥、盛国钊、罗亚桥、谢世璋、俞德柱。720
DL/T628—1997
引用标准
试验方法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标准的附录)集合式电容器产品型号表示方法720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Specification of collective high-voltageshunt capacitor for order
DL/T628-1997
本标准规定了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的定义、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并联接入高压交流电力系统中,用以改善电压质量、提高功率因数的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以下简称集合式电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集装式高压自愈式并联电容器。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11.1~6一83: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高电压试验技术GB3983.2一89,高电压并联电容器GB11024-89高电压并联电容器耐久性试验GB11025—89并联电容器用内部熔丝和内部过压力隔离器GB50060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SD205-87高压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ZBK48003一87并联电容器电气试验规范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其余定义符合GB2900《电工名词述语》的规定。3.1电容器单元
由若干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并有引出端子的组装体。3.2集合式电容器
由若干电容器单元集装于个外壳中构成的并联电容器。3.3.全密封集合式电容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10-22批准722
1998-03-01实施
外壳内部所有部件及绝缘介质与大气隔绝的集合式电容器。3.4电容器
本标准中“电容器”一词是不必特别强调“电容器单元”、“集合式电容器”时的用语。3.5额定电压(U.)
设计集合式电容器时所采用的极间电压值(有效值)。3.6额定频率(f.)
设计电容器时所采用的频率。
3.7额定电容(C.)
设计电容器时所采用的电容值。3.8介质损耗因数(tgo)
电容器的损耗与无功功率之比。3.9温度类别
集合式电容器所能适应的以下限和上限值来表示的环境温度的种类。3.10环境温度
电容器安装地点的气象温度。
3.11压力补偿器
用以补偿电容器介质体积随温度变化的部件。3.12·放电器
跨接在电容器内部极间的一种器件。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它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电容器端子上的剩余电压降低到规定的数值。4要求
4.1户内、外使用
4.2海拔
安装运行地区的海拔不超过1000m。4.3环境温度范围
环境温度范围为:一4050℃,下限温度推荐由下列数值中优先选取:一5、一25、一40℃。与安装地点的气象条件有关的环境温度上限及其字母代号见表1。表1环境温度上限
4.4温度类别
24h平均最高
年平均最高
任何种上、下限温度均可组成种温度类别。推荐温度类别为:40/A,25/B,—5/C。
4.5抗污移能力
集合式电容器外绝缘爬电比距应不小于3.5cm/kV。723
4.6抗震要求
电容器应能承受地震烈度为八度作用而不损伤。注:用在特殊使用条件下的产品,用户定货时必须向制造厂特别提出。4.7.额定电压(U.)
集合式电容器额定电压的优先值:3.15、6.6/3、6.3、10.5、11//3、11、12//3、12、19、38.5/3、38.5kV。
4.8额定频率
电容器的额定频率为50Hz。
4.9额定容量
集合式电容器额定容量Q(kvar)的优先值如下:单相
500100016673334.50006667
:1000.1200
15001800240036005000
注:根据用户特殊情况的需要可以生产其他额定值的产品。4.10电容偏差
4.10.1集合式电容器的电容偏差应不超过其额定值的0~5%。4.10.2:用于集合式电容器的电容器单元的电容偏差应不超过其额定值的一5%~十5%。4.10.3
三相电容器的任意两相实测电容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应符合的要求:10kV级,(Cmax/Cmin)≤1.02;.35kV级,(Cmax/Cmin)≤1.01。4.10.4电容器的每相中任意两段实测电容值之比,与规定的电容值之比的允许偏差不大于0.5%。
4.10.5单相供货时,组成一组的三台电容器,按三相电容器的要求。4.11电容器的介质损耗因数(tg)集合式电容器及其内部的电容器单元,在额定电压下、环境温度20℃时测得的介质损耗因数应符合的要求:
二膜一纸产品,tgo≤0.08%
全膜电容器tg<0.05%
4.12绝缘水平
4.12.1集合式电容器电气绝缘耐受电压见表2。表2绝缘耐受电压
定.电
6. 6/3,6. 3
10.5,11/3,12/3,11,12
38. 5/ 3, 38. 5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1户外产品在型式试验时,应在淋雨下进行。2斜线下的试验电压值为干燥状态下进行724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
(1.2~5/50μs)
185/200
4.12.2电容器单元的电气耐受电压由制造厂决定。4.13电容器极间电气强度
电容器极间应能承受额定电压2.15倍的工频交流试验电压,历时10s。4.14局部放电
4.14.1制造厂应对电容器单元逐台进行局部放电性能检查,并应能达到5.8.1款的要求。4.14.2制造厂应提供电容器单元(或比拟元件)的常温下和温度类别下限时的局部放电熄灭电压值。常温下的局部放电熄灭电压值应不低于1.25倍额定电压;在温度类别下限时,局部放电熄灭电压值应不低于1.15倍额定电压。4.15耐受短路放电能力
集合式电容器应能承受由于外部故障引起的极间短路放电。4.16过负载
4.16.1·稳态过电流
电容器应能在不超过1.30I.的稳态过电流下连续运行(由于电容器的电容可能达到1.05C.,因而最大过电流可能达到1:365I.)。4.16.2稳态过电压
电容器的连续运行电压不大于1.05U,,且能在表3所规定的稳态过电压下运行相应的时间。能为电容器所耐受而不受到显著损伤的过电压值取决于持续时间、总的次数和电容器的温度。表3中高于1.15U,的过电压是在电容器的寿命期间发生总共不超过200次为前提确定的。
表3稳态过电压
过电压值
允许持续时间
30min/24h
4.17操作过电压和过电流
长期过电压的最高值不超过1.10U系统电压调整与波动
轻载荷时电压升高
用不重击穿开关投切电容器时,可能发生第一个周波其峰值不大于22倍的施加电压(有效值),持续时间不大于1/2周的过渡电压,其相应过渡过电流峰值可达到100I,在这种情况下,电容器应能满足每年操作1000次。4.18最大允许容量
电容器应能满足在计入稳态过电压、稳态过电流和电容偏差的各种因素作用下,总输出容量Q不超过1.35Q时正常运行。4.19·内部熔丝
电容器单元的内部熔丝,其性能应符合GB11025的要求。4.20放电器
集合式电容器内部不宜装设放电线圈。当单元内部设置放电电阻时,应能使电容器上剩725
余电压在5min内自/2U.降至50V以下。4.21.温升
电容器上层油面温升应不超过15K。4.22绝缘冷却油
冷却用绝缘油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自集合式电容器放油口取出的油样的绝缘性能应承受不小于45kV/2.5mm的耐压值(有效值),tg值应不大于0.2%(90℃时)。4.23电容器单元
用以组装集合式电容器的电容器单元,应按GB11024的要求通过试验。4.24金属外露件
电容器的金属外露件应有良好的防腐性能,并符合电工产品防腐标准及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
4.25密封件
电容器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其密封件应具有在所规定温度类别下限值到上限值的抗老化能力。
4.26补偿器
装设补偿器的电容器,其补偿器应有合理的工艺结构和有效的补偿性能。电容器在上限温度运行时,内部压力应不超过补偿器允许工作压力的上限值,当环境温度为下限值且电容器未投人运行时,其内部压力亦不应呈现负压。4.27油补偿柜
与大气以油封式吸湿器相通的集合式电容器,应装设有可靠支撑的油补偿柜,其容积应满足比环境温度上限值高25℃时,油不应溢出;在环境温度下限值时,油位计中仍应有可见油面。油补偿柜上应装设与电容器内总油量相应容积的带有油封的吸湿器。4.28压力释放装置
三相电容器及单相容量大于1600kvar的电容器应装设压力释放装置,压力释放装置应能可靠的动作。
4.29注油口和放油阀
非全密封结构的电容器应装有方便操作、密封性能良好的注油口和放油阀(应便于取出油箱中最下面的油样),且应对其装设保护罩。4.30'机械强度
电容器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其适当部位设置起吊构件,并应能满足在起吊、运输时不会发生永久性变形,而其结构应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构架变形和联接部件松动。各附件应尽量采用通用标准件。
4.31外绝缘的电气距离
集合式电容器外绝缘的电气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kV级
:19kV级
35kV级
4.32套管
:不小于0.2m
不小于0.3m
不小于0.4m
集合式电容器引出端子的套管能承受的水平拉力应不小于:726
10kV级
20kV级
35kV级
4.33:线路端子的导电杆
电容器线路端子的导电杆应有可靠的防转(扭)动措施,并配置铜铝过渡接头。线路端子的导电杆能承受的力矩应符合表4的数值。表4电容器线路端子的导电杆应承受的力矩值连接螺纹公称尺寸
≤M16
4.34外形尺寸
最大值
应能承受的力矩值
最小值
电容器的外形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外壳上应有不小于M16mm的接地端子,并有明显的标志。
4.35环境保护要求
电容器的浸渍剂应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5试验方法
5.1·试验基本条件
电容器的试验和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环境空气温度为十5~35℃,如需校正,以20℃时之值为准。b)试验和测量所用的交流电压的波形应接近正弦,两个半波完全一样,且峰值和有效值(方均根值)之比等于2士0.07。c)试验方法应符合ZBK48003的要求。5.2外观检查
5.2.1目测检查:电容器的外露金属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层;引出端子和瓷套应无损伤,外壳无变形、无渗油;铭牌清晰,接地端子应有明显标志。5.2.2用量具测量:按制造厂的技术图样,测量主要尺寸、外绝缘的电气净距。5.3密封性试验
5.3.1将电容器单元加热至(75士2)℃后保持6h,检查是否渗漏。,5.3.2集合式电容器的密封性试验,由制造厂用有效的方法进行。5.4电容的测量
电容的测量分初测和复测,初测在电压试验前进行,复测在电压试验后进行。5.4.1电容的初测,可在降低电压下测量(施加电压不高于0.15倍额定电压)。5.4.2电容的复测,应在(0.9~1.1)倍额定电压、(0.8~1.2)f.下进行,所用测量方法应727
能排除由于谐波和测量回路内附件所引起的误差。测量准确度应不低于2%。5.4.3测量的方法应足以检出一个元件损坏(或一根熔丝熔断)。5.5.介质损耗因数(tg)的测量电容器介质损耗因数的测量,应在(0.9~1.1)倍额定电压、(0.8~1.2)f下,用能排除由于谐波所引起的误差的方法进行。测量的准确度应不低于20%。5.6耐压试验
电容器的耐压试验一般按GB311.2~6中的有关规定进行。5.6.1:极间耐压试验
电容器的极间工频耐受电压试验,采用交流电压。对电容器单元进行试验时,应将电容器单元置于相应的绝缘油中。
5.6.2'极对壳耐压试验
当产品所有端子均与外壳绝缘时,工频试验电压加于将这些端子连接在一起的公共接点与外壳之间(有一个端子与外壳永久性接地的产品不做此项试验)。集合式电容器作型式试验时,应做湿试。
5.6:3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此项试验用标准雷电冲击全波电压(1.2~5/50μS,峰值),按GB311.3-83第4章进行。5.7放电试验
以直流充电至2.5U.,然后通过尽可能靠近电容器端子的间隙放电,在30min(对电容器单元为10min)内放电5次,放电试验后在5min内按5.6.1款的要求作耐压试验;历时10s。在放电试验前及耐压试验后分别测量电容,两次测量之差应不大于一个元件损坏的电容变化值。
注:当电容器的电容变化量大于一个元件损坏时的数值,虽然仍符合4.10条要求,亦应视为不合格。5.8.局部放电试验
5.8.1:电容器单元出厂试验时,对其进行局部放电情况检查,此项试验与极间工频耐压同时进行,可采用声测法。预加电压至2.15倍额定电压,保持1s,将电压降到1.35倍额定电压,保持10s,在此10s内,局部放电应熄灭。5.8.2电容器单元型式试验时,预加工频交流电压至2.15倍额定电压,保持1s,将电压降到1.2倍额定电压,保持10min,然后再升至i.5倍额定电压,保持10min。在后10min内不应观察到局部放电量的增加。电容器单元的局部放电量应不大于100pC。测量仪器和测试回路按ZBK48003的规定要求。
5.9局部放电熄灭电压试验
此项试验分别在常温下和产品的下限温度下进行。测试下限温度的局部放电熄灭电压值之前,应将产品置于下限温度下不少于8h。对电容器单元施加工频交流电压至局部放电起始后历时1s,降压至1.35倍额定电压保持10min,然后将电压升至1.6倍额定电压保持10min,再将电压降低,记录局部放电熄灭时的电压值。如果施加电压达到2.15倍额定电压时仍未见局部放电,则应停止试验。
5.10.内部熔丝试验
按GB11025的要求进行。
5.11·放电器检验
本项检验在耐压试验后进行,用自放电法。5.12热稳定试验
5.12.1本试验在电容器单元的型式试验时进行。5.12.2试验时将电容器单元置于绝缘油中,试验过程中绝缘油的温度为集合式电容器的温度类别的上限温度加15℃。对电容器单元施加工频电压,历时48h。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使单元的容量等于1.58倍额定容量并保持恒定。5.13温升试验
对集合式电容器施加1.2U.工频电压,维持12h,待温度恒定后,用精确度不低于1.0级的温度计测量外壳最热点温升。如受条件限制,可以用测连续运行超过24h的电容器外壳的最热点温度的办法进行计算。
5.14绝缘冷却油试验
自油箱下部的取样口取油样,用间隙2.5mm的平板电极进行油样的击穿电压试验。用相同的油样,测量其90℃时的介质损耗因数。5.15.套管及线路端子的机械强度试验5.15.1套管的机械强度试验:按4.32条的规定,在套管顶部施加与其中心纵轴线垂直的拉力,在10min内进行5次。
5.15.2线路端子的机械强度试验:按4.33条的规定,在线路端子上用力矩扳手加扭力。5.16外壳机械强度试验
由制造广采用行之有效的试验方法进行。5.17·耐久性试验
电容器单元的耐久性试验,按GB11024的要求进行。5.18检验规则
电容器的试验分为:用以组装集合式电容器的电容器单元的出厂试验、型式试验,集合式电容器的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交接验收试验。5.18.1电容器单元的出厂试验
电容器单元出厂时应逐台进行试验,试验项目见表5。表5电容器单元的出厂试验
外观检查
密封性试验
初测电容
工频耐压试验
复测电容
测量损耗角正切值
局部放电检查
电容器单元的型式试验
电容器单元的型式试验项目见表6。试验方法(条、款号)
要求(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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