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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9 00:28:47
- GB/T18088-2000
- 现行
标准号:
GB/T 18088-2000
标准名称:
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0-04-26 -
实施日期:
2000-10-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84.75 KB
标准ICS号:
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30动物饲养和繁殖中标分类号:
农业、林业>>畜牧>>B41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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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 GB/T 18088-2000 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 GB/T18088-2000

部分标准内容:
GB/T18088--2000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要求,为规范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采样,避免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传播而制定。本标准对活动物的采样数量根据国际兽疫局()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及OIE《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中所指定的采样数量确定。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根据()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和该文提到的参考文献中的计算公式推导得出。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运生、胡永强、陈书琅。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出人境动物检疫采样
Sampling for entry and exit animal guarantine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2引用标准
GB/T18088--2000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南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国际兽疫局(O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国际兽疫(OIE)[
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合同货物contract goodis
”次发运战接收的货物,其数量以指定的合同或货运清单为凭证。可以由批或多批批量货物组成。
3.2批量货物batch goods
数量确定的货物.品质必须均匀-致(同·…品种或种类.产地相同,包装一致等)。属于合同货物中的某-·批,通过它们可以综合评价合同货物的质量。3.3抽检货物sampling goods
从批量货物中的…个位置取出的少量货物。多个抽检货物应从批量货物中的不同位置采样。3.4混合货样mixingsample
条件允许,从某特定批量采样、混合,即为混合货样,亦即大样。3.5缩减样品cuttingsample
混合货样经缩减而获得对该批量货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亦即中样(以200g为准)。3.6实验室样品testingsample
从缩减样品中获得,亦即试样或小样(一般以25g为准)。4采样要求
4.1在采样之前应确认货、证是否相符。4.2采样过程中应避免雨水等环境的不良因素影响,防止样品被污染。4.3采样用具如注射器、采血管、试管、探子、铲子、匙、采样器、广口瓶、剪子、样品袋等必须是灭菌的。4.4对采集的样品-般要求随机采样。若怀疑最有可能受病原体污染者或者带有病原体者,可以进行选择采样。
4.5根据样品种类如盒、袋、瓶和罐装者,应取完整未开封的。如果样品很人,则需用无菌采样器采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4-26批准4
2000-10-01实施
GB/T18088—2000
样品是固体粉未,应边取边混含;样品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匀;样品是冷冻的,应保持在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非冷冻动物产品需保持在0~5C中保存。4.6采样前或采样后应在盛装样品的容器或样品袋上立即贴1标签,每件样品必须标记清楚(包括品名、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日期)4.7采样后出具采样单式三份,一份留本单位存查,一份交货主或其代理人,一份随同样品送实验室。
5采样数量
5.1进出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
5.1.1活动物的采样数量根据()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计算或采用国际兽疫局(OIE)《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中所指定的采样数量。5.1.2进出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见附录A表A1。5.2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
5.2.1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根据O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和该文提到的参考文献中的计算公式推导得出。5.2.2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见附录A表A2。5.3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凡属已经签订了双边检疫议定书的,其采样数量按检疫议定书的要求采样。
6样品运送
6.1样品保护和运送
6.1.1样品应根据有关知识及检测对象确定保存方法。6.1.2样品应尽快送到检疫实验室,一般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可根据被检测对象的要求和送样运输的要求作相应处理。(如加入保护剂、抑制剂或固定剂、现场接种、将样品放入带有冰块或干冰的冰壶中或泡沫塑料隔热箱内等)
6.2样品送往实验室时应按下列内容填报送检单送检单位(送检人)、送检日期、样品名称、采样部位、数量、来源、有关货主的信息(编号、姓名地址、联系方法等)、要求检测的项目等。6.3送检时,必须同时提交采样单,以供检验人员参考。7样品的制备与保存
7.1动物检疫实验室在接到样品和采样报告单时,应立即登记,填写实验序号,并按检验规程和送检内容的要求进行检验。
7.2缩减样品的制备(即样品的缩分)将采取的分布均勾的颗粒状或粉末状样品(奶粉、鱼粉、肉骨粉、骨粉、血粉、羽毛粉、鳗鱼饲料、虾饲料等)或者液体样品(牛乳、蜂蜜等)混合、缩减、制备缩减样品。对混合货样或缩减样品,采样之后应尽快完成检验工作。7.3实验室样品(试样)的数量
实验室样品(试样)的数量应按照合同要求,或按检验项目所需样品量的三倍采样。其中:一份作检验,一份作复验,一份作备查。7.4样品的保存
7.4.1检疫实验室必须要有保存样品的必需条件。7.4.2进出I活动物的血清样品,自发出检疫报告后至少2年方可处理。7.4.3进出口动物产品的样品,自发出检疫报告后需保存6个月方可处理。5
A1出人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
GB/T 18088—2000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出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山入境动物的采样数量见表A1。出入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
动物种类
大家畜(牛、乌、驼等)、中家畜(猪、山羊、绵羊等)
小家畜(免、貂等)、两栖动物、爬行动物
野生动物(虎、豹、狼、黄鼬、狐等)伴侣动物(狗、猫)
其他禽鸟类(成年禽、雏禽及其种蛋。鹰、雕、鸡、鸭、鹅、鸽、饵眉、百灵鸟、等)
实验动物(犬、兔、小自鼠、大白鼠、豚鼠等)
蜂(种蜂、蜂王、工蜂、蜂卵及幼蜂)水
观赏鱼、鱼苗、虾苗及其受精卵动物胚胎、卵母细胞、动物精液6
逐头采样
采样数量
进口种用逐头采样;
进口非种用:按下述“实验动物”--栏的规定采样;出口:按输入国检疫要求采样
偶蹄类、炭长类动物逐头采样。其他动物按检疫要求采样逐头采样或按检疫要求处理
进:逐头来样:
出口:按输入国检疫要求采样
批量货物的总数
50只(枚)
51只~100只(枚)
101只~250只(枚)
251只~500只(枚)
501只~1000只(枚)
>1000只(枚)
批量货物的总数
50只(个)
51只~100 只(个)
101只~250只个)
251 只~500 只(个)免费标准bzxz.net
501只~1000只(个)
>1000只(个)
采样个数
20个或逐个采样
27(最多30)
采样个数
20个或遂个采样
27(最多30)
按每个检疫项目分别采取工蜂或幼虫30只。蜂王采其蜂卵或幼蜂30只逐条采样,取精、卵液或血、粪便等。可疑患病者立即取样亲虾产卵后逐条取样。可疑患病者立即取样150尾(粒)
按所签定的双边检疫议定书的要求采样动物种类
食用鱼、鳖、虾、蟹、贝类
种蚕、蚕卵
GB/T18088-2000
表A1(完)
采样数量
批量货物的总数
≤250尾(粒)
251尾~500尾(粒)
501尾~1000尾(粒)
1001尾~5000尾(粒)
>5000尾(粒)
批量货物的总数
≤50条(只)
51条~100条(只)
101条~250条(只)
251条~500条(只)
501条~1000条(只)
>1000条(只)
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
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见表A2。采样个数
尽可能选择可疑患病者
采样个数(按10%感染)
20条或逐条(只)采样
27(最多30)
表A2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动物产品种类
肉脏类(肉类、脏器、肉
粉)奶类、蛋品类
动物油脂(不含食用动物
动物性药材
大、中动物原皮张
人、中动物分割皮
小动物原皮张
批量货物的总数,件
101~250
251~10000
>10 000
≤100
101~250
251~10000
>10 000
101~250
251~10000
>10000
100张
101张~250张
251张~10000张
>10000张
抽检货物的采样数,件
(最多10)
(最多10)
(最多10)
逐张采样
每份样品的量
100 g~500 g
100 g~200 g
5g~10g
动物产品种类
毛、羽、绒、、尾
骨蹄角类(包括生骨粉、
碎骨)
动物性饲料(鱼粉、肉骨
粉、蒸制骨粉、血粉、鳗鱼
饲料、虾饲料等)
水生动物产品(鱼、虾、
蟹、贝等冷冻及汗制品)
其他动物的加工品(蜂密
GB/T 18088--2000
表A2(完)
批量货物的总数,件
101~250
251~10 000
>10:000
101250
251~10 000
>10:000
100吨
101吨~250吨
251吨~10000吨
≥10000吨
八100万
101吨~250吨
251~10000吨
≥10000吨
100吨
101吨~250吨
251吨~10000吨
≥10000
11吨~50吨
√50吨
抽检货物的采样数,件
(最多10)
(最多10)
(殿多10)
(最多10)
9(最多10)
每份样品的量
10只番茧
20z50 g
100 zr500 g
100 z*500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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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要求,为规范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采样,避免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传播而制定。本标准对活动物的采样数量根据国际兽疫局()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及OIE《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中所指定的采样数量确定。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根据()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和该文提到的参考文献中的计算公式推导得出。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运生、胡永强、陈书琅。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出人境动物检疫采样
Sampling for entry and exit animal guarantine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采样。2引用标准
GB/T18088--2000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南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国际兽疫局(O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国际兽疫(OIE)[
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合同货物contract goodis
”次发运战接收的货物,其数量以指定的合同或货运清单为凭证。可以由批或多批批量货物组成。
3.2批量货物batch goods
数量确定的货物.品质必须均匀-致(同·…品种或种类.产地相同,包装一致等)。属于合同货物中的某-·批,通过它们可以综合评价合同货物的质量。3.3抽检货物sampling goods
从批量货物中的…个位置取出的少量货物。多个抽检货物应从批量货物中的不同位置采样。3.4混合货样mixingsample
条件允许,从某特定批量采样、混合,即为混合货样,亦即大样。3.5缩减样品cuttingsample
混合货样经缩减而获得对该批量货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亦即中样(以200g为准)。3.6实验室样品testingsample
从缩减样品中获得,亦即试样或小样(一般以25g为准)。4采样要求
4.1在采样之前应确认货、证是否相符。4.2采样过程中应避免雨水等环境的不良因素影响,防止样品被污染。4.3采样用具如注射器、采血管、试管、探子、铲子、匙、采样器、广口瓶、剪子、样品袋等必须是灭菌的。4.4对采集的样品-般要求随机采样。若怀疑最有可能受病原体污染者或者带有病原体者,可以进行选择采样。
4.5根据样品种类如盒、袋、瓶和罐装者,应取完整未开封的。如果样品很人,则需用无菌采样器采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4-26批准4
2000-10-01实施
GB/T18088—2000
样品是固体粉未,应边取边混含;样品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匀;样品是冷冻的,应保持在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非冷冻动物产品需保持在0~5C中保存。4.6采样前或采样后应在盛装样品的容器或样品袋上立即贴1标签,每件样品必须标记清楚(包括品名、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日期)4.7采样后出具采样单式三份,一份留本单位存查,一份交货主或其代理人,一份随同样品送实验室。
5采样数量
5.1进出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
5.1.1活动物的采样数量根据()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计算或采用国际兽疫局(OIE)《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1997)》中所指定的采样数量。5.1.2进出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见附录A表A1。5.2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
5.2.1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根据OIE《国际兽医疾病诊断和免疫手册(1996)》中所提出的概率把关的采样原则和该文提到的参考文献中的计算公式推导得出。5.2.2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见附录A表A2。5.3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凡属已经签订了双边检疫议定书的,其采样数量按检疫议定书的要求采样。
6样品运送
6.1样品保护和运送
6.1.1样品应根据有关知识及检测对象确定保存方法。6.1.2样品应尽快送到检疫实验室,一般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可根据被检测对象的要求和送样运输的要求作相应处理。(如加入保护剂、抑制剂或固定剂、现场接种、将样品放入带有冰块或干冰的冰壶中或泡沫塑料隔热箱内等)
6.2样品送往实验室时应按下列内容填报送检单送检单位(送检人)、送检日期、样品名称、采样部位、数量、来源、有关货主的信息(编号、姓名地址、联系方法等)、要求检测的项目等。6.3送检时,必须同时提交采样单,以供检验人员参考。7样品的制备与保存
7.1动物检疫实验室在接到样品和采样报告单时,应立即登记,填写实验序号,并按检验规程和送检内容的要求进行检验。
7.2缩减样品的制备(即样品的缩分)将采取的分布均勾的颗粒状或粉末状样品(奶粉、鱼粉、肉骨粉、骨粉、血粉、羽毛粉、鳗鱼饲料、虾饲料等)或者液体样品(牛乳、蜂蜜等)混合、缩减、制备缩减样品。对混合货样或缩减样品,采样之后应尽快完成检验工作。7.3实验室样品(试样)的数量
实验室样品(试样)的数量应按照合同要求,或按检验项目所需样品量的三倍采样。其中:一份作检验,一份作复验,一份作备查。7.4样品的保存
7.4.1检疫实验室必须要有保存样品的必需条件。7.4.2进出I活动物的血清样品,自发出检疫报告后至少2年方可处理。7.4.3进出口动物产品的样品,自发出检疫报告后需保存6个月方可处理。5
A1出人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
GB/T 18088—2000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出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山入境动物的采样数量见表A1。出入境活动物的采样数量
动物种类
大家畜(牛、乌、驼等)、中家畜(猪、山羊、绵羊等)
小家畜(免、貂等)、两栖动物、爬行动物
野生动物(虎、豹、狼、黄鼬、狐等)伴侣动物(狗、猫)
其他禽鸟类(成年禽、雏禽及其种蛋。鹰、雕、鸡、鸭、鹅、鸽、饵眉、百灵鸟、等)
实验动物(犬、兔、小自鼠、大白鼠、豚鼠等)
蜂(种蜂、蜂王、工蜂、蜂卵及幼蜂)水
观赏鱼、鱼苗、虾苗及其受精卵动物胚胎、卵母细胞、动物精液6
逐头采样
采样数量
进口种用逐头采样;
进口非种用:按下述“实验动物”--栏的规定采样;出口:按输入国检疫要求采样
偶蹄类、炭长类动物逐头采样。其他动物按检疫要求采样逐头采样或按检疫要求处理
进:逐头来样:
出口:按输入国检疫要求采样
批量货物的总数
50只(枚)
51只~100只(枚)
101只~250只(枚)
251只~500只(枚)
501只~1000只(枚)
>1000只(枚)
批量货物的总数
50只(个)
51只~100 只(个)
101只~250只个)
251 只~500 只(个)免费标准bzxz.net
501只~1000只(个)
>1000只(个)
采样个数
20个或逐个采样
27(最多30)
采样个数
20个或遂个采样
27(最多30)
按每个检疫项目分别采取工蜂或幼虫30只。蜂王采其蜂卵或幼蜂30只逐条采样,取精、卵液或血、粪便等。可疑患病者立即取样亲虾产卵后逐条取样。可疑患病者立即取样150尾(粒)
按所签定的双边检疫议定书的要求采样动物种类
食用鱼、鳖、虾、蟹、贝类
种蚕、蚕卵
GB/T18088-2000
表A1(完)
采样数量
批量货物的总数
≤250尾(粒)
251尾~500尾(粒)
501尾~1000尾(粒)
1001尾~5000尾(粒)
>5000尾(粒)
批量货物的总数
≤50条(只)
51条~100条(只)
101条~250条(只)
251条~500条(只)
501条~1000条(只)
>1000条(只)
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
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见表A2。采样个数
尽可能选择可疑患病者
采样个数(按10%感染)
20条或逐条(只)采样
27(最多30)
表A2进出境动物产品的采样数量动物产品种类
肉脏类(肉类、脏器、肉
粉)奶类、蛋品类
动物油脂(不含食用动物
动物性药材
大、中动物原皮张
人、中动物分割皮
小动物原皮张
批量货物的总数,件
101~250
251~10000
>10 000
≤100
101~250
251~10000
>10 000
101~250
251~10000
>10000
100张
101张~250张
251张~10000张
>10000张
抽检货物的采样数,件
(最多10)
(最多10)
(最多10)
逐张采样
每份样品的量
100 g~500 g
100 g~200 g
5g~10g
动物产品种类
毛、羽、绒、、尾
骨蹄角类(包括生骨粉、
碎骨)
动物性饲料(鱼粉、肉骨
粉、蒸制骨粉、血粉、鳗鱼
饲料、虾饲料等)
水生动物产品(鱼、虾、
蟹、贝等冷冻及汗制品)
其他动物的加工品(蜂密
GB/T 18088--2000
表A2(完)
批量货物的总数,件
101~250
251~10 000
>10:000
101250
251~10 000
>10:000
100吨
101吨~250吨
251吨~10000吨
≥10000吨
八100万
101吨~250吨
251~10000吨
≥10000吨
100吨
101吨~250吨
251吨~10000吨
≥10000
11吨~50吨
√50吨
抽检货物的采样数,件
(最多10)
(最多10)
(殿多10)
(最多10)
9(最多10)
每份样品的量
10只番茧
20z50 g
100 zr500 g
100 z*500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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