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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高保真声频组合设备最低性能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6 11:59:30
  • GB12062-1989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12062-1989

  • 标准名称:

    高保真声频组合设备最低性能要求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89-01-02
  • 实施日期:

    1990-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702.01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60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中标分类号:

    通信、广播>>广播、电视设备>>M72印象、电声设备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IEC 581-8-86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19页
  • 标准价格:

    13.0 元
  • 出版日期:

    1990-07-01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89-12-29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人:

    崔广中、朱雷凤
  • 起草单位:

    机电部三所
  • 归口单位:

    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信息产业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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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高质量重放系统组合设备的最低性能要求。 GB 12062-1989 高保真声频组合设备最低性能要求 GB12062-1989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UDC68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2062—89
高保真声频组合设备最低性能要求Minimum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on highfidelityaudiocombinationequipment1989-12-29发布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保真声频组合设备最低性能要求Minimum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on highfidelityaudio combinationequipmentGB12062—89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EC581—8(1986)《高保真声频设备和系统最低性能要求第8部分:组合设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高质量重放系统组合设备的最低性能要求。2引用标准
IEC94—3(SJ/Z9118.3)磁带录音和重放系统第3部分:磁带录音和重放设备特性测量方法EC98AIEC98(64)“唱片和唱机”的第1次补充——唱机特性测量方法IEC268—15声系统设备第15部分:声系统部件五连的优选配接值IEC581—6高保真声频设备和系统最低性能要求第6部分:放大器GB2018磁带录音机测量方法
GB2354~2355电唱盘、唱针
IEC268—1(SJ/Z9140.1)声系统设备第1部分:概述GB9001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
GB9396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IEC315—1(SJ/Z9098.1)各种发射类别的无线电接收机的测量方法第1部分:几种类型接收机的一般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
3调频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GB6163
IEC581—2(SJ/Z9142.2)高保真声频设备和系统最低性能要求第2部分:调频射频调谐器IEC581—3(SJ/Z9142.3)高保真声频设备和系统最低性能要求第3部分:唱机与唱头IEC581一4(SJ/Z9142.4)高保真声频设备和系统最低性能要求第4部分:磁记录与重放设备GB7313高保真扬声器系统最低性能要求及测量方法GB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3术语
3.1分体设备组合combinationofseparateunits由制造厂把两个或多个设备组合在一起出售,且不打算单独使用,也不准备与同种通用类型的其它设备任意互换。
3.2整体设备组合integralcombination这种组合设备是两种或多种基本的设备功能包含在同一壳体中,也可以是机械的连接,而不能将本组合中某一种功能单独使用。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29批准1990-07-01实施
4组合设备的一般要求
GB12062—89
组合设备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最低性能要求。对于分体设备组合,分体设备间的互连,不必满足有关连接器的类型和互连优选配接值的要求。但是,当和未与该组合一起出售的其它设备连接时,则应当遵循这些要求。在组合设备内部连接处测得的特性值不必满足在测量点对这些特性的要求,只要整个组合特性符合本标准即可。但是,在与组合设备外部的其它设备的连接处所测得的特性值应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整体组合,能用于与未形成组合的一部分其它设备相结合的功能:应符合本标准中其它各部分所规定的性能要求。与其它设备的互连应符合互连用的连接器及优选配接值的要求。5组合设备的放大器部分
5.1测量条件
按照IEC581-6中所规定的测量条件。注:IEC581—6的正式译文由全国电声学和视听设备标委会提供。5.2各种特性的最低要求及其测量方法组合设备放大器部分应当满足EC581-6中所规定的下述特性的最低要求。第7条:“额定输出功率”
第10条:“串音衰减(输入端间)”第13条:“平衡控制”
第14条:“响度控制”
第15条:“热稳定度”
第16条“电稳定度”
第17条:“短路保护”
第18条:“控制器标志”
6唱盘和放大器的组合
6.1测量条件
分别按照IEC581-3(SJ/Z9142.3)及IEC581—6标准的测量条件。注:IEC581—3的正式译文由全国电声学和视听设备标委会提供。本标准中6.3.16.3.6条规定的所有特性以及计权、不计权信号转盘噪声比(6.2条)均在放大器部分输出端测量,测量时使用有关测试唱片。但是,放大器部分的总谐波失真应按GB9001的规定对放大器本身进行测量。除非另有规定,测量时音量控制应调节到使输出等于参考输出(比额定输出低10B),并且调整影响频响曲线控制器以满足IEC581—6的要求(“平直”位置)。6.2机械特性的最低要求及其测量方法当按照有关条款规定的测量方法对唱盘的机械特性进行测量时,应当满足IEC581一3(SJ/Z9142.3)规定的最低要求。这些规定适用于以下特性:
第4条:“额定转速的平均偏差”第5条:“计权抖晃”
第6条:“不计权基准信号转盘噪声比”第11条:“计权基准信号转盘噪声比”第13条:“循迹能力”
第15条“垂直循迹角”
第16条:“静态垂直针压”
第17条:“针尖曲率半径”
6.3电特性的最低要求及其测量方法GB12062—89
放大器部分的最低性能要求除了5.2条规定外,设备组合应满足下列特性规定的最低要求:条款
有效频率
通道不平
通道隔离
总谐波失
测量方法
按IEC98A的第5.8.1条
“信号特性”
按IEC98A的第5.6条通
道不平衡”
按IEC98A的第5.7条隔
a放大器部分
按GB9001的规定
通过拾音系统输入端,按图2测
最低要求
40~12500Hz,按图1所规定的容差:4t
f1=40Hz
f2-63Hz
f3=8000Hz
f-12500Hz
如果规定的有效频率范围宽于40~12500Hz,6dB和5dB的容差仍分别适用<5 dB,1 000 Hz
音量控制器从最大位置下降46dB范围内各位置均应满足要求
≥20 dB,1 000 Hz
≥15dB,315~6300Hz
这些数值适用于音量控制器从最大位置下降40dB范围内各位置
放大器部分
对前置放大器和综合放大器
(integratedamplifier)按IEC581-6中要求
不计权
(宽带)
信号噪声
GB12062—89
测量方法
G:声频信号发生器
T:换能器(相应的拾音系统)
R1:与信号发生器G匹配的阻抗
R2<换能器阻抗
b组合
按GB2354~2355和GB9001
的规定
如下述:
与前置放大器的组合
20 1gdB
式中:U。参考输出电压,
噪声输出电压。
与综合放大器的组合
b组合
最低要求
与前置放大器的组合
按GB2354~2355振速3.83cm/s,有效值,315Hz)规定的测试唱片电平段重放时,音量控制从额定输出电压位置调到下降23dB范围内,均应满足此要求。参考输出电压U。是在某一特定音量控制位置重放上述测试唱片的电平段时,所得出的输出电压。
与综合放大器的组合
(带综合前置放大器的功率放大器)条款
计权信号
噪声比
GB12062—89
测量方法
式中:P。——参考输出功率,
P—噪声输出功率。
注:噪声测量用宽带滤波器,应按IEC268—1(SJ/Z9140.
1)要求。
按GB23542355和GB9001
的规定
如下述:
与前置放大器的组合
式中:U。
参考输出电压,
噪声输出电压。
与综合放大器的组合
最低要求
按GB2354~2355(振速3.83cm/s,有效值,315Hz)规定的测试唱片电平段重放时,音量控制调到额定输出功率位置,应满足此要求。
参考输出功率P。应是额定输出功率。b.
按上述a.项重放测试唱片的电平段时,音量控制调节到输出功率比额定输出功率低23dB位置,应满足此要求。
参考输出功率P。应为额定输出功率。注:①这些要求保证在音量控制的有用调节位置能达到约50dB的有效信噪比。
②所用扬声器特性可能影响剩余哼声的可闻度。
与前置放大器的组合
按GB2354~2355(振速3.83cm/s,有效值,315Hz)规定的测试唱片电平段重放时,音量控制从额定输出电压位置调到下降23dB范围内应满足此要求。
参考输出电压U。是在某一特定音量控制位置重放上述测试唱片的电平段时,所得出的输出电压。
与综合放大器的组合
(带综合前置放大器的功率放大器)5
规定的特
GB12062—89
测量方法
式中:P。——参考输出功率,
P——噪声输出功率。
注:噪声测量用的A计权滤波器
按IEC268—-1(SJ/Z9140.
1)规定。
最低要求
按GB2354~2355(振速3.83cm/s,有效值,315Hz)规定的测试唱片电平段重放时,音量控制调节到产生额定输出功率位置,应满足此要求。
参考输出功率P。应为额定输出功率。b.
≥76dB
按上述a.项重放测试唱片的电平段时,音量控制调节到输出功率比额定输出功率低23dB位置,应满足此要求。
参考输出功率P。应为额定输出功率。①这些要求保证在音量控制的有用调节位置注:
能达到约53dB的有效信噪比。
②所用扬声器特性可能影响剩余哼声的可闻度。
本款所列特性在制造厂的手册或说明书以及技术规范中必须遵循。
GB2354~2355和IEC98A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如控制细节,振速等)应当规定,同时,GB9001中的要求也应遵循。注:1)EC98A的正式译文由机电部第三研究所标准化研究中心提供。2)IEC268—1的正式译文由全国电声学和视听设备标委会提供。7磁记录及重放设备和放大器的组合7.1测量条件
分别按照EC581—4(SJ/Z9142.4)和EC581—6规定的测量条件。注:IEC 581—4的正式译文由全国电声学和视听设备标委会提供。本标准中7.3.1~7.3.8条所规定的各项特性测量是在放大器部分的输出端进行的,测量时使用校准带或基准带。
但是,放大器部分的总谐波失真应按GB9001的要求测量放大器本身的参数。除非另有规定,测量时音量控制调节到使其输出等于参考输出(比额定输出低10dB),测量时使用校准带和/或基准带,调整影响频响曲线控制器以满足IEC581-6的要求(\平直”位置)。7.2机械特性的最低要求及其测量方法磁记录及重放设备的机械特性,当按照有关条款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时,应满足EC581一4(SJ/Z9142.4)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性能要求。这些规定适用于以下特性:
第4条:“额定速度的平均偏差”第5条:“计权抖晃”
第15条:“达到录放速度的最大起动时间”。6
7.3电特性的最低要求及其测量方法GB12062—89
a。除了5.2条规定的放大器部分的最低性能要求外,对于以下特性,当按照有关条款规定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时,应当满足IEC581—4(SJ/Z9142.4)所规定的最低性能要求。第9条:“相邻不相关磁迹间的隔离”第13条:“信号与消磁信号比(消音效果)”。此外,这种组合应满足下列特性规定的最低要求:b.
重放有效
频率范围
全通道有
效频率范
重放通道
不平衡
测量方法
按GB2018第4.7条“放音
通道频响”
按GB2018第4.8条“全通
道频响”
按IEC94—3(SJ/Z9118.3
第12.2.7条“重放通道不平衡”,如下述:
最低要求
40~12500Hz,按图3所规定的容差SdE
f1=40Hz
f2-250Hz
f3=6300Hz
f4-12500Hz
如果规定的有效频率范围宽于最低要求40Hz12500Hz,8dB容差仍适用
≤5dB
音量控制从最大位置下降46dB范围内各位置均应满足要求
相邻有关
磁迹间的
隔离(立
体声)
总谐波失
GB12062—89
测量方法
式中:Ut——由校准带磁平产
生的左通道输出
电压,
UR——由校准带磁平产
生的右通道输出
电压。
最低要求
按GB2018第4.14条“通道隔≥24dB,1000Hz离”,如下述:
左通道对右通道的隔离
201g(UR
右通道对左通道的隔离
201g(UR
式中:(UL)
左通道输出电
右通道输出电
输入电压加到
右通道而在左
通道中产生的
输出电压;
输入电压加到
左通道而在右
通道中产生的
输出电压。
注:隔离和串音只有在(UL)=
(U和(UL)R=(U)时
才等效
放大器部分
按GB9001
通过放音头输入端,按图4线路
≥20dB,500~6300Hz
放大器部分(放音总,谐波失真)对前置放大器和综合放大器按IEC581-6标准要求。
全通道不
计权(宽
带信号
噪声比
GB12062—89
测量方法www.bzxz.net
G:声频信号发生器
T:换能器(相应的放音头)
R1:与信号发生器G匹配的阻抗
R2<<换能器阻抗
按IEC94—3(SJ/Z9118.3)
标准第12.3.2a)条“不计权信号噪声比”,如下述:
与前置放大器的组合
式中:U。
参考输出电压,
噪声输出电压。
最低要求
(全通道总谐波失真)
与前置放大器的组合
≥47 dB
当重放以额定录音磁平[见IEC581—6(SJ/Z9142.4)J录音的磁带,音量控制从额定输出电压位置调到下降23dB范围内,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参考输出电压U。是在某一特定音量控制位置重放以额定录音磁平录音的磁带时得出的输出电压。
全通道计
权信号噪
GB12062—89
测量方法
与综合放大器的组合
式中:P。—参考输出功率;
一噪声输出功率。
注:①噪音测量用宽带滤波器
按IEC268—1(SJ/Z
9140.1)的规定。
②录音增益控制应调节
到当用额定源电动势
时,应获得额定录音
磁平见IEC581-4
(SJ/Z9142.4))
最低要求
与综合放大器的组合
≥47dB
当重放以额定录音磁平录音的磁带,重放音量控制置于产生额定输出功率的位置时,应满足此要求。
参考输出功率P。应为额定输出功率。b.
≥70dB
当重放以额定录音磁平录音的磁带,重放音量控制置于产生额定输出功率以下23dB调节位置时,应满足此要求。参考输出功率P。应为额定输出功率。注:这些要求保证在音量控制的有用调节位置有效信噪比能达到约47dB。
上述最低性能要求还适用于只作重放的组合设备。在此情况下,用校准带的参考磁平代替录音磁带的额定录音磁平。按GB2018第4.10条“全
通道信噪比”,如下述:
与前置放大器的组合
20 1gdB
式中:U。参考输出电压
噪声输出电压。
与前置放大器的组合
当重放额定录音磁平录音的磁带【见EC581-4(SJ/Z9142.4)重放音量控制从给出额定输出电压下降到衰减23dB各调节位置,应满足此项要求。
参考输出电压U。应当是重放以额定录音磁平录音的磁带,在相同重放音量控制调节位置时产生的输出电压。
规定的特
GB12062—89
测量方法
与综合放大器的组合
式中:P。——参考输出功率,
P——噪声输出功率。
注:①噪声测量用A计权滤波
器按IEC268—1
(SJ/Z9140.1)规定。
②录音增益控制应调节到,
当用额定源电流或额定
源电动势时,达到额定录
音磁平【见IEC581-
(SJ/Z 9142.4))。
最低要求
与综合放大器的组合
当重放以额定录音磁平录音的磁带,重放音量控制置于产生额定输出功率的调节位置时,应满足此项要求。
参考输出功率P。应为额定输出功率。b.
≥77 dB
当重放以额定录音磁平录音的磁带,重放音量控制置于产生额定输出功率以下23dB调节位置时,应满足此项要求。参考输出功率P。应为额定输出功率。注:这些要求保证在音量控制调节范围内有效信噪比能达到约54dB。
上述最低性能要求还适用于只作重放的组合设备。在这种情况下,用校准带的参考磁平代替录音磁带的额定录音磁平。本条所列特性,在制造厂手册或说明书以及技术规范中必须遵循。IEC.94—3(SJ/Z9118.3)标准、GB2018及GB9001中的相应要求也应遵守。制造厂还应规定为全通道测量所用的基准带及为放音测量所用的校准带
注:IEC94—3的正式译文由全国电声学和视听设备标委会提供。8广播调谐器和放大器的组合
8.1测量条件
分别按照IEC581—2(SJ/Z9142.2)和IEC581—6所规定的测量条件。注:IEC581一2的正式译文由全国电声学和视听设备标委会提供。本标准中8.2.18.2.7条规定的所有特性均在放大器部分的输出端测量。整个测量使用IEC581—2(SJ/Z9142.2)中规定的射频天线输入信号。但是放大器部分的总谐波失真按GB9001规定对放大器本身进行测量。
除非另有规定,测量中音量控制调节到使其输出等于参考输出(比额定输出低10dB)),测量时使用射频天线输入信号。调整影响频响曲线控制器以满足IEC581-6要求的位置(“平直”位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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