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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14136.1-1993 纤维光学滤光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

【国家标准(GB)】 纤维光学滤光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8 06:59:13
- GB/T14136.1-1993
- 已作废
标准号:
GB/T 14136.1-1993
标准名称:
纤维光学滤光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3-02-04 -
实施日期:
1993-08-01 -
作废日期:
2005-10-14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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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86 KB
替代情况:
作废;采标情况:
IEC 875-1,REF;IEC 874-1-1988,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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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光学滤光器的类别划分,每一类别将在单独的分规范中加以规定。本总规范确定了划分滤光器类型的结构,被测量参数和对几种类型滤光器共同的试验方法。 GB/T 14136.1-1993 纤维光学滤光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 GB/T14136.1-1993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纤维光学滤光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
Fiber optic filters
Part 1: Generic specification(可供认证用)
第一章 总
GB/T 14136.1-93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光学滤光器的类别划分,每一类别将在单独的分规范中加以规定。本总规范确定了划分滤光器类型的结构,被测量参数和对几种类型滤光器共同的试验方法。本标准所考虑的滤光器具有下列一般特性:这些器件是无源的,不含有光电器件或其它换能器件;a.
b.纤维光学滤光器是具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光输入和(或)输出端口的器件,并按照预定的方式在这些端口间进行滤光,
这些纤维光学滤光器的工作波长均在光纤通讯窗口,可具有光纤端口或专用的光纤连接器端c.
2目的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对下列各项内容确定统一的要求:光学、环境和机械性能参数;
试验方法;
一纤维光学滤光器的分类;
一安全事宜。
3规范体系
本总规范与所属的各规范的关系在附录A中给出。4有关文件
GB4728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GB4457~4460机械制图
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1800~1804公差与配合
GB1185光学零件表面瘫病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2-04批准194
1993-08-01实施
GB/T 14136.1-93
GB1224几何光学常用术语、符号GB1315~~1330光学零件薄膜
GB24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 242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星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 2423.5
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试验Eb:碰撞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 2423. 6
GB 2423. 10
GB 2423. 15
GB2423.16
GB 2423. 17
GB 2423.19
GB 2423. 21
GB 2423.22
GB 2423.23
GB 2423. 2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试验Ga:恒加速度试验方法
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试验Kc: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试验方法试验M:低气压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Q:密封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MD:低温/低气压/湿热连续综合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试验方法GB 2423.2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太阳辐射试验导则GB2424.14
IEC50(581)国际电工技术词汇(IEV)581章:电子设备的电工技术元器件IECQ/QC001001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基本章程IECQ/QC001002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程序规则IEC102导则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的规范结构IEC410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IEC68-2-38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ISO370标准尺寸公差一英寸和毫米的相互换算ISO1000标准国际单位制和推荐使用的该单位制倍数以及某些其它单位5参照文件
IEC874-1光纤光缆连接器第1部分:总规范IEC875-1纤维光学分路器第1部分:总规范IEC793-1光纤第1部分:总规范
IEC794-1光缆第1部分:总规范
MIL-C-4861629滤光片(镀膜),红外干涉常用规范MIL-F-48616/50029镀膜,长波通滤光器详细规范镀膜,短波通滤光器详细规范
MIL-F-48616/600 29
6术语、单位和符号、尺寸
本标准的专业名词术语除下列补充外均应符合本标准有关文件、参照文件中所列的有关名词术语标雄。
6.1术语
GB/T 14136.1—93
6.1.1纤维光学滤光器fiberoptic filters指能按照要求改变入射光的光谱强度分布,或使入射的电磁辐射偏振状态发生变化的纤维光学滤光器件,简称滤光器。
6.1.2 类型 type
指用以完成分规范所规定的特定的滤光功能的纤维光学滤光器类别。6.1.3品种style
品种是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某种给定类型中的一种特定式样、形状或工作原理。6.1.4规格variant
规格是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某一品种在特定细节上例如连接器)的差别。6.2单位、符号
凡有可能,单位和图型符号均应从GB3100、GB4728和GB1224中选择。6.3尺寸
6.3.1在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中的细节为了保证互配性和保持性能,在分规范中应提供关于滤光器的足够的尺寸资料。详细规范还应提供关于滤光器的最大尺寸数据以及工作参数的允许偏差和安装方面的尺寸数据。6.3.2在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中的尺寸单位应采用公制单位,注出尺寸及其公差的毫米值。在特殊情况下要求注出英寸值时,英寸值应在毫米值后的括号里,并说明原始体系为公制。尺寸要求的最高精度应是这样的值:第一位有效数字为1或2时,应不大于五位数字;第一位有效数字为3~9时,应不大于四位数字。7纤维光学滤光器的分类
为了在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中对滤光器的全面阐述和分类列出了下列特性,随着纤维光学滤光器的发展可能改变或增加若干项目。一在分规范中阐述的滤光器的典型类型列在附录B中。7.1光学性能
a、光谱特性;
b..光学性能的稳定性;
c.对环境光耦合的敏感性;
对入射角的敏感性。
7.2结构
外壳设计
壳体形状,
端口数目;
端口型式;
材料和表面处理;
尺寸分类(大小、类别);
在壳体上各端口的排列方向;
密封,
安装器件的方法。
内部设计
工作原理;
工作状态(分离或胶合);
c.密封或不密封。
7.3气候类别
气候类别以下列格式表示:
低温(℃)
7.4评定水平
GB/T 14136.1-93
高温(℃)
L_恒定湿热持续时间(d)
应对经质量评定的全部纤维光学滤光器在分规范中指定一个字母标志,以表明满足鉴定批准要求所适用于的试验及其严酷度。
7.5额定值和特性
在有关详细规范中应对每种类型的纤维光学滤光器可被接受的最低额定值和特性加以规定。在有关详细规范中应说明适用于每个具体品种和规格的纤维光学滤光器的额定值和特性。8标志
8.1滤光器的标志
当空间允许时,每个滤光器均应附有清晰和耐久的标志。标志的顺序如下:a.
滤光器的识别号;
制造厂商识别标志;
制造日期(年、月)。
8.2密封包装上的标志
每一滤光器包装上应标有下列内容:a.
型号命名:
表示评定水平的一个字母;
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要求的任何附加标志。c.
当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有要求时,在包装上还应注明滤光器的使用要求以及贮存条件。9型号命名
对采用本标准的滤光器应进行型号命名。如无其他规定,型号命名末尾应为相应的详细规范号。10安全事宜
待将来考虑。
11订货资料
在采购合同中应列入下列订货资料:a.
详细规范号;
评定水平字母代码;
c.其他。
12在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中的图
这些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使用中的互配性和互换性。这些图对那些不影响滤光器互配性和互换性的结构细节不加以限制,也不作为制造图纸使用。107
13鉴定批准/质量评定体系
GB/T 14136.1-93
第二章质量评定程序
当上述文件作为一个完整的质量评定体系使用时,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应遵循本规范第16和17章的程序。
当这些文件用于不属于上述质量评定体系范围时,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应遵守第16.1条和16.2.2条的程序和要求。但是,各项试验和试验的各部分都应按照试验一览表中给定的顺序进行。14初始制造阶段
分规范应根据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程序规则有关标准对初期制造阶段作出规定。15结构类似的器件
为了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目的而对结构类似的元器件所作的划分应在分规范中规定。16鉴定批准程序
16.1概述
制造应遵守:
管理鉴定批准的程序规则的一般要求;一本标准第14条中规定的初始制造阶段的要求。除第16.1条的要求外,还应采用下述的程序a和b。16.2程序
分规范对第16.2.1条和第16.2.2条中所列的程序均应加以规定,按详细规范中的说明来选择和规定二个程序中任一种。
16.2.1程序a:逐批
制造厂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三个批次的逐批检验以及一个批次的周期检验,以证明符合规范的要求。在抽样检验批的周期期间内,制造工艺应无重大改变,样品应按IEC410规定的批中抽取,授予鉴定批准的纤维光学滤光器性能范围按分规范的抽样程序抽取的样本来决定。
应使用正常检查。但当样本大小是按零个不合格品予以接收时,应增加样品以满足按一个不合格品予以接收所需的样本大小。
16.2.2程序b:固定样本
制造厂应按照分规范规定的固定样本大小试验一览表进行试验,以证明符合规范要求。样本应从现行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或者按照国家监督检查机关同意的方式抽取。16.3鉴定批准的维持
作为质量评定体系的一部分所获得的鉴定批准应该通过符合质量一致性(见第17章)要求的正规试验来维持。·否则鉴定批准必须用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的程序规则中规定的维持规则来检验(见IECQC001002第11.5.2条和11.5.3条)。17质量一致性检验
与某个分规范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应规定质量一致性检验的试验一览表。该一览表还应规定抽样水平、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的周期(见IECQC001002第12.3条)。检查水平(IL)和合格质量水平(AQL)应从IEC410中选取。如果需要,可以规定一个以上的一览198
17.1放行批证明记录
GB/T14136.1—93
当在有关规范中规定放行批证明记录并且买方有要求时,则至少应给出下列资料:一周期试验所包括的各分组试验的计数数据(即:被试元器件量和失效元器件数量,但不涉及导致拒收的参数)。
一耐久性试验以后,光学特性变化方面的资料。17.1.1计数数据
当有关详细规范要求记录计数数据时,应采用下列程序:一当某个分组是由一项试验组成时,拒收的滤光器总数与出现失效的项目应该一起记录下来,而不管造成拒收的参数。
一当某个试验分组由若干项试验组成时,有关详细规范应说明,是逐项记录试验结果还是把若干项试验作为一组来记录其试验结果。就本规范而言,气候顺序应该作为一个单项试验来看待。17.2延期交货
滤光器保存期超过两年(除非分规范中另有规定),在交货之前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重新检验。制造方的总检验长所采取的重新检验程序应得到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的批准。一旦某一批通过了重新检验,其质量按规定的周期就再次得到确认。17.3B组试验完成前发货的放行
当B组试验满足IEC410转为放宽检查的条件时,允许制造方在该检验完成前放行。18替代的试验方法
总规范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并不是必须采用的唯一方法。但是,制造方应能使国家监督检验机构确信,它所获得的结果和用规定的方法所获得的结果等效,有争议时,只能使用规定的方法进行判定和仲裁。
19不检验的参数
只有详细规范中有规定而且必须经过试验的那些滤光器参数,才能认为是在规定的极限范围内。对于未作规定的参数,不能认为各个滤光器之间是没有差别的,如果由于某一原因有必要进一步控制更多的参数时,就应采用一个新的更加广泛的规范。增加的试验方法应该充分加以说明,并应规定相应的极限值、AQL值或检查水平。
第三章试验和测量方法
20概述
本章包括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要求的试验项目。分规范应规定适用于某一特定滤光器型号的试验(及任何附加试验)。并规定光学性能和机械结构的类别。详细规范应引用在有关分规范中规定的,适用于某一滤光器品种或规格的试验21标准试验条件
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试验应在标准GB2421中规定的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测量前,滤光器应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预先处理,放置时间应足以使整个器件达到热稳定状态,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均应遵循上述要求。当在试验中规定安装时,应把滤光器牢固地安装到由适当材料制成的刚性平板上;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对自由式或安装式滤光器合适的固定夹具加以规定。199
GB/T 14136.1—93
安装板的尺寸应超过试样的外廓尺寸。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条件试验后停顿时的恢复条件均应符合有关标准。22外观检查
a.每一滤光器上的标志应符合8.1条的规定,标志应清晰。b.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8.2条的规定。23尺寸
器件外形尺寸应符合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体积应不超过规定的最大值。24光学试验和测量程序
24.1光谱特性
本试验用来测量滤光器实现其设计光学功能的能力,这些测量一般仅对滤光元件部分进行。光谱特性的测量范围,由详细规范规定。本标准给出一个基本的光谱测量方法,当希望对本方法予以修正以测量光谱特性时,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给出这一修正的或独立的试验方法。24.1.1测量装置
分光光度计是测量滤光器光谱特性的主要装置。分光光度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如图1所示。光源
单色器
样品池
检测单元
记录器
光源(S),单色器(MC),样品池(SC),检测单元(Dm),记录器(R)的参数应符合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
注:①分光光度计测试样品室内夹持滤光元件用的光缆应牢固垂直安放于双光路分光光度计的样品光路和参考光路中,以免引起测量误差。光缆的设计要求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加以规定。②分光光度计的响应特性偏离线性的程度应不大于规定的水平。③分光光度计的总稳定度在整个测量期间的变化与规定的相一致,在分规范中阐述的分光光度计主要性能和分光光度计光谱测量时常用名词列在附录C中。24.1.2测量程序
a.测量装置的准备
(1)接通设备电源,分光光度计达到预热额定值后关闭试样光束,调整扫描记录纸0%T坐标与零电平相一致,扫描滤光元件设计给定光谱范围。0%T基线不平坦度的最大差值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给定的允许范围内。
(2)在完成(1)条的程序后,样品池全空,打开试样光束,调整扫描记录纸100%T坐标与100%T电平相一致。扫描滤光元件设计给定光谱范围。100%T基线的最大偏离量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给定的允许范围内。
b、关闭样品光束,将被测滤光元件垂直插入样品光路。要特别注意滤光元件的表面清洁度。200
GB/T 14136.1—93
调整起始光谱范围与扫描记录纸格值对应。调整分光光度计扫描速度和时间常数与待测滤光元件的分辨率要求相匹配。
d.打开样品光束,测量并记录设计要求光谱范围内滤光元件光谱变化曲线。e.
从样品室取下被测量滤光元件,按仪器记录速度和记录纸格值额定值标定光谱波长。根据光谱记录曲线,读出并计算出光谱特性参数。光谱特性参数的要求、计算方法以及参数计f.
算的误差范围,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加以规定。提供光谱测试结果至少应有以下内容:,g.
所使用的分光光度计型号;
所测光谱范围0%T坐标与100%T坐标;实测光谱曲线和光谱特性参数;测试条件。
24.2对环境光耦合的敏感性
测量滤光器对环境光耦合的敏感性的目的在于确定当滤光器接入工作位置后,外部光耦合进波导通路中的光功率数值。由于在实际的光学系统中,环境光对滤光器的照射方向是不确定的,因此,规定标准测量程序是很重要的。它使得当环境光从各个方向上均匀地照射滤光器时来评定环境光耦合。借助采用一个积分球可获得这样的照射条件。直接的方法是从各个方向上照射滤光器。在本试验中,以带输入输出光缆端口的滤波器为例。假设通过光缆耦合进来的环境光可忽略不计。24.2.1测量方法
斩波器
光散射
积分腺IS
被试器件
窗口w
检测器D
检测器
锁向放大器
在分规范中应对光源(S)、光散射板(F)、积分球窗口(W)处的检测器(D。)和检测器(Dr)加以规定。24.2.1.1斩波器(C)
采用一个频率为313Hz或939Hz。或频率不是50Hz或60Hz整倍数的方波斩波器。24.2.1.2测量程序
试验装置的准备
GB/T 14136.1-93
接通设备电源,使约经1h以达到稳定状态。b.如图2所示将滤光器置于积分球中。在相应于一个通路的两个端口间连接上光缆,所有其它端口应加以端接。测量积分球中的光功率P。
测量被试滤光器光纤中的光功率Pt。滤光器对外部光的不敏感性(11.)按下列公式计算:IL=-10 Ig P
(dB)
25机械性能试验和测量程序
25.1概述
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规定在这些试验的某一阶段进行的测量。25.2剥落试验
25.2.1一般程序
本试验旨在检验滤光器中的滤光元件为镀膜滤光元件时,膜层与材料之间的附着能力。如无其他规定,本试验应按下列二种方法之一经受试验。a将胶带或大棉胶复在滤光元件膜面上,弹簧秤与膜面成90°角(也可成180°角),并保持每秒钟一定的速度【速度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规定】,测量使膜层从滤光元件基底拉开的力,然后按照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计算附着力。将环氧树脂等强力粘结剂将稍硬的薄片(如高分子材料)粘在薄膜层上,按照分规范和(或)详h
细规范规定的程序,测量薄膜剥离的距离,按照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计算附着力。25.2.2规定的细节
当要求进行此项试验时,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还应规定下列细节:a,所采用的合适的胶带纸或大棉胶以及强力粘结剂的细节;b.在剥落试验过程中和剥落试验之后,对试样的光学和(或)机械性能的要求;c、与标准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25.2.3最后测量
滤光器应按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检验,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25.3抗磨强度
25.3.1—-般程序
本试验旨在检验滤光器中的滤光元件为镀膜滤光元件时,层的耐磨能力。试验应按照GB1316第3章进行。
25.3.2规定的细节
在抗磨强度试验中试样的光学测量程序和性能要求,a.
b.与标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
25.3.3最后测量
滤光元件镀膜层应按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下列检验,并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外观检查;
b.光谱特性。
25.4振动
25.4.1—般程序
带有连接端口的滤光器应经受GB2423.10试验Fc。202
GB/T 14136.1--93
滤光器上的连接端口应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接有适当长度的合适的光缆,然后按下述方法之一加以固定:
夹持住滤光器和光缆;
只夹持住光缆,而使滤光器自由悬挂。b.
除非另有规定,有关规范中规定的试验严酷度应优先从下列值中选择。频率直至60Hz时,恒定位移幅值为0.75mm;频率高于60Hz时,加速度保持98m/s2。·频率:10~55Hz;
10~150 Hz;
10~500 Hz;
102 000 Hz;
10~5 000 Hz。
各个轴向的持续时间
滤光器应在三个互相垂直方向的每一方向上承受振动。25.4.2规定的细节
每个规定方向上10min
每个规定方向上30min
当要求进行此项试验时,除按照GB2423.10中规定的内容之外,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还应规定下列细节:
所采用的光缆、光缆支承和固定件的细节;在振动试验过程中和(或)振动试验之后,对试样的光学和(或)机械性能的要求;在振动试验过程中和振动试验后试样的光学测量步骤和性能要求;与标准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
25.4.3最后测量
滤光器应按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检验,并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25.5冲击
25.5.1一般程序
带有连接端口的滤光器应经受GB2423.5试验Ea。25.5.2规定的细节
所采用的合适的光缆以及光缆支承和固定件(夹持装置)的细节;a.
在冲击试验过程中试样的光学试验程序和性能要求,b.
与标准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
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冲击严酷度和波形应从下列优先值中选择:加速度
加速度
加速度
加速度
294 m/s2
490m/s2
735m/s2
981 m/s2
25.5.3最后测量
半正弦波
半正弦波
半正弦波
半正弦波
持续时间
持续时间
持续时间
持续时间
滤光器应按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下列检验,并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外观检查;
b.光学性能的变化。
25.6恒加速度
25.6.1般程序
GB/T14136.1—93
带有连接端口的滤光器应承受GB2423.15试验Ga。面板安装式滤光器应借助刚性的金属安装夹具以螺栓固定在试验设备上。非安装式滤光器应按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夹持住,靠夹持滤光器本体、或者靠夹持引出光缆,在后一种情况下滤光器支承在光缆之间。注;出于安全考虑,应注意避免被试样品因安装件断裂而被甩出来;但采用的任何安全装置在试验过程中均不应带来附约束。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25.6.2规定的细节
当要求进行本项试验时,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规定下列细节:a.
试验设备的型号:
试样的安装方法;
选自下列优先值的加速度值;
试验持续时间;
加速度的坐标与方向,
所采用的合适的光缆和光缆支承、固定件(夹持装置)的细节;与标准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
最后测量
外观检查;
光学性能的变化。
气候环境试验和测量程序
26.1概述
等效的g。值
纤维光学滤光器的气候类别与其它器件相同,应以GB2421附录“元件气候等级”的格式表示(如本标准7.3条所示)。
为完成给定的气候等级范围滤光器性能鉴定所需要的最少的试验程序如下: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恒定湿热持续时间试验
GB 2423.3
试验A
试验B
试验Ca
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规定气候严酷度的限定范围,严酷度的限定范围应从下列优先值中选择:
低温(℃)±3
26.1.1试验程序
GB/T 14136.1—93
高温(℃)±2
恒定湿热持续时间,d
被试器件应经受条件循环及此后的恢复期,应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对具有连接器端口的滤光器连接上适当的光缆,并对每一光缆的自由端加以处理,以避免潮气浸人。安装式滤光器应按照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安装,并根据适用情况对安装式滤光器面板部分背面加以保护,以防止潮气浸入。26.1.2试验过程中的测量
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在试验过程中应对光学性能的变化进行测量。26.1.3最后测量
滤光器应按照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下列检验,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a.外观检查,
b。光学性能的变化。
26.2低温
正在考虑中。
26.3高温
正在考虑中。
26.4稳态湿热
正在考虑中。
26.5气候顺序
般程序
本气候顺序仅适用于湿热为一/—/4和一/一/56气候类别的滤光器。应按照有关规范中规定的日列程序和严酷度进行试验:
提供标准气候试验程序,包括高温、潮湿、低温、低气压和进一步的湿热循环试验的顺序应用。试验顺序概要
本规范中规定的此项试验是一顺序的气候程序,在程序中滤光器按固定的次序进行若干项气候条件试验。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试样应首先置于上限类别温度下,然后在55C下进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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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光学滤光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
Fiber optic filters
Part 1: Generic specification(可供认证用)
第一章 总
GB/T 14136.1-93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光学滤光器的类别划分,每一类别将在单独的分规范中加以规定。本总规范确定了划分滤光器类型的结构,被测量参数和对几种类型滤光器共同的试验方法。本标准所考虑的滤光器具有下列一般特性:这些器件是无源的,不含有光电器件或其它换能器件;a.
b.纤维光学滤光器是具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光输入和(或)输出端口的器件,并按照预定的方式在这些端口间进行滤光,
这些纤维光学滤光器的工作波长均在光纤通讯窗口,可具有光纤端口或专用的光纤连接器端c.
2目的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对下列各项内容确定统一的要求:光学、环境和机械性能参数;
试验方法;
一纤维光学滤光器的分类;
一安全事宜。
3规范体系
本总规范与所属的各规范的关系在附录A中给出。4有关文件
GB4728
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GB4457~4460机械制图
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1800~1804公差与配合
GB1185光学零件表面瘫病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2-04批准194
1993-08-01实施
GB/T 14136.1-93
GB1224几何光学常用术语、符号GB1315~~1330光学零件薄膜
GB24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 242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星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 2423.5
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试验Eb:碰撞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 2423. 6
GB 2423. 10
GB 2423. 15
GB2423.16
GB 2423. 17
GB 2423.19
GB 2423. 21
GB 2423.22
GB 2423.23
GB 2423. 2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试验Ga:恒加速度试验方法
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试验Kc: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试验方法试验M:低气压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Q:密封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MD:低温/低气压/湿热连续综合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试验方法GB 2423.2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太阳辐射试验导则GB2424.14
IEC50(581)国际电工技术词汇(IEV)581章:电子设备的电工技术元器件IECQ/QC001001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基本章程IECQ/QC001002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程序规则IEC102导则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的规范结构IEC410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IEC68-2-38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ISO370标准尺寸公差一英寸和毫米的相互换算ISO1000标准国际单位制和推荐使用的该单位制倍数以及某些其它单位5参照文件
IEC874-1光纤光缆连接器第1部分:总规范IEC875-1纤维光学分路器第1部分:总规范IEC793-1光纤第1部分:总规范
IEC794-1光缆第1部分:总规范
MIL-C-4861629滤光片(镀膜),红外干涉常用规范MIL-F-48616/50029镀膜,长波通滤光器详细规范镀膜,短波通滤光器详细规范
MIL-F-48616/600 29
6术语、单位和符号、尺寸
本标准的专业名词术语除下列补充外均应符合本标准有关文件、参照文件中所列的有关名词术语标雄。
6.1术语
GB/T 14136.1—93
6.1.1纤维光学滤光器fiberoptic filters指能按照要求改变入射光的光谱强度分布,或使入射的电磁辐射偏振状态发生变化的纤维光学滤光器件,简称滤光器。
6.1.2 类型 type
指用以完成分规范所规定的特定的滤光功能的纤维光学滤光器类别。6.1.3品种style
品种是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某种给定类型中的一种特定式样、形状或工作原理。6.1.4规格variant
规格是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某一品种在特定细节上例如连接器)的差别。6.2单位、符号
凡有可能,单位和图型符号均应从GB3100、GB4728和GB1224中选择。6.3尺寸
6.3.1在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中的细节为了保证互配性和保持性能,在分规范中应提供关于滤光器的足够的尺寸资料。详细规范还应提供关于滤光器的最大尺寸数据以及工作参数的允许偏差和安装方面的尺寸数据。6.3.2在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中的尺寸单位应采用公制单位,注出尺寸及其公差的毫米值。在特殊情况下要求注出英寸值时,英寸值应在毫米值后的括号里,并说明原始体系为公制。尺寸要求的最高精度应是这样的值:第一位有效数字为1或2时,应不大于五位数字;第一位有效数字为3~9时,应不大于四位数字。7纤维光学滤光器的分类
为了在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中对滤光器的全面阐述和分类列出了下列特性,随着纤维光学滤光器的发展可能改变或增加若干项目。一在分规范中阐述的滤光器的典型类型列在附录B中。7.1光学性能
a、光谱特性;
b..光学性能的稳定性;
c.对环境光耦合的敏感性;
对入射角的敏感性。
7.2结构
外壳设计
壳体形状,
端口数目;
端口型式;
材料和表面处理;
尺寸分类(大小、类别);
在壳体上各端口的排列方向;
密封,
安装器件的方法。
内部设计
工作原理;
工作状态(分离或胶合);
c.密封或不密封。
7.3气候类别
气候类别以下列格式表示:
低温(℃)
7.4评定水平
GB/T 14136.1-93
高温(℃)
L_恒定湿热持续时间(d)
应对经质量评定的全部纤维光学滤光器在分规范中指定一个字母标志,以表明满足鉴定批准要求所适用于的试验及其严酷度。
7.5额定值和特性
在有关详细规范中应对每种类型的纤维光学滤光器可被接受的最低额定值和特性加以规定。在有关详细规范中应说明适用于每个具体品种和规格的纤维光学滤光器的额定值和特性。8标志
8.1滤光器的标志
当空间允许时,每个滤光器均应附有清晰和耐久的标志。标志的顺序如下:a.
滤光器的识别号;
制造厂商识别标志;
制造日期(年、月)。
8.2密封包装上的标志
每一滤光器包装上应标有下列内容:a.
型号命名:
表示评定水平的一个字母;
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要求的任何附加标志。c.
当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有要求时,在包装上还应注明滤光器的使用要求以及贮存条件。9型号命名
对采用本标准的滤光器应进行型号命名。如无其他规定,型号命名末尾应为相应的详细规范号。10安全事宜
待将来考虑。
11订货资料
在采购合同中应列入下列订货资料:a.
详细规范号;
评定水平字母代码;
c.其他。
12在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中的图
这些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使用中的互配性和互换性。这些图对那些不影响滤光器互配性和互换性的结构细节不加以限制,也不作为制造图纸使用。107
13鉴定批准/质量评定体系
GB/T 14136.1-93
第二章质量评定程序
当上述文件作为一个完整的质量评定体系使用时,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应遵循本规范第16和17章的程序。
当这些文件用于不属于上述质量评定体系范围时,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应遵守第16.1条和16.2.2条的程序和要求。但是,各项试验和试验的各部分都应按照试验一览表中给定的顺序进行。14初始制造阶段
分规范应根据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程序规则有关标准对初期制造阶段作出规定。15结构类似的器件
为了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目的而对结构类似的元器件所作的划分应在分规范中规定。16鉴定批准程序
16.1概述
制造应遵守:
管理鉴定批准的程序规则的一般要求;一本标准第14条中规定的初始制造阶段的要求。除第16.1条的要求外,还应采用下述的程序a和b。16.2程序
分规范对第16.2.1条和第16.2.2条中所列的程序均应加以规定,按详细规范中的说明来选择和规定二个程序中任一种。
16.2.1程序a:逐批
制造厂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三个批次的逐批检验以及一个批次的周期检验,以证明符合规范的要求。在抽样检验批的周期期间内,制造工艺应无重大改变,样品应按IEC410规定的批中抽取,授予鉴定批准的纤维光学滤光器性能范围按分规范的抽样程序抽取的样本来决定。
应使用正常检查。但当样本大小是按零个不合格品予以接收时,应增加样品以满足按一个不合格品予以接收所需的样本大小。
16.2.2程序b:固定样本
制造厂应按照分规范规定的固定样本大小试验一览表进行试验,以证明符合规范要求。样本应从现行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或者按照国家监督检查机关同意的方式抽取。16.3鉴定批准的维持
作为质量评定体系的一部分所获得的鉴定批准应该通过符合质量一致性(见第17章)要求的正规试验来维持。·否则鉴定批准必须用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的程序规则中规定的维持规则来检验(见IECQC001002第11.5.2条和11.5.3条)。17质量一致性检验
与某个分规范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应规定质量一致性检验的试验一览表。该一览表还应规定抽样水平、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的周期(见IECQC001002第12.3条)。检查水平(IL)和合格质量水平(AQL)应从IEC410中选取。如果需要,可以规定一个以上的一览198
17.1放行批证明记录
GB/T14136.1—93
当在有关规范中规定放行批证明记录并且买方有要求时,则至少应给出下列资料:一周期试验所包括的各分组试验的计数数据(即:被试元器件量和失效元器件数量,但不涉及导致拒收的参数)。
一耐久性试验以后,光学特性变化方面的资料。17.1.1计数数据
当有关详细规范要求记录计数数据时,应采用下列程序:一当某个分组是由一项试验组成时,拒收的滤光器总数与出现失效的项目应该一起记录下来,而不管造成拒收的参数。
一当某个试验分组由若干项试验组成时,有关详细规范应说明,是逐项记录试验结果还是把若干项试验作为一组来记录其试验结果。就本规范而言,气候顺序应该作为一个单项试验来看待。17.2延期交货
滤光器保存期超过两年(除非分规范中另有规定),在交货之前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重新检验。制造方的总检验长所采取的重新检验程序应得到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的批准。一旦某一批通过了重新检验,其质量按规定的周期就再次得到确认。17.3B组试验完成前发货的放行
当B组试验满足IEC410转为放宽检查的条件时,允许制造方在该检验完成前放行。18替代的试验方法
总规范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并不是必须采用的唯一方法。但是,制造方应能使国家监督检验机构确信,它所获得的结果和用规定的方法所获得的结果等效,有争议时,只能使用规定的方法进行判定和仲裁。
19不检验的参数
只有详细规范中有规定而且必须经过试验的那些滤光器参数,才能认为是在规定的极限范围内。对于未作规定的参数,不能认为各个滤光器之间是没有差别的,如果由于某一原因有必要进一步控制更多的参数时,就应采用一个新的更加广泛的规范。增加的试验方法应该充分加以说明,并应规定相应的极限值、AQL值或检查水平。
第三章试验和测量方法
20概述
本章包括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要求的试验项目。分规范应规定适用于某一特定滤光器型号的试验(及任何附加试验)。并规定光学性能和机械结构的类别。详细规范应引用在有关分规范中规定的,适用于某一滤光器品种或规格的试验21标准试验条件
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试验应在标准GB2421中规定的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测量前,滤光器应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预先处理,放置时间应足以使整个器件达到热稳定状态,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均应遵循上述要求。当在试验中规定安装时,应把滤光器牢固地安装到由适当材料制成的刚性平板上;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对自由式或安装式滤光器合适的固定夹具加以规定。199
GB/T 14136.1—93
安装板的尺寸应超过试样的外廓尺寸。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条件试验后停顿时的恢复条件均应符合有关标准。22外观检查
a.每一滤光器上的标志应符合8.1条的规定,标志应清晰。b.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8.2条的规定。23尺寸
器件外形尺寸应符合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体积应不超过规定的最大值。24光学试验和测量程序
24.1光谱特性
本试验用来测量滤光器实现其设计光学功能的能力,这些测量一般仅对滤光元件部分进行。光谱特性的测量范围,由详细规范规定。本标准给出一个基本的光谱测量方法,当希望对本方法予以修正以测量光谱特性时,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给出这一修正的或独立的试验方法。24.1.1测量装置
分光光度计是测量滤光器光谱特性的主要装置。分光光度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如图1所示。光源
单色器
样品池
检测单元
记录器
光源(S),单色器(MC),样品池(SC),检测单元(Dm),记录器(R)的参数应符合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
注:①分光光度计测试样品室内夹持滤光元件用的光缆应牢固垂直安放于双光路分光光度计的样品光路和参考光路中,以免引起测量误差。光缆的设计要求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加以规定。②分光光度计的响应特性偏离线性的程度应不大于规定的水平。③分光光度计的总稳定度在整个测量期间的变化与规定的相一致,在分规范中阐述的分光光度计主要性能和分光光度计光谱测量时常用名词列在附录C中。24.1.2测量程序
a.测量装置的准备
(1)接通设备电源,分光光度计达到预热额定值后关闭试样光束,调整扫描记录纸0%T坐标与零电平相一致,扫描滤光元件设计给定光谱范围。0%T基线不平坦度的最大差值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给定的允许范围内。
(2)在完成(1)条的程序后,样品池全空,打开试样光束,调整扫描记录纸100%T坐标与100%T电平相一致。扫描滤光元件设计给定光谱范围。100%T基线的最大偏离量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给定的允许范围内。
b、关闭样品光束,将被测滤光元件垂直插入样品光路。要特别注意滤光元件的表面清洁度。200
GB/T 14136.1—93
调整起始光谱范围与扫描记录纸格值对应。调整分光光度计扫描速度和时间常数与待测滤光元件的分辨率要求相匹配。
d.打开样品光束,测量并记录设计要求光谱范围内滤光元件光谱变化曲线。e.
从样品室取下被测量滤光元件,按仪器记录速度和记录纸格值额定值标定光谱波长。根据光谱记录曲线,读出并计算出光谱特性参数。光谱特性参数的要求、计算方法以及参数计f.
算的误差范围,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加以规定。提供光谱测试结果至少应有以下内容:,g.
所使用的分光光度计型号;
所测光谱范围0%T坐标与100%T坐标;实测光谱曲线和光谱特性参数;测试条件。
24.2对环境光耦合的敏感性
测量滤光器对环境光耦合的敏感性的目的在于确定当滤光器接入工作位置后,外部光耦合进波导通路中的光功率数值。由于在实际的光学系统中,环境光对滤光器的照射方向是不确定的,因此,规定标准测量程序是很重要的。它使得当环境光从各个方向上均匀地照射滤光器时来评定环境光耦合。借助采用一个积分球可获得这样的照射条件。直接的方法是从各个方向上照射滤光器。在本试验中,以带输入输出光缆端口的滤波器为例。假设通过光缆耦合进来的环境光可忽略不计。24.2.1测量方法
斩波器
光散射
积分腺IS
被试器件
窗口w
检测器D
检测器
锁向放大器
在分规范中应对光源(S)、光散射板(F)、积分球窗口(W)处的检测器(D。)和检测器(Dr)加以规定。24.2.1.1斩波器(C)
采用一个频率为313Hz或939Hz。或频率不是50Hz或60Hz整倍数的方波斩波器。24.2.1.2测量程序
试验装置的准备
GB/T 14136.1-93
接通设备电源,使约经1h以达到稳定状态。b.如图2所示将滤光器置于积分球中。在相应于一个通路的两个端口间连接上光缆,所有其它端口应加以端接。测量积分球中的光功率P。
测量被试滤光器光纤中的光功率Pt。滤光器对外部光的不敏感性(11.)按下列公式计算:IL=-10 Ig P
(dB)
25机械性能试验和测量程序
25.1概述
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规定在这些试验的某一阶段进行的测量。25.2剥落试验
25.2.1一般程序
本试验旨在检验滤光器中的滤光元件为镀膜滤光元件时,膜层与材料之间的附着能力。如无其他规定,本试验应按下列二种方法之一经受试验。a将胶带或大棉胶复在滤光元件膜面上,弹簧秤与膜面成90°角(也可成180°角),并保持每秒钟一定的速度【速度应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规定】,测量使膜层从滤光元件基底拉开的力,然后按照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计算附着力。将环氧树脂等强力粘结剂将稍硬的薄片(如高分子材料)粘在薄膜层上,按照分规范和(或)详h
细规范规定的程序,测量薄膜剥离的距离,按照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计算附着力。25.2.2规定的细节
当要求进行此项试验时,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还应规定下列细节:a,所采用的合适的胶带纸或大棉胶以及强力粘结剂的细节;b.在剥落试验过程中和剥落试验之后,对试样的光学和(或)机械性能的要求;c、与标准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25.2.3最后测量
滤光器应按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检验,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25.3抗磨强度
25.3.1—-般程序
本试验旨在检验滤光器中的滤光元件为镀膜滤光元件时,层的耐磨能力。试验应按照GB1316第3章进行。
25.3.2规定的细节
在抗磨强度试验中试样的光学测量程序和性能要求,a.
b.与标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
25.3.3最后测量
滤光元件镀膜层应按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下列检验,并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外观检查;
b.光谱特性。
25.4振动
25.4.1—般程序
带有连接端口的滤光器应经受GB2423.10试验Fc。202
GB/T 14136.1--93
滤光器上的连接端口应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接有适当长度的合适的光缆,然后按下述方法之一加以固定:
夹持住滤光器和光缆;
只夹持住光缆,而使滤光器自由悬挂。b.
除非另有规定,有关规范中规定的试验严酷度应优先从下列值中选择。频率直至60Hz时,恒定位移幅值为0.75mm;频率高于60Hz时,加速度保持98m/s2。·频率:10~55Hz;
10~150 Hz;
10~500 Hz;
102 000 Hz;
10~5 000 Hz。
各个轴向的持续时间
滤光器应在三个互相垂直方向的每一方向上承受振动。25.4.2规定的细节
每个规定方向上10min
每个规定方向上30min
当要求进行此项试验时,除按照GB2423.10中规定的内容之外,在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还应规定下列细节:
所采用的光缆、光缆支承和固定件的细节;在振动试验过程中和(或)振动试验之后,对试样的光学和(或)机械性能的要求;在振动试验过程中和振动试验后试样的光学测量步骤和性能要求;与标准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
25.4.3最后测量
滤光器应按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检验,并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25.5冲击
25.5.1一般程序
带有连接端口的滤光器应经受GB2423.5试验Ea。25.5.2规定的细节
所采用的合适的光缆以及光缆支承和固定件(夹持装置)的细节;a.
在冲击试验过程中试样的光学试验程序和性能要求,b.
与标准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
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冲击严酷度和波形应从下列优先值中选择:加速度
加速度
加速度
加速度
294 m/s2
490m/s2
735m/s2
981 m/s2
25.5.3最后测量
半正弦波
半正弦波
半正弦波
半正弦波
持续时间
持续时间
持续时间
持续时间
滤光器应按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下列检验,并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外观检查;
b.光学性能的变化。
25.6恒加速度
25.6.1般程序
GB/T14136.1—93
带有连接端口的滤光器应承受GB2423.15试验Ga。面板安装式滤光器应借助刚性的金属安装夹具以螺栓固定在试验设备上。非安装式滤光器应按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夹持住,靠夹持滤光器本体、或者靠夹持引出光缆,在后一种情况下滤光器支承在光缆之间。注;出于安全考虑,应注意避免被试样品因安装件断裂而被甩出来;但采用的任何安全装置在试验过程中均不应带来附约束。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25.6.2规定的细节
当要求进行本项试验时,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规定下列细节:a.
试验设备的型号:
试样的安装方法;
选自下列优先值的加速度值;
试验持续时间;
加速度的坐标与方向,
所采用的合适的光缆和光缆支承、固定件(夹持装置)的细节;与标准试验程序的任何差别。
最后测量
外观检查;
光学性能的变化。
气候环境试验和测量程序
26.1概述
等效的g。值
纤维光学滤光器的气候类别与其它器件相同,应以GB2421附录“元件气候等级”的格式表示(如本标准7.3条所示)。
为完成给定的气候等级范围滤光器性能鉴定所需要的最少的试验程序如下: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恒定湿热持续时间试验
GB 2423.3
试验A
试验B
试验Ca
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应规定气候严酷度的限定范围,严酷度的限定范围应从下列优先值中选择:
低温(℃)±3
26.1.1试验程序
GB/T 14136.1—93
高温(℃)±2
恒定湿热持续时间,d
被试器件应经受条件循环及此后的恢复期,应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对具有连接器端口的滤光器连接上适当的光缆,并对每一光缆的自由端加以处理,以避免潮气浸人。安装式滤光器应按照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安装,并根据适用情况对安装式滤光器面板部分背面加以保护,以防止潮气浸入。26.1.2试验过程中的测量
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在试验过程中应对光学性能的变化进行测量。26.1.3最后测量
滤光器应按照有关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的要求经受下列检验,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a.外观检查,
b。光学性能的变化。
26.2低温
正在考虑中。
26.3高温
正在考虑中。
26.4稳态湿热
正在考虑中。
26.5气候顺序
般程序
本气候顺序仅适用于湿热为一/—/4和一/一/56气候类别的滤光器。应按照有关规范中规定的日列程序和严酷度进行试验:
提供标准气候试验程序,包括高温、潮湿、低温、低气压和进一步的湿热循环试验的顺序应用。试验顺序概要
本规范中规定的此项试验是一顺序的气候程序,在程序中滤光器按固定的次序进行若干项气候条件试验。除非在分规范和(或)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试样应首先置于上限类别温度下,然后在55C下进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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