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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31 04:36:19
  • GB/T211-1996
  • 已作废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211-1996

  • 标准名称: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已作废
  • 发布日期:

    1996-06-01
  • 实施日期:

    1997-02-01
  • 作废日期:

    2008-06-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41.26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石油及相关技术>>燃料>>75.160.10固体燃料
  • 中标分类号:

    矿业>>固体燃料矿>>D21煤炭分析方法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155066.1-13274
  •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8千字
  • 标准价格:

    8.0 元
  • 出版日期:

    2004-03-29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84-08-07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单位:

    煤炭部北京煤化学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相关标签:

    水分 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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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A、B、C、D四种方法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表达及精密度。 GB/T 211-1996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1-199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Determination of total moisture in coal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211
代替GB21184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A、B、C、D四种方法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表达及精密度。
方法A适用于各种煤;方法B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方法D适用于外在水分高的烟煤和无烟煤。
2引用标准
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
3般要求
3.1煤样:方法A、B和C采用粒度小于6mm的煤样,煤样量不少于500g;方法D采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煤样约2kg。
3.2“煤样的制备:
3.2.1粒度小13mm煤样按照GB474的第3.9条进行制备。3.2.2粒度小于6mm煤样的制备
3.2.2.1破碎设备: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的破碎机。3.2.2.2制备方法:用九点取样法从破碎到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中取出约2kg,全部放入破碎机中。次破碎到粒度小于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500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3.3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热的(.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H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质量的百分数(M,),计入煤样全水分。3.4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闭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至少1min。4方法A(通氮干燥法)
4.1方法提要
称取--定量粒度小于6mm的煤样,在干燥氮气流中、于105~110℃下干燥到质量衡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含量4.2试剂
4.2.1氮气(GB/T8979):纯度99.9%以上。4.2.2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4.2.3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6-14批准1997-02-01实施
4.3仪器、设备
GB/T 211—1996
4.3.1小空间干燥箱:箱体严密,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气体进、出口,每小时可换气15次以上,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4.3.2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4.3.3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尤水氟化钙。4.3.4分析天平:感量0.001g。
工业天平:感量0.1g。
流量计:测量范围100、1000mL/min。干燥塔:容量250ml,内装干燥剂(4.2.3)。4.3.7
4.4测定步骤
4.4.1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称准至0.01g)的称量瓶迅速称取粒度小于6mm的煤样10~12g(称准至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4.4.2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C的干燥箱中,烟煤干燥1.5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2h。
4.4.3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到0.01g)。4.4.4进行检查性于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4.5结果计算
全水分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
m×100
煤样的全水分,%;
式中:M.
煤样的质量,g,;
ml—-干燥后煤样减少的质量,g。报告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煤样的水分有损失,则按式(2)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M = M, +\I(100 - M)
式中M,是煤样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当M,大于1%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试验室收到煤样的全水分。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经补正水分损失”,并将煤样容器标签和密封情况一并报告。5方法B(空气干燥法)
5.1方法提要
称取定量的粒度小于6mm的煤样,在空气流中、于105~110℃下于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含量。5.2仪器设备
5.2.1平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和鼓风机,并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5.2.2干燥器:同4.3.3。
5.2.3玻璃称量瓶:同4.3.2。
5.2.4分析天平:同4.3.4。
5.2.5工业天平间4.3.5。
5.3测定步骤
GB/T 211--1996
5.3.1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称准至0.01g)的称量瓶迅速称取粒度小于6mm的煤样10~12g(称准到0.01g),平摊在称瓶中。
5.3.2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烟煤干燥2h,元烟煤干燥3h。
5.3.3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到0.01g)。5.3.4进行检查性于燥,手续同4.4.4。5.4结果计算同4.5。
6方法C(微波干燥法)
6.1方法提要
称取-定量粒度小于6mm的煤样,置于微波炉内。煤中水分子在微波发生器的交变电场作用下,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使水分迅速蒸发。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全水分。6.2仪器设备
6.2.1微波干燥水分测定仪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微波干燥水分仪都可使用。6.2.1.1微波辐射时间可控;
6.2.1.2煤样放置区微波辐射均匀;6.2.1.3经试验证明测定结果与方法A的结果-一致。6.3测定步骤
6.3.1按微波干燥水分测定仪说明书进行准备和状态调节。6.3.2称取粒度小于6mm的煤样10~~12g(称准到0.01g),置于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称量瓶中,摊平。
6.3.3打开称量瓶盖,放入测定仪的旋转盘的规定区内。6.3.4关上门,接通电源,仪器按预先设定的程序工作,直到工作程序结束。6.3.5打开门,取出称量瓶,盖上盖,立即放人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然后称量(称准到0.01g)。如果仪器有自动称量装置,则不必取出称量。6.3.6按1.5计煤中全水分的百分含塔,或从仪器显示器.1直接读取全水分的含量。7方法D
7.1方法提要
7.1.1~步法:
称取-症量的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在空气流中、于105~110℃下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整损失计弹出全水分的含量。7.1.2两出法:
将粒度小F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50℃的环境下干燥,测定外在水分;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小于6mm,在105~110C下测定内在水分,然后计算出全水分含量。7.2仪器、设备
7.2.1浅: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煤样,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2,盘的质量不大于500g。7.2.2其余仪器设备阅5.2。
7.3测定步骤
7.3.1~步法:
GB/T 211—1996
7.3.1.1用已知质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7.2.1)称取煤样500g(称准到0.5g),并均匀地摊平,然后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7.3.1.2将浅盘取出,趁热称量,称准到0.5g。7.3.1.3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0.5g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7.3.1.4结果计算:同4.5。
7.3.2两步法:bzxZ.net
.7.3.2.1准确称量全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称准到0.01%),平摊在浅盘中,于温度不高于5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连续干燥1h质量变化不大于0.1%),称量(称准到0.01%)。7.3.2.2将煤样破碎到粒度小于6mm,按方法B所述测定内在水分。7.3.2.3按式(3)计算煤中全水分百分含量;100M ×Minh
式中:M.--煤样的外在水分,%;Mm—煤样的内在水分,%。
8精密度
两次重复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全水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海龙、贾冰、段云龙。本标准于1963年首次发布。
重复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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