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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总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5 12:27:26
- SJ20275-1993
- 现行
标准号:
SJ 20275-1993
标准名称:
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总规范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英文名称: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osi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 thermistors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3-05-11 -
实施日期:
1993-07-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805.69 KB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911
SJ20275—93
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ositivetemperature coefficient themistors1993-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发布
1993-实施
1.1主题内容
1.2适用范闺
1.3分类.
型号规格
标称零功率屯阻及允许偏差·
引用文件
详细要求,
合格鉴定
投计和结构
电阻体
引出端子
可焊性
筹功率电阻值
电阻比
短期负荷
绝缘电阻
介质耐电压:
低温贮存
高温贮存
热时间常数
耗散系数(当适用时)
引出端强度
电阻温度特性
温度冲击
耐焊接热
负荷寿命
长期高温暴露
高频振动
浸水·
TYKAONKAca-
3.24浸水·
3.25加T.质量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4.2检验分类·
检验条件及预防措施
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检验方法
5交货准备
订单内容
符介、定义及说明
电阻比
居果点温度
开关点温度,
平衡点漩度·
最高工作温度
6.3易燃性
附录A
鉴定检验程序
A1范围
试验数据
产品说明
鉴定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ositivetemperature coefficient thcmistors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20275—93
本标准规定了绝缘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以下简称热敏电阻器)的一般要求。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一定温度范围内作温度补偿、温度控制以及延迟限流用的绝缘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阴器。
1.3分类
1.3.1型号规格
本规范中的热敏电阻器其型号规格的组成应符合下述示例:Mzll
1.3.2型号的构成
标称零功率电阻值
零功率电阻值允许偏差
型号由二个字母“MZ”后跟两个数字表示:字舟表示军用绝缘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第一位数字表示主要用途,第二位数字表示顺序号。1.3.3热敏电阻器的特性
用电阻比表示热敏电叫器的特性,其数值按详细规范规定,其电阻比偏差用一个了母表示(见表1)。字母前的数字表示电阻比的整数值,字母后的数字表示电阻比的小数值。例如电阻比为20.5±10%时,表示为‘20A5。电阻比偏差
允许偏差(%)
1.3.4标称零功率电阻值及允许偏差±20
标称零功率电阻值在25℃下标定,以欧姆为单位,用数学表示。适用于本规范的阻值范国为10~100k2,其阻值系列符合GB247i规定。中电子工业总公司1993--发布
1993-实施
ITKAONKAca-
SJ 20275—93
标称零功率阻值的允许偏差在25°C0.1“℃下测量,用一个字母代号表示,详见表表2标称零功率电阻值的允许偏差代号
引用文件
GB 2471
GB 4475
包装购运指示标志
标称零功率电阻值范围
10~1000
电阻值<100
电阻值>1000
电子设备用电阻器标称阻值系列敏感元件名词术语
GJB 360.4
GJB 360.5
GJB 360.6
GJB 360.8
GJB 360.15
GJB 360.18
GJB360.20
GJB 360.21
GJB 360.23
G1 360.27
GJB 360.28
3要求
3.1详细规范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浸渍试验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低气压试验
军用电了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了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电了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了元件试验方法
耐混试验
温度冲击试验
高温寿命试验
高频振动试验
可焊性试验
耐焊接热试验
引出端强度试验
冲击试验
介质耐压试验
绝缘电阻试验
零功率电阻值允许偏差
热敏电阻器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及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若本规范与详细规范的要求有矛盾时,则应有详细规范为难。3.2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热敏电阻器:应是经鉴定合格的产品。3.3设计和结构
热敏电阻器的设计,结构及其外形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每个热敏电阻器应具有经高温烧结的电阻值,并由具备防潮、绝缘功能的外壳或涂爱材料提供保护,以防止电阻体直接暴露于环境条件下。-2-
3.3.1电阻器本体
SJ 20275—93
电阻器本体应平整无裂缝、无气孔等机械缺陷,其外形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3.2引出端子
为了便于焊接,所有引出端子的表面都应具备良好的镀层。引出端子的尺寸及其引出方式均应符合规定(见3.1系)。3.3.3焊剂
当制造过程中需使用焊剂时,应选择无腐蚀性的焊剂,除非经证实该焊剂在焊接后已旱中性。
3.3.4质量
热敏电阻器的总质量不应超过规定的最大值(见3.1条)。3.4可焊性
热缴电阻器按本规范4.6.5条检验时,其引出端子的浸渍表面至少应覆有95%的新焊料,而其余5%的表面只允许有较小且不集中的针孔或孔隙。浸渍不良的表面将导致可焊性恶化或引起失效。如果对没渍面有争议,应通过实际测量判定。3.5零功率电阻值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3条检验时,其零功率电阻值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及详细规范规定。
3.6电阻比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4条检验时,其电阻比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及详细规范规定。
3.7短期负荷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6条检验时,不应飞弧、燃烧、烧焦或开路。试验后的25°C琴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8绝缘电阻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7条捡验时:具绝缘电阻应不低T500M2。3.9介质耐电压
热电阻器按本规范规定4.6.8条检验时:不应出现机械损伤、飞弧或穿等迹象。3.10低温贮存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9条捡验时,不应有机械损伤,试验后的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11高温贮存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0条检验时,不应有机械损伤,试验后的阻值变化率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12热时间常数
热撤电阻器按本规范4.6.11条试验时,热时间常数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13耗散系数(当适用时)
正在考虑甲。
3.14引出端强度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3条试验时,应能承受规定的拉力而无机械损伤,试验后-3-
TTTKAONKAca-
SJ20275--93
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合详细规范规定。3.15电阻温度特性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4条测试时,其测得的数据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16温度冲击
热敏电阻器按规范4.6.15条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17耐焊接热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6条检验时应无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S°℃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18耐湿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7条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开路或引出端松动等迹象,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不大于±10%;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2。3.19负荷寿命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8条试验时,应无腐蚀或其它机械损伤;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20长期高温暴露
热敏中阻器按本规范4.6,19条试验时应无机概损伤:经100h和1000h试验后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21高频振动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20条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22冲击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21条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23浸水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22条试验时应无腐蚀或其它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24标志
热电阻器应标明型号、特性代号、标称零鼓率电阻值及允许偏差、制造厂名称或商标、生产批号。如果需要标志的部位不够时,可以标志在包装上.。3.25加工质量
制造厂应采用能够保证质量一致性和重复性要求的方法加工。产品应无裂纹,碎裂,以及对寿命、可靠性有影响的其它缺陷。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上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货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检查。4.1.1试验设备和检验设施
s± 20275--93
试验设备和检验设施应具有足够的精度,质量及数量,以便进行所需的检验。4.2检验分类
本规范所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a:鉴定检验(见4.4条):
b.质量一致性检验(见4.5条)。4.3检验条件及预防措施
4.3.1检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本规范的所有检验均应符合GJB360.1中“一般要求”所规定的试验条件。
4.3.2预防措施
应采取满足要求的预防措施,防止潮气在检验时凝聚到热敏电阻器,但当潮气是该试验的要求时除外。当热敏电阻器需要焊接时也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因焊接时局部过热造成意外的损伤。
4.4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应在经主管部门批谁的试验室进行(见6.2条)。4.4.1提交检验的样品数应按本规范附录A规定。这些样品应从使用止常设备和制造1艺的生产线上抽取。
4.4.2提交检验的样品按本规范表3规定的项目及顺序进行鉴定检验。除1a组的样品外,其余样品均应经1组检验。然后,从1组中取出样品按表3规定进行各自的检验。4.4.3不合格品数
当不合格品数超过本规范所允许的数量时,则构成鉴定不合格的根据。表3
检查或试验
第【组
外观和机械检查1)2)
标称阻值
电阻比
第ia组
可焊性}
(如适用)
第2组
短期负荷
绝缘电阻
齐质耐电压
低温贮存
商温贮存
引出端强度
要求条款
方法条款
样品数(只)
全部样品
20只单引线或
10只双引线
充许的不合
格品数(只)
总的不合
格品数
ITKAONKAca-
检查或试验
第3组
电阻温度
温度冲击
焊接热
第4组
负荷筹偷
第5组
长期高温
第6组
热时间带数
耗散系数
高频振动
要求条款
SJ 20275—93
续表3
方法条款
样品数(只)
充许的不合
格品数(只)
总的不合
格品数
注:1)同一个样品只在间一纽试验中的单项或多项试验不合格:只作一个不合格品数处理。2)只有当标志不正确、不完整或不清楚时才判断是不合格品。3)第1a组的样品不进行1组试验。4.4.4鉴定维持
为维持鉴定,制造厂应每六个月向鉴定机构提交份告。鉴定机构应明确首次报告日期。报告内容如下;
a、产品交货检验(A 组和B组检验)结果的摘要,至少应指明合格批数和不合格批数,且应注明所有返工批的试验结果;b.周期检验(C组检验)结果的摘要,包括不合格品数和失效模式。摘要应包括六个月周期内完成的所有周期检验结果,如摘要表明没有满足规范要求和未采取鉴定机构同意的纠止措施,则可能从合格产品目中撤消其相应产品。如果在六个月周期之后30天内术提交报告,可能丧失产品鉴定资格。除定期提交检验外,当在六个月周期内的任何时间检验数据表明已鉴定产品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制造厂应立即通知鉴定机构。
如果在提交报告的周期内不生产,则应提交一份报告证明其仍然具有生产该产品所必须的能力和设施条件。如果在接边两个报告周期内还不生产,可以出鉴定机构决定,要求制造厂中明未生产的原因应提交已鉴定的产品按鉴定检验要求进行试验。4.5质量一致性检验
4.5.1椅验
SJ 20275--93
检验由 A 组检验和 B组检验组成。4.5.1.1检验批
检验批应由相同型号、电阻比利生产批号的热电阻器组成。4. 5. 1. 2 A 组检验
A组捡验应由表4规定的检查或试验构成。4.5.1.2.1抽样方案
计数检查和抽样应按GJB179中的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AOL)和极限质量(LQ)应符合表4规定。
重缺陷和1轻缺陷应符合GJB179的规定。表4A组检验
检查或试验
外观和机械检查
电阳器本体尺
引出端尺寸
加工质量
零功率电阻值
电附比
要求条款
方法条款
重缺陷
1.0 (AQL)
轻缺陷
18.0 (LQ)
江:1)标志不合格品是指标志不清、不正确或不完整。随后发生的任何性能不个格,均不能作为标志不合格品。
4.5.1.2.2报收批
如果试验品被拒收,制造厂可以收回该批产品进行返「纠止措施或剔除不合格品,然后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提交检验的批应与新的批分开,并清楚的标明是重新检验批。4. 5. 1. 3B 组检验
B组检验应按表5规定的试验及顺序进行。除非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单独抽取B组检验样品外,一般应从已经通过A组检验的检验批中抽取。表 5 B组检验
试验项日
短期负荷
绝缘电阻
介质耐电压
低温贮存
高温贮存
4.5.1.3.1抽样代序
要求条款
方法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本规范的抽样程序应符合GJB179中规定的~般检查水平I:AQL和LQ分别为4.0和18.0%。
TYKAOKAca-
4. 5. 1. 3.2拒收批
SJ 20275—93
如果试验品被拒收,制造」可能收向该批产品进行返工纠正缺陷或除不合格品,然后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提交检验的批应与新的批分开,并清楚的标明是重新检验批。4. 5.1. 3.3样品处
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协议,通过B组检验的样品不得按合同交货。4.5.1.4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应由 C纠检验纽成,其项目和顺序由表6规定。C组检验样品应从通过 A和B组检验的检验批中抽取。
4.5.1.4.1抽样
4.5.1.4.1.1月度检验
月度检验包括C1a和C1b两个分组,Cla分组由10只任意阻值的样品组成,检验时允许1只不合格。C1b分组由10只(双引出端作捡验时)或20只(单引出端作检验时)样品组,每次允许1只不合格。如果任何·个分组出现的不合格品超过1只,则应以双倍数量进行复验,且不允许存在不合格品。4.5,1.4.1.2季度检验
按季度检验的三个分组分别出10只拌品组成。这些样品的标称零功率电阻值应在晟小值与中间值之间,并选择阻值偏小的样品进行C2b分组试验。试验时每个分组允许有一只不合格品,但兰个分组的不合格品总数不得超过1只。4.5.1.4.1.3半年检验
阻值最高的10!样品进行半年试验时允许只不合格品。表 6 C 组检验
试验项口
C1分组
C2分组
Cla分组
引的端强度
Clb分组
可焊性
C2a分组
电阻温度特性
温度冲击
耐焊接热
C2h分组
负荷寿命www.bzxz.net
C2c分组
长期商温暴踪
试验的样品数
20个单引线或
10个双引线
要求条款
方汰条款
试验项日
C3分组
时间常数
耗散系数
高频振动
4.5.1.4.2样品处理
SJ 20275—93
续表6
试验的样品数
经过C组试验的样品不得按合同或订单交货。4.5.1.4.3不合格
婴求条款
方法条款
如果C组检验不合格,制造厂必须对材料和\1艺基本相同的产品,以及认为具有相同失效机理的产品采取纠正措施。此时,产品应停止验收,直到已采取的纠正措施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经过纠正措施处理后的产品,应得新抽样进行C组试验(对全部项目或只对不合格项目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决定)。A组、B组也可重新进行检验。然雨,只有当C组检验复验的结果证明纠正措施是成功的才能进行最后验收。如果复验后仍然不合格,应向鉴定机构提供有关失效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资料。4.5.1.4.4C组检验的特殊处理
当产品不能按月、季、半年提交检验时,同志检验在征得质量监督部门或川户问意后可用鉴定检验(见4.4)。按提交批进行。4.5.2包装检验
对包装的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4.6检验方法
4.6.1外观和机械检查(见3.1,3.3,3.24和3.25条)应采用足够精度的器具和方法进行外观和机械检查,以核实设计、结构、材料、外形尺寸、标志和加工质量是符合本规范要求。4.6.2零功率电阻值
4.6.2.1测量温度及精度所有热敏电阻器应在规定的温度及精度达士0.1°℃C的均勾介质中进行测量(死 3.1条)。
4.6.2.2测最方法误差:
a.直接法对电阻值的测最:应不超过零功率电阻值允许偏差的10%:b.间接法对电阻值的测量:应不超过零功率电阻值最大变化的10%:采用a和b方法测量热嫩电阻器时应按4.6.2.1条规定,测量装置的时间响应特性与受试样品一致:
c.仪器灵敏度保证所用仪器的灵敏度应满足测试要求。测试条件的时问响应特性应与受试样品一致。
4.6.2.3试验程序按下列规定进行a.安装用规定的方式将热缴电阻器夹持到直径为3mm的黄棒上,夹持部位至电阻器本体末端的距离为25.4±1.5mm;-9-
HTKAONT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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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20275—93
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ositivetemperature coefficient themistors1993-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发布
1993-实施
1.1主题内容
1.2适用范闺
1.3分类.
型号规格
标称零功率屯阻及允许偏差·
引用文件
详细要求,
合格鉴定
投计和结构
电阻体
引出端子
可焊性
筹功率电阻值
电阻比
短期负荷
绝缘电阻
介质耐电压:
低温贮存
高温贮存
热时间常数
耗散系数(当适用时)
引出端强度
电阻温度特性
温度冲击
耐焊接热
负荷寿命
长期高温暴露
高频振动
浸水·
TYKAONKAca-
3.24浸水·
3.25加T.质量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4.2检验分类·
检验条件及预防措施
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检验方法
5交货准备
订单内容
符介、定义及说明
电阻比
居果点温度
开关点温度,
平衡点漩度·
最高工作温度
6.3易燃性
附录A
鉴定检验程序
A1范围
试验数据
产品说明
鉴定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ositivetemperature coefficient thcmistors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20275—93
本标准规定了绝缘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以下简称热敏电阻器)的一般要求。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一定温度范围内作温度补偿、温度控制以及延迟限流用的绝缘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阴器。
1.3分类
1.3.1型号规格
本规范中的热敏电阻器其型号规格的组成应符合下述示例:Mzll
1.3.2型号的构成
标称零功率电阻值
零功率电阻值允许偏差
型号由二个字母“MZ”后跟两个数字表示:字舟表示军用绝缘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第一位数字表示主要用途,第二位数字表示顺序号。1.3.3热敏电阻器的特性
用电阻比表示热敏电叫器的特性,其数值按详细规范规定,其电阻比偏差用一个了母表示(见表1)。字母前的数字表示电阻比的整数值,字母后的数字表示电阻比的小数值。例如电阻比为20.5±10%时,表示为‘20A5。电阻比偏差
允许偏差(%)
1.3.4标称零功率电阻值及允许偏差±20
标称零功率电阻值在25℃下标定,以欧姆为单位,用数学表示。适用于本规范的阻值范国为10~100k2,其阻值系列符合GB247i规定。中电子工业总公司1993--发布
1993-实施
ITKAONKAca-
SJ 20275—93
标称零功率阻值的允许偏差在25°C0.1“℃下测量,用一个字母代号表示,详见表表2标称零功率电阻值的允许偏差代号
引用文件
GB 2471
GB 4475
包装购运指示标志
标称零功率电阻值范围
10~1000
电阻值<100
电阻值>1000
电子设备用电阻器标称阻值系列敏感元件名词术语
GJB 360.4
GJB 360.5
GJB 360.6
GJB 360.8
GJB 360.15
GJB 360.18
GJB360.20
GJB 360.21
GJB 360.23
G1 360.27
GJB 360.28
3要求
3.1详细规范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浸渍试验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低气压试验
军用电了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了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电了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子元件试验方法
军用电了元件试验方法
耐混试验
温度冲击试验
高温寿命试验
高频振动试验
可焊性试验
耐焊接热试验
引出端强度试验
冲击试验
介质耐压试验
绝缘电阻试验
零功率电阻值允许偏差
热敏电阻器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及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若本规范与详细规范的要求有矛盾时,则应有详细规范为难。3.2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热敏电阻器:应是经鉴定合格的产品。3.3设计和结构
热敏电阻器的设计,结构及其外形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每个热敏电阻器应具有经高温烧结的电阻值,并由具备防潮、绝缘功能的外壳或涂爱材料提供保护,以防止电阻体直接暴露于环境条件下。-2-
3.3.1电阻器本体
SJ 20275—93
电阻器本体应平整无裂缝、无气孔等机械缺陷,其外形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3.2引出端子
为了便于焊接,所有引出端子的表面都应具备良好的镀层。引出端子的尺寸及其引出方式均应符合规定(见3.1系)。3.3.3焊剂
当制造过程中需使用焊剂时,应选择无腐蚀性的焊剂,除非经证实该焊剂在焊接后已旱中性。
3.3.4质量
热敏电阻器的总质量不应超过规定的最大值(见3.1条)。3.4可焊性
热缴电阻器按本规范4.6.5条检验时,其引出端子的浸渍表面至少应覆有95%的新焊料,而其余5%的表面只允许有较小且不集中的针孔或孔隙。浸渍不良的表面将导致可焊性恶化或引起失效。如果对没渍面有争议,应通过实际测量判定。3.5零功率电阻值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3条检验时,其零功率电阻值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及详细规范规定。
3.6电阻比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4条检验时,其电阻比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及详细规范规定。
3.7短期负荷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6条检验时,不应飞弧、燃烧、烧焦或开路。试验后的25°C琴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8绝缘电阻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7条捡验时:具绝缘电阻应不低T500M2。3.9介质耐电压
热电阻器按本规范规定4.6.8条检验时:不应出现机械损伤、飞弧或穿等迹象。3.10低温贮存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9条捡验时,不应有机械损伤,试验后的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11高温贮存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0条检验时,不应有机械损伤,试验后的阻值变化率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12热时间常数
热撤电阻器按本规范4.6.11条试验时,热时间常数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13耗散系数(当适用时)
正在考虑甲。
3.14引出端强度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3条试验时,应能承受规定的拉力而无机械损伤,试验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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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合详细规范规定。3.15电阻温度特性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4条测试时,其测得的数据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16温度冲击
热敏电阻器按规范4.6.15条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17耐焊接热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6条检验时应无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S°℃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18耐湿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7条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开路或引出端松动等迹象,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不大于±10%;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2。3.19负荷寿命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18条试验时,应无腐蚀或其它机械损伤;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20长期高温暴露
热敏中阻器按本规范4.6,19条试验时应无机概损伤:经100h和1000h试验后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21高频振动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20条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22冲击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21条试验时应无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23浸水
热敏电阻器按本规范4.6.22条试验时应无腐蚀或其它机械损伤;试验后的25°C零功率电阻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24标志
热电阻器应标明型号、特性代号、标称零鼓率电阻值及允许偏差、制造厂名称或商标、生产批号。如果需要标志的部位不够时,可以标志在包装上.。3.25加工质量
制造厂应采用能够保证质量一致性和重复性要求的方法加工。产品应无裂纹,碎裂,以及对寿命、可靠性有影响的其它缺陷。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上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货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检查。4.1.1试验设备和检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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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设备和检验设施应具有足够的精度,质量及数量,以便进行所需的检验。4.2检验分类
本规范所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a:鉴定检验(见4.4条):
b.质量一致性检验(见4.5条)。4.3检验条件及预防措施
4.3.1检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本规范的所有检验均应符合GJB360.1中“一般要求”所规定的试验条件。
4.3.2预防措施
应采取满足要求的预防措施,防止潮气在检验时凝聚到热敏电阻器,但当潮气是该试验的要求时除外。当热敏电阻器需要焊接时也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因焊接时局部过热造成意外的损伤。
4.4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应在经主管部门批谁的试验室进行(见6.2条)。4.4.1提交检验的样品数应按本规范附录A规定。这些样品应从使用止常设备和制造1艺的生产线上抽取。
4.4.2提交检验的样品按本规范表3规定的项目及顺序进行鉴定检验。除1a组的样品外,其余样品均应经1组检验。然后,从1组中取出样品按表3规定进行各自的检验。4.4.3不合格品数
当不合格品数超过本规范所允许的数量时,则构成鉴定不合格的根据。表3
检查或试验
第【组
外观和机械检查1)2)
标称阻值
电阻比
第ia组
可焊性}
(如适用)
第2组
短期负荷
绝缘电阻
齐质耐电压
低温贮存
商温贮存
引出端强度
要求条款
方法条款
样品数(只)
全部样品
20只单引线或
10只双引线
充许的不合
格品数(只)
总的不合
格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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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或试验
第3组
电阻温度
温度冲击
焊接热
第4组
负荷筹偷
第5组
长期高温
第6组
热时间带数
耗散系数
高频振动
要求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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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3
方法条款
样品数(只)
充许的不合
格品数(只)
总的不合
格品数
注:1)同一个样品只在间一纽试验中的单项或多项试验不合格:只作一个不合格品数处理。2)只有当标志不正确、不完整或不清楚时才判断是不合格品。3)第1a组的样品不进行1组试验。4.4.4鉴定维持
为维持鉴定,制造厂应每六个月向鉴定机构提交份告。鉴定机构应明确首次报告日期。报告内容如下;
a、产品交货检验(A 组和B组检验)结果的摘要,至少应指明合格批数和不合格批数,且应注明所有返工批的试验结果;b.周期检验(C组检验)结果的摘要,包括不合格品数和失效模式。摘要应包括六个月周期内完成的所有周期检验结果,如摘要表明没有满足规范要求和未采取鉴定机构同意的纠止措施,则可能从合格产品目中撤消其相应产品。如果在六个月周期之后30天内术提交报告,可能丧失产品鉴定资格。除定期提交检验外,当在六个月周期内的任何时间检验数据表明已鉴定产品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制造厂应立即通知鉴定机构。
如果在提交报告的周期内不生产,则应提交一份报告证明其仍然具有生产该产品所必须的能力和设施条件。如果在接边两个报告周期内还不生产,可以出鉴定机构决定,要求制造厂中明未生产的原因应提交已鉴定的产品按鉴定检验要求进行试验。4.5质量一致性检验
4.5.1椅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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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由 A 组检验和 B组检验组成。4.5.1.1检验批
检验批应由相同型号、电阻比利生产批号的热电阻器组成。4. 5. 1. 2 A 组检验
A组捡验应由表4规定的检查或试验构成。4.5.1.2.1抽样方案
计数检查和抽样应按GJB179中的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AOL)和极限质量(LQ)应符合表4规定。
重缺陷和1轻缺陷应符合GJB179的规定。表4A组检验
检查或试验
外观和机械检查
电阳器本体尺
引出端尺寸
加工质量
零功率电阻值
电附比
要求条款
方法条款
重缺陷
1.0 (AQL)
轻缺陷
18.0 (LQ)
江:1)标志不合格品是指标志不清、不正确或不完整。随后发生的任何性能不个格,均不能作为标志不合格品。
4.5.1.2.2报收批
如果试验品被拒收,制造厂可以收回该批产品进行返「纠止措施或剔除不合格品,然后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提交检验的批应与新的批分开,并清楚的标明是重新检验批。4. 5. 1. 3B 组检验
B组检验应按表5规定的试验及顺序进行。除非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单独抽取B组检验样品外,一般应从已经通过A组检验的检验批中抽取。表 5 B组检验
试验项日
短期负荷
绝缘电阻
介质耐电压
低温贮存
高温贮存
4.5.1.3.1抽样代序
要求条款
方法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本规范的抽样程序应符合GJB179中规定的~般检查水平I:AQL和LQ分别为4.0和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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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1. 3.2拒收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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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试验品被拒收,制造」可能收向该批产品进行返工纠正缺陷或除不合格品,然后重新提交检验。重新提交检验的批应与新的批分开,并清楚的标明是重新检验批。4. 5.1. 3.3样品处
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协议,通过B组检验的样品不得按合同交货。4.5.1.4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应由 C纠检验纽成,其项目和顺序由表6规定。C组检验样品应从通过 A和B组检验的检验批中抽取。
4.5.1.4.1抽样
4.5.1.4.1.1月度检验
月度检验包括C1a和C1b两个分组,Cla分组由10只任意阻值的样品组成,检验时允许1只不合格。C1b分组由10只(双引出端作捡验时)或20只(单引出端作检验时)样品组,每次允许1只不合格。如果任何·个分组出现的不合格品超过1只,则应以双倍数量进行复验,且不允许存在不合格品。4.5,1.4.1.2季度检验
按季度检验的三个分组分别出10只拌品组成。这些样品的标称零功率电阻值应在晟小值与中间值之间,并选择阻值偏小的样品进行C2b分组试验。试验时每个分组允许有一只不合格品,但兰个分组的不合格品总数不得超过1只。4.5.1.4.1.3半年检验
阻值最高的10!样品进行半年试验时允许只不合格品。表 6 C 组检验
试验项口
C1分组
C2分组
Cla分组
引的端强度
Clb分组
可焊性
C2a分组
电阻温度特性
温度冲击
耐焊接热
C2h分组
负荷寿命www.bzxz.net
C2c分组
长期商温暴踪
试验的样品数
20个单引线或
10个双引线
要求条款
方汰条款
试验项日
C3分组
时间常数
耗散系数
高频振动
4.5.1.4.2样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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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6
试验的样品数
经过C组试验的样品不得按合同或订单交货。4.5.1.4.3不合格
婴求条款
方法条款
如果C组检验不合格,制造厂必须对材料和\1艺基本相同的产品,以及认为具有相同失效机理的产品采取纠正措施。此时,产品应停止验收,直到已采取的纠正措施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经过纠正措施处理后的产品,应得新抽样进行C组试验(对全部项目或只对不合格项目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决定)。A组、B组也可重新进行检验。然雨,只有当C组检验复验的结果证明纠正措施是成功的才能进行最后验收。如果复验后仍然不合格,应向鉴定机构提供有关失效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资料。4.5.1.4.4C组检验的特殊处理
当产品不能按月、季、半年提交检验时,同志检验在征得质量监督部门或川户问意后可用鉴定检验(见4.4)。按提交批进行。4.5.2包装检验
对包装的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4.6检验方法
4.6.1外观和机械检查(见3.1,3.3,3.24和3.25条)应采用足够精度的器具和方法进行外观和机械检查,以核实设计、结构、材料、外形尺寸、标志和加工质量是符合本规范要求。4.6.2零功率电阻值
4.6.2.1测量温度及精度所有热敏电阻器应在规定的温度及精度达士0.1°℃C的均勾介质中进行测量(死 3.1条)。
4.6.2.2测最方法误差:
a.直接法对电阻值的测最:应不超过零功率电阻值允许偏差的10%:b.间接法对电阻值的测量:应不超过零功率电阻值最大变化的10%:采用a和b方法测量热嫩电阻器时应按4.6.2.1条规定,测量装置的时间响应特性与受试样品一致:
c.仪器灵敏度保证所用仪器的灵敏度应满足测试要求。测试条件的时问响应特性应与受试样品一致。
4.6.2.3试验程序按下列规定进行a.安装用规定的方式将热缴电阻器夹持到直径为3mm的黄棒上,夹持部位至电阻器本体末端的距离为25.4±1.5m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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