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起草制定,是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我国出口罐头生产罐藏原辅材料检验经验以及国外对我国出口罐头提出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的。
出口罐头质量的好坏首先取决于罐藏原辅材料的质量,多年来,我国无统一的出口罐头原辅材料检验规程,各地在罐藏原辅材料的使用上掌握不一,检验工作不规范,严重妨碍了我国出口罐头质量的提高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更好地把好出口罐头原辅材料质量关,使罐藏原辅材料检验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制订的过程中反复倾听生产部门及有关商检局宝贵意见,在此基础上几经修正和完善,力求使本标准抽样方案科学合理,检验操作简便易行,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置适合国内的实际,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填补了检验标准的空白。本标准为出口罐头生产厂加强生产前的原辅材料质量把关、检验提供科学依据。
本标准是《出口罐头检验规程》系列标准之一。根据出口罐头检验规程对本标准的规定,实施对出口罐头生产前所用的原辅材料质量进行强制性安全、卫生方面检验,实施本标准规定和其他系列分规程规定的检验,抓住了出口罐头生产厂生产各环节中的关键控制点,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出口罐头的质量。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洪年、赵妙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