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备案号:2737-1999
黄豆酱检验方法
黄豆酱检验方法
SB/T 10810—1999
代替ZB X 66020—87
Analytic methods of the soybean paste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小麦粉为原料酿造的豆酱各项感官、理化指标的测定。
1 取样
1.1 瓶装黄豆酱
每批任意抽取6瓶,其中3瓶分别进行感官、理化和卫生检验,余下3瓶留作保质期试验。
1.2 散装黄豆酱
散装成品搅拌均匀后,每批取样1500g,分装于3个磨口瓶中(取样的容器、用具必须灭菌)。分别进行感官、理化和卫生检验。
2 感官检验
2.1 色泽、体态
将样品搅拌均匀后,倒入白色瓷盘中,观察其色泽和粘稠度,并品尝有无杂质。
2.2 香气
用玻璃棒搅拌样品,嗅其气味,鉴别其香气浓淡,是否有不良气味。
2.3 滋味
取少量样品放在口内,用舌尖涂布满口,反复吮咂,鉴别其滋味是否味鲜醇厚,咸甜适口,后味长短有无异味。
3 理化检验
3.1 样品前处理
将黄豆酱样品搅拌均匀后,放入研钵中,在10min内迅速研磨至无颗粒,装入磨口瓶中备用。
3.2 水分
样品在100~105℃电热恒温干燥箱中进行干燥,所失去的水分及挥发性物质的总量作为水分的含量。
3.2.1 仪器
分析天平:感量1mg、称量200g;
国家国内贸易局1999-04-15批准
1999-04-15 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