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 HG 2212—1991《乙酰甲胺磷乳油》。
本标准与 HG 2212—199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乙酰甲胺磷含量分析保留了薄层-溴化法,将气相色谱法改为高效液相色谱法,并作为仲裁法;
——增加了40%乙酰甲胺磷乳油规格;
——增加了相关杂质乙酰胺、甲胺磷控制项目及指标;
——水分由原标准中≤1.0%降低至≤0.6%;
——将原标准中测定酸度的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浓度 0.05 mol/L 改为 0.02 mol/L。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 13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武进农药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晓晖、昝艳坤、傅风菊、童婉儿、偶国建。
原标准 HG 2212 于 1991 年首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