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 QB 1769~1801—93 |
香料标准
(产品标准)
(7)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邻氨基苯甲酸甲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邻苯甲酰胺甲酸钠、次氯酸钠、甲醇等为原料经酯化联合反应合成制得的邻氨基苯甲酸甲酯。
2 引用标准
- GB/T 14454.3 香料 色泽检定法
- GB/T 1445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 GB/T 14454.7 香料 冻点的测定
- GB 11540 单离及合成香料 相对密度的测定
- GB/T 14457.5 单离及合成香料 含酯量的测定
- GB/T 14457.1 单离及合成香料 乙醇中溶解度测定法
- GB 11539 单离及合成香料 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 通用法
3 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
分子式 C8H9NO2
结构式
[图片]
分子量 151.16(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
4 技术要求
4.1 色状 无色至橙黄色带有蓝色荧光液体,色泽不超过标准比色液10号色标(全部熔融时)。
4.2 香气 似葡萄香气。
4.3 相对密度 (25/25℃) 1.162~1.167。
4.4 含酯量 (%) ≥98.0。
4.5 冻点 (℃) ≥23.9。
4.6 溶解度 (25℃) 1g试样全溶于60%(V/V)乙醇4ml中。
5 试验方法
5.1 色状的检定
见GB/T 14454.3。
5.2 香气的评定
见GB/T 14454.2。
5.3 相对密度的测定,25/25℃
见GB 11540。
5.4 含酯量的测定
见GB/T 14457.5。
注:气相色谱测定法见附录A。
5.5 冻点的测定
见GB/T 14454.7。
5.6 溶解度的测定,25℃
见GB/T 14457.1。
6 检验规则
6.1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每批成品应由生产厂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出厂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6.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
每批的包装单位100桶以下抽取二桶,100桶以上抽取三桶。开启包装取样时,外观检查应无水分和杂质,然后振摇使其充分混匀,再用玻璃取样管每桶吸取样品50~100ml,注入混样器混和均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
验收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6.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法定检测机构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6.6
色状、香气、冻点为出厂检验指标。相对密度、含酯量、溶解度为型式检验指标,每季度检测一次。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装于铝桶内,包装外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商标、批号、净重、皮重、出厂日期、标准编号及有关包装标志。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