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半干态盐渍菜生产工艺通用规程 榨菜(盐脱水) ZB X 10051-86
本标准适用于以茎用芥菜青菜头为原料,经盐渍脱水,分等整形,发酵而成的榨菜。
1 原料及辅料
1.1 原料
茎用叶菜青莱头,要求圆形或椭圆形,色泽青翠,质地嫩脆,纤维质少,大小均匀,菜体表面光滑,无黑心、空心、裂口。
1.2 辅料
1.2.1 食盐
应符合 GB 2721-81《食盐卫生标准》的规定。
1.2.2 辣椒粉
红色鲜艳,油质重,辣味强,无杂质。
1.2.3 花椒
皮色大红或淡红,肉色黄白,麻味足,香气大,无霉变。
1.2.4 八角
红色、香浓、无霉变。
1.2.5 干姜片
淡黄色,香浓。
1.2.6 白胡椒。
白色、辛辣麻味强,无杂质,无霉变。
1.2.7 甘草
姜黄色,甜味大,无霉变。
1.2.8 苯甲酸钠
应符合 GB 2760-8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
1.3 配比
1.3.1 盐渍阶段
1.3.1.1 初腌 菜块 100kg,食盐 3.5kg。
1.3.1.2 复腌 菜块 100kg,食盐 8kg。
1.3.2 后熟阶段
脱水菜坯 100kg,辣椒粉 1.2kg,花椒 0.05kg,食盐 4kg,混合香料粉 0.2kg(其中:八角占 50%,干姜片占 20%,胡椒占 5%,甘草占 25%)。红盐(其中:细食盐占 83%,辣椒粉占 17%)适量。
2 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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