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8046-94
代替 SC 46-79
SC 99-82
渔船导航设备
修理、安装及调试技术要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雷达、劳兰 A、劳兰 C、卫星导航仪修理、安装、调试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渔船及渔业辅助船的导航设备。
2 引用标准
| ZB/T U06 002 | 船舶电缆敷设工艺 |
| ZB/T U06 003 | 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工艺 |
3 总则
3.1 导航设备的修理、安装调试应遵照本技术要求及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规定。
3.2 设备的机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铜板、接地电阻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海船无线电设备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3 有关其他的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应按 ZB/T U06 003 中的有关规定。
3.4 有关电缆的敷设应按 ZB/T U06 002 中的有关规定。
3.5 对整机的机体、接插件、电气元件、连接电缆及机体传动部分应满足有质量标准要求。
3.6 对整机的性能进行全面的测试。应达到说明书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3.7 经修复的导航设备在提交检验和移交时,承修部门应提供“修复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列出仪器设备已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航行效用试验情况、修理内容等。
4 导航设备的修理
4.1 雷达修理技术要求
4.1.1 收发机、天线修理后的检验
- 4.1.1.1 触发电路工作正常,触发幅度及频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 4.1.1.2 预调制电路及调制电路工作正常。其脉冲宽度及幅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 4.1.1.3 磁控管晶体、晶体电流稳定,其数值符合规定要求,自动频率微调电路应能稳定地工作。
- 4.1.1.4 前置中放、主中放、预视放等电路工作正常,无自激现象,回波清晰。
- 4.1.1.5 收发开关及其电源电路工作正常,速调管、收发开关调谐适当。
- 4.1.1.6 高压延时电路工作正常,延长时间不小于3 min。
- 4.1.1.7 天线顺时针旋转均匀正常,转速在额定值以内。
- 4.1.1.8 天线传动齿轮、天线罩塑料裂缝、波导等无破裂变形及积水现象。
4.1.2 显示器修理后检验
- 4.1.2.1 增益控制、调谐电路、各辅助电路(聚焦、海浪抑制、雨雪抑制、真方位、相对方位、照明等)的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