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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标准】 棉纺滤尘设备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8-18 10:36:05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FZ/T 93052-2010

  • 标准名称:

    棉纺滤尘设备

  • 标准类别:

    其他行业标准

  • 英文名称:

    Cotton spinning filter equipment
  • 标准状态:

    已作废
  • 发布日期:

    2010-08-16
  • 实施日期:

    2010-12-01
  • 作废日期:

    2021-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pdf .zip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机械>>59.120.10纺纱、加捻和卷曲变形机械
  • 中标分类号:

    纺织>>纺织机械与器具>>W93纺部机械与器具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16页
  • 标准价格:

    18.0
  • 出版日期:

    2010-12-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顾允宽、李岱、徐江、张建林、仲瑞龙
  • 起草单位:

    江阴精亚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市鼓风机有限公司、江阴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相关标签:

    棉纺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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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滤尘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纺行业滤尘系统中采用一级或多级过滤方式,进行纤维、尘杂与空气分离的滤尘设备或机组。纺织行业及其他适用的同类滤尘设备亦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代替FZ/T93052—1999《棉纺滤尘设备》。
本标准与FZ/T93052—1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应用范围(见第1章)和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提高了滤后空气含尘浓度、滤尘阻力、滤尘效率等主要技术参数(见第4章);
———增加了安全要求多项条款(见第4章);
———增加和修改了自控和电气要求(见第4章);
———增加和修改了对应的试验方法(见第5章);
———修改了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江阴精亚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市鼓风机有限公司、江阴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允宽、李岱、徐江、张建林、仲瑞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J/JQ68—1988;
———FJ/JQ201—1988;
———FZ/T93052—1999。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5226.1—2002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T7111.1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7111.2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2部分:纺前准备和纺部机械
FZ/T90001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FZ/T90074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90089.1 纺织机械铭牌 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FZ/T90089.2 纺织机械铭牌 内容
JB/T8690 工业通风机噪音限值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59.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3052—2010
代替FZ/T93052-1999
棉纺滤尘设备
Cottonspinningfilterequipment2010-08-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2-01实施
本标准代替FZ/T93052—1999《棉纺滤尘设备》。本标准与FZ/T93052—1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应用范围(见第1章)和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FZ/T93052—2010
提高了滤后空气含尘浓度、滤尘阻力、滤尘效率等主要技术参数(见第4章);增加了安全要求多项条款(见第4章);增加和修改了自控和电气要求(见第4章);增加和修改了对应的试验方法(见第5章);修改了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江阴精亚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市鼓风机有限公司、江阴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允宽、李岱、徐江、张建林、仲瑞龙。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J/JQ68—1988;
FJ/JQ201—1988;
-FZ/T93052—1999。
1范围
棉纺滤尘设备
FZ/T93052-—2010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滤尘设备(以下简称滤尘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纺行业滤尘系统中采用一级或多级过滤方式,进行纤维、尘杂与空气分离的滤尘设备或机组。纺织行业及其他适用的同类滤尘设备亦可参考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5226.1一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T7111.1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7111.2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2部分:纺前准备和纺部机械FZ/T90001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FZ/T90074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90089.1
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纺织机械铭牌
FZ/T90089.2纺织机械铭牌内容
JB/T8690
D工业通风机噪音限值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气体的标准状态thestandardstateofgas温度为20℃,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时的气体状态。3.2
空气含尘浓度dustconcentrationinair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粉尘的质量,即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粉尘的质量,其单位是mg/m。3.3
滤尘阻力
filtering resistance
含尘气流通过滤尘设备时所产生的能量(压力)损失,其单位用Pa来表示。3.4
等速采样isokineticsampling
进人采样嘴的含尘气流速度与采样处的含尘气流速度相等。3.5
静压平衡法等速采样staticpressurebalancemethodiso-speedsampling用一种特殊的采样装置,采样时能同时反映出采样管内外静压变化情况,只要调节采样流量保持采1
FZ/T93052—2010
样管内外静压平衡,就能达到等速采样要求。3.6
多点移动采样法
法multiplemovingpointsampling用同一个采样装置在已定的各采样点上移动采样,各点的采样时间相等。4要求
4.1外观
4.1.1产品表面应平整光滑、接缝平齐、色泽均匀,紧固件需经表面处理。4.1.2产品箱体内外密封良好,无明显泄漏现象,气流通道内光滑无毛刺。4.1.3产品的涂装应符合FZ/T90074的规定。4.2空气含尘浓度
经产品过滤后的空气含尘浓度≤0.85mg/m\(在气体标准状态下)。4.3滤尘阻力
滤尘设备总阻力≤400Pa。
产品箱体内部承受的真空度≤一2300Pa。4.4
产品应配置各级滤尘阻力和进风箱对周围环境压力的显示装置,显示数据要求清晰明了。整机空车运行时,噪声(声压级)≤75dB(A),噪声(声功率级)<87dB(A)。4.7
随机安装的风机噪声应符合JB/T8690的规定。4.8
整机空载运转2h后,各轴承(风机电机轴承除外)表面温升≤20℃。整机空载运转2h后,减速器无明显渗漏油现象,表面温升≤40℃。4.10各传动机构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响声。4.11安全
4.11.1滤尘设备采用的滤料应具有阻燃性能。4.11.2各运转部件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对密封门、压紧器螺杆检修窗等可能存在涉及人身安全隐患的部位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4.11.3配套主风机和各运转部件的安全防护罩壳或装置应齐全、牢固可靠。工作区域内对滤尘设备周边可能存在涉及人身安全的锐角等应有防护措施。4.11.4机内应安装带有安全电压的照明防爆灯和预留火星探测装置安装孔。4.11.5机内和滤料接触运行的吸嘴运动部件应有接地措施。4.12电气部分
4.12.1配套的自动控制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信号显示准确。4.12.2电控箱体应密封良好,操作面板上应有紧急停止按钮。4.12.3电控箱内应配置火星探测、与清梳联开车联动控制的电气接线端子,并有指示标志。电气部分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一2002中19.2的规定。4.12.4
4.12.5电气部分的绝缘性应符合GB5226.12002中19.3的规定。4.12.6电气部分的耐压性能应符合GB5226.1一2002中19.4的规定。4.12.7电动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755的有关规定。5试验方法
5.14.1.1、4.5、4.11.2~4.11.5、4.12.1~4.12.3用目测和光照法检测。5.24.1.2用目测和纤维擦拭及手感法检测。5.34.1.3按照FZ/T90074的有关规定检测。2
5.44.2按附录A进行检测。
5.54.3按附录B进行检测。
FZ/T93052—2010
5.64.4用>5000Pa的U形压力计或电子压力计检测;方法:滤尘机组和主风机连接安装,空车运转,通过手动插板调节进风箱顶上的进风面积,达到规定压力。自测、耳听和手感检查箱体变形和振动无异常现象,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无异响。5.74.6按照GB/T7111.1和GB/T7111.2的有关规定检测。5.84.7按照JB/T8690的有关规定检测。5.94.8用精度不低于0.5℃的温度计检测。4.9用目测法和精度不低于0.5℃的温度计检测。5.10
5.114.10用目测、耳听和手感法检测。5.12
24.11.1的检测:点燃酒精灯或无烟火源,接触滤料表面后目测无明燃现象。5.13
34.12.4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检测。44.12.5用兆欧表检测。
54.12.6用耐压试验仪检测。
54.12.7的检测按照GB755的有关规定。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出厂检验项目:4.1、4.4~4.6、4.8~4.10、4.11.2、4.11.3、4.12.1~4.12.6。6.1.2每台产品须经制造厂质检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该厂质检部门开具的产品合格证。
6.2型式检验
6.2.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a)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e)
6.2.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内容。6.3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的要求,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4其他
使用厂在安装调试产品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本标准时,由制造厂负责会同使用方协商处理。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铭牌按FZ/T90089.1和FZ/T90089.2的规定。7.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按FZ/T90001的规定。3
FZ/T93052—2010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的起吊位置起吊,包装箱应按规定的朝向安置,不得倾斜或改变方向。7.4贮存
产品出厂后,在有良好防雨、防腐蚀及通风贮存的条件下,包装箱内的机件防潮、防锈有效期为年。
A.1试验条件和试验仪器
A.1.1试验条件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滤后空气含尘浓度测定
A.1.1.1车间工艺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并符合设备的密封要求。A.1.1.2滤尘设备上的滤料应在正常使用300h以后进行试验。A.1.2试验仪器
FZ/T93052—2010
A.1.2.1静压平衡粉尘测定仪系统装置(见图A.1),或普通转子粉尘采样仪,或更先进的粉尘测定仪(如动平衡自动跟踪等速粉尘测定仪)。压力偏差指示
滤简罐
取样枪
干燥器
温度计
压力计
转子流量计
图A.1静压平衡粉尘测定仪系统装置A.1.2.2感量不低于0.1mg的分析天平。A.2试验方法
累计流量表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抽气泵
常温下在含尘管道内用滤筒(膜)测重法进行。把取样装置插到选定的测定位置的采样点上,用多点移动法进行等速采样。本标准以静压平衡等速采样为基本方法。根据滤筒(膜)捕集的粉尘量和采气量,求出出口空气含尘浓度,并可根据需要以滤尘设备进口及出口的空气含尘浓度求得滤尘设备的滤尘效率。
A.3测定位置、采样点数及采样孔的确定A.3.1测定位置
为取得有代表性的尘样,针对不同排风形式和结构的滤尘设备,测定点位置应选在距滤尘设备排风口截面100mm~600mm处或距滤料60mm~120mm处,且排风气流相对较为稳定处。对滤尘排风5
FZ/T93052—2010
和主风机有后方箱直接连接形式的组合式滤尘设备,测定点位置可放置在后方箱内采样测试。A.3.2采样点数
应采用多点采样的方法,并根据管道面积的大小和形状来确定采样点数。A.3.2.1圆形管道
在测定断面上设置互相垂直的两个采样孔。按等面积环法划分一定数量的同心等面积圆环。采样点应布置在互相垂直并穿过中心的两条取样线上各圆环面积的重心。不同管径的分环数和采样点数见表A.1。
管道直径d/
采样点数
如测定位置不能满足A.3.1要求时,则管径<1m的应增加1环(四个采样点),管径>1m的应增加2环(八个采样点)。
A.3.2.2矩形管道
在测定断面上划分若干等面积小矩形,小矩形的中心即为采样点。采样点的多少按断面积的大小而定,见表A.2。
管道断面积S/
等面积小矩形数
采样点数
测定点位置放置在后方箱内时,采样点位置参照表A.2执行;如测定位置不能满足A.3.1要求时,则划分的小矩形面积应<0.04m2,采样点不少于9个。A.3.3采样孔
取样装置放人管道或从管道内取出时,应以不使取样装置意外进入或失去灰尘为原则确定采样孔的大小。
A.4采样前准备、采样步骤和计算A.4.1采样前准备
A.4.1.1根据生产工艺特点,要求滤尘器按考核条件稳定运行。A.4.1.2根据测试目的,制定测试大纲,配备人员,确定岗位,分工,每个测试断面至少应有两名熟练的操作人员。
A.4.1.3按A.3.1确定测点位置,按A.3.3要求在管道上开设好测孔,并按A.3.2.1和A,3.2.2原则确定采样点数。
A.4.1.4对仪器整个系统进行气密性检查,不允许任何部位漏气。A.4.1.5将滤筒编号后放人烘箱烘干2h,烘干温度一般为105℃,再在分析天平上称出滤筒的初重并做好记录。
A.4.2采样步骤
FZ/T93052—2010
A.4.2.1将仪器各部分按要求连接,并将经过编号、烘干、称重的滤简装入滤简罐内,拧上$8采样嘴,进行漏气检查。
A.4.2.2检查合格后,进行测试,如等速采样时达到的流量大于60L/min,则改用$10采样嘴。反之,如流量小于30L/min,则改用g6采样嘴。A.4.2.3测试完毕,更换滤筒,按试验的操作顺序进行正式测试。A.4.2.4记录累计流量表的初读数,把采样枪插入管道相应的测点位置上,先把采样嘴背向气流,采样开始马上将采样枪转动180°,使采样嘴对准气流方向,采样嘴和气流之间的偏差角应小于9°士5°。立即开动抽气泵,迅速调节采气量,使压力偏差指示器指示在压力平衡位置,并随时进行跟踪,采样时视尘粒浓度而定,但每次每点采样时间不能少于1min。整个断面上,各点的采样时间应保持相同,每点采样期间均应记录流量计前气体压力P.,流量计前空气温度t,和转子流量计读数,一点采样完毕后,迅速移至下一点。
A.4.2.5采样时,应根据不同的滤筒材料确定最大允许负压。A.4.2.6采样完毕,先将采样嘴朝上或成水平,把采样流量调低,把采样管从管道内小心取出,并立即切断电源,用镊子将滤筒取出并轻轻敲打管嘴,用毛刷将附着在内管嘴内的尘粒刷到滤筒中,最后小心地把滤筒放在特制的滤筒盒中,记下累计流量表的终读数。A.4.2.7一次采样完毕,将采样后的滤筒按A.4.1.5重新烘干称量,得到滤筒的终重。A.4.2.8上述测试应在滤尘器进、出口同时进行,并在相同工况下至少重复进行三次有效测试,取平均值。
A.4.3计算方法
A.4.3.1采样体积的计算
采样体积按式(A.1)和式(A.2)计算:B,+P.
V,=0.0029Vm×
式中:
V一采样体积(干燥气体标准状态下),单位为升(L);V.
累计流量表的累计读数(干燥气体标准状态下),单位为升(L);V
累计流量表的初读数(干燥气体标准状态下),单位为升(L);V2-
累计流量表的终读数(干燥气体标准状态下),单位为升(L);B。当地大气压,单位为帕(Pa);P,—流量计前气体平均压力,单位为帕(Pa);t—流量计前气体平均温度,单位为摄氏度(℃)。A.4.3.2气体含尘浓度的计算
气体含尘浓度按式(A.3)和式(A.4)计算:m×10%
式中:
m=mz-m
气体含尘浓度(干燥气体标准状态下),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m——所采得的尘粒重量,单位为毫克(mg);滤简初重,单位为毫克(mg);
...(A.1)
....(A.2)
(A.4)
FZ/T93052—2010
m2采样后的滤简终重,单位为毫克(mg)。A.5其他
对于散开式滤尘器(即过滤后空气排出口排放空间较大的非管道的滤尘器)和排风口测试条件受到现场条件限制的滤尘器的出口含尘浓度的测定和计算方法,可参照GB/T5748和A.3.1的规定进行。8
测定位置和测定点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滤尘阻力的测定
FZ/T93052-—2010
在设备的进口侧和排风侧气流相对稳定处各选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测定点进行测定。B.2试验方法与计算
B.2.1当滤尘设备进口管道与出口管道直径(或截面积)相同时,可用U型压力计及胶管分别连通两个测定点。U型压力计所显示的水柱高差(静压差)即为滤尘阻力值[见式(B.1)。P=Pl-Ps2
式中:
P—滤尘阻力,单位为帕(Pa);
Pal、Paz——设备进、出管道测定断面处气流的平均静压,单位为帕(Pa)。.......( B.1 )
B.2.2当滤尘设备进口管道与出口管道直径(或截面积)不同时,应用皮托管和压力计分别测出两个测定断面处的平均全压,其全压差值即为滤尘阻力值[见式(B.2)]。P=PPz
式中:
P、Pz\—设备进、出管道测定断面处气流的平均全压,单位为帕(Pa)。(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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