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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交通运输标准】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5-05 09:32:31
  • JT/T1050-2016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JT/T 1050-2016

  • 标准名称: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 标准类别:

    交通行业标准(JT)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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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1050-2016 Automobile exterior washing machine.
1范围
JT/T 1050规定了汽车外部清洗设备(以下简称洗车设备)的类别型号及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JT/T 1050适用于乘用车、客车、厢式货车等汽车外部清洗用的洗车设备。汽车特定位置或特殊车辆的清洗设备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85. 1- -2010电声学声级计第1 部分:规范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226. 1- -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461- -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 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9286- -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3306标牌
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43.18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050—2016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Automobileexteriorwashingmachine2016-04-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6-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类别、型号及规格参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洗车设备规格参数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车身洗净率试验方法
车身吹干率试验方法
噪声测量方法
JT/T105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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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7)提出并归口。JT/T1050—2016
本标准起草单位:绍兴市中立钢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德翔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一汽车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建生、江信辉、孙良群、傅诺毅、王一峰、刘炜、陈伯龙、李梅、庄鸿辉、刘建农。Ⅲ
HiiKAoNni 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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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JT/T1050—2016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外部清洗设备(以下简称洗车设备)的类别、型号及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客车、厢式货车等汽车外部清洗用的洗车设备。汽车特定位置或特殊车辆的清洗设备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T3785.1—2010
GB4208—2008
GB5226.1—2008
GB/T6461—2002
GB7258
GB/T9286—1998
GB/T9969
GB/T10125
GB/T13306
GB/T13384
GB/T13452.2
CJ/T206
JB/T7828
JG/T298—2010
QB/T2777
SL368—2006
3术语和定义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继电器及其装置包装贮运技术条件建筑室内用腻子
记号笔
再生水水质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往复式洗车设备reciprocatingautomobilewashingmachine框架立式洗车装置沿轨道前后往返移动,对汽车外部表面进行清洗工作的设备。3.2
隧道式洗车设备tunnel-typeautomobilewashingmachine由输送装置带动被清洗汽车,通过洗车设备内设置的各种装置,对汽车外部表面进行清洗工作的1
HiiKAoNiKAca
JT/T1050—2016
设备。
通道式洗车设备channel-typeautomobilewashingmachine汽车以不高于5km/h的速度驶过洗车通道,通过洗车设备内设置的各种装置,对汽车外部表面进行清洗工作的设备。
无刷式洗车设备brushlessautomobilewashingmachine采用高压喷淋和/或吹风装置,对汽车外部表面进行清洗工作的设备。3.5
车身洗净率bodywashingrate
汽车外部车身可视表面采用人为污染后,经洗车设备清洗,洗净面积与污染面积的百分比值(%)。3.6
车身吹干率bodydryingrate
汽车外部车身可视表面喷淋水后,经洗车设备吹干,按计格法评价,未残留水珠格与计算格的百分比值(%)。
类别、型号及规格参数
类别代号
洗车设备类别代号按表1规定。
表1类别代号
往复式洗车设备
型号表示方法按以下规定:
WXC-/-!
示例:
隧道式洗车设备
制造商自定代号:
通道式洗车设备
无刷式洗车设备
废水循环利用装置(W:外配式,N:内置式):底盘清洗装置代号(0:无配置,1:配置):吹干风机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0表示无吹风装置):洗车刷子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0表示无刷):清洗车型代号(M表示乘用车:L表示其他汽车):类别代号(按表1规定):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代号。
WXC-T/M-940N口表示带有9支刷子、4只吹干风机,无底盘清洗装置,配有内置式废水循环利用装置的乘用车隧道式洗车设备。
规格参数
洗车设备规格参数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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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洗车设备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要求。5.1.2
所用外购、外协零部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5.1.3洗车设备在下述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a)
海拔高度不超过3800m;
使用环境温度2℃~45℃;
环境湿度在92%以下(温度为25℃时);使用环境中无易燃易爆的介质:电源电压在标称电压±10%范围内;f)
使用条件也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5.2外观和装配质量要求
JT/T1050—2016
5.2.1洗车设备各壳体、柜门等板件表面应平整,结合面应贴合,与周边相关件的缝隙应均勾。5.2.2漆层表面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应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起泡、脱落、开裂、流挂、皱皮、外来杂质及其他降低保护与装饰性的缺陷。5.2.3除不锈钢材料外的所有金属件表面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经72h的中性盐雾试验,应符合GB/T6461—2002中保护性评级(Rp)9级规定。5.2.4漆膜厚度不应小于35μm,附着力不应低于GB/T9286一1998中8.3规定的2级要求。5.2.5洗车设备的各零部件外露结合面的装配应整齐、均匀,不应有明显的错位。框架结构件焊接应牢固,外露表面焊接处应修整平直、均勾,无虚焊及脱焊等缺陷。紧固件应牢固,并采取防松措施。电路、水路、气路应布置紧、排列整齐,无干涉,宜采用管夹或束带固定。5.3使用性能要求
5.3.1洗车设备各开关、按键功能应正常,操作灵活:各转动、传动机构应运动灵活自如、平稳、安全可靠,不应发生剧烈震动、冲击、过热、卡滞和异常噪声;各部件连接应牢固,刷子不得出现自行脱落、不规则缠挠、甩断等现象。
5.3.2在规定条件下,车身清洗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清洗完成后,汽车应无任何由于工作过程所造成的机械损伤或故障。
表2车身清洗质量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车身洗净率
车身吹干率
乘用车
≥95%
≥85%
客车、厢式货车
≥90%
≥75%
5.3.3电动机工作最高温度不应大于90℃;轴承工作最高温度不应大于80℃。5.4安全要求
5.4.1洗车设备在离地高度2m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件,如链轮、链条、齿轮等应设置防护装置或警告标志。正常工作时驾驶操作人员可接触到的外露部分应平整光滑,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锐边。3
iiKAoNiKAca
JT/T1050—2016
5.4.2洗车设备工作范围内应留有一定的安全空间,在人员进出时不得对人员或汽车造成伤害。5.4.3洗车设备的带电部件之间及外露非带电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1000V的工频电压的电气强度试验,不应产生击穿或闪络现象。5.4.4控制系统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Q。5.4.5整机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2的规定。5.4.6高压喷淋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8.0MPa。5.4.7由人员驾驶汽车完成清洗过程的洗车设备,应设置醒目的信号、文字或图示标志。5.5环保要求
5.5.1噪声要求
5.5.1.1喷淋(刷洗)工作过程最大噪声不应大于86dB(A)。5.5.1.2吹风工作过程最大噪声不应大于89dB(A)。5.5.2废水回收及排放要求
5.5.2.1配备废水循环利用装置的洗车设备废水回收率不应小于85%,回收的再生水水质应符合SL368—2006中4.0.4的规定。
5.5.2.2洗车污水的排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6主要零部件要求
5.6.1控制部分要求
5.6.1.1电气箱(柜)外壳和电源线接插件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一2008中规定的IP54。5.6.1.2所有仪表、按钮、操作开关的功能应标明在相应的控制面板(屏幕、柜、台)上。应在控制人员易于接触的位置设置“紧急停止按钮”,“紧急停止按钮”工作时应能立即停止所有工作过程。5.6.1.3电气元件、部件、接插件应装配牢固,布线合理、整齐、焊点光滑,无虚焊、错焊。各电源线选择应合理,通过运动部件的电源线应加防护套,保证运行安全。用于在电气回路中连接部件的电源线应有标识或编号。
5.6.1.4控制系统应有自动保护功能,动力电路需配有短路、过电流等保护装置。5.6.1.5控制系统应具备洗车程序设定及故障提示报警功能。5.6.2行走部分要求
5.6.2.1往复式洗车设备
5.6.2.1.1导轨应确保框架立式洗车装置行走的安全性,导轨安装应平直,平面度偏差不应大于10mm,两导轨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10mm,对角线差不应大于20mm。5.6.2.1.2框架立式洗车装置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异响、啃轨、卡轨等现象,停止时位置应正确。最大运行速度不得大于12m/min。5.6.2.2隧道式洗车设备
5.6.2.2.1输送轨道安装应平直,载轮面与行车地面应处于同一水平面。5.6.2.2.2输送轨道载车时最大运行速度不应大于7m/min,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伤车、脱轨等现象。
5.6.2.3通道式洗车设备
5.6.2.3.1洗车通道应设置车轮导向装置,导向装置的设置不应对汽车造成损坏。5.6.2.3.2洗车通道内应设置汽车行驶速度警示装置或警告标志。4
5.6.3喷淋部分要求
5.6.3.1水泵运转应平稳,无卡滞、异响现象。JT/T1050—2016
5.6.3.2喷淋过程喷酒的液体应均匀,不应无组织排放,喷头无堵塞现象。设备出厂时宜设置废液收集、处理、回用装置。
5.6.3.3喷淋系统应能承受1.1倍工作压力,保压5min,无渗漏现象;承受1.25倍工作压力,保压5min,不允许出现渗漏以及结构变形、损坏等现象。5.6.4刷洗部分要求
5.6.4.1洗车设备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状态下,刷子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10万次工作循环。5.6.4.2刷子总成运行应顺畅,无卡滞、无明显异响。刷条应柔软、耐磨、不裹沙。5.6.4.3旋转电机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2008中的IP555.6.5吹风部分要求
风机应满足作业区风量、风压的规定。5.6.5.2采用移动式吹风装置时,移动应灵活、顺畅,无异响,不得与汽车发生接触。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试验时环境条件应符合5.1.3的规定。6.1.2试验可在制造商出厂时进行,也可在用户安装完毕后进行。6.1.3洗车喷淋介质为常温清水(不添加任何洗涤剂、上光蜡等材料),应符合CJ/T206的规定。6.1.4被清洗汽车油漆层应平整、清洁,无破损等缺陷,无覆盖上光蜡等保护层;车身部件齐全、完好,并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6.2试验项目
6.2.1外观和装配质量试验
6.2.1.1中性盐雾试验按GB/T10125的规定进行,试验样品从非不锈钢的金属件中取样,试验后样品评级按GB/T6461的规定进行评级。6.2.1.2漆膜厚度测试按GB/T13452.2的规定进行,附着力试验按GB/T9286的规定进行。6.2.2使用性能试验
洗车设备按照设定的各工作程序,在无清洗汽车状态下,连续运转不少于0.5h后,按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进行车身洗净率和车身吹干率的试验。6.2.3电气安全试验
6.2.3.1电气强度试验按GB5226.1一2008中18.4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历时1s,型式检验历时1min。
绝缘电阻试验按GB5226.1—2008中18.3的规定进行。6.2.3.3
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试验按GB5226.1一2008中18.2的规定进行。5
JT/T1050—2016
噪声试验
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
6.2.5废水回收试验
以每次洗车后回收的再生水量与洗车用水量的百分比作为洗车废水回收率,再生水水质按SL368—2006中6.4.3的规定进行试验。>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
每台洗车设备出厂前或安装完毕交付用户使用前,应按表3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出现不符合项目,应进行调整,符合标准后方可出厂交付。7.3
型式检验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定型鉴定;
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正式生产的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方面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产品批量生产时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抽样
在出厂检验或安装后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进行检验。7.4检验项目和缺陷分类
洗车设备出厂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以及缺陷分类按表3规定。表3检验项目和缺陷分类
项目名称
壳体、柜门表面质量
漆层质量
防腐蚀处理
漆膜厚度和附着力
装配质量
缺陷分类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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