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QB轻工标准】 面膜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4-23 20:05:16
  • QB/T2872—200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QB/T 2872—2007

  • 标准名称:

    面膜

  • 标准类别:

    轻工行业标准(Q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zip .pdf
  • 下载大小:

    3.88 M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其他信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QB/T 2872—2007.Skin mask.
6.1.2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6.2理化指标
6.2.1 pH
6.2.1.1膏(乳Y状面膜、嗜喱面膜、粉状面膜
按GB/T 13531.1的方法进行(稀释法)。
6.2.1.2面贴脾
6.2.1.2.1纤维贴膜
将贴膜中的水或黏稠液挤出,按GB/T 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
6.2.1.2.2胶状成形贴膜
称取剪碎成约5mmx5inm试样1份,加入经煮沸并冷却的实验室用水10份,于25℃条件下搅持10min,取清液按GB/T 13531.1规定方法测定。
6.2.2耐热
6.2.2.1仪器
a)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士1℃;
b)试管:20mmx120mm。
6.2.2.2操作程序
6.2.2.2.1 非透明包装产品
将试样分别装入2支20mmx120mm 的试管内,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将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1)℃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并进行目测比较。
6.2.2.2.2面贴膜和透明包装产品
取2袋(瓶)包装完整的试样,把一袋(瓶)试样置于预先调节至(4041)℃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剪开面贴膜包装袋与另一袋试样进行目测比较;透明包装产品则直接与另一瓶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6.2.3耐寒
6.2.3.1仪器
a)冰箱:温控精度±2℃;
b)试管:P20mmx120mm。
6.2.3.2操作程序
6.2.3.2.1非透明包装产品
将试样分别装入2支p20mmx120mm的试管内,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将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5~-10)℃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6.2.3.2.2面贴膜和透明包装产品
取两袋(瓶入包装完整的试样,把一袋(瓶)试样置于预先调节至(-5~-10)℃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剪开面贴膜包装袋与另一袋试样进行目测比较;透明包装产品则直接与另一瓶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6.3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2]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贴膜类产品取样是将贴膜中的液体或黏稠液挤出,然后取挤出液进行测定。
6.4净含量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71.100.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2211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872—2007
Skinmask
2007-10-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03-01实施
本标准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前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QB/T2872—2007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广州市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美晟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华新日用化工研究所、仙维娜(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丽暖、吴玉銮、林镇才、岳慧、雷浩权、许卡生、肖军、张贵生。本标准首次发布。
-IKAONT KAca-
1范围
QB/T2872-2007
本标准规定了面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丁涂或敷于人体皮肤表面,经一段时间后揭离、擦洗或保留,起到集中护理或清洁作用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木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木。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卫法监发[20021229号化妆品卫牛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涂或敷于人体皮肤表面,经一段时间后揭离、擦洗或保留,起到集中护理或清洁作用的产品。3.2
膏(乳)状面膜
具有膏霜或乳液外观特性的面膜产品。3.3
啫喱面膜
具有凝胶特性的面膜产品。
面贴膜
具有固定形状,可直接敷于皮肤表面的面膜产品。3.5
纤维贴膜
以赋斌形物(合成或天然片状纤维物)为基体,配合相应护肤液浸润的面膜产品。3.6
胶状成形贴膜
以凝胶状基质经加工成形,星片状的面膜产品。QB/T2872-2007
粉状面膜
以粉体原料为基质,添加其他辅助成分配制而成的粉状面膜产品。4分类
根据产品形态可分为膏(乳)状面膜、嗜喱面膜
4.2面贴膜按产品材质分为纤维贴膜和胶状成形面膜5要求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面贴膜,
粉状面膜四类。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感官、理化、
第229号规定。
表1感官、理化
感官指标
PH(25℃)
理化指标
菌落总数/(CFUIg)
每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类大肠菌群/g
金黄色葡萄球菌/g
卫生指标
绿脓杆菌/g
铅/(mg/kg)
汞/(mg/kg)
砷/(mg/kg)
甲醇/(mg/kg)
5.2净含量
膏()状面膜
均勾高体或乳液
卫生指标
嗜喱面膜
面贴膜
透明或半透明潮湿润的纤维贴
或胶状成形贴膜
符合规定香气
(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
5~5-10)C保持24h,恢复至
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
#1000眼、唇部、儿童用产品一500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粉状面膜
均匀粉末
≤2000(乙醇、异内醇含量之和≥10%时带测甲醇)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7第75号规定6试验方法
6.1感官指标
6.1.1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2
-TKAONiKAca-
6.1.2香气
取试样用膜觉进行鉴别
6.2理化指标
6.2.1.1膏(乳状面膜、啫喱面膜、粉状面膜按GB/T13531.1的方法进行(稀释法)。6.2.1.2面贴膜
.6.2.1.2.1纤维贴膜
将贴膜中的水或黏稠液挤出,按GB/T135B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QB/T2872-2007
6.2.1.2.2胶状成形贴膜
称取剪碎成约5mmx5mm试样1份,加入经煮沸并冷却的实验室用水10份,于25℃条件下搅拌10min,取清液按GB/T13531.1规定方法测定。6.2.2耐热
6.2.2.1仪器
a)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b)试管:@20mmx120mm.
6.2.2.2操作程序
6.2.2.2.1非透明包装产品
将试样分别装入2支@20mmx120mm的试管内,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将支待检的
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1)℃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6.2.2.2.2面贴膜和透明包装产品取2袋(瓶)包装完整的试样,把一袋(瓶)试样置于顶先调节至(40+1℃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剪开面贴膜包装袋与另一袋试样进行目测比较;透明包装产品则直接与另一瓶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6.2.3耐寒
6.2.3.1仪器
a)冰箱:温控精度±2℃
b)试管:@20mmx120mm。
6.2.3.2操作程序
6.2.3.2.1非透明包装产品
将试样分别装入2支Φ20mmx120mm的试管内,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将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
比较。
5~-10)℃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6.2.3.2.2面贴膜和透明包装产品取两袋(瓶)包装完整的试样,把一袋(瓶)试样置于预先调节至(-5~一10)℃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
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6.3卫生指标
剪开面贴膜包装袋与另一袋试样进行目测比较:透明包装产品则直接与另一瓶按卫法监发[2002】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贴膜类产品取样是将贴膜中的液体或黏稠液挤出,然后取挤出液进行测定。
6.4净含量
按JJF1070的方法测定。
QB/T2872—2007
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销售包装的标志
销售包装的标志按GB5296.3执行。应标注产品使用说明。8.2包装
包装按QB/T1685热行。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8.3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H晒雨淋。8.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常温通风、十燥仓库内,不应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20cm,距内墙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患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8.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KAONKACa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QB/T 2872-2007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
畅政编码:100740
发行电话:(010)65241695
网址:http://chlip.com.cnEmail:[email protected]
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6号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010)68049923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19.3093
印数:1-200册
定价:10.00元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