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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T 3305-2012 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 标准号: - SN/T 3305-2012
- 标准名称: - 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 标准类别: - 商检行业标准(SN)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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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3305-2012.Quarantine procedure for import marine mammals on the spot.
1范围
SN/T 3305规定了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现场检疫监管的内容和措施。
SN/T 3305适用于进境海豚鲸、海狮、海豹、海象、海狗、海牛、儒艮、海獭.江豚等海洋哺乳动物(不包括北极熊)现场检疫监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GB/T 18088出 人境动物检疫采样
3报检单证审核
3.1核对报检的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的种类、品种、数量、进境口岸、输出国家和地区及输入路线等是否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相符,检疫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合同/信用证、发票、提运单、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的批文(复印件)等单证是否齐全。
3.2核对报检的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的动物种类、品种、数量是否符合我国官方检疫要求。
3.3涉及异地调离的,还要提供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人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4准备工作
4.1 查阅相关双边协定(议定书、检疫备忘录)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检疫要求。
4.2准备现场检疫的工具、消毒器械和消毒药品。
4.3准备现场检疫记录单。
4.4 准备必要的人员防护用具。
 标准内容
标准内容部分标准内容:
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现场检疫监管规程Quarantine procedure for import marine mammals on the spot2012-12-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3305—2012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虎滩海洋动物保护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文泽、王水明、邱向锋、孙尼、也英奎、姜焱、贾赞、郭宁。1范围
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现场检疫监管规程本标准规定了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现场检疫监管的内容和措施。SN/T3305—2012
本标准适用于进境海豚、鲸、海狮、海豹、海象、海狗、海牛、儒良、海獭、江豚等海洋哺乳动物(不包括北极熊)现场检疫监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GB/T18088出人境动物检疫采样
3报检单证审核bzxZ.net
3.1核对报检的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的种类、品种、数量、进境口岸、输出国家和地区及输入路线等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相符,检疫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合同/信用证、发票、提运单、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的批文(复印件)等单证是否齐全。3.2核对报检的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的动物种类、品种、数量是否符合我国官方检疫要求。3.3涉及异地调离的,还要提供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4准备工作
4.1查阅相关双边协定(议定书、检疫备忘录)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检疫要求。4.2准备现场检疫的工具、消毒器械和消毒药品。4.3准备现场检疫记录单。
4.4准备必要的人员防护用具。
5现场检疫监管
5.1现场检查
5.1.1海洋哺乳动物到达进境口岸时,应在现场核查货证是否相符。核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有输出国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动物检疫证书(正本),证书的格式和内容是否与国家质检总局已确认的证书一致,查验动物种类、品种和数量及实验室检测项目、标准和结果与双边协定、检疫许可证要求是否致。检疫证书正本必须随动物同行,不得涂改,或者涂改后必须由输出国政府授权兽医在涂改后签上其姓名。
5.1.2查阅货运单、合同、发票、运行日志等有关资料,了解动物的启运时间、口岸、途经国家和地区,是否符合双边协定和检疫许可证的规定和要求。1
SN/T3305—2012
5.1.3必要时,登机(轮、车)核查动物数量、品种,检查动物健康情况、精神状态,包括呼吸、饮食等是否异常,有无体表寄生虫或皮肤病,分泌物、排泄物是否异常,防护用水及护垫有无异常或污染,是否有疑似动物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等。5.2防疫消毒
5.2.1动物运抵检疫隔离场所前,对进境海洋哺乳动物检疫隔离场所进行清理和消毒。5.2.2对进境海洋哺乳动物的运输工具停泊的场地、所有装卸工具、中转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处理,对上下运输工具或者接近动物的人员进行防疫消毒。5.2.3动物隔离检疫结束后,对动物的粪便、垫料、污物及养殖水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防疫和环保要求后,方可运出隔离场所。
对阳性动物和死广动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5.2.4剩余饲料、使用过的工具和器械如需运出场外,须作消毒处理。5.2.5对隔离期间动物隔离设施和活动场所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消毒。5.3
现场调离
经现场检疫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和《运输工具熏蒸/消毒证书》,指派专人随车押运动物到指定的隔离检疫场所。
5.4隔离检疫
5.4.1按照检疫许可证和有
有关法规的要求,对进境海洋哺乳动物实施隔离检疫,隔离期为30d。5.4.2隔离检疫期间,建立检查计划,监测动物体温参照附录A方法进行。需要进行抽采样品(血液、分泌物或排泄物)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参照附录B海洋哺乳动物血液采样方法、附录C海洋哺乳动物分泌物采样方法进行采样,并参照GB/T18088采取样品,填写《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样品送检单》,24h内将样品送实验室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5.5检疫监督
5.5.1海洋哺乳动物生活水体应符合GB30971997的规定。
5.5.2海洋哺乳动物使用的饲料应安全卫生,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5.5.3监督海洋哺乳动物的隔离检疫场所和相关人员,落实有关防疫消毒、饲料安全保障、水体消毒驻场兽医、物流管理、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人员出入管理、隔离场实验员、食堂管理和防火等管理制度。
5.6检疫处理
5.6.1进境海洋哺乳动物无有效检疫许可证或有效检疫证书的,视情况作退回或销毁处理。5.6.2现场检疫发现海洋哺乳动物发生死亡或有一般可疑传染病临床症状时,应做好现场检疫记录,隔离有传染病临床症状的动物,对铺垫材料、剩余饲料、排泄物、养殖水体等作除害处理,对死亡动物进行部检,根据需要采样送实验室进行检测5.6.3经现场检疫发现进境海洋哺乳动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类、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中所列的一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海洋哺乳动物(重要的海洋哺乳动物疫病简介参见附录D)临床症状的,按照《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等有关规定处理。5.6.4经隔离检疫和实验室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和《动物卫生证书》并做相应的处理。
5.6.5未按检疫许可证规定的路线运输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视情况作处罚或退回、销毁处理。2
SN/T33052012
5.6.6未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擅自卸离运输工具的,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6.7海洋哺乳动物到港前或到港时,产地国家或地区突发动物疫情或公共卫生情况的,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相关公告、禁令和文件执行。5.7检疫放行
对检疫合格的海洋哺乳动物出具《人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放行。6资料归档
检验检疫结束后,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总结和整理检疫过程中的所有单证、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
SN/T3305—20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海洋哺乳动物体温检测方法
A.1口腔测温法:将经过消毒、涂抹少量凡士林油的线控温度检测仪探头紧贴口腔粘膜缘轻轻插人动物口腔3cm,停留约30s,仪器稳定后读取温度2直肠温度测量:对鲸豚类动物(海豚、白鲸等)将直肠测温器轻轻插人肛门20cm~30cm处,停留A.2
约1分钟仪器稳定后读数。对鳍脚类动物将其仰腹或侧卧趴在地面上,操作人员持肛温器,轻轻插入肛门15cm20cm,停留30s后待仪器稳定后读数。4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海洋哺乳动物血液采样方法
SN/T3305—2012
B.1鲸豚类(海豚、白鲸等)血液采集:动物仰卧或俯卧漂于水面,训练员抓住尾鳍后,操作人员用酒精棉擦拭尾鳍静脉血管处,将采血针头插入血管抽取血液。抽血完毕后,在抽血处涂抹药膏并按压止血。B.2海狮血液采集:尾臀静脉采血。对动物以腹卧方式进行保定,并将两前鳍置于两侧之下,后鳍向后伸直。然后估计出股骨结节线与背中线的交叉点到尾基线与背中线交叉点距离的三分之一处,在离背中线左侧或右侧1.5cm~2.5cm处刺人针头,然后慢慢将血抽出。B.3海豹血液采集:脊柱内硬膜外静脉采血。对动物以腹卧方式保定,后鳍向后伸直。触摸胸椎和腰椎的背脊直到找到第3和第4腰椎,将针头垂直刺人此二椎的椎间孔中,慢慢刺人,动作不要间断,如针头碰到了骨头,则调整针头的方向,直到进入椎间孔。5
SN/T3305—2012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海洋哺乳动物分泌物采样方法
C.1口腔分泌物采样方法:取灭菌棉拭子轻轻探入口腔3cm~4cm,在腔壁上粘取分泌物。2鲸豚类(海豚、白鲸等)呼吸道分泌物采集:采样时先用无菌纱布将呼吸孔周围擦拭干净,然后向C.2
其发出喷气信号,动物即会强烈地喷气。第一次喷气结束后,采样人员持一无菌采样杯置于距呼吸孔上方5cm处,再次向动物发出喷气信号,动物喷气后即可采集到呼吸道分泌物样本。C.3鲸豚类(海豚、白鲸等)粪便采集:操作人员持直径0.5cm的一次性医用导管,轻轻插人肛门20cm~30cm,然后将导管末端对折或用手指堵住末端管口后随即拔出导管即可获取粪便。C.4鲸豚类(海豚、白鲸等)胃液采集:胃液样本的采集应在每天清晨喂食前进行(即空腹采样)。将根直径约2cm的聚乙烯塑料管插入动物的第一胃内来采集胃液。胃管插人的深度可以通过吻突至背鳍前端的距离来粗略估算。采样时使用开口器使动物张口,操作人员手持胃管缓慢插人,感觉插入阻力较大时不宜强行用力,应边转动胃管边插人直到需要插入的位置,然后用嘴轻吸胃管后端,并将胃管对折以防止胃管中的胃液流出,轻轻拔出胃管即可获取胃液。6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重要的海洋哺乳动物疫病简介
SN/T3305—2012
D.1流感病毒病:A型流感病毒(TypeA/Seal/MA/1/80,TypeA/Seal/MA/133/82,TypeA/Seal/MA/3807/91,TypeA/seal/M/3911/92)和B型流感病毒(TypeB/seal/netherlands/1)对海豹有较高的致病性。大部分的A型流感病毒被鉴定为H3型流感病毒,该亚型常见易感于鸟类、猪、马和人类。该病毒与鸟类流感H3型病毒颇为相似,一些学者认为海豹和猪一样,在流感传播的过程中扮演着重组病毒基因的角色,因此,该病毒有可能跨种类传播。值得注意的是,A型流感病毒曾在一头生病的领航鲸体内分离出来,目前还不清楚该病毒对鲸豚类的影响程度。D.2布氏杆菌病(Brucella):布氏杆菌可感染部分鲸豚类(大西洋白边海豚、条纹原海豚、瓶鼻海豚等)、鳍脚类(冠海豹、灰海豹、太平洋海豹、环斑海豹等)和欧洲水獭。该病原可在瓶鼻海豚的胎盘和流产胎儿上提取培养,也可在皮下组织(脂肪下层脓肿)、淋巴结、肝脏、脾脏、附睾、骨骼和肺脏检出。该菌为革兰氏阴性球杆菌,可引起坏死性胎盘炎,淋巴结、肝脏、肺脏呈现多点灶性肉芽肿性炎症等。多数情况下,鳍脚类、海獭和鲸等感染布氏杆菌后一般没有临床症状,但也可引起流产和心内膜炎。目前布氏杆菌感染海洋动物的原因还未清楚,但是布氏杆菌抗体已经在北大西洋地区的各种海洋动物中广泛存在。
D.3钩端螺旋体病(Leptospira):该病原螺旋体按照血清学分类可分为感冒伤寒型钩端螺旋体、黄疽型钩端螺旋体和布拉迪斯拉发钩端螺旋体。感染动物普遍可见肾脏包膜和皮质延髓连接处出血,组织学检查肾小管上皮细胞中空可观察到螺旋体。临床血液检查可见白细胞增多,肌酐、尿素氮值升高的肾脏疾病,肾脏极度肿胀、切面皮质和髓质颜色苍白、界限不明显等。感染动物新生和流产胎儿可见皮下出血,眼前房出血(红眼)尤为明显。据报道该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等地区的海狮繁殖区秋季流行,在幼龄和未成年的雄性海狮中比较常见,主要症状为精神沉郁、食欲减退、发热、后肢轻瘫、不愿活动,部分病例还有黄疽、口腔溃疡和重度口渴等症状。据资料记载,该病可传染,受到感染的海狮尿液中带菌时间长达154天。
D.4海豹瘟、海豚瘟(Phocinedistempervirus、Dolphindistempervirus):由副黏病毒感染引起,海豹及海狮易感。该病毒可经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侵人途经为扁桃体以及其他淋巴结组织、呼吸上皮和眼结膜等。感染动物表现为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并伴有呼吸系统症状。据资料记载,1988年丹麦和西北欧的海豹群暴发了传染病,引起港湾海豹及发海豹的大批死亡,经研究确定其病原为PDV-1。1989年,海豹瘟又在前苏联的贝加尔湖流行,病原为PD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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