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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行业标准(SN)】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0 02:07:20
- SN/T2176-2008
- 现行
标准号:
SN/T 2176-2008
标准名称: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8-09-04 -
实施日期:
2009-03-16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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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的材料、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本标准适用于确定油漆、清漆、胶粘剂和抛光剂等闪点低于23 ℃的粘性液体的溶剂分离程度。 SN/T 2176-2008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 SN/T2176-2008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176—2008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Determination of solvent sep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of flammable liguids2008-09-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03-16实施
SN/T2176—2008
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及其《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南大学、天津市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艳军、李晶、熊中强、周磊、冯智勐、赵好力宝。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I
1范围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的材料、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SN/T2176—2008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油漆、清漆、胶粘剂和抛光剂等闪点低于23℃的粘性液体的溶剂分离程度。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458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通则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GB1945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易燃液体flammableliquids
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人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的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4材料
4.1100mL量筒
顶部带有塞子可以密封;
总高度约为25cm;
刻度段的内直径大小一致,约为3cm4.2直尺(精度0.1cm)
5试验步骤
5.1将试验用危险品易燃液体样品搅拌均匀5.2将搅拌后的液体倒入量筒至100mL刻度处。5.3用塞子或封口膜将量筒密封
5.4静置24h后用直尺测量上部分离层液体的高度。6试验结果
以量筒中溶液上部分离层的高度占试样总高度的百分比表示试验结果6.2重复测定三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1
SN/T2176-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SN/T2176—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wwW.bzxz.Net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
字数3千字
2008年11月第一版
2008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9257
定价6.00元
8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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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Determination of solvent sep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of flammable liguids2008-09-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03-16实施
SN/T2176—2008
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及其《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南大学、天津市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艳军、李晶、熊中强、周磊、冯智勐、赵好力宝。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I
1范围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的材料、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SN/T2176—2008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油漆、清漆、胶粘剂和抛光剂等闪点低于23℃的粘性液体的溶剂分离程度。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458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通则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四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GB1945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易燃液体flammableliquids
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人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的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4材料
4.1100mL量筒
顶部带有塞子可以密封;
总高度约为25cm;
刻度段的内直径大小一致,约为3cm4.2直尺(精度0.1cm)
5试验步骤
5.1将试验用危险品易燃液体样品搅拌均匀5.2将搅拌后的液体倒入量筒至100mL刻度处。5.3用塞子或封口膜将量筒密封
5.4静置24h后用直尺测量上部分离层液体的高度。6试验结果
以量筒中溶液上部分离层的高度占试样总高度的百分比表示试验结果6.2重复测定三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1
SN/T2176-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危险品易燃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SN/T2176—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wwW.bzxz.Net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
字数3千字
2008年11月第一版
2008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9257
定价6.00元
8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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