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农业行业标准(NY) >>
- NY/T 1511-2007 绿色食品 膨化食品

【农业行业标准(NY)】 绿色食品 膨化食品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6 09:52:31
- NY/T1511-2007
- 现行
标准号:
NY/T 1511-2007
标准名称:
绿色食品 膨化食品
标准类别:
农业行业标准(NY)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7-12-18 -
实施日期:
2008-03-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680.97 KB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膨化食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挤压和焙烤型绿色食品膨化食品(非油炸型)。 NY/T 1511-2007 绿色食品 膨化食品 NY/T1511-2007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230
YTYKAONYKAca
qE-ei-aC-eC-ae-Ceraac-CEC-Nega-TYTKAoNrKAca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511—2007
绿色食品
膨化食品
Green food-Puffedfood
2007-12-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08-03-01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言
quE-ei-ac-C-e-Ceraac-CEc-Neca-nkAoNrKAaNY/T1511-2007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农产品安全与环境质量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颜红、林桂凤、杨玉兰、张红、李波、崔杰华、胡小燕、齐伟、苏越、王莹。1范围
绿色食品膨化食品
ITYKAONTKAca
quE-ti-aC-eC-ae-Coraac-CEc-Neca-irkAoNrKAcaNY/T1511-—2007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膨化食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挤压型和焙烤型绿色食品膨化食品(非油炸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4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10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5009.15
GB/T5009.17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5009.29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的测定
GB/T5009.97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82T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7404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392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658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NY/T1511—2007
膨化puffing
TYKANKAca
qtE-ei-ac-ec-i-Ceraac-CBc-Nea-rrkAoNrKAa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人常压状态,或使处于常温、常压状态的物料迅速升温,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减或温度的突然升高导致瞬间蒸发,使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3.2
膨化食品puffedfood
以谷类、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各种辅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酥脆食品。
4产品分类
4.1直接挤压型
以谷类、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挤压机挤压,使产品膨化而制成的食品。4.2焙烤型
以谷类、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焙炒等加热方式膨化而制成的食品。5要求
5.1原料和辅料
原料和辅料应符合相关绿色食品标准要求。5.2加工过程
加工过程应符合GB17404的规定。5.3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组织形态
滋味气味
5.4理化指标
具有该产品应有特定形状,外形完整,大小均勾,内部呈多孔状,基本没有结块现象。产品应口感松脆,不粘牙;夹心产品的馅料无外溢,坏子应厚薄均匀,夹心层次分明;涂层产品的涂层应厚薄均匀,层次分明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且均匀,不应有过焦的颜色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咪,无异味和焦苦味外表及内部均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水分,%
5.5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规定。5.6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无机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总汞(以Hg计),mg/kg
镐(以Cd计),mg/kg
铝(以Al计),mg/kg
苯甲酸,mg/kg
糖精钠,mg/kg
甜蜜素,mg/kg
黄曲霉毒素B,μg/kg
注:其他食品添加剂按NY/T392执行5.7
微生物学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IPN/100g
表3卫生指标
表4微生物学指标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cfu/g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HYYKAONrKAca
quE-ei-ac-eC-ae-Crraac-CEc-Neca-kAoNirKAcaNY/T15112007
不得检出(<25)
不得检出(<1.0)
不得检出(<0.2)
不得检出(<2)
≤500
不得检出
随机抽取100g~200g样品,平铺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目测法检验其组织状态、色泽;其气味;然后将样品碾碎,在白瓷盘中观察其杂质;品尝其滋味。6.2净含量
按照JJF1070的规定执行。
6.3理化指标
6.3.1水分
按照GB/T5009.3的规定执行。
6.4卫生指标
6.4.1无机砷
按照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按照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6.4.3总汞
按照GB/T5009.17的规定执行。
按照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按照GB/T5009.182的规定或参照附录A执行。6.4.6苯甲酸
NY/T1511-2007
按照GB/T5009.29的规定执行。
6.4.7糖精钠
按照GB/T5009.28的规定执行。
6.4.8甜蜜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按照GB/T5009.97的规定执行。
6.4.9黄曲霉毒素B
按照GB/T5009.22的规定执行。
6.5微生物学指标
6.5.1菌落总数
按照GB/T4789.2的规定执行。
6.5.2大肠菌群
按照GB/T4789.3的规定执行。
6.5.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照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的规定执行。6.5.4霉菌和酵母
按照GB/T4789.15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按照NY/T1055的规定执行。
8标志和标签
8.1标志
TYKAONKAca
quE-ei-aC-eC-ae-Ceiaac-CEC-Nega-iiKAoNrKAa产品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其标注办法按《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执行。
8.2标签
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9包装、运输和购存
9.1包装
9.1.1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NY/T658的规定。9.1.2包装应使用防透水性材料,封口严密,包装袋内不应装人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如玩具、文具及其他非食用品等),若装入干燥剂,则应无毒、无害,使用包装袋与食品有效分隔,并标注“非食用”字样。9.2运输
基本要求应符合NY/T1056的有关规定。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防止挤压。不应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9.3贮存
基本要求应符合NY/T1056的有关规定。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场所,严防日晒、雨淋及有害物质的危害。存放时应堆放整齐,防止挤压。中长期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要保证有足够的散热间距,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A.1原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膨化食品中铝的测定ICP光谱法
TTYKANYKAa
qu-ei-ac-ecHie-Ceraac-ac-Neca-rrkANrKAcaNY/T1511—2007
试样经处理后,导人ICP光谱仪中,在等离子体激发下,原子化或离子化后,发出308.215nm特征射线被检测,其发射强度与铝含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本方法的检出限:1.0mg/kg。
A.2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A.2.1硝酸。
A.2.2高氯酸。
A.2.3过氧化氢。
A.2.4硝酸溶液[g(HNO)=0.5%]。A.2.5硝酸溶液Lc(HNO)=0.5mol/Ll。A.2.6混合酸溶液:硝酸十高氯酸=(4+1)。取4份硝酸与1份高氯酸混合。A2.7铝标准储备液:1000mg/L。A.2.8铝标准使用液:吸取10.0mL铝标准储备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2.4)稀释至刻度,摇勾,如此反复稀释至每升相当于10.0mg。A.3仪器
所用玻璃仪器均以硝酸(10%)浸泡24h以上,用水反复冲洗,最后用去离子水冲洗晾干后,方可使用。
A.3.1粉碎机。
A.3.2马弗炉。
A.3.3瓷。
A.3.4可调式电热板、可调式电炉。A.3.5微波消解仪。
A.3.6ICP光谱仪。
A.4分析步骤
A.4.1试样制备
A.4.1.1在样品制备的过程中,应注意不使试样污染。A.4.1.2将试样粉碎,过20目筛,储存于玻璃瓶中,保存备用。A.4.2试样消解(可根据实验室条件选用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消解)A.4.2.1湿法消解:称取样品1.00g~5.00g,置于50mL烧杯或锥形瓶中,加混合酸溶液(2.6)10mL~5
NY/T1511--2007
iTKAONiKAca-
quE-ei-aC-eC-ae-Craag-CEc-Neca-nrKAoNrKAa15mL,加盖浸泡过夜,电热板上加热消解,若变棕黑色,再加混合酸,直至冒白烟,消化液呈无色透明或略带黄色,放冷,用滴管将试样消化液洗人或过滤人(视消化后试样的盐分而定)10mL或25mL容量瓶中,用水少量多次洗涤锥形瓶或烧杯,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A.4.2.2干灰化法:称取1.00g5.00g试样于瓷埚中,先小火在可调式电热板上炭化至无烟,移人马弗炉,500℃灰化6h~8h,冷却。若个别试样灰化不彻底,则加1mL混合酸溶液(2.6),在可调式电炉上小火加热,反复多次直到消化完全,放冷,用硝酸溶液(2.5)将灰分溶解,用滴管将试样消化液洗入或过滤入(视消化后试样的盐分而定)10mL或25mL容量瓶中,用水少量多次洗涤埚,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A.4.2.3微波消解法:称取0.500g~2.00g试样于消解罐中,加硝酸(2.1)3mL5mL,过氧化氢(2.3)1mL~2mL,加盖浸泡放置半小时,于微波炉内按设定程序进行消解。消解结束,放冷至室温,将消解液转移至10mL或25mL容量瓶中,用水少量多次洗涤消解罐,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A.4.3测定bzxZ.net
分别吸取0.0、0.5、1.0、1.5、2.0、5.0mL铝标准使用液(2.8),分别置于10mL容量瓶中,加硝酸溶液(2.4)稀释至刻度,混勾。容量瓶中每升分别相当于0.0、0.5、1.0、1.5、2.0、5.0mg铝。将各容量瓶中的铝标准液、处理的样液及试剂空白液分别导人调至最佳状态的仪器进行测定。仪器参考条件:发射波长308.215nm,Plas10L/min~20L/min,Aux0.5L/min~1.0L/min,Neb0.5L/min~1.5L/min,进样量1.0mL。以铝含量对应发射强度值,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一元回归方程,试样发射强度值与曲线比较或代人方程求出含量。A.5结果计算
试样中铝的含量以质量分数w计,单位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公式(1)计算:(Ai-A2)XVX1000
式中:
m×1000
A,一一测定用试样液中铝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A2—试剂空白中铝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V一试样处理液的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A.6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以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YTYKAONYKAca
qE-ei-aC-eC-ae-Ceraac-CEC-Nega-TYTKAoNrKAca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511—2007
绿色食品
膨化食品
Green food-Puffedfood
2007-12-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08-03-01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言
quE-ei-ac-C-e-Ceraac-CEc-Neca-nkAoNrKAaNY/T1511-2007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农产品安全与环境质量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颜红、林桂凤、杨玉兰、张红、李波、崔杰华、胡小燕、齐伟、苏越、王莹。1范围
绿色食品膨化食品
ITYKAONTKAca
quE-ti-aC-eC-ae-Coraac-CEc-Neca-irkAoNrKAcaNY/T1511-—2007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膨化食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挤压型和焙烤型绿色食品膨化食品(非油炸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4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10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5009.15
GB/T5009.17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5009.29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的测定
GB/T5009.97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82T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7404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392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658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NY/T1511—2007
膨化puffing
TYKANKAca
qtE-ei-ac-ec-i-Ceraac-CBc-Nea-rrkAoNrKAa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人常压状态,或使处于常温、常压状态的物料迅速升温,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减或温度的突然升高导致瞬间蒸发,使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3.2
膨化食品puffedfood
以谷类、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也可配以各种辅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酥脆食品。
4产品分类
4.1直接挤压型
以谷类、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挤压机挤压,使产品膨化而制成的食品。4.2焙烤型
以谷类、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焙炒等加热方式膨化而制成的食品。5要求
5.1原料和辅料
原料和辅料应符合相关绿色食品标准要求。5.2加工过程
加工过程应符合GB17404的规定。5.3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组织形态
滋味气味
5.4理化指标
具有该产品应有特定形状,外形完整,大小均勾,内部呈多孔状,基本没有结块现象。产品应口感松脆,不粘牙;夹心产品的馅料无外溢,坏子应厚薄均匀,夹心层次分明;涂层产品的涂层应厚薄均匀,层次分明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且均匀,不应有过焦的颜色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咪,无异味和焦苦味外表及内部均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水分,%
5.5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规定。5.6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无机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总汞(以Hg计),mg/kg
镐(以Cd计),mg/kg
铝(以Al计),mg/kg
苯甲酸,mg/kg
糖精钠,mg/kg
甜蜜素,mg/kg
黄曲霉毒素B,μg/kg
注:其他食品添加剂按NY/T392执行5.7
微生物学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IPN/100g
表3卫生指标
表4微生物学指标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cfu/g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HYYKAONrKAca
quE-ei-ac-eC-ae-Crraac-CEc-Neca-kAoNirKAcaNY/T15112007
不得检出(<25)
不得检出(<1.0)
不得检出(<0.2)
不得检出(<2)
≤500
不得检出
随机抽取100g~200g样品,平铺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目测法检验其组织状态、色泽;其气味;然后将样品碾碎,在白瓷盘中观察其杂质;品尝其滋味。6.2净含量
按照JJF1070的规定执行。
6.3理化指标
6.3.1水分
按照GB/T5009.3的规定执行。
6.4卫生指标
6.4.1无机砷
按照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按照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6.4.3总汞
按照GB/T5009.17的规定执行。
按照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按照GB/T5009.182的规定或参照附录A执行。6.4.6苯甲酸
NY/T1511-2007
按照GB/T5009.29的规定执行。
6.4.7糖精钠
按照GB/T5009.28的规定执行。
6.4.8甜蜜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按照GB/T5009.97的规定执行。
6.4.9黄曲霉毒素B
按照GB/T5009.22的规定执行。
6.5微生物学指标
6.5.1菌落总数
按照GB/T4789.2的规定执行。
6.5.2大肠菌群
按照GB/T4789.3的规定执行。
6.5.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照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的规定执行。6.5.4霉菌和酵母
按照GB/T4789.15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按照NY/T1055的规定执行。
8标志和标签
8.1标志
TYKAONKAca
quE-ei-aC-eC-ae-Ceiaac-CEC-Nega-iiKAoNrKAa产品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其标注办法按《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执行。
8.2标签
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9包装、运输和购存
9.1包装
9.1.1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NY/T658的规定。9.1.2包装应使用防透水性材料,封口严密,包装袋内不应装人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如玩具、文具及其他非食用品等),若装入干燥剂,则应无毒、无害,使用包装袋与食品有效分隔,并标注“非食用”字样。9.2运输
基本要求应符合NY/T1056的有关规定。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防止挤压。不应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9.3贮存
基本要求应符合NY/T1056的有关规定。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场所,严防日晒、雨淋及有害物质的危害。存放时应堆放整齐,防止挤压。中长期贮存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要保证有足够的散热间距,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A.1原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膨化食品中铝的测定ICP光谱法
TTYKANYKAa
qu-ei-ac-ecHie-Ceraac-ac-Neca-rrkANrKAcaNY/T1511—2007
试样经处理后,导人ICP光谱仪中,在等离子体激发下,原子化或离子化后,发出308.215nm特征射线被检测,其发射强度与铝含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本方法的检出限:1.0mg/kg。
A.2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A.2.1硝酸。
A.2.2高氯酸。
A.2.3过氧化氢。
A.2.4硝酸溶液[g(HNO)=0.5%]。A.2.5硝酸溶液Lc(HNO)=0.5mol/Ll。A.2.6混合酸溶液:硝酸十高氯酸=(4+1)。取4份硝酸与1份高氯酸混合。A2.7铝标准储备液:1000mg/L。A.2.8铝标准使用液:吸取10.0mL铝标准储备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2.4)稀释至刻度,摇勾,如此反复稀释至每升相当于10.0mg。A.3仪器
所用玻璃仪器均以硝酸(10%)浸泡24h以上,用水反复冲洗,最后用去离子水冲洗晾干后,方可使用。
A.3.1粉碎机。
A.3.2马弗炉。
A.3.3瓷。
A.3.4可调式电热板、可调式电炉。A.3.5微波消解仪。
A.3.6ICP光谱仪。
A.4分析步骤
A.4.1试样制备
A.4.1.1在样品制备的过程中,应注意不使试样污染。A.4.1.2将试样粉碎,过20目筛,储存于玻璃瓶中,保存备用。A.4.2试样消解(可根据实验室条件选用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消解)A.4.2.1湿法消解:称取样品1.00g~5.00g,置于50mL烧杯或锥形瓶中,加混合酸溶液(2.6)10mL~5
NY/T1511--2007
iTKAONiKAca-
quE-ei-aC-eC-ae-Craag-CEc-Neca-nrKAoNrKAa15mL,加盖浸泡过夜,电热板上加热消解,若变棕黑色,再加混合酸,直至冒白烟,消化液呈无色透明或略带黄色,放冷,用滴管将试样消化液洗人或过滤人(视消化后试样的盐分而定)10mL或25mL容量瓶中,用水少量多次洗涤锥形瓶或烧杯,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A.4.2.2干灰化法:称取1.00g5.00g试样于瓷埚中,先小火在可调式电热板上炭化至无烟,移人马弗炉,500℃灰化6h~8h,冷却。若个别试样灰化不彻底,则加1mL混合酸溶液(2.6),在可调式电炉上小火加热,反复多次直到消化完全,放冷,用硝酸溶液(2.5)将灰分溶解,用滴管将试样消化液洗入或过滤入(视消化后试样的盐分而定)10mL或25mL容量瓶中,用水少量多次洗涤埚,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A.4.2.3微波消解法:称取0.500g~2.00g试样于消解罐中,加硝酸(2.1)3mL5mL,过氧化氢(2.3)1mL~2mL,加盖浸泡放置半小时,于微波炉内按设定程序进行消解。消解结束,放冷至室温,将消解液转移至10mL或25mL容量瓶中,用水少量多次洗涤消解罐,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A.4.3测定bzxZ.net
分别吸取0.0、0.5、1.0、1.5、2.0、5.0mL铝标准使用液(2.8),分别置于10mL容量瓶中,加硝酸溶液(2.4)稀释至刻度,混勾。容量瓶中每升分别相当于0.0、0.5、1.0、1.5、2.0、5.0mg铝。将各容量瓶中的铝标准液、处理的样液及试剂空白液分别导人调至最佳状态的仪器进行测定。仪器参考条件:发射波长308.215nm,Plas10L/min~20L/min,Aux0.5L/min~1.0L/min,Neb0.5L/min~1.5L/min,进样量1.0mL。以铝含量对应发射强度值,绘制标准曲线或计算一元回归方程,试样发射强度值与曲线比较或代人方程求出含量。A.5结果计算
试样中铝的含量以质量分数w计,单位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公式(1)计算:(Ai-A2)XVX1000
式中:
m×1000
A,一一测定用试样液中铝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A2—试剂空白中铝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V一试样处理液的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A.6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以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农业行业标准(NY)标准计划
- NY/T3100-2017 马铃薯主食产品 分类和术语
- NY/T3102-2017 枇杷贮藏技术规范
- NY/T1119-2012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 NY/T1860.22-2010 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导则 第22部分:溶解度
- NY/T797-2004 硅肥
- NY/T1421-2007 饲料级双乙酸钠
- NY/T3033-2016 农产品等级规格 蓝莓
- NY/T745-2012 绿色食品 根菜类蔬菜
- NY/T3011-2016 芒果等级规格
- NY/T3095-2017 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 NY/T1550-2007 风送高射程喷雾机
- NY/T3052-2016 舍饲肉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 NY/T424-2000 绿色食品 鲜桃
- NY/T2272-2012 土壤调理剂 钙、镁、硅含量的测定
- NY/T3012-2016 咖啡及制品中葫芦巴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