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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战术性能试验方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5 03:25:36
- SJ20554-1995
- 现行
标准号:
SJ 20554-1995
标准名称:
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战术性能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6-06-14 -
实施日期:
1996-10-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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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1285
SJ20554-95
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
战术性能试验方法
Tactical performance test methods for fire control radarsystem of self-propelled antiaircraftgun1996-06-14发布
199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引用文件
3定义
4一般要求
5详细要求
方法101免费标准bzxz.net
方法102
方法103
方法104
方法105
方法106
方法107
方法108
方法109
方法110
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范围试验方法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试验方法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试验方法
询问机覆盖范围试验方法
跟踪精度的试验方法I
跟踪精度的试验方法Ⅱ
抗有源千扰性能试验方法
火控计算机解算精度试验方法
目标指示雷达方位角分辩力试验方法目标指示雷达距离分辩力试验方法次
发现概率置信区间与观测点数的关系曲线(补充件)附录A
附录B
附录C
常用检飞记录表格式(参考件)受试系统试验前应检查的主要技术参数项目(参考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战术性能试验方法Tactical performancetestmethodsforfirecontrol radarsystemofself-propelled antiaircraft gun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战术性能试验方法。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战术性能的试验。引用文件
GB3784-83雷达名词术语
GJB74.2一85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常用名词术语GJB74.3一85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战术技术要求项目格式GJB74.6—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环境条件要求和试验方法GJB74.8一85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对空情报雷达检飞规范GJB74.985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验收规则GJB74.11-89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炮瞄雷达检飞规范GJB1180—91高炮指挥仪定型试验方法3定义
凡本标准未定义的术语,均以GB3784、GJB74.2和GJB74.11为准。3.1受试系统testedsystem
提交战术性能试验的系统。
3.2检飞flighttest
飞机按规定航线飞行,对系统战术性能进行的检验。3.3承试方tester
承担产品试验的单位。
4一般要求
4.1受试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6-06-14发布SJ20554-95
1996-10-01实施
SJ20554-95
4.1.1对受试系统,承制方应提前向承试方提交下列资料;a.产品规范;
b。随机文件。
4.1.2受试系统必须达到产品规范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经常规检验合格,并通过环境适应性试验和可靠性试验。
4.2受试系统的检查与标定
4.2.1受试系统在试验前,对直接影响战术指标的主要技术参数,<见附录C(参考件)>进行检查,并符合产品规范。
4.2.2受试系统的标定,应在经大地测量的固定场地上进行,其标定项目有:a.水平调整;
b。方位角标定;
仰角标定;
d.距离零位校准;
数据传递精度的检查;
f.检测门限调整。
在机场进行的批生产抽样试验,按产品规范规定进行标定、校准。4.3试验过程中系统技术状态的保证4.3.1受试系统移交后,承试方的试验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系统的试验工作。4.3.2从主要技术参数检查开始即为正式试验开始。在全部试验过程中,系统的保管、使用、操作、维护及各种记录,均由试验主持人负责组织。未经试验主持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动或调整受试系统的工作状态。4.3.3每次飞行前和结束后,应检查并记录受试系统的有关技术参数和工作状态。记录格式见附录B(参考件)中表B1。
4.3.4试验期间受试系统的维护,应按承制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则实施。4.3.5试验期间,受试系统所发生的故障及其检查排除情况,应详细记录。记录格式见附录B(参考件)中表B2。
4.3.6受试系统元、器件及零、部、整件损坏或失效后,须经试验主持人同意方可更换,更换调整后应对有关技术参数重新测试。4.4受试系统场地
受试系统场地应满足下述要求:a:受试系统场地附近不应有大功率电台、变电站、高压线等有源设备对受试系统构成的外界电磁干扰;
b.在检飞航线扇面内的地物遮蔽角不大于0.2°。c,在检飞航线扇面内应有其距离不小于系统探测距离120%、方位不小于15°的平坦开阔无杂波区;
d。进行改善因子检飞时,场地的地物杂波情况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4.5气象条件
a:检飞应在无降水情况下进行;b。对电视、红外、激光等光电单体检飞时,其空间能见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c,检飞时,应按产品规范的规定对火控计算机提供所需气象数据。-2
4.6目标机
SJ20554-95
目标机的机型应符合受试系统的战术性能要求,机上设备应满足试验项目的要求。4.7试验仪表和标准设备
4.7.1检测受试系统主要技术参数所需仪器仪表应符合产品规范规定,一般由承试方提供,必须经过计量部门定期检校,并具有计量部门给出的有效使用期合格证。4.7.2检飞引导设备、航迹保障设备、通讯设备、数据录取设备、专用标准设备、数据处理设备的工作应准确、及时、可靠。
4.7.3检飞所用专用标准设备提供的真值精度,应不低于被测参数所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专用标准设备应具有合格证,并在有效使用期内。4.8对操作手的要求
受试系统的操作手由承试方派出,应经专业操作训练,并通过考核,达到相应技术等级。4.9停止试验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暂停执行试验计划,由承试方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试验;a,试验中任一战术指标达不到要求,在试验场地条件下又难以查出原因,同时影响其它项目继续进行;
b。受试系统出现了在试验场条件下难以修复的故障。4.10恢复试验
当引起停止试验的原因确已查清,具备重新试验条件时,由订购方和承制方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重新开始试验。
4.11试验记录、试验报告
4.11.1原始资料
试验中必须详细收集、记录有关原始资料。主要包括:目标飞行资料、试验任务书、试验大纲、试验实施计划、飞行协同计划;a.
受试系统主要技术参数检查记录和储元标定记录;b.
受试系统每次飞行前和结束后的检查记录;c.
受试系统每次飞行中操作、指挥的声象资料及录取的数据;d.
受试系统的工作、维护、故障等记录。4.11.2试验报告
检飞结束后,承试方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受试系统的试验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试验的依据、任务编号、承试方、起止时间、现场工作日、受试对象、任务性质、目的、所a.
用目标机型号、架次、承制方、订购方、参试单位等;受试系统的技术状态、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试验用仪表和设备;b.
试验结果摘要及主要数据;
d.结论;
e.受试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5详细要求
系统的主要战术性能试验方法,应按本章规定的方法进行,也可采用等效的方法,但当有争议时,应以本章规定的方法为准。13
1适用范围
SI20554-95
方法101
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范围试验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范围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垂直面的探测范围。3要求
3.1雷达探测范围试验应在产品规范规定的雷达工作频率上进行。3.2雷达探测范围试验距离录取区间△R为2km。4检飞航线
目标机应按产品规范规定的不同高度,相对于受试系统作水平、等速、直线、径向、往返飞行。
目标机飞行高度偏差:
高度低于500m时,不超过其高度的10%;a.
b高度为500~3000m时,不超过±50m;高度高于3000时,不超过±100mc
4.3飞行航线长度,近端到达受试系统顶端,远端应超出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距离的20%。
4.4飞行航向偏差不超过2°
4.5除另有规定外,目标机的飞行速度应选为相应高度上的巡航速度,其最大偏差不应超过要求速度的10%。
5检飞航次
5.1单向(临近或离远)飞行所需有效航次数计算公式FN=
3600AR
式中:Fv所需单向有效航次数;△R-距离录取区间,km;
N—距离录取区间内所需观测点数;V一目标机飞行速度,km/h;
T—观测周期,s。
5.2距离录取区间内观测点数
根据检飞所需要的置信水平和置信区间,由附录A(补充件)中的曲线,确定所需观测点数。
6数据收集
6.1录取方式
按产品规范规定的录取方式录取。6.2录取速率
SJ20554-95
天线沿方位角作圆周扫描,每扫描一周录取一次。6.3录取记录
a。记录目标机机型、飞行架次、航次、高度、时间、临近(或离远);b.·天线波束沿方位角圆周扫描,每扫一周,录取记录一次,发现目标时标记“V\未发算在给定置信水平下的发现距离置信区间:RHRo=
式中:RL
发现概率置信下限;
规定的发现概率;
距离录取区间的发现概率;
AR(PL-Po)
-与AR相对应的发现距离,km;
发现距离上限,km;
与Po相对应的发现距离,km
△RP=Po
发现概率曲线在P处的斜率的倒数。Rt-Ro=
式中::PH——发现概率置信上限;RL—发现距离下限,km。
AR/(PH-Po)
方法102
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试验方法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的测量方位角误差、距离误差。3要求
3.1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仅在系统鉴定试验时进行。3.2探测精度试验一般与探测范围试验同时进行。3.3探测精度试验应在产品规范规定的工作频率上进行。3.4
探测精度试验距离录取区间△R为2km。4
检飞航线
目标机应在产品规范规定的波束最大指向高度上,相对于受试系统作水平、等速、直线、5
径向、往返飞行。
SI20554-95
4.2目标机飞行高度偏差、航线长度、航向误差、飞行速度和速度偏差要求同方法101的4.2、4.3、4.4、4.5条。
5检飞航次
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试验所需检飞航次,按方法101的第5章进行计算。6数据收集
6.1录取方式
探测精度试验时目标指示雷达应工作在自动录取状态。6.2录取速率
天线沿方位角作圆周扫描,每扫描一周,自动录取一次,送数一次。6.3录取记录
专用标准设备与受试系统同步测量和录取(时差应小于0.01s)目标机的方位角、距离,记录目标机的机型、飞行架次、航次、高度、时间、临近(或离远)。7数据处理
7.1各航次数据处理
7.1.1以受检系统测量目标机坐标数据的时间先后为序,分别依次记录受试系统和专用标准设备测量的数据,并计算各次测量的一次差。7.1.2将整个检飞航线按所选取的距离取样间隔分段,同一距离取样间隔内的临近、离远一次差数据组成观测样本。
7.1.3按以下规定剔除观测样本中的异常数据:a。当有时确的理由可以解释观测样本中某些异常数据时,应把这些异常数据剔除。例如,试验条件的突然变化、操作人员的失误等;b。当没有明确理由解释观测样本中某些过大数据时,在观测点数大于25点时,则将一次差中大于其3倍标准差的数据剔除。7.2计算出受试系统的测量误差
对剔除异常数据后的一次差,按同一距离取样间隔对所有检飞航次,分别进行以下处理:a:按公式(1)计算各距离取样间隔的系统误差:A
式中:ak第k组系统误差,密位或m;A,第i次测量的次差,密位或m;nk-第k组测量点数。
注:方位角误差单位为密位,距离误差单位为m,下同。(1)
b。按公式(2)计算各跟踪距离取样间隔的标准误差,即计算各次等精度测量的一次差与系统误差之差的均方根值:
M(,-a)
Nnk-i2
SJ20554-95
式中9—
一第k组标准误差,密位或m。
c。按公式(3)计算各距离取样间隔的中间误差:Ek=0.6745gk
式中:Fk第k组中间误差,密位或m。d.按公式(4)计算加权系统误差:加权系统误差,密位或m;
式中:α
一误差分组数。
按公式(5)计算加权中间误差:e.
ZE(nk-1)
三(nk
式中..加权中间误差,密位或m。8试验报告
8.1报告受试系统探测精度时,应扣除专用标准设备的测量误差。·(3)
(5)
8.2报告每一距离间隔内测得目标坐标数据的次数(剔除过失误差后)与测量次数之比,并对漏测次数作出说明。
8.3经试验后,按产品规范的规定,报告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达到的探测精度误差。方法103
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试验方法
1范围适用
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3要求
3.1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试验应在受试系统常用工作频率上进行。3.2受试系统由正常工作状态转到动目标显示状态时,不允许调整中频放大量、门限电平等。3.3在测量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和地杂波强度分布图时,应断开接收机自动增益控制及自动门限调整电路。
4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测量
4.1在选定的无地杂波方位,目标机按方法102第4章检飞航线飞行。利用受试系统的A型显示器或其它测量设备测量目标机的回波强度。飞行航次应保证在2km距离取样段内的观测点数不小于20点。
SJ20554-95
4.2按公式(1)计算各距离取样段内目标回波信号强度的均值:A=A
式中:A一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均值,dB;A,一距离取样段内,第i次测量的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dB;n-—距离取样段内的测量次数。(1)
4.3以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的均值为纵坐标,距离为横坐标,画出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与距离的关系曲线。
5地杂波强度测量
5.1受试系统输出正常视频,平面位置显示器调至正常,可变衰减器串接在接收机高频输入端,并将其调至0dB。
5.2用照象机(或摄像机)拍摄平面位置显示器画面,衰减量每增大5dB拍摄一次,直至所有地杂波等于或低于显示器噪声电平为止。5.3利用阅读机(或放像机),按衰减量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不同色彩套描出地杂波强度分布图。
6数据收集
6.1从地杂波强度分布图上,选取满足公式(2)要求的较大连片地杂波区:C=A+SCV±5dB
式中:C地杂波强度,dB;
Ao——相应地杂波距离处的目标回波信号强度,dB;SCV-一受检系统的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dB。·(2)
6.2在所选地杂波区域找出明显的地标点,目标机按4.1条规定的航线要求,压点通过所选区域。
6.3当目标机进入检飞航线后,受试系统工作在动目标显示状态,以其主要录取方式测报目标机的方位角、距离。天线旋转一周测报一次,发现目标时标记“V”;未发现目标时标记“×”。6.4检飞航次应保证在上述区域的总观测点数不少于300点。7数据处理
7.1按附录B(参考件)中的表B4格式填写测报数据及相应距离处的目标信号强度A、地杂波强度C,并按公式(3)计算地杂波和目标信号强度之差:B=C-A
式中:.A—目标信号强度,dB;B—-地杂波和目标信号强度之差,dB;C地杂波强度,dB。
7.2以AB为2dB对B分层,统计落入各△B内的观测次数和发现次数,并按公式(4)计算发现概率:
式中:P发现概率;
N——AB内的观测次数;
M——AB内的发现次数。
SJ20554-95
7.3以地杂波和目标信号强度差B为横坐标,发现概率P为纵坐标,画出关系曲线。根据战术技术指标中规定的地杂波中目标发现概率P。在曲线中查出相应的B。此B。值即为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
8试验报告
在报告受试系统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时,应说明目标机的机型、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地杂波的强度(如有可能还应说明检飞地区的地貌特征或杂波谱)、观测点数及录取方式。方法104
询问机覆盖范围试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询问机覆盖范围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询问机垂直面的覆盖范围。3要求
3.1受试前应按产品规范要求对询问机、应答机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检查和测试3.2询间机、应答机的工作状态应按产品规范要求进行选择。3.3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应按产品规范工作在常用工作频率上。4检飞航线
4.1检飞航线、检飞航次按方法101第4章、第5章要求进行。其中检飞航线长度应大于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距离的50%。
5数据收集
5.1录量方式
以平前位置显示器录取数据为准。有识别标志报有”,无识别标志报“无”。5.2录取速率
天线每转一周,询问一次,录取一次。5.3录取记录
每录取一次,记录一次。有识别标志记为V”,无识别标志记为“×”。根据报读的距离,将数据记在相应的距离段内。
同时记录检飞的题目、机型、时间、架次、航次、临近或离远。记录格式参照附录B(参考件)中的表B3。-9-
6数据处理
6.1计算发现概率
SJ20554-95
把相同题目的检飞航次数据,按所选取的距高段AR,在相同的距离上对齐,按公式(1)计算各距离录取段内所有航次的发现概率P:P=
式中:P—发现概率;
M一一距离录取段内发现点数;
N—距离录取段内询问点数。
统计询问点数和发现点数时,不同题目的数据分别统计。相同题目的数据按临近和离远分别统计。
6.2绘制发现概率曲线
以距离为横坐标,发现概率为纵坐标,按计算结果,分别画也各个题目的临近和离远的发现概率关系曲线。在曲线中查出与战术要求规定的发现概率P。所对应的询问距离R。,即为受试系统的询问距离。
如果曲线出现凹点,且凹点处P值低于Po.与P。对应的R。出现多值,此时应以最小R。为准。
6.3绘制询问机垂直覆盖范围图
在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范围图上,按产品规范对不同检飞高度,询问机检飞达到的询问距离和发现概率,绘制询间机覆盖范围图。7试验报告
7.1检飞时,与询问距离真接有关的某些技术参数优于产品规范的规定时,在计算询问距离时应扣除超过部份的影响。
7.2经试验得到的询问机发现概率曲线、询问机垂直覆盖范围图,与产品规范战术性能进行比较是否达到指标要求。
方法105
跟踪精度的试验方法I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跟踪精度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跟踪雷达、电视跟踪仪、红外热像跟踪仪、激光测距机的测量方位角误差、仰角误差、距离误差。
3要求
3.1本方法适用于在试验基地条件下进行的试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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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
战术性能试验方法
Tactical performance test methods for fire control radarsystem of self-propelled antiaircraftgun1996-06-14发布
199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引用文件
3定义
4一般要求
5详细要求
方法101免费标准bzxz.net
方法102
方法103
方法104
方法105
方法106
方法107
方法108
方法109
方法110
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范围试验方法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试验方法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试验方法
询问机覆盖范围试验方法
跟踪精度的试验方法I
跟踪精度的试验方法Ⅱ
抗有源千扰性能试验方法
火控计算机解算精度试验方法
目标指示雷达方位角分辩力试验方法目标指示雷达距离分辩力试验方法次
发现概率置信区间与观测点数的关系曲线(补充件)附录A
附录B
附录C
常用检飞记录表格式(参考件)受试系统试验前应检查的主要技术参数项目(参考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战术性能试验方法Tactical performancetestmethodsforfirecontrol radarsystemofself-propelled antiaircraft gun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战术性能试验方法。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自行高炮火控雷达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战术性能的试验。引用文件
GB3784-83雷达名词术语
GJB74.2一85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常用名词术语GJB74.3一85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战术技术要求项目格式GJB74.6—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环境条件要求和试验方法GJB74.8一85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对空情报雷达检飞规范GJB74.985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验收规则GJB74.11-89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炮瞄雷达检飞规范GJB1180—91高炮指挥仪定型试验方法3定义
凡本标准未定义的术语,均以GB3784、GJB74.2和GJB74.11为准。3.1受试系统testedsystem
提交战术性能试验的系统。
3.2检飞flighttest
飞机按规定航线飞行,对系统战术性能进行的检验。3.3承试方tester
承担产品试验的单位。
4一般要求
4.1受试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6-06-14发布SJ20554-95
1996-10-01实施
SJ20554-95
4.1.1对受试系统,承制方应提前向承试方提交下列资料;a.产品规范;
b。随机文件。
4.1.2受试系统必须达到产品规范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经常规检验合格,并通过环境适应性试验和可靠性试验。
4.2受试系统的检查与标定
4.2.1受试系统在试验前,对直接影响战术指标的主要技术参数,<见附录C(参考件)>进行检查,并符合产品规范。
4.2.2受试系统的标定,应在经大地测量的固定场地上进行,其标定项目有:a.水平调整;
b。方位角标定;
仰角标定;
d.距离零位校准;
数据传递精度的检查;
f.检测门限调整。
在机场进行的批生产抽样试验,按产品规范规定进行标定、校准。4.3试验过程中系统技术状态的保证4.3.1受试系统移交后,承试方的试验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系统的试验工作。4.3.2从主要技术参数检查开始即为正式试验开始。在全部试验过程中,系统的保管、使用、操作、维护及各种记录,均由试验主持人负责组织。未经试验主持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动或调整受试系统的工作状态。4.3.3每次飞行前和结束后,应检查并记录受试系统的有关技术参数和工作状态。记录格式见附录B(参考件)中表B1。
4.3.4试验期间受试系统的维护,应按承制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则实施。4.3.5试验期间,受试系统所发生的故障及其检查排除情况,应详细记录。记录格式见附录B(参考件)中表B2。
4.3.6受试系统元、器件及零、部、整件损坏或失效后,须经试验主持人同意方可更换,更换调整后应对有关技术参数重新测试。4.4受试系统场地
受试系统场地应满足下述要求:a:受试系统场地附近不应有大功率电台、变电站、高压线等有源设备对受试系统构成的外界电磁干扰;
b.在检飞航线扇面内的地物遮蔽角不大于0.2°。c,在检飞航线扇面内应有其距离不小于系统探测距离120%、方位不小于15°的平坦开阔无杂波区;
d。进行改善因子检飞时,场地的地物杂波情况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4.5气象条件
a:检飞应在无降水情况下进行;b。对电视、红外、激光等光电单体检飞时,其空间能见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c,检飞时,应按产品规范的规定对火控计算机提供所需气象数据。-2
4.6目标机
SJ20554-95
目标机的机型应符合受试系统的战术性能要求,机上设备应满足试验项目的要求。4.7试验仪表和标准设备
4.7.1检测受试系统主要技术参数所需仪器仪表应符合产品规范规定,一般由承试方提供,必须经过计量部门定期检校,并具有计量部门给出的有效使用期合格证。4.7.2检飞引导设备、航迹保障设备、通讯设备、数据录取设备、专用标准设备、数据处理设备的工作应准确、及时、可靠。
4.7.3检飞所用专用标准设备提供的真值精度,应不低于被测参数所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专用标准设备应具有合格证,并在有效使用期内。4.8对操作手的要求
受试系统的操作手由承试方派出,应经专业操作训练,并通过考核,达到相应技术等级。4.9停止试验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暂停执行试验计划,由承试方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试验;a,试验中任一战术指标达不到要求,在试验场地条件下又难以查出原因,同时影响其它项目继续进行;
b。受试系统出现了在试验场条件下难以修复的故障。4.10恢复试验
当引起停止试验的原因确已查清,具备重新试验条件时,由订购方和承制方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重新开始试验。
4.11试验记录、试验报告
4.11.1原始资料
试验中必须详细收集、记录有关原始资料。主要包括:目标飞行资料、试验任务书、试验大纲、试验实施计划、飞行协同计划;a.
受试系统主要技术参数检查记录和储元标定记录;b.
受试系统每次飞行前和结束后的检查记录;c.
受试系统每次飞行中操作、指挥的声象资料及录取的数据;d.
受试系统的工作、维护、故障等记录。4.11.2试验报告
检飞结束后,承试方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受试系统的试验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试验的依据、任务编号、承试方、起止时间、现场工作日、受试对象、任务性质、目的、所a.
用目标机型号、架次、承制方、订购方、参试单位等;受试系统的技术状态、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试验用仪表和设备;b.
试验结果摘要及主要数据;
d.结论;
e.受试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5详细要求
系统的主要战术性能试验方法,应按本章规定的方法进行,也可采用等效的方法,但当有争议时,应以本章规定的方法为准。13
1适用范围
SI20554-95
方法101
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范围试验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范围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垂直面的探测范围。3要求
3.1雷达探测范围试验应在产品规范规定的雷达工作频率上进行。3.2雷达探测范围试验距离录取区间△R为2km。4检飞航线
目标机应按产品规范规定的不同高度,相对于受试系统作水平、等速、直线、径向、往返飞行。
目标机飞行高度偏差:
高度低于500m时,不超过其高度的10%;a.
b高度为500~3000m时,不超过±50m;高度高于3000时,不超过±100mc
4.3飞行航线长度,近端到达受试系统顶端,远端应超出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距离的20%。
4.4飞行航向偏差不超过2°
4.5除另有规定外,目标机的飞行速度应选为相应高度上的巡航速度,其最大偏差不应超过要求速度的10%。
5检飞航次
5.1单向(临近或离远)飞行所需有效航次数计算公式FN=
3600AR
式中:Fv所需单向有效航次数;△R-距离录取区间,km;
N—距离录取区间内所需观测点数;V一目标机飞行速度,km/h;
T—观测周期,s。
5.2距离录取区间内观测点数
根据检飞所需要的置信水平和置信区间,由附录A(补充件)中的曲线,确定所需观测点数。
6数据收集
6.1录取方式
按产品规范规定的录取方式录取。6.2录取速率
SJ20554-95
天线沿方位角作圆周扫描,每扫描一周录取一次。6.3录取记录
a。记录目标机机型、飞行架次、航次、高度、时间、临近(或离远);b.·天线波束沿方位角圆周扫描,每扫一周,录取记录一次,发现目标时标记“V\未发算在给定置信水平下的发现距离置信区间:RHRo=
式中:RL
发现概率置信下限;
规定的发现概率;
距离录取区间的发现概率;
AR(PL-Po)
-与AR相对应的发现距离,km;
发现距离上限,km;
与Po相对应的发现距离,km
△RP=Po
发现概率曲线在P处的斜率的倒数。Rt-Ro=
式中::PH——发现概率置信上限;RL—发现距离下限,km。
AR/(PH-Po)
方法102
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试验方法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的测量方位角误差、距离误差。3要求
3.1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仅在系统鉴定试验时进行。3.2探测精度试验一般与探测范围试验同时进行。3.3探测精度试验应在产品规范规定的工作频率上进行。3.4
探测精度试验距离录取区间△R为2km。4
检飞航线
目标机应在产品规范规定的波束最大指向高度上,相对于受试系统作水平、等速、直线、5
径向、往返飞行。
SI20554-95
4.2目标机飞行高度偏差、航线长度、航向误差、飞行速度和速度偏差要求同方法101的4.2、4.3、4.4、4.5条。
5检飞航次
目标指示雷达探测精度试验所需检飞航次,按方法101的第5章进行计算。6数据收集
6.1录取方式
探测精度试验时目标指示雷达应工作在自动录取状态。6.2录取速率
天线沿方位角作圆周扫描,每扫描一周,自动录取一次,送数一次。6.3录取记录
专用标准设备与受试系统同步测量和录取(时差应小于0.01s)目标机的方位角、距离,记录目标机的机型、飞行架次、航次、高度、时间、临近(或离远)。7数据处理
7.1各航次数据处理
7.1.1以受检系统测量目标机坐标数据的时间先后为序,分别依次记录受试系统和专用标准设备测量的数据,并计算各次测量的一次差。7.1.2将整个检飞航线按所选取的距离取样间隔分段,同一距离取样间隔内的临近、离远一次差数据组成观测样本。
7.1.3按以下规定剔除观测样本中的异常数据:a。当有时确的理由可以解释观测样本中某些异常数据时,应把这些异常数据剔除。例如,试验条件的突然变化、操作人员的失误等;b。当没有明确理由解释观测样本中某些过大数据时,在观测点数大于25点时,则将一次差中大于其3倍标准差的数据剔除。7.2计算出受试系统的测量误差
对剔除异常数据后的一次差,按同一距离取样间隔对所有检飞航次,分别进行以下处理:a:按公式(1)计算各距离取样间隔的系统误差:A
式中:ak第k组系统误差,密位或m;A,第i次测量的次差,密位或m;nk-第k组测量点数。
注:方位角误差单位为密位,距离误差单位为m,下同。(1)
b。按公式(2)计算各跟踪距离取样间隔的标准误差,即计算各次等精度测量的一次差与系统误差之差的均方根值:
M(,-a)
Nnk-i2
SJ20554-95
式中9—
一第k组标准误差,密位或m。
c。按公式(3)计算各距离取样间隔的中间误差:Ek=0.6745gk
式中:Fk第k组中间误差,密位或m。d.按公式(4)计算加权系统误差:加权系统误差,密位或m;
式中:α
一误差分组数。
按公式(5)计算加权中间误差:e.
ZE(nk-1)
三(nk
式中..加权中间误差,密位或m。8试验报告
8.1报告受试系统探测精度时,应扣除专用标准设备的测量误差。·(3)
(5)
8.2报告每一距离间隔内测得目标坐标数据的次数(剔除过失误差后)与测量次数之比,并对漏测次数作出说明。
8.3经试验后,按产品规范的规定,报告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达到的探测精度误差。方法103
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试验方法
1范围适用
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3要求
3.1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试验应在受试系统常用工作频率上进行。3.2受试系统由正常工作状态转到动目标显示状态时,不允许调整中频放大量、门限电平等。3.3在测量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和地杂波强度分布图时,应断开接收机自动增益控制及自动门限调整电路。
4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测量
4.1在选定的无地杂波方位,目标机按方法102第4章检飞航线飞行。利用受试系统的A型显示器或其它测量设备测量目标机的回波强度。飞行航次应保证在2km距离取样段内的观测点数不小于20点。
SJ20554-95
4.2按公式(1)计算各距离取样段内目标回波信号强度的均值:A=A
式中:A一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均值,dB;A,一距离取样段内,第i次测量的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dB;n-—距离取样段内的测量次数。(1)
4.3以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的均值为纵坐标,距离为横坐标,画出目标机回波信号强度与距离的关系曲线。
5地杂波强度测量
5.1受试系统输出正常视频,平面位置显示器调至正常,可变衰减器串接在接收机高频输入端,并将其调至0dB。
5.2用照象机(或摄像机)拍摄平面位置显示器画面,衰减量每增大5dB拍摄一次,直至所有地杂波等于或低于显示器噪声电平为止。5.3利用阅读机(或放像机),按衰减量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不同色彩套描出地杂波强度分布图。
6数据收集
6.1从地杂波强度分布图上,选取满足公式(2)要求的较大连片地杂波区:C=A+SCV±5dB
式中:C地杂波强度,dB;
Ao——相应地杂波距离处的目标回波信号强度,dB;SCV-一受检系统的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dB。·(2)
6.2在所选地杂波区域找出明显的地标点,目标机按4.1条规定的航线要求,压点通过所选区域。
6.3当目标机进入检飞航线后,受试系统工作在动目标显示状态,以其主要录取方式测报目标机的方位角、距离。天线旋转一周测报一次,发现目标时标记“V”;未发现目标时标记“×”。6.4检飞航次应保证在上述区域的总观测点数不少于300点。7数据处理
7.1按附录B(参考件)中的表B4格式填写测报数据及相应距离处的目标信号强度A、地杂波强度C,并按公式(3)计算地杂波和目标信号强度之差:B=C-A
式中:.A—目标信号强度,dB;B—-地杂波和目标信号强度之差,dB;C地杂波强度,dB。
7.2以AB为2dB对B分层,统计落入各△B内的观测次数和发现次数,并按公式(4)计算发现概率:
式中:P发现概率;
N——AB内的观测次数;
M——AB内的发现次数。
SJ20554-95
7.3以地杂波和目标信号强度差B为横坐标,发现概率P为纵坐标,画出关系曲线。根据战术技术指标中规定的地杂波中目标发现概率P。在曲线中查出相应的B。此B。值即为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
8试验报告
在报告受试系统地杂波中目标可见度时,应说明目标机的机型、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地杂波的强度(如有可能还应说明检飞地区的地貌特征或杂波谱)、观测点数及录取方式。方法104
询问机覆盖范围试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询问机覆盖范围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询问机垂直面的覆盖范围。3要求
3.1受试前应按产品规范要求对询问机、应答机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检查和测试3.2询间机、应答机的工作状态应按产品规范要求进行选择。3.3受试系统目标指示雷达应按产品规范工作在常用工作频率上。4检飞航线
4.1检飞航线、检飞航次按方法101第4章、第5章要求进行。其中检飞航线长度应大于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距离的50%。
5数据收集
5.1录量方式
以平前位置显示器录取数据为准。有识别标志报有”,无识别标志报“无”。5.2录取速率
天线每转一周,询问一次,录取一次。5.3录取记录
每录取一次,记录一次。有识别标志记为V”,无识别标志记为“×”。根据报读的距离,将数据记在相应的距离段内。
同时记录检飞的题目、机型、时间、架次、航次、临近或离远。记录格式参照附录B(参考件)中的表B3。-9-
6数据处理
6.1计算发现概率
SJ20554-95
把相同题目的检飞航次数据,按所选取的距高段AR,在相同的距离上对齐,按公式(1)计算各距离录取段内所有航次的发现概率P:P=
式中:P—发现概率;
M一一距离录取段内发现点数;
N—距离录取段内询问点数。
统计询问点数和发现点数时,不同题目的数据分别统计。相同题目的数据按临近和离远分别统计。
6.2绘制发现概率曲线
以距离为横坐标,发现概率为纵坐标,按计算结果,分别画也各个题目的临近和离远的发现概率关系曲线。在曲线中查出与战术要求规定的发现概率P。所对应的询问距离R。,即为受试系统的询问距离。
如果曲线出现凹点,且凹点处P值低于Po.与P。对应的R。出现多值,此时应以最小R。为准。
6.3绘制询问机垂直覆盖范围图
在目标指示雷达探测范围图上,按产品规范对不同检飞高度,询问机检飞达到的询问距离和发现概率,绘制询间机覆盖范围图。7试验报告
7.1检飞时,与询问距离真接有关的某些技术参数优于产品规范的规定时,在计算询问距离时应扣除超过部份的影响。
7.2经试验得到的询问机发现概率曲线、询问机垂直覆盖范围图,与产品规范战术性能进行比较是否达到指标要求。
方法105
跟踪精度的试验方法I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受试系统跟踪精度的试验。2目的
检验受试系统跟踪雷达、电视跟踪仪、红外热像跟踪仪、激光测距机的测量方位角误差、仰角误差、距离误差。
3要求
3.1本方法适用于在试验基地条件下进行的试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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