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电子行业标准(SJ)】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5 04:42:27
  • SJ20404-1994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 20404-1994

  • 标准名称: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4-09-30
  • 实施日期:

    1994-12-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749.86 K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化工>>化工综合>>G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17页
  • 标准价格:

    18.0 元

其他信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SJ 20404-1994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SJ20404-1994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40
SJ20404-94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IFFground interrogators
1994-09-30发布
199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宽
General specifricationforIFFground intermgsborg范围
1.1主题内容
ST2040494
本规范规定了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以下简称询问机)的通用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等。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询问机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是制定产品规范的基本依据,专用随机仪表也可参照使用。
2引用文件
GJB74.2—85
GJB74.5—85
GJB74.6-85
GJB 74.7-85
GJB74.985
GJB74.14-88
GJB100-86
GJB150.10-86
GJB150.11---86
GJB 151.186
GJB152-86
GJB299—87
GJB368.2—87
GJB437—88
GJB438—88
GJB439—88
GJB450--88
SJ2267-—82
SJ20113-—92
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常用名词术语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设计制造要求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环境条件要求和试验方法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可靠性试验方法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验收规则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条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面板、机架、机框的基本尺寸系列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霉菌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盐雾试验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总要求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电子设备可靠性预计手册
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的基本要求军用软件开发规范
军用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军用软件质量保证规范
装备研制与生产的可靠性大纲
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
军用电子设备机械电气装配通用技术要求敌我识别询问机测试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4-09-30发布1994-12-01实施
3要求
3.1合格鉴定
SJ20404--94
按照本规范和产品规范提交的询问机,应是经过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询问机。3.2材料
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应符合GJB74.5第4.9条的规定。3.3元器件及零部件
元器件的选择和零部件的设计应符合GJB74.5第4.1~4.5条的规定。3.4尺寸和重量
3.4.1在不影响性能、维修、寿命的前提下,应尽量做到体积小、重量轻。3.4.2除另有规定外,询问机各单元机箱和安装尺寸应符合GJB100的规定。3.4.3尺寸和重量的具体指标由产品规范规定。3.5表面状况和颜色
3.5.1表面处理应符合GJB74.5第4.11.1~4.11.2条的规定。3.5.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其颜色应符合GJB74.5第4.11.3条的规定。3.6标志和代号
标志和代号应符合GB74.5第3.6条的规定。3.7设计
3.7.1应根据本规范、产品规范进行机械和电性能的优化设计,确保询问机在全寿命期间性能稳定,工作可靠、使用安全和操作维修方便。3.7.2研制各阶段应贯彻标准化大纲(标准化综合要求),进行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设计。
3.7.3在满足战术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应对询向机的寿命、可靠性、维修性、制造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论证,减少全寿命一周期费用,达到最佳效费比。3.7.4设计应包括询问机自身、专用检测仪表和专用工具的设计。自身设计应根据发展前景考虑其未来增长能力。
3.7.5热设计应符合GJB74.5第3.5条的规定。3.7.6选用的微型计算机应与询问机的可靠性、环境条件、电磁兼容性要求相适应。3.7.7软件开发应符合GJB437的规定;软件文档编制应符合GJB438的规定;软件质量保证应符合GJB439的规定。
3.7.8印制板设计应符合GJB74.5第4.8条的规定。3.7.9工艺性设计应符合GJB74.5第1.7条的规定。机械电气装配按SJ2267的规定执行。
接口设计应符合GJB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第7章的规定。3.7.11机内电源设计应减少品种系列,降低能耗,其指标由产品规范规定。3.7.12设计中应充分运用人机-环境系统工程学的设计准则和原理,以便操作、训练、维修方便、安全可靠。人一机~环境系统工程设计可参照GJB74.5第1.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3.8结构
3.8.1询问机应能牢固可靠,具有抗冲击、防振动及环境防护措施,装拆应迅速方便。3.8.2零件、部件和单元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并有防松、防错措施;对可拆卸的零件、部件和单元应拆卸方便、便于维修。:-2
S2040494
3.8.3结构设计应尽可能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和模块化结构。3.8.4机箱内布周应合理,重心尽量低,重量超过10kg时,应安装把手。3.8.5根据需要正确选用减展器,并合理布置,连接应牢固可靠、拆卸方便和按地良好。3.8.6常用的调整机构和操作开关应安装在面板上。定期校准及维护的调整机构应安装在询问机内部,并有锁紧装置。
3.8.7面板上的操作开关、旋钮、指示灯、插座等布置要合理,并应有清晰的文字符号或通用的缩写标志,便于操作和观察。3.8.8天线及传动伺报机构的结构设计应符合GJB74.5第4.6,4.7条的规定。3.8.9密钥消除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接近和操作的位置,并有可靠的防误操作保护措施。3.9安全性
安全性要求应符合GJB74.5第1.9.2、1.9.3条的规定。3.10互换性
询问机的单元、整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互换后一般不作调整即可正常工作。3.11维修性
3.11.1维修性要求应符合GJB368.2第2章的规定。3.11.2维修性设计应符合GJB74.5第1.3.2条的规定。3.11.3维修性指标由产品规范规定。3.12可靠性
3.12.1可靠性大纲的制定应符合GJB450的规定。、3.12.2可靠性设计应符合GJB74.5第1.3.1条的规定。3.12.3可靠性预计应符合GJB299的规定。3.12.4可靠性指标由产品规范规定。3.13电磁兼容性
3.13.1电磁兼容性设计要求应符合GJB151.1第7.1、7.3条,GJB74.5第1.8条的规定。3.13.2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应符合GJB151.1第5章的规定。3.13.3电磁兼容性试验项目要求应符合GJB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第10.3条表6中A3类的规定。
3.13.4电磁兼容的极限值应符合GJB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第10.4.2条的规定。3.14性能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本条规定的所有性能指标适用于GJB74.6第3.1.1条规定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如果允许产品的性能指标在具体工作环境条件下有所下降,其下降范围必须在产品规范中明确规定。
3.14.1使用性能
3.14.1.1询问范围
询问范围应覆盖所配一次雷达的作用范围。3.14.1.2工作频率范围
工作频率范围由产品规范规定。3.14.1.3工作容量
正确处理应答信号的数量由产品规范规定。3.14.1.4密码和密钥
SJ20404-94
密码有效期、密钥数量、密钥更换周期应由使用方确定。密钥和密码注入方法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1.5抗干扰能力
反有源干扰、反窜扰、反混扰等能力由产品规范规定。3.14.1.6分辨力
距离分辨力和方位分辨力由产品规范规定。3.14.1.7功率控制能力
功率控制能力由产品规范规定。3.14.1.8快速反应能力
快速反应能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a。正常开机时间;
b.紧急开机时间;
c。工作方式转换时间。
3.14.1.9连续工作时间
连续工作时间由产品规范规定。3.14.1.10自检功能
询问机应具有性能检测、故障检测和故障指示功能。自检项目、故障隔离率、故障发现率和自检虚警率由产品规范规定。3.14.2单元技术性能
3.14.2.1天线和馈线
3.14.2.1.1工作频率范围
工作频率范围由产品规范规定。3.14.2.1.2极化方式
极化方式为垂直极化。
3.14.2.1.3方向图
方向图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a。、水平波瓣宽度;
b、垂直波瓣宽度:
副瓣电平;
d。尾避电平;
差波瓣零值深度。
3.14.2.1.4增益
增益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1.5天线一馈线电压驻波比电压驻波比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1.6馈线损耗
馈线损耗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2发射
3.14.2.2.1发射工作频率范围
工作频率范画由产品规范规定。4
3.14.2.2.2工作频率及容差
工作题率及容差由产品规范规定。3.14.2.2.3频率稳定度
SJ204Q4-94
a.短期稳定度:不劣于1×10~/minb。长期稳定度:不劣于5×10-6/8h3.14.2.2.4功率及带内波动
峰值功率由产品规范规定。在不同棋式的带内工作额率上,峰值功率的波动不大于2dB3.14.2.2.5发射脉冲序列幅度容差发射脉冲序列中,各脉冲检波后最大幅度与最小幅度之差不大于最大幅度的10%。3.14.2.2.6发射脉冲包络待性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a脉冲宽度及容差:
b。脉冲项部降落;
脉冲的前、后沿;
d.前沿抖动。
3.14.2.2.7调制方式及参数
调制方式及参数由产品规范规定。3.14.2.3接收
3.14.2.3.1频率范围
频率范翻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3.2频带宽度
類带宽度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3.3正切灵敏度
触发灵敏度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3.4触发灵敏度
触发烫敏度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3.5动态范圈
动态范国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3.6镜像频率抑制
镜像频率抑制由产品规范规定。3.14.2.4编码
3.14.2.4.1编码格式
编码格式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4.2编码脉冲间隔和容差编码脉冲间隔由产品规范规定。间隔容差不大于100ns。3.14.2.4.3编码脉冲波形
。前沿不大于20ns;
b。后沿不大于30ns;
c.宽度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5译码、录取和控制
SJ20404-94
a.译码单元应能准确译出符合约定的应答信号,而对于不符合约定的信号不予响应;b。终端单元应能正确录取译码输出的信号;c。应具有触发、距离切换、自检等控制功能。具有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6接口
应具有数字接口和模拟接口,接口要求应符合GJB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第7章的规定。
3.14.2.7时统
3.14.2.7.1校时精度
校时精度由产品规范规定。
3.14.2.7.2守时精度
守时精度由产品规范规定。
3.15环境要求
询问机在以下环境下,其性能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15.1高温
高温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4.1条的规定。3.15.2低气压
本条适用于在高海拔条件下工作的询问机,其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5.1条的规定。
3.15.3恒定湿热
恒定湿热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6.1条的规定。3.15.4低温
低温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7.1条的规定。3.15.5冲击
冲击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8.1条的规定,其试验波形采用半正弦波。3.15.6振动
振动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9.1条的规定。3.15.7跑车
距车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10.1条的规定。3.15.8霉菌
询问机的部件和材料应具有抗霉能力。霉菌试验的环境要求应符合GJB150.10第2章的规定。其长霍等级应符合GJB150.10表2的规定。3.15.9盐雾
本条适用于暴露在盐雾大气条件下使用的询问机。暴鳍在盐雾中的整件、部件和材料表面处理层应具有抗盐雾腐蚀能力。其环境要求应符合GJB150.11第2章的规定。
3.15.10淋雨
本条适用于可能遇到淋雨环境的单元,其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14.1条的规定。3.15.11太阳辐射
本条适用于直接受太阳辐射的单元,其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15.1条的规定。6—
3.15.12风环境
SJ20404-94bzxZ.net
本条适用于直接受风力影响的单元,其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4.6第16.1条的规定。3.15.13沙尘
本条适用于暴露在飞散干沙和充满尘埃的大气中的询问机,其环境要求应符合GJB7&.第13.1条的规定。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货单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规定的任一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询问机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询问机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询问机。
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试验条件
4.3.1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应符合GJB74.6第3.1.1条的规定。4.3.2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精度
应符合GJB74.6第3.1.3条和3.1.4条的规定。4.4鉴定检验
4.4.1检验的实施
,询问机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应进行鉴定检验,鉴定检验应按上级鉴定机构的规定进行;
b,除另有规定外,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1的规定;c.
战术性能的检验应由承制方和订购方共同拟制试验大纲,报请主管机关审批后,由双方有关部门组织在专门试验场或主管机关指定的试验基地实施;d。检验鉴定的样本应在鉴定询问机批中随机抽取,数量一般为1台。4.4.2鉴定检验中询间机缺陷的处理a.各类缺陷的等级判定按照GIB74.9附录B(参考件)由产品规范规定;b,检验中出现轻缺陷,经承制方采取措施消除后,可继续进行该项检验;检验中出现B类重缺陷,经承制方采取措施消除后,应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检验:c.
d。检验中出现A类重缺陷,应由承制方对缺陷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经验证缺陷确实消除,符合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并提供消除缺陷的技术报告,再对询间机进行有关项目的检验。
4.4.3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
承制方提供合格认证。
4.5质量-致性检验
SJ20404-94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A、B、C、D四组。4.5.1A组检验
4.5.1.1检验的实施
a:除另有规定外,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1的规定;b.批量或单部生产的询问机均应通过A组检验;c.除另有规定外,A组检验在承制方进行。承制方应为订购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检验所必须的设备、仪表、工具和场地;d。“提交的询问机应经承制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质量部门签署的交验通知单和测试记录;
e.当提交批量不大于20部时,应采用全数检验;当批量大于20部时,可采用抽样检验,抽样方案应在订货合同明确规定。4.5.1.2检验的质量判定
A组检验的质量判定按照GJB74.9第4.6和第4.7.1条在订货合同中规定。缺陷等级的判定按照GJB74.9附录B(参考件)由产品规范规定。4.5.1.3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理
A组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理按GJB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第13.7.1.7条的规定执行。
4.5.2B组检验
4.5.2.1检验的实施
a,除另有规定外,B组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1的规定;b.B组检验每个订货批进行一次,当订货批量少于5部时,双方商定B组检验的周期,并在订货合同中规定。
c.B组检验样本应在A组检验合格的询问机中随机抽取。订货批量不少于5部时,一般抽取2部;当订货批量少于5部时,抽取1部。4.5.2.2检验质量判定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判为不合格;a.发现致命缺陷;
b.发现A类重缺陷;
c.发现B类重缺陷。
B组检验缺陷等级的判定按照GJB74.9和附录B参考件)由产品规范规定。4.5.2.3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理
B组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理按GJB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第13.7.2.5条的规定执行。
4.5.2.4试验样本的处理
B组检验合格的样本,经必要的修复和检查,技术参数达到产品规范要求,作为原提交批的一部分。
元器件及零部件
尺寸和重量
表面状况和颜色
标志和代号
安全性
互换性
维修性
可靠性
电磁兼容性
询间范翻
工作额率范围
工作容量
密码和密钥
抗干扰能力
分辨力
功率控制能力
快速反应能力
连续工作时间1)
自检功能
天线工作频率范
天线极化方式
天线方向图
天线增益
天线一馈线电压驻波比
馈线损耗
发射工作频率范围
发射工作频率及容差
发射额率稳定度
发射功率及带内波动
SJ20404-94
质量一致性检验
要求的章条号
3.14.1.10
3.14.2.1.1
3.14.2.1.2
3.14.2.1.3
3.14.2.1.4
3.14.2.1.5
3.14.2.1.6
3.14.2.2.1
3.14.2.2.2
3.14.2.2.3
5.14.2.2.4
检验方法的章条号
4.6.13.10
4.6.13.11
4.6.13.12
4.6.13.13
4.6.13.14
4.6.13.15
4.6.13.16
4.6.13.17
4.6.13.18
4.6.13.19
4.6.13.20
验项目
发射脉冲序列幅度容差
发射脉冲包络特性
调制方式及参数
接收频率范固
接收频书宽度
正切灵敏度
触发灵敏度
动态范圈
镜角频率抑制
编码特性
译码、录取与控制
低气压
恒定湿热
太阳辐射
风环境
SJ20404-94
一致性检验
要求的章条号
3.14.2.2.5
3.14.2.2.6
3.14.2.2.7
3.14.2.3.1
3.14.2.3.2
3.14.2.3.3
3.14.2.3.4
3.14.2.3.5
3.14.2.3.6
5.1、5.2、5.4
注:●为必作项目:O为选作项目,由产品规范或订购方规定;一为不作项目。1)B组检验时间应比A组检验时间长。4.5.3C组检验
4.5.3.1检验的实施
除另有规定外,C组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1的规定;a.
检验方法的章条号
4.6.13.21
4.6.13.22
4.6.13.23
4.6,13.24
4.6.13.25
4.6.13.26
4.6.13.27
4.6.13.28
4.6.13.29
4.6.13.30
4.6.13.31
4.6.13.32
4.6.13.33
4.6.14.10
4.6.14.11
4.6.14.12
4.6.14.13
SJ20404-94
b。C组检验每个订货批进行一次,当订货批量少于5部时,承制方与订购方另行商定检验周期,并在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c.C组检验的样本应在A组和B组检验合格的询问机中随机抽取。批量不少于5部时抽取2部,当订货批量在少于5部时,抽取1部;d。特殊情况下,经承制方和订购方协商,允许在A组和B组检验合格数大于该批询问机总数的50%后进行。
4.5.3.2检验的质量判定
C组检验中出现致命缺陷或重缺陷数大于1判为不合格,缺陷等级判定按照GJB74.9附录B(参考件)由产品规范规定。4.5.3.3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理
C组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理按GJB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第13.7.3.6条的规定执行。
4.5.3.4检验样本的处理
检验样本的处理按GJB军用雷达敌我识别器通用规范第13.7.3.7条的规定执行。4.5.4D组检验
4.5.4.1D组检验的确定
D组检验应根据询问机质量稳定情况、生产周期、生产数量和经费情况,由订购方确定是否进行。
4.5.4.2检验的实施
a.D组检验的项目按表1的规定;b.D组检验的实施按本规范第4.6.11条的规定执行。4.5.4.3检验不合格时的处理
D组检验不合格时,应作为拒收判决,并按GJB74.9第5.2.2条的规定处理。4.5.4.4试验样本的处理
被试验的样本经修复并更换全部短寿命和试验中确属损伤的元器件,重新进行A组检验,合格后作为原提交批的一部分。4.5.5检验形式
4.5.5.1A组检验在承制方配合下,由订购方进行。4.5.5.2B组检验、C组检验、D组检验利用承制方的人力、物力,由承制方和订购方联合进行,订购方作出最终结论。
4.5.6不合格
如果样本未通过C组或D组检验,则应停止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后,应根据合格鉴定单位的意见,重新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试验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的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
4.6检验方法
4.6.1材料
用目测法或仪表,对材料的牌号、规格或性能进行检测。4.6.2元器件和零部件
用目测法或仪表,按产品规范的规定,对元器件和零部件进行检查。1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SJ 20404-1994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SJ 20404-1994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SJ 20404-1994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SJ 20404-1994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SJ 20404-1994 敌我识别地面询问机通用规范
  • 热门标准
  • 电子行业标准(SJ)
  • 行业新闻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bzxznet@163.com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