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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标准(YD)】 Ku频段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9 00:40:14
  • YD/T911-199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YD/T 911-1997

  • 标准名称:

    Ku频段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 标准类别:

    通信行业标准(YD)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7-05-04
  • 实施日期:

    1997-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555.51 K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5卫星通信设备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ITU-R IESS NEQ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 页数:

    15页
  • 标准价格:

    19.0 元
  • 出版日期:

    1997-07-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郭良
  • 起草单位:

    邮电部电信传输研究所
  • 归口单位:

    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 提出单位:

    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 相关标签:

    频段 国内 卫星通信 系统 进网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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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Ku频段通信卫星和地球站进入国内卫星通信网及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入国内通信网时所必须满足的一般技术要求。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卫星固定业务;适用于国内通信卫星和租用转发器组成的国内卫星通信系统。本标准适用于SCPC/PSK/FDMA,TDM/PSK/FDMA,TDMA,TV/FM,数字电视等多种调制和多址方式。 YD/T 911-1997 Ku频段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YD/T911-199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YD/T 911-—1997
本标准主要依据我国的通信技术政策,参考ITU-RIESS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标准由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出邮电部电信传输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Ku频段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Network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the Ku banddomestic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system1·范围
YD/T 911..1997
本标准规定了Ku频段通信卫星和地球站进人国内卫星通信网及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入国内通信网时所必须满足的一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卫星固定业务;适用于国内通信卫星和租用转发器组成的国内卫星通信系统。本标准适用于SCPC/PSK/FDMA,TDM/PSK/FDMA,TDMA,TV/FM,数字电视等多种调制和多址方式。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无线电规则855A,855B,2574838GB7611-87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网络数字接口参数YD/T613-93国内卫星通信TDM/FDMA(2Mbit/s)系统进网技术要求3缩略语
SCPC/PSK/FDMA:每载波单话路/相移键控/频分多址TDM/PSK/FDMA:时分复用/相移键控/频分多址TV/FM:电视/调频
EIRP:等效全向辐射功率
G/T:天线增益和系统噪声温度之比4系统可用频段
4.1卫星
卫星接收:14.000~~14.500GHz
12. 750~ 13. 250GHz
卫星发送:10.700~~11.200GHz
11.200~11.700GHz
12.200~12.750GHz
4.2地球站
地球站发送:14.000~14.500GHz13. 75~~14. 00GHz
12. 750~13. 250GHz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97-05-04批准1997-07-01实施
地球站接收:10.700~11.200GHz11.200~11.700GHz
12.200~12.750GHz
YD/T 911-—1997
WARC92将上行13.75014.00GHz划分给无线电定位和卫星固定(地对空)业务,供要满足《无线电规则》855A、855B的条件。即:1)地球站天线直径D4.5m;
2)地球站发射的EIRP应在68dBW≤EIRP≤85dBW范围内。上行频段12.750~~13.250GHz,下行10.700~10.950GHz,11.200~11.150GHz是0RB-88人会规划频段,应按《无线电规则》附录30B规定的程序使用。下行12.200~12.500GHz在3区可用于卫星固定业务,应保证满足《尤线电规则》2571条规定,并应按AP30程序使用。
12.500~12.750GHz频带可用于卫星广播业务,但仅限于集体接收,地球表面的功率通量密度不应超过—111dB(W/m2)。
在3区内11.700~12.200GHz按《无线电规则》8385条的要求,可用于卫星固定业务,但不能对卫星广播业务产生干扰。
4.3卫星转发器中心频率配置
4.3.1转发器占用带宽和间隔
转发器占用带宽、分配带宽和频带间隙参见表1。表1转发器占用带宽、分配带宽和频带间隙占用带宽(MHz)
分配带宽(MHz)
频带间隙(MH2)
4.3.2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
4.3.2.136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上行线:fu。+0.02X N(GHz)
其中:fu取14.000GHz或12.750GHz下行线:fd+0.02XN(GHz)
H中:fd.取10.700GHz、11.200GHz,12.200GHz和12.250GHz72
(2))
上述(I)、(2)式中的N取1.…24的正整数。36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见表2表236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上行线(GHz)
下行线(GHz)
上行线(GHz)
注:单数和双数转发器极化正交。YD/T 911- 1997
表2(完)
54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4.3.2.2
上行线:fuo+0.03XN(GHz)
其中:fu取14.000GHz或12.750GHz。下行线:fda+0.03XN(GHz)
下行线(GHz)
其中:fJ.取10.700GHz、11.200GHz、12.200GHz和12.250GHz。上述(3)、(4)式中的N取1·16的正整数。54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见表3。12.320
(3)
........
(4)
YD/T911----1997
表354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上行线(GIIz)
下行线(GIIz)
注:单数和双数转发器极化正交。序号16的转发器惜宽为36MHz。4.3.2.372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配置上行线:fu→0.04XN(GHz)
其中:fu取14.000GHz或12.750GHz。下行线:faa+0.04XN(GHz)
(5)
中国#o的eRoee06eeoe(6)
品山品国鲁票
其中:fJ取10.700GHz、11.2GHz、12.200GHz和12.250GHz上述(5)、(6式中的N取1··12的正整数。72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见表4。表472MHz带宽转发器中心频率建议配置上行线(GHz)
下行线(GHz)
上行线(GHz)
YD/T 911---1997
表4(完)
下行线(GHIz)
注:单数和双数转发器极化正交。序号为12的转发器带宽为36MHz4.3.3转发器的移频频率
a)当上行频率选用14.000~14.500GHz时,移频频率见表5。12.440
表5转发器的移频频率(.上行频率为14.000~14.500GHz)下行频率(GH2)
10. 700 -~11. 200
11. 200~~ 11. 700
12. 200~~12. 700
12. 250~~12. 750
b)当上行频率选用12.750~13.250GHz时移频频率见表6。移频频率(MHz)
表6转发器的移频频率(上行频率为12.750~~13.250GHz)下行频率(GHz)
10. 700~~11. 200
11. 200-~11. 700
12. 200-~12. 700
12.250~12. 750
4.3.4定点后的卫星信标工作频率。定点后的卫星信标工作频率范围见表7。表7卫星信标工作频率范围
工作频段(GHz)
10.700~11.200
11. 200-~11. 700
12. 200~~12. 700
12. 250~12.750
移频频率(MHz)
信标分配工作频率范围(GHz)
10.700~10.70211.19811.200
11.200~-12.20211.698~11.700
12. 200-12. 20212. 698--12. 70012. 250~-12.252
12.748~12.750
5极化特性
YD/T 911-1997
卫星通信系统和定点后的卫星信标信号均采用线极化工作方式,当转发器数月少于12个(36MHz).8个(54MHz)和6个(72MHz)时,通信系统采用收、发正交线极化。多于上述转发器时采用收一收和发一发止交线极化。当采用收一收和发一发正交线极化时,在其卫星天线主游规定的主要服务区覆盖范用内,正交线极化波的极化隔离度均应大33dB。当采用收…收,发--发正交线极化时,地球站天线在主瓣增益下降1dB范围内,两正交线极化波的极化隔离度均应大了33dB。
通信卫星
6.1服务区
工作在Ku频段上的国内卫星天线射束主瓣,应能覆盖我国的全部领域,其中包括大陆、台湾和海南岛等90%(考虑到指向误差在内)以上地区为主要服务区。中沙、西沙、南沙群岛为降级服务区。在主要服务区内,卫星性能必须满足各种传输系统规定的技术指标。波束覆盖应考虑到我国降雨分布情况,当采用国内波束时,波束中心应指向我国南方各省。6.2可用弧段
在我国全部国上范围内,地球站允许最低.工作角为10°时,卫星轨道的可用狐段为:72.9°E~140.75°E
6.3通信卫星的主要参数
E:东经)
6.3.1卫星转发器的EIRPs值
卫星转发器饱和输出时最大EIRPs值规定列表如下。表8卫星转发器的最大EIRPs规定值地球站仰角(\)
10.700~11. 700GHz
EIRPs(dBW)
12.200~12.750GHz
2“卫星接收天线增益和系统噪声温度之比(G/T值)6.3.2
在主要服务区内的征何一点,考虑到指向误差的影响,卫星上任一转发器接收系统(/T值的规定和要求不应低于OdB/K。
6.3.3转发器单载波饱和通量密度在主要服务区内任意一点和任一转发器中心频率上,当地球站用单载波照射卫星时,使转发器工作在饱和工作状态的通量密度的规定和要求如下:一78dB(W/m2)(衰减最大时)转发器单载波饱和功率通量密度可调。调整步级取1~2dB,从饱和点向下调整的范围取0~~18dB。6.3.4卫星位置保持和指向精度
在整个寿命期间内,定点后的卫星其位置保持和天线指向精度规定如下:位置保持:士0.1°范围内(东西和南北)指向精度:士0.15°范围内
轴向旋转:≤2°(自旋型卫星)628
不采用倾斜轨道工作方式
YD/T 911-
6.3.5卫星位置可调整的灵活性设计要求卫星固定业务新网路中的卫星应当按具有在标称轨道位置上2°或业务弧(两者取小的)范图内调整位置的能力设计。
所谓新网路是指在1990年以后,向地联提出提前公布资料的网路。6.3.6卫星转发器引人的频率容差卫星转发器引人的频率变换容差应在下述规定范围内:整个寿命期间:±35kHz;
任何月份内;±3.5kHz。
7发射信号功率密度的限制
7.7地球表面功率通量密度的限制工作在10.700~~11.700GHz频段的卫呆固定业务空间站发射机在地球表面的辐射功率通量密度不得超过下述值:
--150 dB(W/m2)/4kHz 0°≤9≤5°-150-+0.5(0-5)dB(W/m2)/4kHz5°≤0≤25°-140dB(W/m2)/4kHz25°090°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工作在12.200~~12.750GHz频段的卫星固定业务空间站发射机在地球表面的辐射坊率通量密度不得超过下述值:
-148dB(W/m2)/4kHz 0°≤0≤5°-148+0.5(8-5)dB(W/m°)/4kHz5≤9≤25°-138 dB(W/m2)/4kHz25\≤0≤90°上述规定中6角代表接收点到卫星方向与水平方向之间的夹角。单位:度。7.2地球站天线偏轴发射的功率密度限制7.2.1地球站偏轴发射到空间的等效全向辐射功率密度最大允许值为:39--25lg9dBW/40kHz2.5°≤g≤7°,18dBW/40kHz7°42--25lgg dBW/40kHz9. 2°(13)
7.2.2有能量扩散或没有能量扩散但有广播节目或适当的测试信号调制时,发射的调频电视载波的偏轴总EIRP值不应超过下述值(包括偏离静止轨道3°南北范围内):53---25lgg dBW 2.5°≤g≤7°32 dBW 7°56--25lg9 dBW9.2°14 dBW 48°上式中Φ值表示研究方间与波束主轴方向之间的夹角。单位:度。(17)
(18)
7.2.3工作在14GHz频带使用卫星固定业务的VSAT地球站,在任何静止卫星轨道3°范用内,下述规定的Φ值上,最大偏轴发射的EIRP功率密度不应超过下述值(包括偏离静止轨道向南北3°范闹内):33- 25lg9 dBW/40kHz 2.5°≤p7°12 dBW/40kHz 7°36--25lggdBW/10kHz9.2°其中:9为研究方向与波束主轴方问之间的夹角。(2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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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卫星间隔约2时,上述要求还应降低8dB。2)对于要在同一40kHz频带内,同时发射的多个地球站系统,例如CDMA方式,上述规定值还应降低约10lgN(dB)。N是系统内使用同一40kHz频带的地球站数目8地球站天线旁瓣包络特性设计指标限制(强制性要求)地球站天线旁瓣峰的总数的90%不得超过下述包络值:8.1天线直径和工作波长之比(D/入)>150时:G=29-25lg§ dBi 东西方向:1°≤p≤20°如图1所示,南北方向—3°≤Φ≤3°8.2天线直径与T作波长之比50<(D/入)≤150时:G 32-25lg9 dBi
东西方向1°或(1001/D)°两者取较大的≤Φ≤20°南北方向:—3°≤0≤3°
注:该项规定适合于1988年以后,1995年以前投人使用的地球站。G=29—25lg dBi
东西方向1°或(100入/D)°两者取较大的≤Φ≤20°南北方向:-3°≤93
注:该项规定适合于1995年以后投人使用的地球站。(25)
8.3上述8.1和8.2中规定了1≤20°东两方向的天线辐射特性,对于规定之外的特性规定如下,G-3.5dBi20°≤26.3°
G=32-lgg dBi
26. 3°<48°
G=-10dBi
48°<≤180°
卫星经度位置
受影响区
静止卫星轨道
天线波束主翔方向
图1网状区表示天线设计指标限定范围9卫星网路间干扰量允许值
9.1进入调频电话卫星通信系统的干扰量(28)
工作频率低于15GHz,使用同一频带的几个静止卫星网之间,由其他静止卫星空间站和地球站发射机共同产生,折算到受千扰的卫星固定业务系统假设参考电路任一话路零相对电平点的干扰总功率不得超过:
不采用频率再用的系统,任何月份80%的时间内,噪声计加权1min平均值功率为2500pWOp。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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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6dB --
采用频率再用的系统,任何月份80%的时间内,噪声计加权1min平均值功率为2000pW0p即
其正交极化引人干扰量为500pWop。即
S/Nt+ 7dB
-S/Nt-+13dB
(31)
使用频率调制的卫星固定业务,静止卫星网路假设参考电路中,任-话路零相对电平点上,由另…个静止卫星网里的所有发射机产生的最大干扰允许电平,在任何月份80%的时间内,噪声计加权1min平均值功率为800pWop。
≥S/Nt+ 1IdB.
9.2进人8比特PCM电话卫星通信系统的干扰量32
使用频率低于15GHz,工作在同一·频带卫星固定业务网,由所有其他网路的地球站和空间站发射机产生的于扰进入一个8比特PCM卫星固定业务电话系统中的总干扰量应符合下述规定:不采用频率再用的系统,任何月份80%的时间内10min平均干扰噪声功率电平不得超过相当于产生1×10-误比特率的解调器输人端总噪声功率的26%。即:
≥C/Nt+6dB.
采用频率再用系统,任何月份80%的时间内,任何10min平均干扰噪声功率电平不得超过相当于产生1×10-6误比特率的解调器输人端总噪声功率的20%。即:
极化再用引人的干扰量为:
≥C/Nt+7dB
≥C/Nt+13dB
在任何月份80%时间内,由另一个卫星固定业务网产生,并落到任何一个8比特PCM电话系统中最大10min平均千扰电平,不得超过相当于产生1×10-‘误比特率的解调器输人端总噪声功率的6%。.≥C/Nt+12. 2dB
9.3进人属于ISDN网一部分的卫星通信系统的干扰量(36)
工作频率低于15GHz的其他卫星网产生的落到属于64kbit/s1SDN网部分的卫星固定业务假设参考数字通道中的最大允许干扰电平应按下述原则设计和运行:不采用频率再用系统,来自工作在同一频段的所有其他网络中地球站和空间站的干扰总和,在晴天条件下不应超过解调器输入端测量的总噪声功率的25%。即:1
≥C/Nt+6dB
采用频率再在系统,来自工作在同一频段的所有其他网路中地球站和空间站的干扰总和,在晴天条件下不应超过解调器输人端测量的总噪声功率的25%。C
正交极化引人的干扰量为:
≥C/Nt+7dB
≥C/Nt+13dB
任何-个工作在同一频段的其他网路中的地球站和空间站产生的干扰总和,在晴天条件下不应超631
YD/T 911—1997
过解调器输入端测量的总噪声功率的6%即:
9.4进入调频电视通路的干扰量
≥C/Nt+12. 2dB
工作在同一频段,卫星固定业务的不同静止卫星网路间的十扰应按下述原则设计:(40)
由其他网中地球站和空间站发射机共同产生的,落到使用频率调制的固定业务网电视假设参考电路中的总于扰噪声功率、在任何月份99%时间内不得超过假设参考电路允许视频噪卢功率的10%。即·
≥S/Nt+ IodB.
由任何个卫星通信网产生的落到另个卫星通信网里的最大干扰功率电平不得超过上条推荐值的4/10,但有时把这种单人干扰限制在比4/10还要小。S
即:予≥S/Nt+14dB.
9.5电视干扰信号进入SCPC,PCM电话卫星通信网的干扰量(42)
无FEC64kbit/sSCPC载波受等于电视顿速率的能量扩散信号调制的模拟信号载波干扰时,SCPC载波的允许载波干扰比不应小于下述公式计算值:C_c
+6.4+3×iga-8×lg(1)
式中:
-干扰的SCPC载波功率与已扩散的干扰电视信号的总载波功率之比(dB);:误比特率为1X10\‘时SCPC载波功率与总噪声功率比(dB);SCPC载波占用带宽与电视能量扩散信号产生的峰-一峰频偏之比;(43)
i—-用解调前的总噪声功率的百分数表示的SCPC带宽内的未解调干扰功率(10≤i≤25),使用1/2、3/1、FEC和软判决Viterbi解码的64kbit/sSCPC载波的允许载波干扰比不应小于下述公式的计算值:
号+9.4+3.5xigo-6xig(10)
式中符号含义同前。
10在协调和干扰估算中使用的地球站天线参考辐射特性dB
10.1在卫星固定业务系统之间、在卫星固定业务地球站和其他共用同频段的业务地球站之间,以及地球站与陆上电路系统之间进行干扰协调估算中使用。其参考辐射特性如下:
Gp-32--25lg9dBi,9min≤<48°
G=10dBi,48°≤g180°
其中:9mim为1°或(100/D)°,两者中取较大的。1993年前协调的网络中D/入≤100的地球站天线的参考辐射特性如下:Gp=52-10lg(D/a)--25lgg dBi,(100^/D)≤g48°Gβ10-10lg(D/A)dBi,48≤g≤180°10.2卫星固定业务中干扰估算和频率协调中使用的参考地球站交叉极化辐射图特性:Gx(p)23—20lg9 dBi,9≤g7°
Gx(g) -20. 2-16. 701g dBi,7°(45)
YD/T 911--1997
式中:9为1°或者(100A/1)),两者中取较大的。10.「和10.2中各式的Φ值是研究方向与波束主轴方向之问的夹角。11地球站互调、杂散、带外发射的限制11.1杂散发射EIRP值(不包括互调和频谱扩散)地球站发射的杂散章,噪声带、或其他无用信号(除地球站非线性产牛的多载波调产物和频谱护散信号外)落在本载波分配卫星转发器频带单元之外,但在14.000~14.500GHz和12.200~12.750GHz范围内的ETRP值不应超过下述值:类站:4dBW/4kHz;
:类站:1dBW/4kHz;
三类站:--5dBW/4kHz.;
四类站:··11dBW/4kHz;
当杂散发射超过规定值时,应自动停止发射(关机)。杂散辐射产物落在TIDM载波分配频带的任何4kIIz带内的杂散发射产物电平至少比未调制载波电平低的数值如下:
40dB(载波传输速率不超过2048kbit/s)50dB(载波传输速率超过2048kbit/s)。注:地球站分类见812.1条。
11.2互调噪声
11.2.1地球站发射机多载波工作时,SCPC载波与其他载波之川产生的互调噪声落到占用带宽之外,但在14.000~14.500GHz和12.200-~12.750GHz范围内的EIRP频谱密度(dBW/4kHz)至少要比SCPC载波电平低40dB。
11.2.2地球站发射机多载波工作时,SCPC与SCPC载波之间的任意三阶互调产物电平之比不应低于下述值:
30dB 2≤N<7.
13dB+20lgN N≥7
式中:N为SCPC载波数月。
11.2.3地球站发射机多载波工作时,由于发射机AM/PM转换特性造成的TDM/PSK载波对F1)M/FM载波的总调制转换干扰噪声,在任何FDM/FM载波基带信道内不得超过一73dBmOp。11.3PSK调制信号射频带外发射
由于地球站非线性所产生的频谱再生,使其旁瓣频谱落在分配卫星转发器带宽之外,所允许的EIRP谱密度至少要比主载波频谱密度(4kHz)低26dB。上述限制仅适用于由于地球站非线性产生的再生频谱旁瓣,在0.35RHz~0.5RHz题带范围内允许EIRP谱密度,至少要比峰值频谱密度(4kHz)低16dB。一个已调的发射载波频谱规定如下:以正常电平发射的载波,经过所有滤波器后,在高功率放大输出端测量的载波频谱不应超过下述模框(见图2)的电平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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