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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标准(DL)】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20 17:03:25
- DL/T798-2002
- 现行
标准号:
DL/T 798-2002
标准名称: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标准类别:
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2-04-27 -
实施日期:
2002-09-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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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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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对电力系统卫星通信网的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地球站入网与验收、设备维护与检测、运行统计与评价等提出了要求。适用于电力系统卫星通信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本规程的设备技术指标主要以TES卫星通信系统为依据。 DL/T 798-2002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798-2002

部分标准内容:
DLT708.300
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DL前言
电力系统是我国较早应用卫星通信的行业之一。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卫星通信已成为电力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1982~1987年,电力系统共建设9座FM一SCPC卫星通信地球站。为规范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调度通讯局于1987年以(87)水电讯字第16号文颁布了《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局颁)(以下简称《规程》)。随着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及电力系统对通信要求的提高,1993年以来,逐步建立了以北京地球站为网控中心站的TES卫星通信网。TES系统是9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种数字制式、全网状的卫星通信系统,采用集中管理方式,与原模拟制式的卫星通信系统相比,在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原有的《规程》是针对FM一SCPC卫星通信系统制定的,很多内容已不适应TES卫星通信网运行管理的需要。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7年度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安排,组织有关人员,对《规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为电网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本规程主要参考了《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和《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T544一1994),并根据卫星通信的特点对电力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做了具体规定。本规程实施之日起代替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调度通讯局颁发的《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附录C和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本规程由国电通信中心提出并归口。本规程起草单位:国电通信中心。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曹汝滨、冯建民、焦阳、周峰、李建德。本规程委托国电通信中心负责解释。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Regulations on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operationandmanagementofpowerutilitiesDL/T798-2002
本规程对电力系统卫星通信网的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地球站人网与验收、设备维护与检测、运行统计与评价等提出了要求。适用于电力系统卫通信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本规程的设备技术指标主要以TES卫星通信系统为依据。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理条例(89)调通运字第26号能源部调通局GB/T11443.31989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第三部分:单路每载波通道GB/T12364一1990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YD/T753.2—1995国内卫星通信32kbit/sADPCMSCPC话音VSAT系统进网技术要求DL/T544一1994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409一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548—19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DL/T598一1996电力系统通信自动交换网技术规范3总则
3.1卫星通信是电力系统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远距离、多址通信的特点,是实现电力系统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通信手段之一。
3.2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手段,提高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电路和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标准,为电网管理、电力调度、企业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3.3本规程是电力行业规程的一部分,各级电力部门均须遵照执行。4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
4.1管理体制
4.1.1各级通信运行管理部门对卫星通信网的管理必须执行下级服从上级、远端站服从区域中心站、全网服从网控中心站的原则。
4.1.2国电通信中心是卫星通信网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负网控中心站的行政与业务管理工作。4.1.3网控中心站是卫星通信网的业务管理站,负责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和各地球站的技术指导工作。4.1.4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所辖地球站的实际情况,设置区域中心站,实行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4-27发布2002-09-01实施
4.2职责划分
4.2.1网控中心站管理职责:
DL/T798—2002
a)负责网控中心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b)负责全网使用频率安排及与卫星管理部门的业务联系。c)监视全网运行情况,管理运行档案。d)协助并指导各地球站进行故障排除与设备维护。e)在特殊情况下,有权调用各地球站的备品备件。f)负责设置、修改各地球站的电路方式。g)负责网控中心站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的维护管理。h)组织卫星通方面的业务交流与技术研讨。i)定期统计全网运行率,做出运行分析与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并逐月汇总上报。i)制定全网年度维护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k)组织全网运行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4.2.2区域中心站管理职责:
a)负责区域中心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b)监视所辖区域网的运行情况,管理运行档案。c)协助并指导所辖各远端站的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和故障处理。d)负责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电路使用方案的制定与申报。e)负责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的维护管理。f)定期统计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电路、设备运行率,按时上报网控中心站。g)负责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人员的技术培训。4.2.3远端站管理职责:
a)负责本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b)监视电路、设备运行情况,管理运行档案。c)按计划对电路、设备进行维护、检测,保证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指标。d)在网控中心站或区域中心站的协助下,迅速排除通信故障,保证电路畅通。e)负责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的维护管理。f)定期统计本站电路、设备运行率及故障处理情况,按时上报区域中心站或网控中心站。g)负责本站人员的技术培训。
5技术管理
5.1电路管理
5.1.1各地球站在进行可能影响正常通信的任何工作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申报并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实施。
5.1.2各地球站增减电路、改变电路方式或进行上星试验等,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由网控中心站安排实施。5.1.3卫星通信网的网络控制系统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网络和地球站的数据均由网控中心站设置和修改。配有终端操作台(RNOC)的区域中心站可对有关数据进行查询和监视,但不得改动。5.1.4如发生设备故障或电路中断,应及时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修复。电路恢复后要向网控中心站通报情况。
5.1.5数据电路的传输方式需由使用单位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及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5.1.6其他类型电路经卫星电路转接时,其接口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定要求。2
5.1.7电路技术指标见附录A。
5.2设备管理
DL/T798—2002
各地球站设备的调拨、更新和报废,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网控中心站备案。5.2.2
各地球站通信及附属设备、仪表、备品备件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设备费任制。各地球站运行设备应定期维护检测,保证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指标。5.2.34
设备质量指标见附录B。
工作环境应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5.2.5
5.2.6及时修复故障设备,保证备用设备完好。5.3质量管理
5.3.1质量管理要以保证电路运行率和提高电路质量为目的,定期对电路进行评定测试,保证电路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指标。
5.3.2卫星电路的质量评定
5.3.2.1话音电路:
a)任何月份的0.3%以上时间,1min平均误比特率不应超过1×10-3。b)除使用仪表对电路进行定量测试分析外,对话音电路可以用主观听音的方法进行定性评价。一类:音质良好,音量正常,没有回声,通话正常;二类:音量正常,回声较小,但不影响正常通话;三类:音质不良,音量过大(或过小),回声较大,通话不畅。其中,一、二类为合格,三类为不合格。c)话音电路不合格应及时检查并调整,处理过程与结果要有记录。5.3.2.2数据电路:
a)任何月份可用时间的2%以上时间,1min平均误比特率不应超过1×10-6。b)数据电路不合格应及时检查并调整,处理过程与结果要有记录。5.4频率管理
5.4.1新建地球站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报,并将批复副本报送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地球站不予入网开通。
5.4.2全网使用频率由网控中心站统~安排。5.5电源管理
5.5.1地球站通信设备用电必须采用独立的配电装置。5.5.2地球站电源设备必须稳定、可靠。对于交流供电不稳或停电频繁以及连续停电时间经常超过8h的地区,应配备稳压装置及不间断电源设备或柴(汽)油发电机。5.5.3地球站电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6运行管理
6.1各地球站应建立健全下列管理制度6.1.1值班制度
6.1.1.1值班人员在当值内对本站电路、设备运行负有全面责任,必须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服从通信调度命令,完成当值工作。
6.1.1.2值班人员要在当值内做好以下工作:a)按规定巡视和检测电路、设备。b)迅速、准确地处理通信故障,并及时汇报。c)按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并向通信调度汇报。d)保持机房整洁、搞好环境卫生。3
6.1.2交接班制度
DL/T798—2002
6.1.2.1交接班工作是保证电路和设备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手续清楚、前后衔接、责任分明,防止错交、漏交与错接、漏接。由于错交、漏交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负责;由于错接、漏接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6.1.2.2交接班主要内容:
a)当值电路、设备运行情况。
b)运行日志和各种检测记录。
c)通信调度命令和通知事项。
d)设备、工具、仪表、资料等变更情况。e)备品备件更换记录。
f)遗留工作及安全情况。
6.1.2.3交接班时,如电路、设备发生障碍、事故或正在执行通信调度命令,应暂停交接。交接班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同处理,待电路恢复或告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班。6.1.3设备专责制度
6.1.3.1地球站所有设备的维护、检修、测试和调整,应有专人负责。6.1.3.2按规定对专责设备进行检测,及时处理故障,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6.1.3.3做好维护检修记录。
6.1.4保密制度
各地球站应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建立健全保密制度。6.1.4.1
6.1.4.2地球站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和通信保密纪律。6.2资料管理
6.2.1地球站应具备下列资料:
a)站内电源线路分布图。
b)站内通信信号流程图。
c)设备说明书、原理图及安装图。d)本站使用的仪器、仪表说明书。e)工程设计、竣工和验收测试资料。f)接地网资料。
6.2.2地球站应备有下列运行档案:a)电路、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维护和修改记录。b)备品备件、工具、材料使用与消耗记录。c)电路、设备故障处理记录。
d)运行记录或值班日志。
e)技术培训、安全活动记录。
6.2.3地球站各类资料与运行记录等必须齐全准确、符合实际、妥善保管。6.2.4地球站的运行执照由当地通信运行管理部门保管,复印件送网控中心站备案。6.3仪表管理
6.3.1仪表是地球站电路、设备运行维护不可缺少的工具,仪表管理与电路、设备管理同样重要。6.3.2地球站仪表的存放环境要清洁、安全,要注意防潮、防尘、防震、防磁以及过冷或过热。仪表的附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应随仪表共同保管。6.3.3
使用仪表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遵守操作规则。6.3.5各地球站要有专人负责仪表的维护,定期清洁和加电检测。6.4备品备件管理
DL/T798—2002
6.4.1备品备件是地球站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缩短故障处理时间、确保电路畅通、提高运行率的有效保证。
6.4.2地球站应配备常用备品备件(如衰耗器、各种电缆、功分器等)。备品备件应有专人保管,保持清洁,定期加电检测,保证备品备件的机械和电气性能符合技术6.4.3
指标。
7安全管理
7.1运行设备的工作参数-经设置不得随意改动。7.2插、拔信道单元应戴防静电手镯。7.3天线构架、电缆支架和机房内所有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构件的接地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应符合DL548的要求,每年在雷雨季前至少检测一次接地电阻,测量结果上报当地通信运行管理部门。7.4在天线构架上工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在大风、雷雨天气或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严禁在天线构架上工作。在天线构架上工作的人数不得超过有关规定。7.5室外通信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必须接地。电缆需要地埋时,应尽量水平埋设,同时必须有保护金属管,且金属管两端要与地网良好连接。7.6地球站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卫星通信的特殊性,严格执行DL409及各级通信部门规定的安全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地球站的防自然灾害(防雷、防风、防洪、防冰雪)以及防火、防鼠、防盗等工作。7.7为减少微波辐射,保证地球站工作人员的健康,根据国家微波辐射的有关规定,各地球站应采取下列措施:
a)地球站工作人员活动区域的微波辐射泄漏功率密度应满足:一日8h连续辐射时,不应超过38(μW/cm2),否则,要采取合理的屏蔽措施,减少微波泄漏对人体的影响。b)地球站工作人员对运行中的射频设备或天馈线进行维护检修时,要穿微波防护服,带防护帽和防护眼镜。
c)定期对地球站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7.8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操作电源设备。8地球站入网与工程验收
8.1地球站入网应遵循下列程序:a)建站单位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提出建站申请。b)建站单位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提出入网申请。c)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建站进行人网测试和工程竣工验收。d)地球站必须通过入网测试和工程竣工验收,方可人网运行。e)网控中心站具体实施电路开通计划。8.2地球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站部门向通信运行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a)工程设计资料与施工图纸。
b)设备图纸、说明书、设备出厂检测报告、备品备件清单。c)配备的仪器、仪表资料,专用工具清单。d)站址电测报告。
e)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8.3地球站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a)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b)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电路的主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及出厂指标。c)检查设备的备品备件及设计规定配置的仪表和专用工具是否齐全。5
DL/T7982002
d)检查建站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等是否与规定的内容相符。e)检查地球站入网验收登记表,见附录Cf)检查工程峻工验收情况,验收项目见附录D。8.4入网运行的地球站,需经过至少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后,由使用单位向通信运行管理部门提交试运行报告,得到批准后,转入正式运行。8.5改建或迁移的地球站,需进行人网测试和工程峻工验收。9设备维护与检测
9.1设备维护
9.1.1设备维护要坚持预防为主,重点放在日常维护工作中。9.1.2各地球站年度维护计划由网控中心站统一制订。维护计划一经下达,各地球站必须认真执行,并将维护计划的实施情况逐级上报。9.1.3各地球站设备的维护检测应力求在不中断电路的情况下进行。计划内停电路检测、调整由网控中心站统一安排,计划外停电路检测、调整须经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批准。9.1.4卫星电路的检测、调整由网控中心站统一指挥,各地球站要积极配合。9.2设备检测
9.2.1日检测项目:
a)检查设备上各种指示。
b)检查话音电路的音质。
9.2.2月检测项目:
a)检查主、备用设备的切换。
b)测试发送载波电平。
c)检查室内、外电缆。
d)检查天线驱动部分。
e)检查电源设备。
9.2.3年检测项目:
a)测试话音电路的频响。
b)测试数据电路的误码。
c)测试调整接收和发射系统电平。d)测量接地电阻,检查通信设备、设施的防雷及接地情况。e)更换天线驱动用油并对天线构架进行防锈处理。f)配有不间断电源和电池的地球站,应定期进行电源切换检查。每年进行两次蓄电池充、放电操作。
g)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洁。
9.3故障处理
9.3.1电路、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a)遵循《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管理条例》中的调度原则。b)设备发生故障后,应先启用备用设备,再检测故障设备。c)在抢通电路过程中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应在故障消除后及时恢复,并做好详细记录。9.3.2电路及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通信运行管理部门。电路中断1h以上时要及时向网控中心站报告。
9.3.3当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可能使天线受到损坏时,要迅速将天线转至收藏位置。如果天线积有冰雪,必须及时清扫。
DL/T798-2002
9.3.4各地球站应不断总结故障处理经验,根据本站情况拟定故障处理程序和抢修电路预案。9.3.5为使地球站电路、设备故障得到及时处理,地处偏远的地球站应备有专用交通工具。10运行统计与评价
10.1运行率统计
10.1.1卫星通信电路、设备运行情况应按月进行统计与评价,统计项目包括电路运行率、设备运行率。
10.1.2电路运行率按下式计算:电路运行率= 1-[史断路数(路)义整虏时间(mi)1| ×100% 实用路数(路)×全月日历时间(min)10.1.3设备运行率按下式计算:设备运行率- 1-≥[中断路数 (路)α骼略膦时(i) ×100% 配置路数(路)×全月日历时间(min)其中,配置设备单元数指从天线(含控制系统)至每一话路的各个独立的设备之和,如有主备,都应计入。
10.2故障评价
卫星通信电路、设备故障,按性质评价为“通信障碍”或“通信事故”。10.2.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计为通信障碍一次:a)由于通信电路、设备故障,影响发、供、变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和电力调度,或造成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
b)条电路连续或全天累计停用超过4h。10.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计为通信事故一次:a)由于通信电路、设备故障,造成电力事故时间延长、范围扩大。b)由于通信电路、设备故障,引起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而造成电力系统事故。c)违反规程、纪律及其他条规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6000元以上。10.3凡构成卫星通信障碍或事故的,应在恢复后48h内将故障分析与处理结果上报通信主管部门。11报表制度
11.1报表制度是对卫星通信网实施科学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各地球站必须认真执行,按规定遂级上报。
11.2各类报表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7
附录A(标准的附录)
四线电气接口
电路技术指标
信道单元提供一个电话接口,可根据需要设置四线E&M接口,类型为I至V型。接口特性为:a)音频带宽:300Hz~3400Hz。
b)输人输出阻抗:600(±10%)α平衡。c)M线为发送线。
d)E线为接收线。
e)信号电源(SB)由CU提供,I、NV、V型接口保持在信号地电位,Ⅱ、Ⅲ接口保持在恒定的-48V直流电位上。
f)信号地(SG)始终保持为地电位,Ⅲ型接口的信号地由CU板提供,其他类型接口的信号地由用户设备提供。
g)输人输出反射损耗:>25dB。h)输人相对电平:-4dBr,允差为-0.3dB~+0.7dB;可调范围:-17dBr~+7dBr。
i)输出相对电平:-4dBr,允差为-0.3dB~+0.7dB;可调范围:-17dBr~+10dBr。
i)信令方式必须满足DL/T598的有关要求。A2二线电气接口
二线环路接口是信道单元与话机的连接接口,接口特性为:a)音频带宽:300Hz~3400Hz。b)输入输出阻抗:600α。
c)最大环路电阻:<15000
数据接口
信道单元的基带数据接口为EIA-RS-232-D的串行二进制数据接口,支持异步和同步数据。A4
信道单元技术指标见表A1
比特率
kbit/s
FEC方式
调制方式
信道单元技术指标
kbit/s
机箱输出
机箱翰人
载噪比
正常运行时,接收外向控制信道(OCC)的工作载噪比为10dBA5
EIRPe稳定度:≤±1.5dB/天(晴天、微风)发射裁波频率容差:≤±250Hz/天G/T值 (dB/K)
微风条件下,天线仰角不小于10\时,各类地球站的G/T值为:在晴天、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信道机箱特性
率范围
输出电平变化范围
输出频率稳定度
输出损耗
带内杂散(固定)
(相对)
带外杂散
输人电平范围(包括AGC)
合成输入电平
输人回损
收/发增益:
式中:n
天线效率:
天线直径,m;
工作波长,m。
参考收/发增益:
发射旁瓣包络特性:
设备技术指标
70MHz±18MHz
±0.5dB/天
±1×10-6
18dB最小
-50dBc最大
-45dBc最大
-40dBc最大
-18dBm最大
18dB最小
G = 10lgn + 20lgxD/^
a)天线直径与工作波长之比:D/>>100G=29-25lg
46.8dBi/49.9dBi
44.0dBi/47.0dBi
42.3dBi/45.0dBi
东西方向1≤≤20°
其他任意轴方向1≤≤30Www.bzxZ.net
b)天线直径与工作波长之比:50≤D/<100G=49-10lg(D/a)-25lg(dBi)
接收旁瓣包络特性:
a)天线直径与工作波长之比:D/>>100G =32-25lg(dBi)
1≤0<48
G=-1048≤≤180
b)天线直径与工作波长之比:D/<100G=52-10lg(D/>)-25lgg
(dBi)100D/^≤6<48
(dBi),48≤180°
G=10-10lg(D/>)
发射交叉极化隔离度:
天线轴向交叉极化隔离度大于30dB(线极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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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DL前言
电力系统是我国较早应用卫星通信的行业之一。经过近20年的发展,卫星通信已成为电力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1982~1987年,电力系统共建设9座FM一SCPC卫星通信地球站。为规范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调度通讯局于1987年以(87)水电讯字第16号文颁布了《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局颁)(以下简称《规程》)。随着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及电力系统对通信要求的提高,1993年以来,逐步建立了以北京地球站为网控中心站的TES卫星通信网。TES系统是9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种数字制式、全网状的卫星通信系统,采用集中管理方式,与原模拟制式的卫星通信系统相比,在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原有的《规程》是针对FM一SCPC卫星通信系统制定的,很多内容已不适应TES卫星通信网运行管理的需要。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7年度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安排,组织有关人员,对《规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为电网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本规程主要参考了《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和《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T544一1994),并根据卫星通信的特点对电力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做了具体规定。本规程实施之日起代替原水利电力部电力调度通讯局颁发的《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附录C和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本规程由国电通信中心提出并归口。本规程起草单位:国电通信中心。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曹汝滨、冯建民、焦阳、周峰、李建德。本规程委托国电通信中心负责解释。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系统卫星通信运行管理规程Regulations on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operationandmanagementofpowerutilitiesDL/T798-2002
本规程对电力系统卫星通信网的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地球站人网与验收、设备维护与检测、运行统计与评价等提出了要求。适用于电力系统卫通信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本规程的设备技术指标主要以TES卫星通信系统为依据。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理条例(89)调通运字第26号能源部调通局GB/T11443.31989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第三部分:单路每载波通道GB/T12364一1990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YD/T753.2—1995国内卫星通信32kbit/sADPCMSCPC话音VSAT系统进网技术要求DL/T544一1994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409一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548—19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DL/T598一1996电力系统通信自动交换网技术规范3总则
3.1卫星通信是电力系统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远距离、多址通信的特点,是实现电力系统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通信手段之一。
3.2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手段,提高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电路和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标准,为电网管理、电力调度、企业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3.3本规程是电力行业规程的一部分,各级电力部门均须遵照执行。4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
4.1管理体制
4.1.1各级通信运行管理部门对卫星通信网的管理必须执行下级服从上级、远端站服从区域中心站、全网服从网控中心站的原则。
4.1.2国电通信中心是卫星通信网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负网控中心站的行政与业务管理工作。4.1.3网控中心站是卫星通信网的业务管理站,负责卫星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和各地球站的技术指导工作。4.1.4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所辖地球站的实际情况,设置区域中心站,实行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4-27发布2002-09-01实施
4.2职责划分
4.2.1网控中心站管理职责:
DL/T798—2002
a)负责网控中心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b)负责全网使用频率安排及与卫星管理部门的业务联系。c)监视全网运行情况,管理运行档案。d)协助并指导各地球站进行故障排除与设备维护。e)在特殊情况下,有权调用各地球站的备品备件。f)负责设置、修改各地球站的电路方式。g)负责网控中心站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的维护管理。h)组织卫星通方面的业务交流与技术研讨。i)定期统计全网运行率,做出运行分析与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并逐月汇总上报。i)制定全网年度维护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k)组织全网运行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4.2.2区域中心站管理职责:
a)负责区域中心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b)监视所辖区域网的运行情况,管理运行档案。c)协助并指导所辖各远端站的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和故障处理。d)负责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电路使用方案的制定与申报。e)负责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的维护管理。f)定期统计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电路、设备运行率,按时上报网控中心站。g)负责区域中心站和所辖远端站人员的技术培训。4.2.3远端站管理职责:
a)负责本站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b)监视电路、设备运行情况,管理运行档案。c)按计划对电路、设备进行维护、检测,保证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指标。d)在网控中心站或区域中心站的协助下,迅速排除通信故障,保证电路畅通。e)负责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的维护管理。f)定期统计本站电路、设备运行率及故障处理情况,按时上报区域中心站或网控中心站。g)负责本站人员的技术培训。
5技术管理
5.1电路管理
5.1.1各地球站在进行可能影响正常通信的任何工作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申报并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实施。
5.1.2各地球站增减电路、改变电路方式或进行上星试验等,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由网控中心站安排实施。5.1.3卫星通信网的网络控制系统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网络和地球站的数据均由网控中心站设置和修改。配有终端操作台(RNOC)的区域中心站可对有关数据进行查询和监视,但不得改动。5.1.4如发生设备故障或电路中断,应及时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修复。电路恢复后要向网控中心站通报情况。
5.1.5数据电路的传输方式需由使用单位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及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5.1.6其他类型电路经卫星电路转接时,其接口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定要求。2
5.1.7电路技术指标见附录A。
5.2设备管理
DL/T798—2002
各地球站设备的调拨、更新和报废,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报网控中心站备案。5.2.2
各地球站通信及附属设备、仪表、备品备件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设备费任制。各地球站运行设备应定期维护检测,保证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指标。5.2.34
设备质量指标见附录B。
工作环境应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5.2.5
5.2.6及时修复故障设备,保证备用设备完好。5.3质量管理
5.3.1质量管理要以保证电路运行率和提高电路质量为目的,定期对电路进行评定测试,保证电路设备性能符合技术指标。
5.3.2卫星电路的质量评定
5.3.2.1话音电路:
a)任何月份的0.3%以上时间,1min平均误比特率不应超过1×10-3。b)除使用仪表对电路进行定量测试分析外,对话音电路可以用主观听音的方法进行定性评价。一类:音质良好,音量正常,没有回声,通话正常;二类:音量正常,回声较小,但不影响正常通话;三类:音质不良,音量过大(或过小),回声较大,通话不畅。其中,一、二类为合格,三类为不合格。c)话音电路不合格应及时检查并调整,处理过程与结果要有记录。5.3.2.2数据电路:
a)任何月份可用时间的2%以上时间,1min平均误比特率不应超过1×10-6。b)数据电路不合格应及时检查并调整,处理过程与结果要有记录。5.4频率管理
5.4.1新建地球站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报,并将批复副本报送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地球站不予入网开通。
5.4.2全网使用频率由网控中心站统~安排。5.5电源管理
5.5.1地球站通信设备用电必须采用独立的配电装置。5.5.2地球站电源设备必须稳定、可靠。对于交流供电不稳或停电频繁以及连续停电时间经常超过8h的地区,应配备稳压装置及不间断电源设备或柴(汽)油发电机。5.5.3地球站电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6运行管理
6.1各地球站应建立健全下列管理制度6.1.1值班制度
6.1.1.1值班人员在当值内对本站电路、设备运行负有全面责任,必须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服从通信调度命令,完成当值工作。
6.1.1.2值班人员要在当值内做好以下工作:a)按规定巡视和检测电路、设备。b)迅速、准确地处理通信故障,并及时汇报。c)按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并向通信调度汇报。d)保持机房整洁、搞好环境卫生。3
6.1.2交接班制度
DL/T798—2002
6.1.2.1交接班工作是保证电路和设备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手续清楚、前后衔接、责任分明,防止错交、漏交与错接、漏接。由于错交、漏交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负责;由于错接、漏接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6.1.2.2交接班主要内容:
a)当值电路、设备运行情况。
b)运行日志和各种检测记录。
c)通信调度命令和通知事项。
d)设备、工具、仪表、资料等变更情况。e)备品备件更换记录。
f)遗留工作及安全情况。
6.1.2.3交接班时,如电路、设备发生障碍、事故或正在执行通信调度命令,应暂停交接。交接班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同处理,待电路恢复或告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班。6.1.3设备专责制度
6.1.3.1地球站所有设备的维护、检修、测试和调整,应有专人负责。6.1.3.2按规定对专责设备进行检测,及时处理故障,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6.1.3.3做好维护检修记录。
6.1.4保密制度
各地球站应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建立健全保密制度。6.1.4.1
6.1.4.2地球站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和通信保密纪律。6.2资料管理
6.2.1地球站应具备下列资料:
a)站内电源线路分布图。
b)站内通信信号流程图。
c)设备说明书、原理图及安装图。d)本站使用的仪器、仪表说明书。e)工程设计、竣工和验收测试资料。f)接地网资料。
6.2.2地球站应备有下列运行档案:a)电路、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维护和修改记录。b)备品备件、工具、材料使用与消耗记录。c)电路、设备故障处理记录。
d)运行记录或值班日志。
e)技术培训、安全活动记录。
6.2.3地球站各类资料与运行记录等必须齐全准确、符合实际、妥善保管。6.2.4地球站的运行执照由当地通信运行管理部门保管,复印件送网控中心站备案。6.3仪表管理
6.3.1仪表是地球站电路、设备运行维护不可缺少的工具,仪表管理与电路、设备管理同样重要。6.3.2地球站仪表的存放环境要清洁、安全,要注意防潮、防尘、防震、防磁以及过冷或过热。仪表的附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应随仪表共同保管。6.3.3
使用仪表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遵守操作规则。6.3.5各地球站要有专人负责仪表的维护,定期清洁和加电检测。6.4备品备件管理
DL/T798—2002
6.4.1备品备件是地球站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缩短故障处理时间、确保电路畅通、提高运行率的有效保证。
6.4.2地球站应配备常用备品备件(如衰耗器、各种电缆、功分器等)。备品备件应有专人保管,保持清洁,定期加电检测,保证备品备件的机械和电气性能符合技术6.4.3
指标。
7安全管理
7.1运行设备的工作参数-经设置不得随意改动。7.2插、拔信道单元应戴防静电手镯。7.3天线构架、电缆支架和机房内所有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构件的接地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应符合DL548的要求,每年在雷雨季前至少检测一次接地电阻,测量结果上报当地通信运行管理部门。7.4在天线构架上工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在大风、雷雨天气或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严禁在天线构架上工作。在天线构架上工作的人数不得超过有关规定。7.5室外通信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两端必须接地。电缆需要地埋时,应尽量水平埋设,同时必须有保护金属管,且金属管两端要与地网良好连接。7.6地球站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卫星通信的特殊性,严格执行DL409及各级通信部门规定的安全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地球站的防自然灾害(防雷、防风、防洪、防冰雪)以及防火、防鼠、防盗等工作。7.7为减少微波辐射,保证地球站工作人员的健康,根据国家微波辐射的有关规定,各地球站应采取下列措施:
a)地球站工作人员活动区域的微波辐射泄漏功率密度应满足:一日8h连续辐射时,不应超过38(μW/cm2),否则,要采取合理的屏蔽措施,减少微波泄漏对人体的影响。b)地球站工作人员对运行中的射频设备或天馈线进行维护检修时,要穿微波防护服,带防护帽和防护眼镜。
c)定期对地球站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7.8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操作电源设备。8地球站入网与工程验收
8.1地球站入网应遵循下列程序:a)建站单位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提出建站申请。b)建站单位向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提出入网申请。c)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建站进行人网测试和工程竣工验收。d)地球站必须通过入网测试和工程竣工验收,方可人网运行。e)网控中心站具体实施电路开通计划。8.2地球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站部门向通信运行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a)工程设计资料与施工图纸。
b)设备图纸、说明书、设备出厂检测报告、备品备件清单。c)配备的仪器、仪表资料,专用工具清单。d)站址电测报告。
e)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8.3地球站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a)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b)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电路的主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及出厂指标。c)检查设备的备品备件及设计规定配置的仪表和专用工具是否齐全。5
DL/T7982002
d)检查建站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等是否与规定的内容相符。e)检查地球站入网验收登记表,见附录Cf)检查工程峻工验收情况,验收项目见附录D。8.4入网运行的地球站,需经过至少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后,由使用单位向通信运行管理部门提交试运行报告,得到批准后,转入正式运行。8.5改建或迁移的地球站,需进行人网测试和工程峻工验收。9设备维护与检测
9.1设备维护
9.1.1设备维护要坚持预防为主,重点放在日常维护工作中。9.1.2各地球站年度维护计划由网控中心站统一制订。维护计划一经下达,各地球站必须认真执行,并将维护计划的实施情况逐级上报。9.1.3各地球站设备的维护检测应力求在不中断电路的情况下进行。计划内停电路检测、调整由网控中心站统一安排,计划外停电路检测、调整须经卫星通信网主管部门批准。9.1.4卫星电路的检测、调整由网控中心站统一指挥,各地球站要积极配合。9.2设备检测
9.2.1日检测项目:
a)检查设备上各种指示。
b)检查话音电路的音质。
9.2.2月检测项目:
a)检查主、备用设备的切换。
b)测试发送载波电平。
c)检查室内、外电缆。
d)检查天线驱动部分。
e)检查电源设备。
9.2.3年检测项目:
a)测试话音电路的频响。
b)测试数据电路的误码。
c)测试调整接收和发射系统电平。d)测量接地电阻,检查通信设备、设施的防雷及接地情况。e)更换天线驱动用油并对天线构架进行防锈处理。f)配有不间断电源和电池的地球站,应定期进行电源切换检查。每年进行两次蓄电池充、放电操作。
g)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洁。
9.3故障处理
9.3.1电路、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a)遵循《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管理条例》中的调度原则。b)设备发生故障后,应先启用备用设备,再检测故障设备。c)在抢通电路过程中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应在故障消除后及时恢复,并做好详细记录。9.3.2电路及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通信运行管理部门。电路中断1h以上时要及时向网控中心站报告。
9.3.3当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可能使天线受到损坏时,要迅速将天线转至收藏位置。如果天线积有冰雪,必须及时清扫。
DL/T798-2002
9.3.4各地球站应不断总结故障处理经验,根据本站情况拟定故障处理程序和抢修电路预案。9.3.5为使地球站电路、设备故障得到及时处理,地处偏远的地球站应备有专用交通工具。10运行统计与评价
10.1运行率统计
10.1.1卫星通信电路、设备运行情况应按月进行统计与评价,统计项目包括电路运行率、设备运行率。
10.1.2电路运行率按下式计算:电路运行率= 1-[史断路数(路)义整虏时间(mi)1| ×100% 实用路数(路)×全月日历时间(min)10.1.3设备运行率按下式计算:设备运行率- 1-≥[中断路数 (路)α骼略膦时(i) ×100% 配置路数(路)×全月日历时间(min)其中,配置设备单元数指从天线(含控制系统)至每一话路的各个独立的设备之和,如有主备,都应计入。
10.2故障评价
卫星通信电路、设备故障,按性质评价为“通信障碍”或“通信事故”。10.2.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计为通信障碍一次:a)由于通信电路、设备故障,影响发、供、变电设备的运行操作和电力调度,或造成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
b)条电路连续或全天累计停用超过4h。10.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计为通信事故一次:a)由于通信电路、设备故障,造成电力事故时间延长、范围扩大。b)由于通信电路、设备故障,引起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而造成电力系统事故。c)违反规程、纪律及其他条规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6000元以上。10.3凡构成卫星通信障碍或事故的,应在恢复后48h内将故障分析与处理结果上报通信主管部门。11报表制度
11.1报表制度是对卫星通信网实施科学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各地球站必须认真执行,按规定遂级上报。
11.2各类报表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7
附录A(标准的附录)
四线电气接口
电路技术指标
信道单元提供一个电话接口,可根据需要设置四线E&M接口,类型为I至V型。接口特性为:a)音频带宽:300Hz~3400Hz。
b)输人输出阻抗:600(±10%)α平衡。c)M线为发送线。
d)E线为接收线。
e)信号电源(SB)由CU提供,I、NV、V型接口保持在信号地电位,Ⅱ、Ⅲ接口保持在恒定的-48V直流电位上。
f)信号地(SG)始终保持为地电位,Ⅲ型接口的信号地由CU板提供,其他类型接口的信号地由用户设备提供。
g)输人输出反射损耗:>25dB。h)输人相对电平:-4dBr,允差为-0.3dB~+0.7dB;可调范围:-17dBr~+7dBr。
i)输出相对电平:-4dBr,允差为-0.3dB~+0.7dB;可调范围:-17dBr~+10dBr。
i)信令方式必须满足DL/T598的有关要求。A2二线电气接口
二线环路接口是信道单元与话机的连接接口,接口特性为:a)音频带宽:300Hz~3400Hz。b)输入输出阻抗:600α。
c)最大环路电阻:<15000
数据接口
信道单元的基带数据接口为EIA-RS-232-D的串行二进制数据接口,支持异步和同步数据。A4
信道单元技术指标见表A1
比特率
kbit/s
FEC方式
调制方式
信道单元技术指标
kbit/s
机箱输出
机箱翰人
载噪比
正常运行时,接收外向控制信道(OCC)的工作载噪比为10dBA5
EIRPe稳定度:≤±1.5dB/天(晴天、微风)发射裁波频率容差:≤±250Hz/天G/T值 (dB/K)
微风条件下,天线仰角不小于10\时,各类地球站的G/T值为:在晴天、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信道机箱特性
率范围
输出电平变化范围
输出频率稳定度
输出损耗
带内杂散(固定)
(相对)
带外杂散
输人电平范围(包括AGC)
合成输入电平
输人回损
收/发增益:
式中:n
天线效率:
天线直径,m;
工作波长,m。
参考收/发增益:
发射旁瓣包络特性:
设备技术指标
70MHz±18MHz
±0.5dB/天
±1×10-6
18dB最小
-50dBc最大
-45dBc最大
-40dBc最大
-18dBm最大
18dB最小
G = 10lgn + 20lgxD/^
a)天线直径与工作波长之比:D/>>100G=29-25lg
46.8dBi/49.9dBi
44.0dBi/47.0dBi
42.3dBi/45.0dBi
东西方向1≤≤20°
其他任意轴方向1≤≤30Www.bzxZ.net
b)天线直径与工作波长之比:50≤D/<100G=49-10lg(D/a)-25lg(dBi)
接收旁瓣包络特性:
a)天线直径与工作波长之比:D/>>100G =32-25lg(dBi)
1≤0<48
G=-1048≤≤180
b)天线直径与工作波长之比:D/<100G=52-10lg(D/>)-25lgg
(dBi)100D/^≤6<48
(dBi),48≤180°
G=10-10lg(D/>)
发射交叉极化隔离度:
天线轴向交叉极化隔离度大于30dB(线极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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