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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7 08:18:31
  • GB/T9695.1-1988
  • 已作废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9695.1-1988

  • 标准名称:

    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已作废
  • 发布日期:

    1988-09-05
  • 实施日期:

    1989-03-01
  • 作废日期:

    2009-03-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90.83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10肉和肉制品
  • 中标分类号:

    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2肉类加工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2页
  • 标准价格:

    24.0 元
  • 出版日期:

    1989-03-01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88-09-05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单位:

    中国肉类食品研究中心
  • 归口单位: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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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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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中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中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GB/T 9695.1-1988 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 GB/T9695.1-198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肉与肉制品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Meat and meat productsMethod fordetermination of free fat contentGB/T9695.1-88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1444-1973《肉和肉制品一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中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中游离脂肪含量的测定。2
引用标准
GB9695.19
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
GB9695.15肉与肉制品,水分含量测定3原理
试样用无水乙醚、石油醚或正已烷等溶剂抽提后,除去溶剂,干燥并称量抽提物,即为试样中的游离脂肪。
4试剂
所用水均为蒸罐水或同等纯度的水;试剂为分析纯。无水乙醚(HG3—1002):沸点34.4℃。4.1
4.2石油醚(HG3—1003):沸点30~60℃。4.3正已烷:沸点68.7℃。
4.4海砂化学纯粒度0.65~0.85mm含Si0299%。4.5无水硫酸钠(HG3—123)。
5仪器和设备
5.1实验室常规仪器和设备。
5.2绞肉机:孔板孔径不超过4mm。5.3滤纸筒。
5.4脱脂棉。
5.5索氏提取器,150mL或250mL。6试样
6.1按GB9695.19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取样。6.2至少取有代表性的试样200g,用绞肉机绞两次使其均质化并混匀,放入密闭容器中贮存、备用。
7分析步骤
7.1试样装滤纸筒
精密称取2~5g试样(精确至0.001g)(可取测定水分后的试样)于小烧杯中,加入适量海砂(或无水硫酸钠),用玻棒混合均匀,全部移入滤纸筒中。用沾有乙醚的脱脂棉擦净小烧杯和玻棒后放入滤纸筒中。滤纸筒上方用少量脱脂棉塞住。7.2干燥
把滤纸筒移入电热式干燥箱中,于103土2℃干燥1h。7.3抽提
将滤纸筒放入索氏提取器的抽提筒内,连接已经干燥至恒重的接受瓶,加入无水乙醚或石油醚(或正已烷)至瓶内容积的2/3处,于水浴上加热,每5~6min回流一次,共抽提6~8h。7.4称量
取下接受瓶,回收溶剂,待接受瓶中溶剂剩1~2mL时在水浴上蒸干,于103土2℃干燥1h。置于干燥器内室温冷却1h后称量。重复加热、冷却和称量过程,直到相继两次称量结果之差不超过0.1%。
7.5第二次抽提
用第二个干燥至恒重的接受瓶,再用新的溶剂抽提1h,以验证抽提是否完全,增量不超过0.1%。
8分析结果的计算bZxz.net
m2-ml1
X (%) =
式中:X—试样中游离脂肪的含量,%;m2——接受瓶和脂肪的质量,g;m1—接受瓶的质量,g;
一试样的质量(如果是测定水分后的试样,按测定水分前的质量计),g当分析结果符合允许差的要求时,则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做为结果。精确至0.01g。9允许差
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食品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起草。主要起草人王津生、杨学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8-02-25批准1989-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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