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国家标准(GB) >>
- GB/T 1604-1995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标准号:
GB/T 1604-1995
标准名称: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5-06-12 -
实施日期:
1996-02-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60.73 KB
替代情况:
GB 1604-1979(1989)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农药原药及加工制剂产品,在验收中供需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技术依据,取样及仲裁。本标准适用于商品农药原药及加工制剂产品的验收。 GB/T 1604-1995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GB/T1604-1995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Commoditypesticideregulationsforacceptance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GB/T1604—1995www.bzxz.net
代替1604-79(89)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农药原药及加工制剂产品,在验收中供需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技术依据,取样及仲裁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农药原药及加工制剂产品的验收。2引用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605商品农药采样方法
GB3796农药包装通则
GB4838乳油农药包装
3验收规则
3.1产品出厂前应由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照产品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均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单位应对产品质量负责。3.2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厂址、生产日期、批号、净重、等级、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推产证)号、登记号、商标及使用说明。在产品的内外包装标志方面。应符合农药包装通则的各项要求。3.3在保证期内,收货单位(销售者、用户)有权并应当按照产品标准和本标准第3.2条中的各项规定,对进货核验并检查所收到的产品是否符合要求,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同时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保证所销售的产品仍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本标准第3.2条中的各项规定,否则销售者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3.4收货单位(销售者,用户)应根据产品标准中的包装、标志要求,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受损、腐蚀,渗漏并核对标志。观察产品是否符合要求,若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当事人提出交涉。3.5收货单位应根据产品标准进行核验。核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应采用随机取样进行仲裁检验。
3.6仲裁检验的取样,一般推荐被检产品包装100件以内,取3~5件;100~200件,取5~8件;200~300件,取8~10件;300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增取1件。取样时,对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较低、粒度较粗和包装容器量较大的产品,取包装单位的件数与取样量应适当增加。所取样品经充分混合并缩分,该混合样分装入三个干净的250~500mL磨口玻璃瓶中,每个样一般取100~250ml(g),用盖章封条以石蜡密封瓶口,贴上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批号、生产日期、等级、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号、登记号、商标名称及取样日期、地点、取样人员签名、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取样记录式三份,内容同上,以备检验,这三份样品及取样记录,一份交用户,一份交供货单位(生产厂或销售者)保存,另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6-12批准1996-02·01实施
GB/T1604
份供仲裁检验。若仲裁检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即为不合格产品。3.7仲裁检验必须由国家法定的农药质量检验单位进行。3.8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可通过有关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可根据供需双方的协议经仲裁检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技术归口。本标准由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立、王学诚、侯宇凯、杨建。49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Commoditypesticideregulationsforacceptance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GB/T1604—1995www.bzxz.net
代替1604-79(89)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农药原药及加工制剂产品,在验收中供需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技术依据,取样及仲裁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农药原药及加工制剂产品的验收。2引用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605商品农药采样方法
GB3796农药包装通则
GB4838乳油农药包装
3验收规则
3.1产品出厂前应由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照产品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均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单位应对产品质量负责。3.2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厂址、生产日期、批号、净重、等级、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推产证)号、登记号、商标及使用说明。在产品的内外包装标志方面。应符合农药包装通则的各项要求。3.3在保证期内,收货单位(销售者、用户)有权并应当按照产品标准和本标准第3.2条中的各项规定,对进货核验并检查所收到的产品是否符合要求,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同时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保证所销售的产品仍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本标准第3.2条中的各项规定,否则销售者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3.4收货单位(销售者,用户)应根据产品标准中的包装、标志要求,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受损、腐蚀,渗漏并核对标志。观察产品是否符合要求,若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当事人提出交涉。3.5收货单位应根据产品标准进行核验。核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应采用随机取样进行仲裁检验。
3.6仲裁检验的取样,一般推荐被检产品包装100件以内,取3~5件;100~200件,取5~8件;200~300件,取8~10件;300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增取1件。取样时,对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较低、粒度较粗和包装容器量较大的产品,取包装单位的件数与取样量应适当增加。所取样品经充分混合并缩分,该混合样分装入三个干净的250~500mL磨口玻璃瓶中,每个样一般取100~250ml(g),用盖章封条以石蜡密封瓶口,贴上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批号、生产日期、等级、标准编号、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号、登记号、商标名称及取样日期、地点、取样人员签名、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取样记录式三份,内容同上,以备检验,这三份样品及取样记录,一份交用户,一份交供货单位(生产厂或销售者)保存,另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6-12批准1996-02·01实施
GB/T1604
份供仲裁检验。若仲裁检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即为不合格产品。3.7仲裁检验必须由国家法定的农药质量检验单位进行。3.8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可通过有关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可根据供需双方的协议经仲裁检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技术归口。本标准由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立、王学诚、侯宇凯、杨建。49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GB)
- GB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889.1-2000 1型非金属嵌件六角锁紧螺母
- GB/T13739-1992 激光辐射横模鉴别方法
- 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 GB/T51071-2014 330kV~75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 GB/T14673-1993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GB/T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器
- GB/T5095.2-1997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 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第2部分:一般检查、电连续性和接触电阻测试、绝缘试验和电压应力试验
- GB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 GB5144-200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 GB/T21615-2008 危险品 易燃液体闭杯闪点试验方法
- GB/T22900-2008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
- GB12668.501-2013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5-1部分安全要求 电气、热和能量
- GB50880-2013 冶炼烟气制酸工艺设计规范
-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 行业新闻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bzxznet@163.com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