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10094—2002
HG/T 2225—2001
前
言
本标准是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 JIS K 1423:1970(1991)《硫酸铝》对推荐性化工行业标准 HG/T 2225—1991《工业硫酸铝》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 JIS K 1423:1970(1991)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本标准将固体产品分为三个型号,其中Ⅰ型和Ⅱ型各分为两个等级。
本标准与 HG/T 2225—1991 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 ——增设液体产品,并按用途不同将固体分为三种型号。
- ——对Ⅰ型中的铁含量指标进行了调整。
- ——提高了每批产品批量。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HG/T 2225—1991。
本标准由原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河南省鹤壁市化工四厂、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淄博制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焦作市化工总厂、上海民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云南昆明南坝化工总厂、湖南衡阳建衡化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幽若、尹世荣、林红、曹晶明、臧金城、高纪忠。
本标准于 1964 年首次发布,1977 年第一次修订,1991 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