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 海 胆 黄
Fresh sea urchinSC/T 3903-1985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胆纲正形目中的鲜活紫海胆和马粪海胆,或其他可食用海胆为原料,在低温条件下处理后制成的生鲜花胆食品。
1 技术要求
1.1 感官指标
1.1.1 色泽:呈海胆生殖腺应有的色泽,淡黄、橙黄、红黄或橘黄色等色,但同一盒内表面色泽基本一致。
1.1.2 组织形态:呈海胆生殖腺应有的瓣块原形,组织紧密。盒面摆放平正,排列整齐瓣块基本匀称完整,允许稍有机械伤,但无明显溶化现象。
1.1.3 滋味和气味:具有本品所特有的生鲜滋味和香味,无异味。
1.1.4 杂质:不得混入海胆碎壳残棘或其他外来杂质,允许有不明显的海胆内脏膜存在。
1.2 微生物指标
1.2.1 细菌总数:每克不超过 50,000 个
1.2.2 大肠菌群:每百克不超过 250 个
1.2.3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
2 检验规则
2.1 取样方法
2.1.1 产品以每天或每班的产量作为一批。
2.1.2 产品分批编号,按批号抽样检验。每批抽取样本以箱为单位,50 件以内随机抽样不少于 3 件,以后每增 50 件增取量不少于 1 件,不足 50 件也增 1 件。
2.1.3 从取得的各个样本单位中随机抽取需要的盒扎,每箱取样数量不少于 3 组盒扎。
2.2 检验程序
2.2.1 所取样本均应进行净重鉴定,平均公差不超过限度。平均净重不低于规定。
2.2.2 所取样本均应开箱进行感官指标以及包装和标志情况的检验。
2.2.3 所取样本均应采样进行微生物检验。
2.2.4 感官指标为每批产品出厂必检项目,微生物指标不列为出厂必检项目,但列为厂内生产工艺卫生监督控制必检项目。
2.3 检验方法
2.3.1 净重检验
a. 将所取盒扎逐扎称重、扣除皮重,求得每扎中盒子的平均净重量。
b. 所用衡器的称量值应符合被衡物品的重量低于衡器的最大称量值,但又不低于衡器最大称量值的五分之一的要求。
2.3.2 感官检验
2.3.2.1 从盒扎中抽取小盒检验盒面样品的感官指标,必要时用工具拨开表面样品检验盒底部样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