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标准
(产品标准)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 1791-93
乙基香兰素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乙基香兰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邻乙氧基苯酚同对亚硝基二甲基苯胺盐酸盐和六次甲基四胺等原料缩合制得的乙基香兰素。
2 引用标准
- GB/T 14454.3 香料色泽检定法
- GB/T 14454.2 香料香气评定法
- GB/T 14457.3 单离及合成香料熔点测定法
- GB/T 14457.1 单离及合成香料乙醇中溶解度测定法
- GB 11539 单离及合成香料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
3 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 3-乙氧基-4-羟基苯甲醛
分子式 C9H10O3
结构式
[图片]
CHO
|
(Benzene Ring)
/ \
H OC2H5
\ /
|
OH
分子量 166.18(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
4 技术要求
4.1 色状 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4.2 香气 类似香荚兰豆香气,较香兰素浓。
4.3 熔点(℃) 76.0~78.0。
4.4 溶解度(25℃) 1g试样全溶于95% (V/V)乙醇3ml中,应呈澄清溶液。
4.5 干燥失重(%) ≤0.5。
5 试验方法
5.1 色状的检定
见GB/T 14454.3。
5.2 香气的评定
见GB/T 14454.2。
5.3 熔点的测定
见GB/T 14457.3。
注:乙基香兰素含量气相色谱测定法参考附录A。
5.4 溶解度的测定,25℃
见GB/T 14457.1。
5.5 干燥失重的测定
5.5.1 仪器和试剂
- 称量瓶 扁形,直径为4~6cm;
- 干燥器 玻璃,直径为20~24cm;
- 干燥剂 变色硅胶。
5.5.2 操作程序
将变色硅胶在120℃的恒温箱中干燥4h,然后移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用分析天平称取试样约2~8g(称准至0.0002g)于预经恒重的称量瓶中,使试样摊匀,厚度不得超过10mm。然后把瓶及盖分别置于干燥器内至少干燥4h,取出时须将瓶盖盖好,称重,反复至恒重。
试样的干燥失重(A)按下式计算。
$$ A(\%) = \frac{W_1 - W_2}{W} \times 100 $$式中:$A$——干燥失重,%;
$W_1$——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g;
$W_2$——干燥后试样和称量瓶的质量,g;
$W$——试样的质量,g。
平行试验结果的允许差为0.2%。
6 检验规则
6.1
乙基香兰素每批成品应由生产厂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或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6.2
验收单位有权按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
每批的包装单位在100个以下抽取试样二个,100个以上抽取试样三个。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地抽取试样50~100g,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以四分法取其中50~100g,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
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