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革胡子鲶养殖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第五个标准。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相忠、徐忠法、姚爱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革胡子鲇养殖技术规范
食用商品鱼饲养技术
SC/T 1029.5—1999
Specification for African catfish culture
—Techniques in edible commercial fish rear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革胡子鲇食用商品鱼饲养方式、环境条件、放养密度以及饲养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革胡子鲇食用商品鱼的饲养,其他胡子鲇食用商品鱼的饲养也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GB 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
- SC/T 1008—1994 池塘常规培育鱼苗种技术规范
- SC/T 1009—1994 稻田养鱼技术要求
- SC/T 1029.4—1999 革胡子鲇养殖技术规范 鱼苗鱼种质量要求
3 饲养方式
食用商品鱼饲养方式有:池塘主养、池塘套养,水泥池、坑由单养,以及稻、藕田套养。
4 环境条件
4.1 池塘条件
面积一般 $300 \sim 3\,000 \text{ m}^2$,水深 $1 \sim 1.5 \text{ m}$,池埂无渗漏,高出水面 $40 \text{ cm}$ 以上,底质硬实少淤泥,注、排水方便,有防逃设施。水质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夏季池中投放水葫芦、水浮莲等漂浮植物供革胡子鲇遮荫,所占面积不宜超过池塘水面的三分之一。
4.2 水泥池、坑由条件
可建在房屋前后、近水源处,长方形,每个面积 $10 \sim 200 \text{ m}^2$,进排水方便,不渗漏,水深 $0.8 \sim 1.2 \text{ m}$ 为宜,池壁高出水面 $30 \text{ cm}$ 以上,池底向一端倾斜,两边边向中央倾斜,并有防逃设施。也可建在室内,室外则搭盖瓜果架或遮荫棚,或在池中投放水葫芦等漂浮植物遮荫。水源的水质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
4.3 稻、藕田条件
田埂应高出水面 $30 \sim 40 \text{ cm}$,其水田条件应按 SC/T 1009 的规定执行,并开挖鱼沟、鱼溜。
5 鱼种放养
5.1 放养前准备
5.1.1 池塘、坑囟、水田的清整、消毒、施肥、试水应符合 SC/T 1008 的规定。
5.1.2 放养时间应掌握在水温稳定 18℃以上。
5.1.3 鱼种质量应符合 SC/T 1029.4 的要求。同池规格整齐,一次放足。
5.1.4 在放养时鱼种消毒,用 2%~3%食盐盐水浸泡 5~10 min,或浓度为 3 \times 10^{-5} \sim 4 \times 10^{-5}甲醛水溶液,浸泡 10~15 min。
5.2 放养密度
视水体条件、鱼种规格、饲料供应而定。池塘主养:放养小规格鱼种,一般密度为 20~30 尾/m²;放养大规格鱼种,一般密度为 5~10 尾/m²,不宜套养乌鳢、鳜鱼、大口鲇等凶猛性鱼类,也不宜套养其他夏花鱼种。池塘套养:鱼种规格应小于主养鱼规格的一半。一般放养全长 5~10 cm 的鱼种,套养密度为 1200~1500 尾/m²。水泥池、坑囟主养的放养密度为 25~30 尾/m²。水源充足的流水池放养密度为 60~100 尾/m³。稻、藕田套养,投放规格 5 cm 以上的革胡子鲇鱼种,放养密度为 20~30 尾/m²,还可搭配 5%~10%的大规格草鱼种。
6 饲养管理
6.1 投饲
按“四定”原则投饲,以动植物油饲料混合投喂或投配合饲料。鱼种入池后的前一个月多投活饵和含动物性饵料比例高的配合饲料,以后投配合饲料或多投植物性比例较高混合饲料或投喂经消毒处理或蒸煮的死亡鱼虾、禽畜下脚料、蝇蛆、腐烂动物尸体等动物性饵料。配合饲料要求含蛋白质 30%以上;日投喂量占鱼体重 5%~10%;投饲次数,水温低时每日一次(16~17 时投喂),水温高则每日两次(7~8 时、17~18 时各一次);投饲应设饲料台。饲料应充足,均匀投喂。
6.2 日常管理
稻田饲养革胡子鲇管理应符合 SC/T 1009 的规定。池塘、水泥池、坑囟饲养日常管理水质应保持良好。应经常观察鱼类活动摄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常清除残饵,及时排去老水,加注新水,夏季每半月用生石灰 225~300 kg/hm² 化浆泼洒,还应注意防病、防逃、防盗。并作好养鱼日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