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垦局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园艺研究所、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家保、陈业洲、邓穗生、李绍鹏、魏守兴。
番石榴 嫁接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番石榴(Psidium guajava L.)嫁接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番石榴的嫁接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 9847 苹果苗木
-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 《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嫁接口高度 height of graft-union
土面或地面至嫁接口的距离。
3.2
种苗茎粗 diameter of grafting
从嫁接口处向上 3cm 处的最粗直径。
3.3
侧根粗度 diameter of lateral root
砧木侧根离基部 2 cm 处的直径平均值。
3.4
侧根数量 number of lateral root
砧木主根上长出的直径大于 0.1 cm 的侧根数。
3.5
袋装苗 seedling growing in bag
用一定规格的聚乙烯营养袋或其他容器盛装营养土,在其中繁育的苗木。
3.6
地栽苗 seedling growing in field
在大田生长和繁育的苗木。
3.7
裸根苗 seedling with naked roots
苗木出圃时,根系不带土的种苗。
NY/T 689—2003
3.8
品种纯度 purity of variety
具有同一品种的相同特征的苗木个体的比例,用本品种苗木株数占供检苗木株数的百分率表示。
4 要求
4.1 砧木
- 适应当地气候条件,抗逆性强。
- 与接穗品种嫁接亲和力强,嫁接成活率高,生长一致。
- 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检疫性病虫害。
- 不能使用老、弱、病砧木。
- 种源丰富,方便易得。
- 砧木繁育过程中,其生长环境中无根结线虫危害。
- 推荐使用本品种砧木。
4.2 接穗
- 接穗需来自经确认的纯正品种,优质丰产的母本园或母株。
- 应选取无病虫害、生长充实、芽眼饱满、叶片全部老熟的当年生外围向阳新梢作接穗,采接穗前5 d~7 d 应摘去新梢茎尖和叶片使芽充实。
- 从外地引进接穗,除严格要求品种纯正外,还应经检疫部门检验,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能引人。
- 推荐接穗品种有:珍珠、无籽、新世纪、胭脂红等番石榴品种。
4.3 嫁接方法
可用切接、芽接、腹接等嫁接方法。
4.4 质量要求
4.4.1 基本要求
- ——嫁接口愈合程度:上下平滑愈合良好,无隆起或瘤状肿大,解除绑带无缝绽现象;
- ——嫁接苗高度≥45 cm;
- ——嫁接苗生长情况:生长正常健壮,叶片绿色,稍有光泽;
- ——病虫害:无线虫等病虫害害生于根部,茎干、枝叶无检疫性病虫害,具有各种病害的叶片数量不超过单株叶片总数的 20%,病叶在苗木出圃时应进行消毒,茎干不得有枝干病害病斑;
- ——袋装苗:土球直径>15 cm,高度>20 cm,育苗袋不严重破损,土团不松散;
- ——裸根苗:主根和在主根上分生的一级侧根长度大于 20 cm,用泥浆浆根,并用保湿材料包裹良好,根部捆绑牢固;
- ——地栽土团苗:同袋装苗;
- ——根系要有三条或以上侧根,侧根粗度大于 0.15 mm,须根新鲜,颜色淡黄色。
4.4.2 等级要求
各等级番石榴嫁接苗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番石榴嫁接苗质量等级指标
| 项目 | 级别 | |
|---|---|---|
| 一级 | 二级 | |
| 品种纯度/(%) | ≥98 | ≥95 |
| 嫁接口高度/cm | 10~30 | 10~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