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备案号:4082—1999
HG/T 3661.2—1999
本标准是根据我国现有的有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结合我国各炼油厂的实际情况及推广应用的经验而制定的。主要技术指标为:丙烷纯度大于等于 $95 \times 10^{-2}$、硫含量小于等于 $15\text{ mg/m}^3$;试验方法中丙烷含量、硫含量的测定分别等同采用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 0230—1992《液化石油气组成测定法(色谱法)》和 SH/T 0222—1992《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采样、包装、充装、标志、安全、贮存及运输要求均采用有关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哈尔滨炼油厂、上海申享气体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忠和、陈雅丽、温立兴、施伟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