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标准
大豆磨浆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SB234-85
本标准适用于以砂轮为磨片的大豆磨浆机(以下简称磨浆机)产品型号编制。凡生产此类产品,统一按本标准编制产品型号,并在产品图样、样本、标牌、目录及有关技术文件中使用。
本标准对带有浆渣分离装置的磨浆机不适用。
1 磨浆机产品型号的组成
1.1 磨浆机产品型号由产品名称代号、机械型式代号、结构特征代号、主要技术数据和改进序号组成,组成形式如下:
[图片]1.2 产品型号中的代号一律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2 型号编制方法
- 2.1 产品名称代号用“DM”表示。
- 2.2 机械型式代号,“卧式”的磨浆机用“W”表示;“立式”的磨浆机用“L”表示。
- 2.3 结构特征代号。砂轮与电动机轴线在一条直线上的“直连”的磨浆机,用“Z”表示;“皮带传动”的磨浆机用“P”表示。
- 2.4 主要技术数据是砂轮直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是“毫米”。
- 2.5 结构上经过重大改进的磨浆机,其改进序号用罗马数字表示。
3 型号的简化
“立式”的磨浆机机械型式代号“L”可省略。
4 型号编写方法示例
- (1) DM—Z150
表示磨浆机为立式直连的,砂轮直径为 150mm。 - (2) DM—WP200
表示磨浆机为卧式、皮带传动的,砂轮直径为 200mm。 - (3) DM—WZ150II
表示磨浆机为卧式、直连的,砂轮直径为 150mm,经过两次重大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