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标准
ZB X 10017-86
甜酱、黄酱混合渍菜生产工艺通用规程五香大头菜(七晒六卤)
本标准适用于以芜菁甘蓝的肉质根为原料,以甜酱、黄酱为辅料,经七晒六卤而成的五香大头菜。
1原料及辅料
1.1原料
芜菁甘蓝要求球形或纺锤形,不空心,无老筋,无伤病斑,个头均匀,一般以每个重1~1.5kg为宜。
1.2辅料
1.2.1食盐
应符合GB 2721-81《食盐卫生标准》的规定。
1.2.2 酱油
应符合GB 2717-81《酱油卫生标准》规定的二级酱油。
1.2.3豆饼酱
应符合GB 2718-81 《酱卫生标准》的规定。
1.2.4 甜面酱
应符合GB2718-81甜面酱的规定。
1.2.5白砂糖
应符合GB317-64《白砂糖卫生标准》的规定。
1.2.6 赤砂糖
应符合GB532-67《赤砂糖》的规定。
1.2.7糖精
应符合GB 2760-8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
1.2.8 甘草
甘甜,无异气味。
1.2.9 五香粉
无霉变,无杂质。
1.2.10苯甲酸钠
应符合GB 2760-86的规定。
1.3配比
鲜芜菁甘蓝157kg,削皮后,收菜块125kg。一晒后,收菜坯100kg。本配比均以100kg 一晒菜坯计。
一腌阶段16°Be'盐水100kg,折食盐20kg。
二腌阶段14°Be'一腌菜卤80kg,补加食盐7.5kg
一酱阶段18~20°Be'一酱混合酱 80kg(其中:甜面酱16kg,豆饼酱 8kg,二级酱油9kg,苯甲酸钠80kg,16°Be'澄清菜卤及甘草水适量。上列辅料只在第一年开始生产时使用。第二年起,使用回笼酱,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再添加辅料)。
二酱阶段 24°Be'二酱混合酱50kg(其中:甜面酱16kg,豆饼酱 8kg,二级酱油9kg,苯甲酸钠50g,甘草水适量)。
一卤阶段22°Be糖浆50kg(其中:白砂糖12.5kg,二级酱油5kg,苯甲酸钠50g用16°Be澄清菜卤 32.5kg溶解,上列辅料只在第一年开始生产时使用。第二年起使用回笼糖浆,不再添加白砂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