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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T/T 1219-2018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

【JT交通运输标准】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
- JT/T1219-2018
- 现行
标准号:
JT/T 1219-2018
标准名称: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
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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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1219-2018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intainance and replacement of straddle monorail vehicle.
1范围
JT/T 1219规定了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的基本要求维护要求软件升级与硬件更新改造、质量控制和验收维护数据管理的一-般原则。
JT/T 1219适用于跨座式单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维护与更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CJ/T 287跨座式单轨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修程repair procedure
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寿命周期所确定的检查修理周期及程序。
注;修程通常分为计划修、专项修和状态修。
3.2计划修scheduled maintenance
以预防为主,根据零件磨损、老化和寿命规律,按照维护规程规定的检查周期.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标准,对车辆进行计划性维修。
3.3专项修special repair
对车辆某主要系统或部件在某-一时段集中进行检查、修理和试验,以确保车辆符合运营工况的检修。

部分标准内容: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219—2018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intainance and replacement ofstraddlemonorail vehicle
2018-08-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维护要求
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改造
质量控制与验收
维护数据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车辆计划修及换轮内容和周期
JT/T1219—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JT/T1219—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乐梅、李方宇、吴新安、项丽琳、漆伟、刘炬、吴晶、张丽、许和平、陈恺、赵隆王伟丞、阳露、张沥文、洪成金、高畅。Ⅲ
1范围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JT/T1219—2018
本标准规定了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的基本要求、维护要求、软件升级与硬件更新改造、质量控制和验收、维护数据管理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跨座式单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维护与更新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CJ/T287
3术语和定义
跨座式单轨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修程repairprocedure
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寿命周期所确定的检查、修理周期及程序。注:修程通常分为计划修,专项修和状态修3.2
计划修scheduledmaintenance
以预防为主,根据零件磨损、老化和寿命规律,按照维护规程规定的检查周期、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标准,对车辆进行计划性维修。3.3
专项修specialrepain
对车辆某主要系统或部件在某一时段集中进行检查,修理和试验,以确保车辆符合运营工况的检修。
状态修
condition based maintenance
根据车辆的检测和诊断结果,通过综合分析评价,判定车辆的状态,预知故障风险,在发生故障前进行的检修。
列检train inspection
对车辆设备设施及各主要系统的基本功能进行的检查3.6
月检monthlyinspection
对车辆进行清洁,并对车辆系统部件按磨耗标准进行检查、测量和调试,更换达到磨耗限度的部件,并对车辆的功能状态进行确认。JT/T1219—2018
重检keypartsinspection
对车辆进行解体,对车辆的关键和重点设备、部件按相关维修文件要求进行分解、清洗、检查、维修或更换,调整,试验,检验等,以恢复车辆的重要性能3.8
全检comprehensive inspection在重检的基础上对所有车辆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和修理3.9
大修overhaul
车辆全面分解检修,进行全面性能参数测试,恢复基本性能,可同时进行车辆或主要部件的技术提升。
换轮tire replacement
根据轮胎安全技术状态而进行的轮胎更换作业。3.11
更新update
用新设备或部件整体替代不适用的旧设备或部件。3.12
轮胎tire
车辆专用的纵向安装的走行橡胶轮胎以及轨道梁侧面横向安装的导向和稳定橡胶轮胎注:导向和稳定橡胶轮胎统称水平轮胎。3.13
维修文件technicaldocument
指导工人进行检查、维修、装配等操作,用于生产和工艺管理的技术文件,包括专业系统设备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手册和故障处理指南等文件。4基本要求
4.1车辆维护与更新工作应坚持“预防保养为主、维护与修理并重”原则,保证运营线路用车需求。4.2管理维护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并健全岗位责任制,保障定员合理、责任落实。4.3车辆的各级维护应结合各系统部件的运行状态和时间统筹安排4.4车辆的检修内容和范围可根据设备状态和检修条件进行调整,车辆使用寿命、维护周期可根据车辆设计要求、检修维护状态、寿命评估论证等情况合理调整。4.5在确保安全运营的情况下,车辆的维护修程根据检修条件和管理要求可将计划修、专项修和状态修结合,或由计划修过渡到状态修。5维护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管理维护单位应根据车辆的配置、运营情况、系统设备部件技术标准和场地、设备、人员等综合情况编制车辆的检修规程、记录表、维护限度等维修文件。车辆的检修规程应作为管理维护单位的企业标准正式发布。
JT/T 1219—2018
5.1.2车辆维护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参数应符合CJ/T287、GB/T30012、设计制造的技术文件和管理维护单位制定的车辆上线运营技术标准要求5.1.3车辆维护的一般方法包括观察、操作、听声、测量、读取数据等,也可通过信息化和在线监测等方式进行状态监控和跟踪观测。5.2维修文件
5.2.1管理维护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对维修文件进行审核、批准及发布,定期组织修订完善维修文件。修订流程同发布流程一致。5.2.2管理维护单位应针对维护规程编制维修文件,并根据维护项目和技术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记录表。
5.2.3维修文件宜注明起草部门起草/修订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适用范围引用标准、专业名词定义,文件编号、版本号,生效日期等5.2.4维修文件应对维护项目、安全注意事项、工器具、材料及设备等作出规定,对关键工序、作业程序、操作步骤方法、检修范围内容、技术标准和指标等进行描述,可使用附录、图片、表格、流程图等对工艺内容进行补充。
5.3修程
5.3.1计划修
5.3.1.1车辆计划修包括列检、月检、重检、全检、大修。5.3.1.2列检间隔时间宜不大于3日。5.3.1.3月检间隔时间宜不大于3个月。5.3.1.4重检间隔时间应不大于3年或运行不大于30万km,以先到者为准(首次重检时间应不大于4年或运行不大于40万km);间隔时间可在部件性能提高和检修手段优化的基础上,经过技术论证后适当延长。
5.3.1.5全检间隔时间应不大于6年或运行不大于60万km,以先到者为准(首次全检时间应不大于7年或运行不大于70万km);间隔时间可在部件性能提高和检修手段优化的基础上,经过技术论证后适当延长。
5.3.1.6大修时间宜为车辆使用至半寿命周期时,可结合第二次全检实施5.3.2状态修
5.3.2.1状态修宜根据管理维护单位对车辆所采取的监测和分析技术手段确定5.3.2.2车辆关键系统和设备的状态监控可通过在线监测、信息化分析、技术论证等方法实现。5.3.3专项修
专项修间隔时间应根据对应的系统部件的状态和使用情况制定。5.4计划修主要内容
5.4.1列检
5.4.1.1列检应对转向架、牵引系统、制动系统、辅助电源系统、客室及驾驶室设备、客室服务设施的安装状态以及车辆的基本功能进行检查。磨耗件的磨耗限度应确保其安全使用到下一次列检。5.4.1.2列检项目包括:
a)转向架整体、轮胎、传动装置、空气弹簧、上裙板、下裙板、裙板框架、风挡等设备部件的安装3
JT/T1219—2018
状态;
受电弓、接地装置、牵引电机、牵引逆变器、滤波电抗器、辅助逆变器、受电弓监测装置等的安b)
装和工作状态:
电动空气压缩机、制动控制装置、空油变换器、制动夹钳、制动闸片、制动盘等空气制动设备部件;
受电弓滑块厚度、制动闸片厚度、蓄电池电压等:d)
客室内装、安全应急设备、车内标志标识等安装状态;车门、空调、广播、照明、显示等设备性能;f)
驾驶室设备功能。
5.4.1.3列检内容参见附录A。
5.4.2月检
月检除应包括5.4.1.2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5.4.2.1
转向架构架、车体支撑装置的龟裂、损伤及螺栓折损程度;a)
各类轮胎磨耗情况;
各电气部件(包括蓄电池、继电器、开关、控制按钮等)应无损伤、熔断、龟裂、变色、断线,安装c)
状态应良好;
各软管、阀类应无腐蚀、漏气,安装状态应良好;d)
车辆牵引、制动以及各负载设备的状态应正常;e)
车辆清扫及除尘;
轮胎沟槽深度测量;
接地装置的调节;
i)车门各部件润滑等。
5.4.2.2月检内容参见附录A。
5.4.3重检
重检除应包括5.4.2.1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车顶、车体内饰、底架外观状态应无异常,对车体和裙板进行补漆,对裙板支撑弹簧、支撑支架a)
进行检查或更换:
分解转向架,清洗检查各部件,除锈、探伤、补漆,检查转向架配管、配线安装状态;分解检查中央悬挂装置,检查更换中心销橡胶,维修横向油压减振器;d)
分解高度调整阀装置,检查更换橡胶件,进行性能试验;检查更换空气弹簧0形密封圈,进行气密性试验;e)
对车轴、驱动轴进行探伤,检查齿轮传动装置,检查更换润滑油和橡胶密封件;f)
分解、清洁、组装受电弓及其附属装置,更换相关磨耗件、润滑脂等,使用专用试验台进行受电弓性能测试;
对主电动机进行分解,清洗、检查,测试电机的绝缘电阻:对牵引及辅助系统各设备进行试验和测试;对制动系统各阀类进行检查和清洁,更换达到寿命的橡胶部件及润滑油,对各阀类进行试验;j
分解、清洁、检查密接式车钩及其缓冲装置和棒式车钩及其缓冲装置;k)
检查驾驶室驾驶台各仪表、各开关、广播系统的功能,分解清洁主控器内部,检查驾驶室侧门、1
间壁门、逃生疏散设施、驾驶室座椅等部件的安装状态;检查客室车门传动机构和驱动机构安装状态,调整车门的安装精度,通电调试、测试防夹功能m)
和障碍物检测功能,检查空调机组部件安装状态,进行试验台性能测试;JT/T 1219—2018
检查编组后功能,对主回路,辅助回路、控制回路等各回路分别进行绝缘电阻测量,进行车辆气压保压试验:
静态检查各电气设备控制功能,动态测试牵引制动功能:P)正线试运行,检查广播系统报站功能、车门系统功能、制动功能,测定列车的加速度、减速度、信号车载设备等性能状态,
5.4.3.2重检内容和周期参见附录A。5.4.3.3在车辆的全寿命周期内,根据车辆部件的状态性能不同,各次重检的范围可进行调整。5.4.4全检
全检除应包括5.4.3.1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a)走行部分检查应对驱动轴、空心轴、水平轮轴、转向架构架焊缝、中心销螺杆、走行轮轮辋、扰形板进行探伤检查;
b)更换前/后、左/右的橡胶止挡,更换牵引橡胶堆、横向油压减振器、空气弹簧等橡胶部件。5.4.4.2全检内容参见附录A。
5.4.4.3在车辆的全寿命周期内,根据车辆部件的状态性能不同,各次全检的范围可进行调整。5.4.5大修
5.4.5.1大修除应包括5.4.4.1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a)更换达到寿命要求的电子板卡、电源模块、电容、继电器等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b)对客室内装进行翻新修复。
5.4.5.2大修内容参见附录A。
5.4.6换轮
5.4.6.1轮胎使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认定为轮胎需要更换:a)沟槽深度达到限度标准(走行轮胎一般规定为1mm以下,导向轮和稳定轮轮胎为磨耗到限);b)年限达到规定值;
c)胎体有破损、漏气、爆胎、剥离等异常情况。5.4.6.2换轮内容参见附录A。
5.4.6.3换轮应包括转向架的拆解和恢复、旧胎状态检查、旧胎拆卸、新胎组装、新胎充气及保压等内容,应按照换轮工艺执行。
6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改造
6.1一般规定
6.1.1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改造的相应管理制度。6.1.2管理维护单位应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改造项目开展前进行技术论证,编制技术要求、试验方案验收标准。
6.2软件升级/修订
6.2.1软件升级/修订方应确保修订版软件通过试验室验证和测试后,方可在运营车辆上安装使用。6.2.2软件升级/修订方应提交涉及软件升级/修订的修改说明及相关资料,管理维护单位在论证、审批后组织实施。
JT/T1219—2018
6.2.3软件升级/修订完成后应建立软件版本信息的档案6.3硬件更新改造
6.3.1更新改造的设备应进行装车试验和运营考核。6.3.2硬件更新改造项目装车考核完成后,管理维护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应对项目的技术性和经济效益作出评价
6.3.3车辆或子系统若符合更新改造技术条件,应进行技术论证。技术论证应包括但不限于:a)核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核查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寿命;
核查完好程度,论证其技术性能以及是否满足使用要求;c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论证主体的结构和剩余可使用寿命;d
e)分析修复或改造的技术可行性、费用和使用成本,论证其维修价值。6.3.4车辆或子系统经技术论证后,认为不适合继续使用的应进行硬件更新改造。7质量控制与验收
7.1质量控制
7.1.1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质量管控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规章,规范质量管控体系运作,对单轨车辆维护的质量工作方针、工作目标、工作流程、组织架构及职责、质检范围、质检周期、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整改方式、质量考评、执行记录以及委外维护质量管控等作出明确规定。7.1.2维护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7.1.3各项维护内容应具有相应的维修文件,维护人员应按照维修文件开展维护作业7.1.4管理维护单位应在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中明确质量卡控点和记名维护以及相关的监督检定制度。7.1.5车辆维护作业中用到的计量工器具和仪器仪表应定期检验,检修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定,备件等物资应经验收合格。7.2质量验收
7.2.1管理维护单位应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制造的技术文件制定车辆维护及更新的质量验收标准,明确验收项点,技术标准,抽查比例等要求7.2.2管理维护单位应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开展质量分析,持续改进工作,并有质量检验和改进记录。
维护数据管理
8.1一般规定
管理维护单位应制定车辆维护文件、数据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8.1.1
8.1.2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车辆维护数据的管理规范,对维护数据进行管理8.1.3车辆维护数据应包括车辆履历、各修程检修记录、故障维修记录、磨耗件记录等。8.1.4各修程检修记录应根据车辆检修规程,记录执行相应修程的维修数据,对于重要数据应记录实际测量值,宜采用表单的形式记录。8.1.5故障维修记录应根据维修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部件或系统故障,填报故障维修记录单8.1.6对于涉及行车安全的数据,磨耗性部件(轮胎滑块、闸片等)定期测量数据、特殊部件物理跟踪6
数据等应建立专项记录。
8.1.7维护数据记录的形式可采用纸质、电子文件,并宜向信息化管理方向发展8.2维护数据保存及应用
8.2.1管理维护单位宜建立满足现场维护数据记录要求的信息化管理系统。JT/T1219—2018
8.2.2管理维护单位在建立信息化检修管理系统时应同时兼顾车辆设备改造、问题普查、部件追溯等检修维护工作记录。
8.2.3管理维护单位可定期通过数据信息化平台对数据进行归类和分析,为车辆维护修程和维护周期的调整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8.2.4归档资料应保证完好,存放有序,方便查找。重要资料应备份。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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