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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汽车标准】 无线电监测车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2-27 12:58:33
  • QC/T934-2012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QC/T 934-2012

  • 标准名称:

    无线电监测车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汽车行业标准(QC)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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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C/T 934-2012.The technical standard of radio monitoring vehicle.
1范围
QC/T 934规定了无线电监测车的术语和定义装载平台分类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储存等。
QC/T 934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或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无线电监测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汽车加速行驶 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589道 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 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 4968火灾分类
GB 7258机动车 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410汽车内 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13594机动车和挂 车防抱死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CB 14023车辆 、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4172汽车静 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
GB/T 18655车辆 、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 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QC/T 252专 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476客车防雨 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 484汽车油漆涂层
QC/T625 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无线电监测车radio monitoring vehicle
无线电监测车是由装载平台与无线电监测系统共同组成,利用技术手段对无线电信号实施测量、测向和监听的专用作业车辆。
3.2装载平台loading platform
用于装备无线电监测系统的汽车。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43.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934—2012
无线电监测车技术条件
The technical standard of radio monitoring vehicle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都服
的连食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7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等681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其中:化工行业标准188项、冶金行业标准16项、有色行业标准43项、建材行业标准94项、黄金行业标准1项、纺织行业标准129项、轻工行业标准110项、包装行业标准1项航空行业标准22项、汽车行业标准3项、船舶行业标准1项、电子行业标准8项、通信行业标准65项,现予以公布。
以上化工行业标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治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有色、黄金、纺织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包装汽车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航空行业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负责出版,船舶行业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组织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附件:3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www。jz321.net附件:
3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标准编号
QC/T932—2012
QC/T933-—2012
QC/T934——2012
标准名称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紧急切断阀无线电管制车技术条件
无线电监测车技术条件
起始实施日期
2013-06-01
2013-06-01
2013-06-01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装载平台分类及主要技术参数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运输和储存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QC/T934—2012
QC/T934—2012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规划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陆平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有限公司、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波导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成都华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九华圆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跃玲、闫莉、黄伟、凌士成、饶良星、李予、万祥红、尚建军、陈旭东、李贵平、王志毅、刘瑞、陈宇、吴芳。
1范围
无线电监测车技术条件
QC/T934—2012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监测车的术语和定义、装载乎台分类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或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无线电监测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4785
GB/T4968火灾分类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13594机动车和挂车防抱死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GB14023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4172
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5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8655
QC/T252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QC/T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625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无线电监测车radiomonitoringvehicle无线电监测车是由装载平台与无线电监测系统共同组成,利用技术手段对无线电信号实施测量、测向和监听的专用作业车辆。3.2
装载平台loadingplatform
用于装备无线电监测系统的汽车。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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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934—2012
4装载平台分类及主要技术参数
装载平台分类及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装载平台分类及主要技术参数项目
车辆长度(L),m
驱动型式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kw
最小离地间隙,mm
额定载客数(乘员数),人
肥坡度,%
等效均值,dB
5要求
5.1整车
一类装载平台
全轮驱动
≥150
≥215
≤118
二类装载平台
≥165
≤118
三类装载平台
6≤12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165
≤118
5.1.1无线电监测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1.2无线电监测车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
环境温度:-25℃~50℃;
风速不超过13.8m/s(六级);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时)。5.1.3无线电监测车外购件和外协件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经生产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自制零、部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5.1.4无线电监测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1589的规定。无线电监测车总质量、轴荷应不超过选用整车或底盘允许总质量、轴荷。5.1.5无线电监测车运行安全应符合GB7258的规定。5.1.6无线电监测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应符合GB4785的规定。5.1.7无线电监测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5.1.8无线电监测车应配备符合GB/T13594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5.1.9无线电监测车侧倾稳定角应符合GB7258的规定。5.1.10无线电监测车防雨密封性应符合QC/T476的规定。5.1.11
备胎装置及其位置如有改动,应保证安装、装卸方便、灵活。5.1.12
无线电监测车所有联接件、紧固件应联接可靠,不得松脱。5.1.13
所有外露黑色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电镀件应符合QC/T625的规定。2
5.1.14无线电监测车油漆涂层应符合QC/T484的规定。QC/T934-2012
5.1.15各种管路应排列整齐、合理,联接应牢固可靠,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干涉现象。5.1.16无线电监测车应设置接地保护装置。在外接电源的接口处应有漏电、过压和过流的保护装置。
5.1.17无线电监测车车内应配备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应能扑救GB/T4968规定的A类火灾、B类火灾、E类火灾,灭火装置应固定牢靠,取用方便。5.1.18
3无线电监测车应设有制冷和加热的温度调节装置。无线电监测车内应能散热、通风和换气。
5.1.19无线电监测车内的导线和电缆应采取保护措施,便于安装与维护。5.1.20无线电监测车上的机械接口、电气接口等装备接口应防水、防尘,方便使用,满足无线电监测的使用要求。
5.1.21无线电监测车应提供发电机供电、蓄电池供电、接市电(220V)供电,电源间应有切换功能。安装不间断电源(UPS),以保证电流的稳定输出,在无外接电源时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供电时间不少于120min。
5.1.22安装天线的无线电监测车其天线应具有良好的抗风性能,处于工作状态时,在空气流速为13.8m/s(六级风)、无任何辅助稳定装置的条件下,满足使用要求。5.1.23无线电监测车应根据使用要求安装支承保护装置。5.2车厢
5.2.1车厢外表面应平整、过渡圆滑,无明显磕、碰、划、伤等痕迹。5.2.2车厢内部不应有任何使人致伤的尖锐凸出物。车厢内壁应易清洗,使用常用的清洗剂或清洗方法不应对其产生不良影响。5.2.3车厢内饰材料应符合GB8410的规定。5.2.4车厢内应安装照明灯具。
5.2.5车厢内应设置摆放无线电监测设备的固定装置,并保证行驶过程中不得松脱;车厢内应有显示操作平台的固定装置或空间。5.2.6装载平台为三类的无线电监测车内放置监测设备的车厢与乘员区,宜设置隔离装置。5.3无线电装备系统
5.3.1基本要求。
5.3.1.1无线电装备系统中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有设备均应有生产单位的合格证。
5.3.1.2无线电装备系统的安全性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5.3.2无线电监测测向子系统要求。无线电监测测向子系统按频率可分为短波监测测向子系统、超短波监测测向子系统和微波监测测向子系统3类,各类子系统应满足表2相应的规定。无线电装备系统可以是以上任类或多类子系统的组合。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QC/T934—2012
短波监测测向
主要指标名称
监测频率范围
测向频率范围
测向灵敏度
dBμV/m
测向精度
监测灵敏度
dBμV/m
噪声系数
系统指标要求
1.5MHz~30MHz
1.5MHz~30MHz
≤20(标准场地)
典型值)
≤6(R.M.S,
无反射环境)
≤15(标准场地:
典型值,
1.5MHz~30MHz)
5.3.3通信子系统。
表2无线电监测测向子系统
超短波监测测向子系统指标要求1类
30MHz-3GHz
(可扩展)
垂直极化测向频率
范围应包括:
30MHz~3000MHz;
水平极化测向频率
范围应包括:
40MHz~1300MHz
≤20(典型值)
≤2.5(R.M.S,
无反射环境,
30MHz~3GHz)
≤20(典型值,
30MHz~3GHz)
5.3.3.1通信子系统应满足表3的规定。2类
30MHz~3GHz
测向频率范围应包括:
30MHz~3000MHz;
如支持水平极化测向
天线,则水平极化测向
频率范围应包括:
40MHz~1300MHz
同1类
≤3(R.M.S,
无反射环境)
≤25(典型值,
30MHz~3GHz)
表3通信子系统
主要指标名称
有线通信
公众无线通信
30MHz~3GHz
同2类
同2类
≤30(典型值,
30MHz3GHz)
指标要求
微波/卫星监测
测向子系统
指标要求
960MHz~26.5GHz
960MHz~26.5GHz
(垂直极化)
具备RJ45或RJ11接口,满足与控制中心或移动指挥系统数据通信。数据传输速率>512kbps。
5.3.3.2通信子系统根据需要可具备卫星通信或短波通信能力,能够交换监测及音频数据,实现对固定控制指挥中心的指挥指令的接受和信息反馈。通信子系统还可具备实现现场区域快速组网,音视频及高速数据业务,集群调度等功能。4
5.4电磁兼容性。
QC/T934—2012
5.4.1保护车外接收机的的无线电骚扰应符合GB14023的规定,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应符合GB/T18655的规定。抑制无线电监测车电磁干扰的所有措施不能危及人身、车内设备和汽车底盘的安全,不能影响汽车系统的正常功能。5.4.2天线之间的隔离度应满足使用要求。5.4.3选用导线、电缆时应根据传输信号的功率电平、频率范围和车内电磁环境等选择,外部电源线线缆需要时应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5.4.4车载电源逆变系统采用开关电源时,应做好屏蔽措施,以减少输出谐波对无线电监测设备的干扰。
6试验方法
6.1通则
6.1.1无线电监测车定型试验按QC/T252的规定进行。6.1.2无线电监测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检验按GB1589的规定进行。6.1.3无线电监测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检验按GB4785的规定进行。无线电监测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试验按GB1495的规定进行。6.1.4
6.1.5无线电监测车防抱死制动装置试验按GB/T13594的规定进行。6.1.6无线电监测车侧倾稳定性试验按GB/T14172的规定进行。无线电监测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按QC/T476的规定进行。6.1.7
6.1.8无线电监测车内饰材料试验按GB8410的规定进行。6.1.9保护车外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试验按GB14023的规定进行,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试验按GB/T18655的规定进行。
6.2无线电监测测向子系统试验
6.2.1场地要求。
测试场地应地面平坦,周围没有高大的建筑物,电磁环境好;大小至少要有15入长和10入宽,入指最低测试频率的波长。
6.2.2监测频率范围。
如果在表2规定的频率范围内,短波监测测向子系统和超短波监测测向子系统的监测灵敏度测试(6.2.6)满足相应要求,或微波/卫星监测测向子系统的噪声系数测试(6.2.7)满足相应要求,则认为相应的被测系统监测频率范围满足要求。6.2.3测向频率范围。
如果在表2规定的频率范围内,被测监测测向子系统的测向灵敏度(6.2.4)和测向精度(6.2.5)的测试满足相应要求,则认为相应的被测系统测向频率范围满足要求。6.2.4测向灵敏度。
6.2.4.1试验准备:场强计,信号源;场地大小和测量布置如图1所示,图中α应不大于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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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934—2012
被测系统
场强计
信号源
图1测向灵敏度测量布置图
6.2.4.2测量方法:被测系统按技术指标设置中频带宽,信号源天线的极化方式应与被测系统天线的极化方式在工作频率范围内,等间隔地选取测量频率点f(i=1,23.*.n)。测量频率点应避开干扰。信号源发射足够大的连续载波信号,使被测系统能够获得一个稳定的示向度9,然后逐渐减小信号强度,设置累计时间为1s,直到设备给出示向度偏离e。大于1α,此前的场强值为测向灵敏度。
6.2.4.3改变信号频率,重复以上测试步骤,直至所有测量频点测试完毕。6.2.5测向精度。
6.2.5.1试验准备:将测向天线(或被测系统)固定在测试场地中的可旋转台上,信号源及发射天线固定在测试场地的相应位置。用计算机来控制信号源的发射频率和功率,同时还控制被测系统的频率设置和测向数据的读取,以及控制测试平台的旋转(图2)。旋转平台(
被测系统
Q测试信号源
图2测向精度测量布置图
6.2.5.2测量方法:测试时,被测系统按技术指标设置中频带宽,信号源天线的极化方式与被测系统的天线的极化方式一样。在整个工作频率范围内,等间隔地选取测量频率点f(i=1,2,3.n)。测量频率点应避开干扰,频点间隔应不大于(小于)5MHz。6.2.5.3试验说明:不同测向体制,以等间隔角度选取816,24或36个测量方位角α;(j=1,2,3…·M)。当旋转平台置于某一个方位角α;时,测试系统首先使信号源在选定的测量频率f上,发射一个大于测向灵敏度20dB的信号:然后,是被测系统也置于该频率点上并读取它的测向结果。该测向结果与α;的差就是频率点f在方位α;上的示向度误差△。6.2.5.4被测系统旋转到下一个方位,重复上述操作步骤,直至所有方位测试完毕。6
6.2.6监测灵敏度
6.2.6.1按图1布置测试系统,图中α一般为30°~60°。QC/T934—2012
6.2.6.2信号源天线的极化方式应与被测系统天线的极化方式一致。被测系统AFC打开,衰减为零。在工作频率范围内,等间隔地选取测量频率点f(i=1,2,3.n)。测量频率点应避开干扰。6.2.6.3设置信号源发射单音FM调制信号(调制频率1kHz,频偏3kHz)和AM调制信号(调制频率1kHz,调制深度60%),并按照上述测量频点设置信号源与被测系统工作频点;设置被测系统分辨率带宽为15kHz(FM解调)或6kHz(AM解调)(如果被测系统不支持,则选择大于该参数的最近数值);开启音频分析仪,设置音频分析滤波器,音频分析仪中信纳表的读数读取10次或10次以上的平均值;调整被测系统音频输出为额定音频输出功率,调整信号发生器输出电平大小,使得信纳表显示数值稳定在30dB以上:降低信号发生器输出电平,指导音频分析仪显示信纳比为标准信纳比20dB(FM解调)或12dB(AM解调),记录此时场强计的读数,此读数即为被测系统的监测灵敏度。6.2.7噪声系数
按图3布置测试系统。
噪声系数测试仪
被测接收机
中频输出
图3噪声系数测量布置图
6.2.7.2在被测系统工作频率范围内,等间隔地选取测量频率点f(i=1,2,3.n);被测系统增益控制方式为MGC,并使射频、中频增益最大。6.2.7.3记录噪声系数测试仪指示的被测系统在相应测量频率点上的噪声系数。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无线电监测车需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1.2出厂检验项目:
a)外观质量;
b)防雨密封性。
7.2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a)
b)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c)正常生产产量累计1000辆时;d)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e)出厂检验与型式试验有重大差异时。7.2.2型式检验时,如果属7.2.1中a)、b)两种情况,应按第5章的内容和QC/T252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如果属7.2.1中c)的情况,应对专用性能进行检验;如果属7.2.1中d)、e)两种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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