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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 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9-03 19:46:58
  • GB3836.13-2013
  • 已作废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3836.13-2013

  • 标准名称:

    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 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英文名称: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3:Equipment repair,overhaul and reclamation
  • 标准状态:

    已作废
  • 发布日期:

    2013-12-17
  • 实施日期:

    2014-11-14
  • 作废日期:

    2022-05-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pdf .zip
  • 下载大小:

    16.58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电气工程>>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 中标分类号:

    电工>>低压电器>>K35防爆电器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52页
  • 标准价格:

    81.0
  • 出版日期:

    2014-11-14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李书朝、张刚、石晓贤、于长峰、葛跃东、李江、姜延玲、赵红宇
  • 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归口单位: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 提出单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
  • 相关标签:

    爆炸性 环境 设备 修理 检修 修复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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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取得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的技术要求、工艺方法和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设备维护,但修理与维护分不开时除外,没有对重装设备时要求更新的电缆引入系统做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浇封型“m”、油浸型“o”和充砂型“q”。 本部分假定始终采用优良的工艺实践。 注:本部分的很多内容涉及旋转电机的修理。这不是因为旋转电机是防爆设备最重要的部分,而是因为旋转电机通常是可修理基本设备的主要部分,无论哪种防爆型式,其结构存在很多的共性,因此,需要尽可能详细的设备修理、检修、修复或改造指南。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GB3836《爆炸性环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型“p”保护的设备;
———第6部分:油浸型“o”;
———第7部分:充砂型“q”;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第11部分: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与安装;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本部分为GB3836的第1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0079-19:2010《爆炸性环境 第19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和修复》。
本部分与IEC60079-19:2010相比,主要的修改有: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3.13“修理合格证”。
———删除了4.4.1中的“注2:在某些国家,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相关文件不允许修理I类设备,除非经过重新检验认证”。
———在4.4.3中增加了“注3:对电气设备进行改动或改造时,应制定改动或改造技术文件和图纸,并送防爆检验机构审查,必要时,防爆检验机构应对改动或改造的设备进行重新检验”。
本部分代替GB3836.13—199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本部分与GB3836.13—1997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有: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增加了对“改动”的要求;
———增加了对GB3836.20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设备修理的附加要求;
———增加了对防爆型式“tD”和“pD”修理的附加要求;
———对“负责人”和“修理人员”的知识、技能和资质要求进行了解释;
———要求对隔爆型设备在修理、检修和修复时进行测量(包括公差指南);
———增加了引言。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参加起草单位:电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大庆安正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书朝、张刚、石晓贤、于长峰、葛跃东、李江、姜延玲、赵红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3836.13—1997。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55—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IEC60034-1:2004,IDT)
GB3836(所有部分) 爆炸性环境[IEC60079(allparts)]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T11021—2007 电气绝缘 耐热性分级(IEC60085:2004,IDT)
GB/T11379—2008 金属覆盖层 工程用铬电镀层(ISO6158:2004,IDT)
GB/T12332—2008 金属覆盖层 工程用镍电镀层(ISO4526:2004,IDT)
GB12476.1—201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1241-0:2004,MOD)
GB12476.7—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IEC61241-4:2001,IDT)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ISO9001:2008,IDT)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通用要求 3
5 对隔爆型“d”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 11
6 对本质安全型“i”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 16
7 对正压外壳型“p”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 19
8 对增安型“e”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 23
9 对“n”型设备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 28
10 对GB3836.20涉及的设备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 33
11 对外壳保护型“”tD”(Ⅲ“t”或DIP)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 33
12 对正压保护型“pD”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 3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气设备修理后的标志 38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负责人”和“修理人员”的知识、技能和资质 40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修理、检修和修复时隔爆型设备的测量要求(含公差指南) 42
图C.1 被修复部件的最大间隙测定的确定 43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29.2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GB3836.13—2013
代替GB3836.13—1997
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
检修、修复和改造
Explosiveatmospheres-Part13:Equipmentrepair,overhaulandreclamation
(IEC 60079-19:2010,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19:Equipment repair,overhaulandreclamation,MOD)2013-12-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1-14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通用要求
对隔爆型“d”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对本质安全型“\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6
对正压外壳型“p\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8
对增安型“e\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对“n\型设备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目
10对GB3836.20涉及的设备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11
对外壳保护型\\tD\(Ⅲ“t\或DIP)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12对正压保护型\pD修理和检验的补充要求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气设备修理后的标志“负责人”和“修理人员”的知识、技能和资质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修理、检修和修复时隔爆型设备的测量要求(含公差指南)被修复部件的最大间隙测定的确定GB 3836.13—2013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GB3836《爆炸性环境》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型\p\保护的设备;第6部分:油浸型“o”;
第7部分:充砂型q\;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第11部分: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GB3836.13—2013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与安装;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本部分为GB3836的第1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0079-19:2010《爆炸性环境第19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和修复》。本部分与IEC60079-19:2010相比,主要的修改有: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3.13“修理合格证”。删除了4.4.1中的“注2:在某些国家,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相关文件不允许修理1类设备,除非经过重新检验认证”。
在4.4.3中增加了“注3:对电气设备进行改动或改造时,应制定改动或改造技术文件和图纸,并送防爆检验机构审查,必要时,防爆检验机构应对改动或改造的设备进行重新检验”。本部分代替GB3836.13一199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本部分与GB3836.131997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爆炸性环境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增加了对“改动”的要求;
增加了对GB3836.20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设备修理的附加要求;增加了对防爆型式“tD\和“pD\修理的附加要求;-对“负责人”和“修理人员”的知识、技能和资质要求进行了解释;GB3836.13—2013
要求对隔爆型设备在修理、检修和修复时进行测量(包括公差指南);—增加了引言。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参加起草单位:电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大庆安正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书朝、张刚、石晓贤、于长峰、葛跃东、李江、姜延玲、赵红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GB3836.13—1997。
GB3836.13—2013
当电气设备安装在可燃性气体、蒸气、薄雾或粉尘在量上可能形成危险环境的场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降低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规定的故障条件下因电弧、火花或热表面形成点燃而发生爆炸的可能性。本部分是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在电气设备安装方面的补充,如GB/T16895系列(建筑物电气装置),同时也涉及GB3836相关部分对应的电气设备的设计要求,本部分的第4章是对设备修理和检修的通用要求,它宜与本部分中其他章节对防爆型式的具体要求同时使用。
当防爆设备含有多种防爆型式时,宜参照所有相关条款。本部分不仅给出了对修理的设备保持其电气安全和性能要求的适用方法,而且规定了在修理、检修或改造之后,设备仍应符合以前防爆合格证的要求,或不再符合防爆合格证的规定而符合相关防爆标准的保持程序。
改变每一种防爆型式的防爆性能依据的是其唯一的特性,这些改变宜参照相关标准的具体规定。对于不同设备的修理,用户会选择最合适的修理单位,无论这些修理单位是制造商的修理厂,还是装备精良的有能力的独立修理公司(见注)。本部分认可设备修理、检修和改造应达到要求的性能级别,因此某些制造商可能建议设备仅由他们自己修理。
在对符合防爆合格证要求的设备进行修理、检修或改造时,可能需要明确设备继续符合防爆合格证的规定。
注:制造商可建议某些设备返厂进行修理或修复,同时,独立的有能力的修理单位也在对GB3836包含的部分防爆型式或全部防爆型式的防爆设备进行修理。为了使修理的设备在设计和结构上仍保持防爆型式的完整性,可能需要设备原制造商设计(只能从设计和加工图纸中获取)的详细资料。如果设备不是返回原制造商进行修理或修复,用户宜考虑选挥制造商建议的修理单位。V
1范围
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
检修、修复和改造
GB3836.13—2013
GB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取得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的技术要求、工艺方法和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设备维护,但修理与维护分不开时除外,没有对重装设备时要求更新的电缆引入系统做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浇封型“m”、油浸型“o”和充砂型“q”。本部分假定始终采用优良的工艺实践。注:本部分的很多内容涉及旋转电机的修理。这不是因为旋转电机是防爆设备最重要的部分,面是因为旋转电机通常是可修理基本设备的主要部分,无论哪种防爆型式,其结构存在很多的共性,因此,露要尽可能详细的设备修理、检修、修复或改造指南。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IEC60034-1:2004,IDT)GB3836(所有部分)爆炸性环境[IEC60079(allparts)]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GB/T11021-2007
GB/T11379—2008
GB/T12332—2008
GB12476.1—2013
GB12476.7—2010
2001,IDT)
GB/T19001—2008
术语和定义
电气绝缘耐热性分级(IEC60085:2004,IDT)金属覆盖层工程用铬电镀层(ISO6158:2004,IDT)工程用镍电镀层(ISO4526:2004,IDT)金属覆盖层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1241-0:2004,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IEC61241-4: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ISO9001:2008,IDT)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serviceablecondition
可使用状态
考虑防爆合格证的要求后,允许更换或修复所用零件而不会损害使用这类零件的电气设备的电气性能和防爆性能的一种状态。
GB 3836.13—2013
repair
使发生故障的电气设备恢复到完全可使用状态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活动。注:“有关标准”意思是按照设备原来设计依据的标准。3.3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overhaul
把已经使用或贮存一段时间,但不一定发生故障的电气设备恢复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活动。3.4
maintenance
维持安装的电气设备处于完全可使用状态的常规活动(见第1章)。3.5
componentpart
一种不可分的元件。
注:这些元件装配起来可以构成电气设备。3.6
reclamation
是修理的一种,对已经损坏的待修零部件去除或增加材料,根据有关标准使零部件恢复到完全可使用状态。
注;“有关的标准”意思是单个部件最初制造时所依据的标准。3.7
modification
对电气设备结构、材料、形状或功能的改变。3.8
manufacturer
制造商
设备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供货商、进口商或代理商)。通常在设备的防爆合格证中(适当的位置)登记有它的名称。
alteration
对防爆合格证中规定的有替代结构的产品的改变。3.10
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
repairfacility
修理单位
提供防爆电气设备修理、检修或改造服务的制造商、用户或第三方(修理代理商)。3.12
防爆合格证
certificate
用于确定设备符合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的文件。证书可针对Ex设备或Ex元件。
防爆合格证编号
certificatereferences
防爆合格证编号可指单独设计或类似设计的一类设备的证书号。2
修理合格证certificateforrepair证明修理后的电气设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的证件。symbol“x\
符号“X”
用于表示要全使用特殊条件的符号。GB3836.13-2013
注:符号“X”用于确认防爆合格证包括的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基本信息,因此,在安装、修理、修复或改造这类设备之前应研究防爆合格证文件。3.16
copywinding
复制绕组
用一个特性和性能至少相当于原有绕组的绕组全部地或局部地替换另一个绕组的工艺。3.17
隔爆外壳“d”typeofprotection“d”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住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的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或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
本质安全型“i”typeofprotection“j\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它将设备内部和暴露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连接导线可能产生的电火花或热效应能量限制在不能产生点燃的水平。3.19
正压外壳型“p”typeofprotection“p”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它能保持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外部环境的压力,阻止外部周围气体进入电气设备外壳。
增安型“e”typeof protection“e”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该防爆型式是对在正常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或火花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电气设备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3.21
“n”型电气设备typeofprotection“n”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该防爆型式适用于在正常运行和某些规定的预期故障状态下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3.22
外壳保护型“tD\或亚“t”typeofprotection“tD\orGroupⅢ“t\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的一种防爆型式,该种防爆型式电气设备通过提供粉尘外壳防护等级和限制表面温度的方法实现防爆。
正压保护型“pD”typeofprotection“pD”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的一种防爆型式,该种防爆型式电气设备向外壳内充入保护气体,使外壳内部压力高于周围环境压力,从而阻止爆炸性粉尘环境在外壳内形成。4通用要求
4.1概述
本章涉及的修理、检修、修复、改动和改造内容为所有防爆电气设备通用,在随后的章节中针对具体GB 3836.13—2013
的防爆型式提出了补充要求细则。在设备含有多种防爆型式的情况下,应参考相应的条款。注1:对于油浸型“。”和充砂型“q\没有补充要求。假定修理和检修采用最佳工艺实践,如果在修理或检修中使用了制造商规定的部件或4.4.1中规定的部件,按照4.4.1.5防爆合格证文件中具体规定的设备上进行修理或改动,且按照4.4.1.3规定的有资质人员从事上述相关活动,那么设备被视为符合防爆合格证要求。如果没有符合4.4.1.5.1规定的文件,则设备修理或检修应根据本部分及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修理单位应在修理单位记录中记录获得相关文件的步骤(见4.4.1.5.3)。如果是设备改造,则应符合4.4.3的要求,要求重新取得防爆合格证,或设备不再适合用于危险场所。
如果使用了不符合本部分的修理或修改技术,则有必要咨询制造商和/或防爆检验机构,以确定设备是否适合在爆炸性环境继续使用。注2:宜避免修理无铭牌的设备。2对修理单位的法规性要求
修理单位,可以是制造商、用户或第三方修理公司,应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修理或检修工作的相关具体要求。
4.3用户细则
4.3.1防爆合格证和文件
提供防爆合格证和其他相关文件(见4.4.1.5)宜作为原购货合同的一部分。4.3.2记录和作业指导书
相关文件(4.3.1)和修理、检修、改动或改造记录一起宜由用户保存,并且允许修理单位参阅。注1:通常,文件和记录在设备使用寿命期间保存在用户的证书档案中。注2: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告知修理单位所修产品的故障和/或特性和特定的使用信息是在维护用户的利益,例如,一台电机由变频器供电,
用户说明书中规定的以及对不同标准补充的特殊要求,如提高的防护等级,特殊环境条件等宜引起修理单位的注意。
4.3.3修理设备重新安装
已修理的设备按照GB3836.15进行重新安装。注:在重新试运行前,宜检查电缆或导管引人系统,以保证它们完好无损并且符合设备相应防爆型式的要求。4.3.4修理单位
对修理单位进行查证以证明他们能够符合本部分的相关规定是用户的责任。4.4修理单位细则
修理和检修
4.4.1.1概述
修理单位应运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注:防爆设备检修包含特殊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宜包括程序文件,以确保在一致的剧新的质量目标内从事检修工作。详细信息见GB/T19001-2008,4
GB 3836.13—2013
修理单位应指定管理机构内有资质的人(负责人)(见附录B)承担管理责任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修理/检修后符合与用户商定的检定状态。被任命的人应具有相应的防爆标准及本部分的操作知识。修理单位应具有足够的修理和检修设备、相应的必备设备、经过培训的具有要求资质和授权的技工(见附录B)和针对具体的防爆型式开展工作的管理机构。修理单位应对待修设备的状况进行评定,与用户一起商定设备修理后预期检定状态和要做的修理工作范围。内容宜包括是否省略了文件提及的且用户可能有理由认为是合理的试验。评定工作应做记录并且应指出相应设备标准和本部分的相关条款,写在给用户的工作记录中。评定工作应(在有关技工的协助下)由负责人完成。负责人掌握证明其资格的防爆技术,评定工作只有负责人才能进行。适用时,修理工作的程序和体系应涵盖在修理单位以外进行的现场修理/检修。4.4.1.2防爆合格证和标准
修理人员应注意了解并遵守与设备修理有关的防爆标准和防爆合格证的要求,包括适用于被修设备的特殊使用条件。
4.4.1.3资质
直接参与设备修理和/或检修的人员应为有资质的人员或在有资质人员的监督下的人员。资质可对不同的具体工种。
培训和资质评定在附录B中规定。应定期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评定,相隔的时间取决于工艺方法或技能使用的频次以及标准或规程的变更,时间间隔通常不宜超过3年。4.4.1.4元件的修理
如果修理需要拆掉成套设备的部件(如旋转电机的转子),以及某些试验难以进行,修理单位应在开始修理之前进行详细记录,并将这些详细记录与用户进行联系沟通。注:法律后果可取决于某些活动做或不做的程度,或试验的可行性。4.4.1.5文件
4.4.1.5.1概述
修理单位应设法从制造商或用户获取设备修理和/或检修必要的信息和数据资料,包括以前进行的修理、检修或改造的资料。修理单位还应具备相关的防爆标准并依据这些标准从事修理工作。注:根据GB3836.1的规定,要求制造商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确修理的要求。修理所需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技术条件;
图纸;
防爆型式:
运行条件(如环境、供电(是否使用变频器)、润滑脂、工作制等):拆装说明书;
-如有规定,防爆合格证限制的条件(特殊使用条件));标志(包括防爆标志);
建议的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修理/检修的方法备件目录;
一以前产品修理历史的摘要,包括4.3.2列举的信息。以上资料可以调整。
GB 3836.13-2013
修理单位应保存修理设备时要求遵守的相关防爆标准的复印件。4.4.1.5.2
给用户的工作记录
修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用户的工作记录至少包含下列内容(见4.3.2),用于用户存档备查:故障检查情况;
修理和检修情况说明;
更换、修复部件目录;
-所有进行检查和试验的结果(必要时,详细情况对以后进行修理的单位非常有用,见4.3.2);和应符合的判据结果不一致的对比;用户合同或订单的复印件;
附录A中的修理合格标志。
修理/检修工作记录的保存时间应与用户协商,应管理好保存的资料以确保正确检索。对于没有4.4.1.5.1规定的文件的修理,修理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对于不符合设备原制造的特定防爆型式,修理是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或防爆标准的适当要求的说明;
修理不完全符合认证文件的证据的说明;修理或检修中使用的未确认或未考虑的具体条件的说明。4.4.1.5.3
修理单位的记录
由修理单位保存的记录有:
相关技术标准的新旧版本复印件。工装质量标准证明包括:
修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测试仪表校准;
人员资质和培训记录;
采购控制程序;
用户申诉处理;
内部和(必要时)外部审核文件;管理评审;
工艺控制程序;
制造商图纸明细。
工作记录包括:
取得防爆合格证文件的步骤;
符合相关标准的机械检查记录;缺陷的鉴别;
修理前后的电气试验记录,包括使用仪器的可追溯性以及合格/失效的判据;更换元件的防爆合格证;
被修部件的修复程序;
对负责人采取的决定的评定记录;·在组装期间和组装后的机械检查记录·修理单位的工作记录;
·由修理单位制造的更换部件记录。被修部件的修复记录至少应有下列内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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