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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T 0682-2010 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商检行业标准(SN)】 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0 20:47:59
- SN/T0682-2010
- 现行
标准号:
SN/T 0682-2010
标准名称:
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0-03-02 -
实施日期:
2010-09-16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 .pdf下载大小:
1.15 MB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682—2010
代替SN/T0682—1997、SN/T0762—1999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Rulesforinspectiononimportand exportscarfs2010-03-02发布
数码防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0-09-16实施
SN/T06822010
本标准代替SN/T0682—1997《出口丝绸头巾检验规程》和SN/T0762—-1999《出口梭织毛型围巾检验规程》。
本标准与原SN/T0682—1997和SN/T076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标识检验内容;
-增加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异味等检验项目;删除了缩水率、起球、断裂强度、含油脂率等检验项目。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春春、陶向阳、高宁。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6821997;
SN/T0762—1999。
1范围
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头巾、围巾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类纺织纤维制成的进出口头巾和围巾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0682—2010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SN/T1649—2005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SN/T1932.2进出口服装检验规程:第2部分:抽样3抽样
3.1外观检验抽样
外观检验按SN/T1932.2的规定执行。3.2内在质量抽样
按SN/T1649—2005中p.1执行
4检验
4.1外观质量检验
4.1.1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
将样品平放于检验台上,逐条目测检验。检验应在北向白然光条件下进行,或采用日光荧光灯光z001x。
源,台面光源平均照度6001x~
4.1.2外观症点限定
外观疵点限定见表1。
表1外观疵点限定
概点名称
缺经、缺纬
起毛痕
拉毛不匀
截点程度
粗于原丝两倍及以上
3cm以下
边长100cm及以下
100cm以上
限定值
5cm及以下允许一处
允许两处
允许一处
允许1em
允许1cm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SN/T0682—2010
疵点名称
切线不匀、不顺直
穗长不一致
绣花不良
印花不良
注1:症点长度以经、纬向最大长度量计。表1(续)
症点程度
注2;不允许油渍、污渍、破损、破润和影响美观的印花症点存在。注3:木列入的底点,可参照上述症点执行。限定值
不允许www.bzxz.net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注4:色差按GB250进行检验,同条基本无色差,同箱内条与条之间色差不低于4级,箱与箱之间色差不低于3级(手绘成品不作考核)。
规格检验
将样品平摊,用尺量取长宽处一次,允许公差按表2。表2规格允许公差
整烫检验
边长100cm及以上
100cm以下
成品对称商边公差
允许公差/%
±2cm,梭织毛型围巾±3cm
±1.5cm,梭织毛型围巾±2cm
长度基本一致
将样品平摊,逐条检验,不允许存在烫黄、褪色、水渍等缺陷,折叠应端正。4.1.5
标识检验
按SN/T1649—2005中4.2.12和4.2.13进行检验并判定。4.1.6
外观质量检验结果判定
外观检验按GB/T2828.1的规定,接收质量限(AQL=4.0)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进行抽样并判定。
内在质量检验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SN/T1649—2005中的5.5进行检验。甲醛含量按SN/T1649—2005中的5.1进行检验。pH值按SN/T1649—2005中的5.2进行检验。异味按SN/T1649—2005中的5.4进行检验。耐水(变色、沾色)色牢度按SN/T1649一2005中的5.3.1进行检验。耐汗渍(变色、沾色)色牢度按SN/T1649--2005中的5.3.2进行检验。耐干摩擦色牢度按SN/T1649-2005中的5.3.3进行检验。纤维含量按SN/T1649—2005中4.2.12进行检验并判定。内在质量检验结果按表3'判定。色率度/级
甲醛/(mg/kg)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耐汗渍
耐摩擦
内在质量性能指标
干摩擦
注:丝绸类产品扎染、蜡染、喷染等特殊印染工艺的色牢度不作考核。4.3包装检验
4.3.1包装应牢固、防潮,便于运输,同时应符合合同要求。SN/T0682—2010
合格性能指标
4.0~7.5
包装检验结果判定:内外包装箱(袋)破损,潮湿,严重污染,霉变,虫驻,加固带脱落等影响产品4.3.21
质量的为包装不合格。
综合检验结果判定
根据外观质量检验、内在质量检验和包装检验结果对整批进行判定,如三项检验结果合格,整批为合格,有一项不合格的,整批为不合格。6
合同和输人国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和输人国法规要求进行检验。SN/T0682-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SN/T0682—201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剧*
开本880×1230
2010年5月第版
印张0.5
字数6千字
2010年5月第一次印剧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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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SN/T0682—1997、SN/T0762—1999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Rulesforinspectiononimportand exportscarfs2010-03-0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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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0-09-16实施
SN/T06822010
本标准代替SN/T0682—1997《出口丝绸头巾检验规程》和SN/T0762—-1999《出口梭织毛型围巾检验规程》。
本标准与原SN/T0682—1997和SN/T076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标识检验内容;
-增加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异味等检验项目;删除了缩水率、起球、断裂强度、含油脂率等检验项目。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春春、陶向阳、高宁。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6821997;
SN/T0762—1999。
1范围
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头巾、围巾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类纺织纤维制成的进出口头巾和围巾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0682—2010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SN/T1649—2005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SN/T1932.2进出口服装检验规程:第2部分:抽样3抽样
3.1外观检验抽样
外观检验按SN/T1932.2的规定执行。3.2内在质量抽样
按SN/T1649—2005中p.1执行
4检验
4.1外观质量检验
4.1.1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
将样品平放于检验台上,逐条目测检验。检验应在北向白然光条件下进行,或采用日光荧光灯光z001x。
源,台面光源平均照度6001x~
4.1.2外观症点限定
外观疵点限定见表1。
表1外观疵点限定
概点名称
缺经、缺纬
起毛痕
拉毛不匀
截点程度
粗于原丝两倍及以上
3cm以下
边长100cm及以下
100cm以上
限定值
5cm及以下允许一处
允许两处
允许一处
允许1em
允许1cm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SN/T0682—2010
疵点名称
切线不匀、不顺直
穗长不一致
绣花不良
印花不良
注1:症点长度以经、纬向最大长度量计。表1(续)
症点程度
注2;不允许油渍、污渍、破损、破润和影响美观的印花症点存在。注3:木列入的底点,可参照上述症点执行。限定值
不允许www.bzxz.net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注4:色差按GB250进行检验,同条基本无色差,同箱内条与条之间色差不低于4级,箱与箱之间色差不低于3级(手绘成品不作考核)。
规格检验
将样品平摊,用尺量取长宽处一次,允许公差按表2。表2规格允许公差
整烫检验
边长100cm及以上
100cm以下
成品对称商边公差
允许公差/%
±2cm,梭织毛型围巾±3cm
±1.5cm,梭织毛型围巾±2cm
长度基本一致
将样品平摊,逐条检验,不允许存在烫黄、褪色、水渍等缺陷,折叠应端正。4.1.5
标识检验
按SN/T1649—2005中4.2.12和4.2.13进行检验并判定。4.1.6
外观质量检验结果判定
外观检验按GB/T2828.1的规定,接收质量限(AQL=4.0)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进行抽样并判定。
内在质量检验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SN/T1649—2005中的5.5进行检验。甲醛含量按SN/T1649—2005中的5.1进行检验。pH值按SN/T1649—2005中的5.2进行检验。异味按SN/T1649—2005中的5.4进行检验。耐水(变色、沾色)色牢度按SN/T1649一2005中的5.3.1进行检验。耐汗渍(变色、沾色)色牢度按SN/T1649--2005中的5.3.2进行检验。耐干摩擦色牢度按SN/T1649-2005中的5.3.3进行检验。纤维含量按SN/T1649—2005中4.2.12进行检验并判定。内在质量检验结果按表3'判定。色率度/级
甲醛/(mg/kg)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耐汗渍
耐摩擦
内在质量性能指标
干摩擦
注:丝绸类产品扎染、蜡染、喷染等特殊印染工艺的色牢度不作考核。4.3包装检验
4.3.1包装应牢固、防潮,便于运输,同时应符合合同要求。SN/T0682—2010
合格性能指标
4.0~7.5
包装检验结果判定:内外包装箱(袋)破损,潮湿,严重污染,霉变,虫驻,加固带脱落等影响产品4.3.21
质量的为包装不合格。
综合检验结果判定
根据外观质量检验、内在质量检验和包装检验结果对整批进行判定,如三项检验结果合格,整批为合格,有一项不合格的,整批为不合格。6
合同和输人国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和输人国法规要求进行检验。SN/T0682-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头巾、围巾检验规程
SN/T0682—201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剧*
开本880×1230
2010年5月第版
印张0.5
字数6千字
2010年5月第一次印剧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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