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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GDW 153-2006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其他行业标准】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20 21:19:01
- Q/GDW153-2006
- 现行
标准号:
Q/GDW 153-2006
标准名称: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类别:
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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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标准内容:
ICS 29. 240.20
Q/ 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 GDW 153-2006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1000kV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2007—01—05 发布
2007—010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发 布前言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测量·
土石方工程
基础工程·
铁塔工程·
架线工程··
9接地工程·
10工程验收与移交
附录A(规范性附录)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本标准用词说明
Q/GDW153-2006
Q/GDW153-2006
本《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排,由国网交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与有关单位一同编制的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本标准是在总结我国50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家标准《110~500k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00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及《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编写的。
本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一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一土石方工程;
一基础工程;
一铁塔工程;
一架线工程;
一接地工程;
工程验收与移交。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网交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北京送变电公司、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怀清、杨逸云、陈发宇、田子恒、艾肇富、姜效礼I
1总则 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Q/GDW153-2006
1.1为确保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的标准,适用于1000kV架空送电线路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土800kV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可参照执行。1.3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1.4本标准也是10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和工程监理的依据。1.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满足本标准要求时方可采用。1.6施工、验收及原材料和器材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列有高于相关标准的要求时应按设计或合同要求执行。1.7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采用合格产品并在校检有效期内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T1001.1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一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1000.2高压线路针式瓷绝缘子GB/T1179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2314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
GB2317.4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GB269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盘形悬式绝缘子串元件尺寸与特性GB7253
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5
GB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GB50233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685
放线滑轮基本要求检验规定及测试方法DL/T764.4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768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DL/T832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SDJ226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JB/T5892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Q/GDW153-2006
JB/T9678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玻璃件外观质量JB/T9680高压架空线路绝缘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JGJ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10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YB/T5004镀锌钢绞线
Q/GDW-115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3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
3.1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b)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c)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经抽样并交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d)对产品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3.2当采用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必须经试验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可使用。
3.3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确定是否使用或降级使用:a)保管期限超过规定者;
b)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
c)未按标准规定取样或试样不具代表性者。3.4浇制混凝土基础及防护设施所使用的碎石、卵石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有关规定。
3.5浇制混凝土基础及防护设施使用的砂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有关规定。特殊地区可按该地区的标准执行。不得使用海砂。3.6水泥必须采用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相应国标的产品,其品种与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标明出厂日期,当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或虽未超过3个月但是保管不善时,必须补做强度等级试验,并应按试验后的实际强度等级使用。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标识清晰,不得混用。
3.7混凝土浇制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a)浇制混凝土用水宜使用可饮用水,无饮用水时也可用清洁的河溪水或池塘水。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只进行外观检查不做化验。水中不得含有油脂,其上游亦无有害化合物流入,有怀疑时应进行化验;
b)不得使用海水。
3.8设计允许在现浇混凝土基础中掺入大块石时,掺入的大块石不得有裂缝、夹层,其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用石标准。大块石平均直径宜为150mm~250mm,且不宜使用卵石。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Q/GDW153-2006
3.9混凝土基础用钢筋、地脚螺栓、插入式角钢、接地装置等的加工质量均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无污物。钢材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的要求。3.10钢材焊接所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其型号、属性应与所焊接金属相适宜。
3.11角钢铁塔加工质量应符合《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的规定。钢管铁塔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3.12导线的型号、规格、制造质量及检查、试验、包装等应符合《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1179的规定和设计技术要求。进口导线的型号、规格、制造质量等应符合设计选用标准。3.13采用镀锌钢绞线作架空地线时,镀锌钢绞线的型号、规格及制造质量应符合《镀锌钢绞线》YB/T5004的规定;采用良导体作架空地线时,良导体的型号、规格及制造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采用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时,国内产品应符合《光纤复合架空地线》DL/T832的规定进口产品应符合设计选用标准。3.14金具的制造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和《电力金具制造质量》DL/T768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标准的规定。验收、标志与包装应符合《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GB2317.4的规定。
3.15绝缘子及绝缘子串:
a)盘形悬式瓷及玻璃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一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1001.1、《盘形悬式绝缘子串元件尺寸与特性》GB7253和《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玻璃件外观质量》JB/T9678的技术要求;
b)有机复合绝缘子(也称合成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JB/T5892的技术要求;
c)长棒型瓷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条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d)架空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高压架空线路绝缘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JB/T9680的规定,架空地线用针式瓷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高压线路针式瓷绝缘子》GB1000.2的规定。
3.16组装铁塔所用螺栓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764.4的规定。防卸螺栓的型式应符合建设方的要求。扣紧螺母的材质及加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测量
4.1测量用的仪器及量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1’。4.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对线路进行复测。4.3复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a)以两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b)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的1%:
c)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3
Q/GDW153-2006
d)转角塔中心桩位移未满足设计要求。4.4以下标高应重点复核:
a)导线对地距离(含风偏)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b)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
c)相邻塔位的相对标高。
实测值与设计值相比的偏差不应超过0.5m,超过时应由设计方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4.5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塔位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桩之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测回或往返各一测回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当受地形限制时,可适当放长;b)测距相对偏差,同向不应大于1/200,对向不应大于1/150;c)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全站仪施测。4.6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采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b)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o;c)当采用方向法测量角度时,两测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30”。4.7分坑时,应根据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规范对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塔位中心桩时,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作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4.8架空送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附录A的规定值。4.9当设计采用GPS定位时,设计方应提供坐标值以供检验或校核。5土石方工程
5.1土石方开挖应按设计施工,减少对需开挖以外地面的破坏,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铁塔基础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设计图纸为准,按不同地质条件规定开挖边坡。基面开挖后应平整,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塌。5.2铁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当设计施工基面为零时,铁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
5.3铁塔基础(不含掏挖基础和岩石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同基基础坑在充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基坑操平。掏挖基础以人工掏挖为主,对于风化岩或较坚硬的岩石可采用松动爆破与人工开挖相结合,但应保持坑壁完整,岩渣及松石必须清除干净。掏挖基础及岩石基础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5.4铁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其超深部分铺石灌浆处理。5.5接地沟开挖的长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有负偏差,沟中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应清除。在山坡上挖接地沟时,宜沿等高线开挖5.6铁塔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不宜低于300mm。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5.7石坑回填应以石子与土按3:1掺合后回填夯实。4
Q/GDW153-2006
5.8泥水坑开挖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采取排水或降低水位的措施,浇筑和回填前应先排出坑内积水。
5.9流砂坑宜采取降低水位的措施进行开挖5.10冻土回填时应先将坑内冰雪清除干净,把冻土块中的冰雪清除并把冻土捣碎后进行回填夯实。5.11湿陷性黄土的地基采用灰土处理时,施工、验收质量应参照执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
5.12接地沟的回填宣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夯实,回填后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mm~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土不得低于地面。6基础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铁塔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守本标准,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6.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b)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6.1.3基础钢筋焊接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的有关规定。6.1.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浇筑体中混合使用。同一基基础中使用不同水泥时,应分别制作试块并作记录。
6.1.5基础浇制前,应按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现场浇制使用的砂、石、水泥等原材料,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进行试配来确定混凝土配合比。6.1.6当转角、终端塔设计要求采取预偏时,同一基地脚螺栓基础的四个立柱顶面应按预偏值抹成斜平面,并应共在一个整斜平面或平行平面内。6.1.7位于山坡、河边或沟旁等易冲刷地带基础的防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6.2现场浇制基础
6.2.1现场浇制基础,浇制前应支模,模板应采用刚性材料,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模板与支架的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相应基础施工的要求。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采取有效脱模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当使用隔离剂脱模时,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6.2.2现场浇制基础应采取措施,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6.2.3现场浇制基础中的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应安装牢固。安装前应除去浮锈,螺纹部分应予以保护。6.2.4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必须进行找正,并加以临时固定,在浇制中应随时检查其位置的准确性。保证整基基础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规定。6.2.5现场浇制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捣固。混凝土下料高度超过3m时应用串筒或溜管使混凝土下落
6.2.6混凝土浇制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落度。6.2.7混凝土配合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表1规定。5
Q/GDW153-2006
混凝土原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材料名称
水泥、混和材料
砂、石
水、外加剂
允许偏差
6.2.8试块应在浇制现场浇制过程中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6.2.9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b)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时亦应取一组;
c)按大跨越设计的铁塔基础,每腿应取一组;d)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e)当需要作其他强度鉴定时,外加试块的组数由各工程自定。6.2.10混凝土试块强度的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6.2.11
现场浇制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浇制后应在12h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燥有风时,应在3h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侧加遮盖物,浇水次数应能够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b)对普通硅酸盐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不得少于7昼夜,大体积基础按有关规定处理;
c)基础拆模经表面质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并对基础外露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养护时应使遮盖物及基础周围的土始终保持湿润;d)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在拆模并经表面检查合格后立即涂刷,涂刷后不再浇水。e)日平均温度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护。2基础拆模时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损坏。6.2.12
6.2.13浇制基础应表面平整,单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护层厚度:一5mm;
b)立柱及各底座断面尺寸:一1%;c)同组地脚螺栓中心或插入式角钢形心对立柱中心偏移:10mm;d)地脚螺栓露出混凝土面高度:+10mm,-5mm。6.2.14整基铁塔基础回填土夯实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
横线路方向
整基基础中心与中心
桩简的位移(mm)
顺线路方向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
基础顶面或主角钢操平印记间
相对高差(mm)
整基基础扭转(‘)
地脚螺栓式
主角钢插入式
注1:转角塔基础的横线路是指内角平分线方向,顺线路方向是指转角平分线方向注2:基础根开及对角线是指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之间或塔腿主角钢准线间的水平距离。转角
高塔基础
注3:相对高差是指地脚螺栓基础抹面后的相对高差,或插入式基础的操平印记的相对高差。转角塔及终端塔有预偏时,基础顶面相对高差不受5mm限制。
注4:高低腿基础顶面高差是指与设计标高之差。注5:高塔是指按大跨越设计,塔高在100m以上的铁塔6
6.2.15现场浇制混凝土强度应以试块强度为依据。试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Q/GDW153-2006
6.2.16对混凝土表面缺陷的处理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6.3钻孔灌注桩基础
6.3.1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有关规定。6.3.2钻孔完成后,应立即检查成孔质量,并填写施工记录。成孔的尺寸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孔径允许偏差:-50mm;
b)孔垂直度允许偏差:<桩长1%;c)孔深:≥设计深度。
6.3.3钢筋骨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筋间距:土10mm;
b)箍筋间距:土20mm;
c)钢筋骨架直径:土10mm;
d)钢筋骨架长度:土50mm。
6.3.4钢筋骨架安装前应设置定位钢环、混凝土垫块以保证保护层厚度。安装钢筋骨架时应避免碰撞孔壁,符合要求后应立即固定。当钢筋骨架重量较大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吊装变形6.3.5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落度一般采用180mm~220mm,6.3.6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内的隔水球的位置应临近水面。首次灌注时,导管内的混凝土应能保证将隔水球从导管内顺利排出,并将导管埋入混凝土中0.8m~1.2m。6.3.7随着混凝土的灌注,应适当提升和拆卸导管,导管提升后其底端应保持理入混凝土不小于2m,严禁把导管底端提出混凝土面。6.3.8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6.3.9混凝土灌注到地面后应清除桩顶部浮浆层,单桩基础可安装桩头模板,找正和安装地脚螺栓,灌注桩头混凝土。桩头模板与灌注桩直径应相吻合,严禁出现凹凸现象。地面以上桩基础应达到表面光滑、工艺美观。群桩基础的承台应在桩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6.3.10灌注桩基础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桩取一组,承台及联梁试块的制作应每基一组。灌注桩基础整基尺寸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6.4岩石基础
6.4.1岩石基础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资料逐基核查覆盖土层厚度及岩石质量,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6.4.2岩石基础的开挖或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a)岩石构造的整体性不受破坏;b)孔洞中的石粉、浮土及孔壁松散的活石应清除干净:c)软质岩成孔后应立即安装锚筋或地脚螺栓,并浇灌混凝土,以防孔壁风化。6.4.3岩石基础锚筋或地脚螺栓的理入深度不得小于设计值,安装后应有临时固定措施6.4.4混凝土或砂浆的浇灌应符合下列规定:a)浇灌混凝土或砂浆时,应分层浇捣密实,并应按现场浇制基础混凝土的规定进行养护;b)孔洞中浇灌混凝土或砂浆的数量不得少于施工技术设计的规定值;c)对浇灌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基取一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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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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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验收与移交
附录A(规范性附录)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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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排,由国网交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与有关单位一同编制的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本标准是在总结我国50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家标准《110~500k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00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及《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编写的。
本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一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一土石方工程;
一基础工程;
一铁塔工程;
一架线工程;
一接地工程;
工程验收与移交。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网交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北京送变电公司、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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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确保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的标准,适用于1000kV架空送电线路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土800kV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可参照执行。1.3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1.4本标准也是10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和工程监理的依据。1.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满足本标准要求时方可采用。1.6施工、验收及原材料和器材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列有高于相关标准的要求时应按设计或合同要求执行。1.7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采用合格产品并在校检有效期内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T1001.1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一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1000.2高压线路针式瓷绝缘子GB/T1179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2314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
GB2317.4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GB269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盘形悬式绝缘子串元件尺寸与特性GB7253
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5
GB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GB50233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685
放线滑轮基本要求检验规定及测试方法DL/T764.4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768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DL/T832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SDJ226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JB/T5892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Q/GDW153-2006
JB/T9678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玻璃件外观质量JB/T9680高压架空线路绝缘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JGJ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10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YB/T5004镀锌钢绞线
Q/GDW-115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3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
3.1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b)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c)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经抽样并交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d)对产品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3.2当采用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必须经试验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可使用。
3.3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确定是否使用或降级使用:a)保管期限超过规定者;
b)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
c)未按标准规定取样或试样不具代表性者。3.4浇制混凝土基础及防护设施所使用的碎石、卵石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有关规定。
3.5浇制混凝土基础及防护设施使用的砂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有关规定。特殊地区可按该地区的标准执行。不得使用海砂。3.6水泥必须采用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相应国标的产品,其品种与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标明出厂日期,当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或虽未超过3个月但是保管不善时,必须补做强度等级试验,并应按试验后的实际强度等级使用。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标识清晰,不得混用。
3.7混凝土浇制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a)浇制混凝土用水宜使用可饮用水,无饮用水时也可用清洁的河溪水或池塘水。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只进行外观检查不做化验。水中不得含有油脂,其上游亦无有害化合物流入,有怀疑时应进行化验;
b)不得使用海水。
3.8设计允许在现浇混凝土基础中掺入大块石时,掺入的大块石不得有裂缝、夹层,其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用石标准。大块石平均直径宜为150mm~250mm,且不宜使用卵石。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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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混凝土基础用钢筋、地脚螺栓、插入式角钢、接地装置等的加工质量均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表面应无污物。钢材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的要求。3.10钢材焊接所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其型号、属性应与所焊接金属相适宜。
3.11角钢铁塔加工质量应符合《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的规定。钢管铁塔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3.12导线的型号、规格、制造质量及检查、试验、包装等应符合《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1179的规定和设计技术要求。进口导线的型号、规格、制造质量等应符合设计选用标准。3.13采用镀锌钢绞线作架空地线时,镀锌钢绞线的型号、规格及制造质量应符合《镀锌钢绞线》YB/T5004的规定;采用良导体作架空地线时,良导体的型号、规格及制造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采用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时,国内产品应符合《光纤复合架空地线》DL/T832的规定进口产品应符合设计选用标准。3.14金具的制造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和《电力金具制造质量》DL/T768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标准的规定。验收、标志与包装应符合《电力金具验收规则标志与包装》GB2317.4的规定。
3.15绝缘子及绝缘子串:
a)盘形悬式瓷及玻璃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一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1001.1、《盘形悬式绝缘子串元件尺寸与特性》GB7253和《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玻璃件外观质量》JB/T9678的技术要求;
b)有机复合绝缘子(也称合成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JB/T5892的技术要求;
c)长棒型瓷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条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d)架空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高压架空线路绝缘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JB/T9680的规定,架空地线用针式瓷绝缘子产品质量应符合《高压线路针式瓷绝缘子》GB1000.2的规定。
3.16组装铁塔所用螺栓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764.4的规定。防卸螺栓的型式应符合建设方的要求。扣紧螺母的材质及加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测量
4.1测量用的仪器及量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1’。4.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对线路进行复测。4.3复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a)以两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b)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的1%:
c)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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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转角塔中心桩位移未满足设计要求。4.4以下标高应重点复核:
a)导线对地距离(含风偏)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b)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
c)相邻塔位的相对标高。
实测值与设计值相比的偏差不应超过0.5m,超过时应由设计方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4.5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塔位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桩之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测回或往返各一测回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当受地形限制时,可适当放长;b)测距相对偏差,同向不应大于1/200,对向不应大于1/150;c)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全站仪施测。4.6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采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b)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o;c)当采用方向法测量角度时,两测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30”。4.7分坑时,应根据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规范对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塔位中心桩时,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作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4.8架空送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附录A的规定值。4.9当设计采用GPS定位时,设计方应提供坐标值以供检验或校核。5土石方工程
5.1土石方开挖应按设计施工,减少对需开挖以外地面的破坏,合理选择弃土的堆放点,以保护自然植被及环境。铁塔基础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设计图纸为准,按不同地质条件规定开挖边坡。基面开挖后应平整,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塌。5.2铁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当设计施工基面为零时,铁塔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
5.3铁塔基础(不含掏挖基础和岩石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同基基础坑在充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基坑操平。掏挖基础以人工掏挖为主,对于风化岩或较坚硬的岩石可采用松动爆破与人工开挖相结合,但应保持坑壁完整,岩渣及松石必须清除干净。掏挖基础及岩石基础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5.4铁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其超深部分铺石灌浆处理。5.5接地沟开挖的长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有负偏差,沟中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应清除。在山坡上挖接地沟时,宜沿等高线开挖5.6铁塔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不宜低于300mm。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5.7石坑回填应以石子与土按3:1掺合后回填夯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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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泥水坑开挖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采取排水或降低水位的措施,浇筑和回填前应先排出坑内积水。
5.9流砂坑宜采取降低水位的措施进行开挖5.10冻土回填时应先将坑内冰雪清除干净,把冻土块中的冰雪清除并把冻土捣碎后进行回填夯实。5.11湿陷性黄土的地基采用灰土处理时,施工、验收质量应参照执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
5.12接地沟的回填宣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并应夯实,回填后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mm~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土不得低于地面。6基础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铁塔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守本标准,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6.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b)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6.1.3基础钢筋焊接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的有关规定。6.1.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浇筑体中混合使用。同一基基础中使用不同水泥时,应分别制作试块并作记录。
6.1.5基础浇制前,应按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现场浇制使用的砂、石、水泥等原材料,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进行试配来确定混凝土配合比。6.1.6当转角、终端塔设计要求采取预偏时,同一基地脚螺栓基础的四个立柱顶面应按预偏值抹成斜平面,并应共在一个整斜平面或平行平面内。6.1.7位于山坡、河边或沟旁等易冲刷地带基础的防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6.2现场浇制基础
6.2.1现场浇制基础,浇制前应支模,模板应采用刚性材料,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模板与支架的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相应基础施工的要求。接触混凝土的模板表面应采取有效脱模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当使用隔离剂脱模时,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6.2.2现场浇制基础应采取措施,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6.2.3现场浇制基础中的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应安装牢固。安装前应除去浮锈,螺纹部分应予以保护。6.2.4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必须进行找正,并加以临时固定,在浇制中应随时检查其位置的准确性。保证整基基础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规定。6.2.5现场浇制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捣固。混凝土下料高度超过3m时应用串筒或溜管使混凝土下落
6.2.6混凝土浇制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落度。6.2.7混凝土配合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表1规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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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原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材料名称
水泥、混和材料
砂、石
水、外加剂
允许偏差
6.2.8试块应在浇制现场浇制过程中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6.2.9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b)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时亦应取一组;
c)按大跨越设计的铁塔基础,每腿应取一组;d)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e)当需要作其他强度鉴定时,外加试块的组数由各工程自定。6.2.10混凝土试块强度的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6.2.11
现场浇制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浇制后应在12h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燥有风时,应在3h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侧加遮盖物,浇水次数应能够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b)对普通硅酸盐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不得少于7昼夜,大体积基础按有关规定处理;
c)基础拆模经表面质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并对基础外露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养护时应使遮盖物及基础周围的土始终保持湿润;d)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在拆模并经表面检查合格后立即涂刷,涂刷后不再浇水。e)日平均温度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护。2基础拆模时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损坏。6.2.12
6.2.13浇制基础应表面平整,单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护层厚度:一5mm;
b)立柱及各底座断面尺寸:一1%;c)同组地脚螺栓中心或插入式角钢形心对立柱中心偏移:10mm;d)地脚螺栓露出混凝土面高度:+10mm,-5mm。6.2.14整基铁塔基础回填土夯实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
横线路方向
整基基础中心与中心
桩简的位移(mm)
顺线路方向
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
基础顶面或主角钢操平印记间
相对高差(mm)
整基基础扭转(‘)
地脚螺栓式
主角钢插入式
注1:转角塔基础的横线路是指内角平分线方向,顺线路方向是指转角平分线方向注2:基础根开及对角线是指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之间或塔腿主角钢准线间的水平距离。转角
高塔基础
注3:相对高差是指地脚螺栓基础抹面后的相对高差,或插入式基础的操平印记的相对高差。转角塔及终端塔有预偏时,基础顶面相对高差不受5mm限制。
注4:高低腿基础顶面高差是指与设计标高之差。注5:高塔是指按大跨越设计,塔高在100m以上的铁塔6
6.2.15现场浇制混凝土强度应以试块强度为依据。试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Q/GDW153-2006
6.2.16对混凝土表面缺陷的处理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6.3钻孔灌注桩基础
6.3.1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有关规定。6.3.2钻孔完成后,应立即检查成孔质量,并填写施工记录。成孔的尺寸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孔径允许偏差:-50mm;
b)孔垂直度允许偏差:<桩长1%;c)孔深:≥设计深度。
6.3.3钢筋骨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筋间距:土10mm;
b)箍筋间距:土20mm;
c)钢筋骨架直径:土10mm;
d)钢筋骨架长度:土50mm。
6.3.4钢筋骨架安装前应设置定位钢环、混凝土垫块以保证保护层厚度。安装钢筋骨架时应避免碰撞孔壁,符合要求后应立即固定。当钢筋骨架重量较大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吊装变形6.3.5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落度一般采用180mm~220mm,6.3.6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内的隔水球的位置应临近水面。首次灌注时,导管内的混凝土应能保证将隔水球从导管内顺利排出,并将导管埋入混凝土中0.8m~1.2m。6.3.7随着混凝土的灌注,应适当提升和拆卸导管,导管提升后其底端应保持理入混凝土不小于2m,严禁把导管底端提出混凝土面。6.3.8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6.3.9混凝土灌注到地面后应清除桩顶部浮浆层,单桩基础可安装桩头模板,找正和安装地脚螺栓,灌注桩头混凝土。桩头模板与灌注桩直径应相吻合,严禁出现凹凸现象。地面以上桩基础应达到表面光滑、工艺美观。群桩基础的承台应在桩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6.3.10灌注桩基础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桩取一组,承台及联梁试块的制作应每基一组。灌注桩基础整基尺寸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6.4岩石基础
6.4.1岩石基础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资料逐基核查覆盖土层厚度及岩石质量,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6.4.2岩石基础的开挖或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a)岩石构造的整体性不受破坏;b)孔洞中的石粉、浮土及孔壁松散的活石应清除干净:c)软质岩成孔后应立即安装锚筋或地脚螺栓,并浇灌混凝土,以防孔壁风化。6.4.3岩石基础锚筋或地脚螺栓的理入深度不得小于设计值,安装后应有临时固定措施6.4.4混凝土或砂浆的浇灌应符合下列规定:a)浇灌混凝土或砂浆时,应分层浇捣密实,并应按现场浇制基础混凝土的规定进行养护;b)孔洞中浇灌混凝土或砂浆的数量不得少于施工技术设计的规定值;c)对浇灌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基取一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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