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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5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件-具有机械锁闩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11 11:59:54
  • GB/T14048.14-2006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4048.14-2006

  • 标准名称: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5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件-具有机械锁闩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6-11-09
  • 实施日期:

    2007-04-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3.35 M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IEC 60947-5-5:1997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155066.1-28984
  •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12, 字数:18千字
  • 标准价格:

    16.0 元
  • 出版日期:

    2007-04-01
  • 计划单号:

    20031326-T-604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2006-11-09
  • 起草人:

    吴庆云、季慧玉
  • 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相关标签:

    低压 开关设备 控制 设备 电器 开关 具有 功能 电气 紧急制动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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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部分适用于提供紧急制动信号的电气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件。 GB/T 14048.14-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5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件-具有机械锁闩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 GB/T14048.14-200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29. 120.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048.14—2006/IEC60947-5-5:1997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5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具有机械锁问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Part 5-5 : Control circuit devices and switching elements-Electrical emergency stop device withmechanical latching function(IEC 60947-5-5:1997,IDT)
2006-09-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标志和产品资料
电气要求
6机械要求
机械设计的试验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紧急动作
GB/T14048.14—2006/IEC60947-5-5:1997前言
GB/T14048.14—2006/IEC60947-5-5:1997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947-5-5:1997《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5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具有机械锁问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由于本部分是《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一部分,因此本部分应与GB/T14048.1一2006《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和GB14048.5一200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结合使用。本部分3.4中IEC原文有“注2:本术语仅适用于法文版”,由于不适用于本部分,删去;同时原“注1”改为“注”。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本部分中“按钮”按IEC原文应为“钮”,不同于低压电器产品中的按钮,但为了便于阅读和理解,本部分全部称为按钮。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庆云、季慧玉。GB/T14048.14—2006/1EC60947-5-5:1997引
本部分涉及到具有机械锁月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并对下述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给出附加的电气和机械要求:
-ISO13850,该标准对于机器的紧急制动功能(无论使用什么能量)规定了要求;-IEC60204-1,该标准对于由机器的电气设备所实现的紧急制动功能规定了附加要求;GB14048.5,该标准对于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规定了电气特性。N
1范围
GB/T14048.14--2006/1EC60947-5-5:1997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5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具有机械锁问功能的电气紧急制动装置本部分对于具有机械锁门功能的紧急制动装置的电气和机械结构以及试验规定了详细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提供紧急制动信号的电气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这些电器可自带外壳,或按制造厂说明书安装。
本部分不适用于:
一用于非电气控制回路(如液压、气压)的紧急制动装置;-无机械锁问功能的紧急制动装置。一个紧急制动装置也可用于提供一个紧急切断功能(见附录A)。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423.1一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dtIEC60068-2-1:1990)
GB/T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dtIEC60068-2-2:1974)
GB/T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eqvIEC60068-2-30:1980)
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idtIEC60068-2-27:1987)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idtIEC60068-2-6:1995)
GB/T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eqvIEC60068-2-11:1981)
GB2893--2001安全色(negISO3864:1984)GB2894—1996安全标志(neqISO3864:1984)GB/T2900.18—1992电工术语低压电器(eqvIEC60050-441:1984)GB/T4025—2003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IEC60073:1996,IDT)
GB5226.1-2002
GB14048.1—2006
GB14048.5—2001
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1EC60204-1:200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赁
第1部分:总则(IEC60947-1:2001,MOD)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机电式1
GB/T14048.14—2006/IEC60947-5-5:1997控制电路电器(eqvIEC60947-5-1:1997)GB18209.1一2000机械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1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idt IEC61310-1:1995)
IEC60721-3-3:1994环境条件分类第3部分:环境参数组及其严酷程度的分类分级第3节:
在有气候防护场所的固定使用
ISO13850:1996机械的安全紧急制动设计原则3术语和定义
GB14048.12006和GB14048.5—2001的术语和定义适用,并补充下列术语和定义。3.1
紧急制动功能或信号emergencystopfunctionorsignal预定的功能或信号:
避免或降低对人的伤害及对机械或工作过程的损害;一由单人操作。[ISO/IEC13850:3.1,经修改]3.2
紧急制动装置
置emergency stop device
用来产生一个紧急制动功能的人工操作的控制电路电器。[ISO/IEC13850:3.2,经修改]注:一个紧急制动装置也可提供辅助功能,如通过附加的触头元件用于允余处理或发射信号。这些附加触头通常可能处在断开和/或闭合状态。
(紧急制动装置的)操作系统actuatingsystem(ofanemergencystopdevice)将操作力传递给触头元件的机械部件。[IEV441-15-21,经修改]3.4
actuator(of anemergencystopdevice)(紧急制动装置的)操动器
由人力操作的操作系统的部件。[IEV441-15-22,经修改]注:操动器的例子可以是按钮、绳索、拉线、拉杆、脚踏板。3.5
静止位置restposition
紧急制动装置(或其部件)尚未动作的位置。注:在停止位置时,机器(或设备)可以工作。3.6
已动作位置actuatedposition
紧急制动装置(或其部件)动作后的位置。注:紧急制动装置在已动作位置时,机器(或设备)保持静止。3.7
货latching(of anemergencystopdevice)(紧急制动装置的)上锁
将操作系统锁在已动作位置直至由单独的人工操作将其恢复的功能或手段。3.8
resetting (of an emergency stop device)(紧急制动装置的)恢复
在紧急制动装置移至已动作位置后使其操作系统返回至静止位置的人工操作。注:恢复的例子包括钥匙或操动器的旋转、拉操动器或按特殊的恢复按钮。2
GB/T14048.14—2006/IEC60947-5-5:1997(触头元件的)直接断开操作(确定的断开操作)。direct opening action(positive opening action)(ofa contact element)
开关的操动器通过无弹性部件(即不采用弹簧)做规定的动作直接使触头分离[GB14048.5-~2001的K.2.2]。
4标志和产品资料
4.1总则
应在紧急制动装置产品上或与产品一起(视情况而定)提供有关安装、运行、保养和/或周期试验的资料。
按7.2.1验证第4章。
注1:在某些情况下,有必要通过下述方法提供附加资料:一通过标签;
一通过附在绳索或拉线上的标牌以提高它们的可见度;通过图形符号60417-IEC-5638(见GB18209.1-2000中表6)。注2:还可见GB5226.1-2002中9.2.5.4。4.2按钮上的指示
4.2.1用作紧急制动装置的操动器的按钮应为红色。当操动器的后面有底色时,该底色应尽可能为黄色。
4.2.2当恢复是由转动按钮完成时,拉开锁的方向应被明确标识。注:也可见GB/T4025—2003和GB2893—2001及GB2894--1996。4.3拉线开关的附加要求
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应包括:
拉线的最大长度;
拉线的正常拉力;
支撑件之间的距离;
一推荐仅使用直线;
如适用,提供滑轮和铁环的保养指南,以及保证拉线保持在适当位置上的必要措施。4.4颜色编码的附加要求
一个恢复按钮(如适合于拉线开关)应为蓝色。当颜色编码用于设置拉线开关时:绿色表示静止位置的正确设置;和黄色表示已动作位置的正确设置。5电气要求
5.1按照GB14048.5—2001,使用类别应为AC-15和/或DC-13和/或DC-14。5.2根据GB14048.5一2001附录K,紧急制动开关的所有正常闭合的触头元件应有一个直接断开操作(确定的断开操作)。
试验按GB14048.5—2001附录K进行。5.3紧急制动装置具有的防护等级应由制造厂根据GB14048.1-2006附录C作出规定。5.4电气性能的试验应按GB14048.5—2001进行。3
GB/T14048.14—2006/IEC60947-5-5:19976机械要求
6.1基本要求
6.1.1应提供措施使紧急制动装置能可靠地装在所指定的安装位置。试验应按7.2.1进行。
6.1.2紧急制动装置应承受7.3、7.4、7.5、7.6和如适用)7.8.1规定的负载。6.1.3在全部正常使用条件(包括可预见的误用)下,应能操作和恢复紧急制动装置。试验应按7.2至7.7进行。
6.1.4振动或冲击不应引起处在闭合位置的触头断开或引起处在断开位置的触头闭合,也不应引起锁月机械的动作。
试验应按7.5、7.6和(如适用7.8.1进行。6.2锁门
6.2.1根据ISO13850-1996的4.4.4*,在紧急制动装置动作期间,当紧急制动信号产生时,应通过锁住操作系统将紧急制动功能保持住。紧急制动信号应保持至紧急制动装置被恢复(被解开)为止。如果紧急制动信号没产生,紧急制动装置不可能被锁住。一旦紧急制动装置(包括锁问机构)发生故障,紧急制动信号的产生应优先于锁闫功能的产生。试验应按7.2、7.7.2和7.7.3进行。6.2.2当紧急制动装置在7.4规定的条件下或在制造厂规定的条件下(二者取较严酷者)使用时,锁的动作应正确。
试验应按7.3、7.4、7.5、7.6和7.7进行。6.2.3锁月机构的防护应符合5.3规定的IP等级。试验应按7.4和7.8.3进行。
6.3按钮型紧急制动装置的补充要求6.3.1锁门机构的恢复应通过转动钥匙,按指定方向旋转按钮或拉动操作来进行。试验应按7.2.1和7.2.2.1进行。6.3.2紧急制动装置应设计成仅能用专用工具才能从外壳内或外壳外拆除操动器。试验应按7.2.2.2和7.3.2进行。6.4拉线开关的补充要求
6.4.1紧急制动装置的结构应是如此:在拉线的设置及相应的调整时不会引起误动作;-紧急制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ISO/IEC13850--1996的4.5.1和4.5.2,试验应按7.2和7.3进行。
6.4.2当操动器按说明书安装时:-为了产生紧急制动信号(断开触头)而必须施加于拉线的垂直拉力应小于200N;拉线应能承受为了产生紧急制动信号所必须的大于垂直拉力10倍的张力;-为了产生紧急制动信号所必须的拉线的垂直偏移应小于400mm;拉线的断裂或脱离应产生紧急制动信号;-试验应按7.8.2进行。
6.4.3应考虑到拉线长度的改变(如温度,老化等引起的改变)。试验应按7.2.1进行。
6.5脚踏开关的补充要求
脚踏(脚踏开关)型紧急制动开关不应有罩盖。*
相当于EN418的4.1.11
试验应按7.2.1进行。
7机械设计的试验
7.1总则
GB/T14048.14—2006/IEC60947-5-5:1997按照GB14048.1--2006的8.1.1和8.1.2规定,应进行型式试验以验证紧急制动装置是否符合第4、第5和第6章的要求。
一个紧急制动装置可以与主触头和辅助触头结合在一起。7.5和7.6规定的试验是用来验证所有这类触头在经受机械冲击时是否会受到不利的影响。一些试验,如基于目测,或检查由紧急制动装置提供的产品资料,仅需要一台试品。对7.3.2、7.4、7.5、7.6和7.7规定的试验,应选择三台同样的紧急制动装置的试品。每台试品应按本章规定的顺序依次成功地通过试验。当按照同样的基本原则设计的紧急制动装置不止一种类型时,在图纸审查过后,假定同族产品中有三个以上的产品进行过试验,则同样的试品可少于三台。此种情况应有文件记录。7.2一般设计检查
7.2.14.1、6.1.1、6.4.1和(如适用)6.3、6.4.3及6.5应通过紧急制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的检查进行验证。
7.2.2按钮型紧急制动装置
7.2.2.16.3.1的要求应通过人工上锁和恢复操动器进行检查。7.2.2.26.3.2的要求应通过检查紧固部件和通过用手拉动和转动按钮及装置的其他部件来进行验证。
7.3动作试验
7.3.1般要求
动作试验的目的是验证正常使用的锁月部件(弹簧、球、针等)的耐久性。本试验是用来验证6.1.2、6.2.2和6.3的要求。本条款规定的动作试验可与电气试验(见第5章)结合进行。7.3.2耐久性试验
应有3个试品(见7.1)承受下述试验:移动紧急制动装置的操动器通过它的全部行程,然后以尽可能模仿人工操作的方式将其恢复。本试验应进行6050次循环,每次循环包括上锁和恢复。试验过程中移动和操作力应保持一致。为了保证一致性,应对这些参数进行监测。如果每个紧急制动装置完成了6050次循环而无故障,耐久性试验合格。7.3.3按钮操动器的机械强度
为了符合6.1.2要求,按钮操动器应承受:在三条互相垂直的轴线上承受5倍的安装孔直径值(单位mm)的力(单位N);当恢复动作需要旋转按钮的场合,在旋转的二个方向上承受相当于0.1倍的安装孔直径值(单位mm)的力矩(单位N·m)。
7.4环境程序试验
下列程序试验的目的是将紧急制动装置置于各种环境条件中,以验证经过此类试验后这些装置的性能。
3个经7.3.2试验合格的紧急制动装置应承受下述的试验::在+70℃燥大气中96h(见GB/T2423.2—2001试验Ba和IEC60721-3-3:1994等级3K7);5
GB/T14048.14—2006/1EC60947-5-5:1997·在湿热交变的大气中96h(见GB/T2423.4—1993和IEC60721-3-3:1994等级3K7):+25℃/+55℃97%/93%RH;
:在-40℃中96h(见GB/T2423.1—2001试验Aa和IEC60721-3-3:1994等级3K7);:在+35℃的5%NaCI溶液中96h(见GB/T2423.17--1993和IEC60721-3-3:1994等级3C3)。在环境试验结束、装置恢复至室温后,应进行7.5、7.6和7.7规定的程序试验。7.5冲击试验
7.5.13个经7.4环境试验的紧急制动装置都应在3条互相垂直的轴线上承受试验。7.5.2每个紧急制动装置应在静止位置上进行试验,并在相应的轴的两个方向上承受15g冲击(见GB/T2423.5—-1995:11ms:15g)。试验期间,闭合的触头不应断开,断开的触头(如适用)不应闭合,锁问机构不应锁住。检测装置应能检测大于0.2ms的任何触头的断开和闭合。7.5.3上述程序试验在已动作位置上(操动器已被锁住)重复进行。试验期间,断开的触头不应闭合;闭合的触头(如适用)不应断开,锁门机构应被锁住。7.6振动试验
7.6.13个经7.5试验的试品都应在3条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试验。7.6.2每个紧急制动装置应在静止位置上按下述规定进行试验(见GB/T2423.10一1995):频率范围:10Hz至500Hz,对数返回;持续2h:10个扫描周期,1oct/min;最大峰值振幅:0.35mm(从峰值至峰值0.7mm):一最大加速度:50m/s;
交越频率在58Hz和62Hz之间。
试验期间,闭合的触头不应断开,断开的触头(如适用)不应闭合,锁闫机构不应锁住。检测装置应能检测大于0.2ms的任何触头的断开和闭合。7.6.3上述程序试验在已动作位置上(操动器已被锁住)重复进行。试验期间,断开的触头不应闭合,闭合的触头(如适用)不应断开,锁门机构应被锁住。7.7上锁和恢复试验
7.7.1一般要求
3个经7.6试验合格的紧急制动装置试品应承受下述试验。6.2.1的要求应按7.7.2、7.7.3和7.7.4的规定在每个试品上进行试验来验证。7.7.2断开试验
紧急制动装置的操动器应缓慢移动至上锁发生的那点为止。正常闭合的触头应随后断开。此要求应通过2500V冲击电压试验进行验证(详细见GB14048.5—2001的K.8.3.4.4.1)。
7.7.3上锁试验
为了模拟正常人的动作,应将紧急制动装置及其操动器安装在图1所示的锤子前面。锤子应:
首先放在h=75mm士1mm和V=0处;然后释放去撞击操动器。
撞击后,操作系统应被锁住。
对于其他型式的紧急制动装置:在考虑中。6
7.7.4恢复试验
GB/T14048.14—2006/IEC60947-5-5:1997L>1000mm
45斜撑柱
图1用于试验的锤子
a)如果通过拉动进行恢复,拉力应小于50N;b)如果操动器通过转动进行恢复,力矩应小于1N·m;c)对于其他型式的恢复:在考虑中。7.8其他试验
7.8.1对于按钮型操动器的撞击试验为了验证6.1.2和6.1.3,如适合,一个紧急制动装置操动器应承受三次撞击试验;试验所用锤子如图1所示,高度h=310mm士2mm。每次撞击后,紧急制动装置应被锁住。三次撞击后,操动器不应损坏。7.8.2拉线的脱离
为了验证6.4.2,如适合,紧急制动装置应装上制造厂说明书规定的拉线。将拉线脱开。
主触头应断开,操作系统应锁在动作位置处。7.8.3外部条件的影响
特殊试验在考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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