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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行业标准(SN)】 出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技术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8 20:50:17
  • SN/T2024-200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N/T 2024-2007

  • 标准名称:

    出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技术要求

  •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7-12-24
  • 实施日期:

    2008-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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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2024-2007 出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技术要求 SN/T2024-200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024—2007
出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技术要求
Requirements of biosafety levels for entry and exit animal quarantinelaboratories
2007-12-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8-07-01实施
HiiKANiKAca
SN/T2024—2007
本标准的编制主要修改采用了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修订版),2004],与上述标准不同的是,本标准仅适用于出人境动物检疫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分级,不涉及其他进行生物因子操作的各类实验室以及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内务行为、安全工作行为等,更强调动物病原体的危害特征和分级以及对应的物理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等要求,结合出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实际,防护要求更为具体和严格,操作性更强。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健、廉慧锋、邱璐、梁成珠、胡永强、熊炜、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1
1范围
SN/T2024—2007
出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出人境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和生物安全分级、各级实验室基本设施和配置。
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本标准为最低要求,此类实验室还应同时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GB/T1548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dtISO/IEC17025:1999)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农业部2005)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农业部2003年10月15日)生物安全手册(WHO)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动物检疫实验室
animalquarantinelaboratory
从事与动物及其产品有关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病原学、免疫学、酶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诊断的专设场所。
动物animal
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鱼、虾、蟹、贝、蚕、蜂等。3.3
病原体
pathogens
可使人或动物致病的生物因子。3.4
危险废弃物
hazardouswaste
有潜在生物危险、可燃、易燃、腐蚀、有毒、放射和起破坏作用的对人、动植物、环境有害的二切废弃物。
风险risk
伤害发生的概率及其严重性的综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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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溶胶aerosol
HiiKANiKAca
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为0.001um~100um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胶溶状态分散体系。
生物安全biosafety
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3.8
高效空气过滤器highefficiencyparticulateair-filter.HEPA通常以滤除大于或等于0.3um微粒为目的.滤除效率符合相关要求的空气过滤器,3.9
安全罩safetyhood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置于实验室工作台或仪器设备上的负压排风罩,以减少实验室工作者的暴露危险。3.10
生物安全柜biologicalsafetycabinet,Bsc负压过滤排风柜,防止操作者和环境暴露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气溶胶。通常分为I级、Ⅱ级和Ⅲ级。
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PPE防止人员受到化学和生物等有害因子伤害的器材和用品。4病原体危害分级
4.1生物危害1级
对个体和群体危害程度低,已知的不能对健康成年人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病原体。
4.2生物危害2级
对个体危害程度为中度,对群体危害有限,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动物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的病原体。
4.3生物危害3级
对个体危害程度高,对群体危害程度中等。能引起人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4.4生物危害4级
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高,能引起人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暂无有效预防和治疗措施,容易直接、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之间传播或未知的危险动物致病病原体,
其他内容见GB19489。
5病原体风险评估
在建设实验室之前或者当实验室活动涉及传染或潜在传染性病原体时,应结合人和动物对其易感性、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性、有无预防和治疗措施对拟操作的病原体进行风险评估。在通过风险评估来确立适当的生物安全水平时,要考虑病原体危害等级以及其他一些因素,不应单纯根据所使用病原体所属的某一危害等级来机械地确定所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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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病原体的种类(已知的、未知的、基因修饰的或未知传染性的生物材料)、来源、传染性、致病性和毒力、宿主范围、传播途径、在环境中的稳定性、感染剂量、浓度、动物实验数据、所引起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疾病的传播媒介、动物体内或环境中病原的量和浓度、排出物传播的可能性、疫病的地方流行特性、暴露的潜在后果、交叉污染的可能性、获得有效疫苗、预防和治疗药物的程度。除考虑特定病原体固有的致病危害外,风险评估还应包括:产生气溶胶的可能性、操作方法(体外、体内或攻毒,实验室操作如超声处理、气溶胶化、离心等),对重组微生物还应评估其基因特征(毒力基因和毒素基因)、宿主适应性改变、基因整合、增殖力和回复野生型的能力等。根据风险评估可以确定生物安全水平级别,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并结合其他安全措施制定标准操作规范,以确保在最安全的水平下开展工作。对相关信息了解较少时进行风险评估(如一些现场收集的标本或流行病学样品),应当谨慎地采取一些较为保守的样品处理方法。6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6.1总则
6.1.1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内容包括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屏障),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防护屏障),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与规程。6.1.2动物检疫实验室除了防范病原体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感染外,还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原体的逃逸。
6.1.3对每一特定实验室,应制定有关生物安全防护综合措施,编写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并有专人负责生物安全工作。
6.1.4生物安全水平根据病原体的危害程度和防护要求分为4个等级,即I、IⅡI、Ⅲ、IV级6.2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
6.2.1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设备。所有可能使病原体逸出或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应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控制条件下进行。6.2.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如:防护帽、护目镜、口罩、工作服、手套等)。6.3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的要求6.3.1实验室的选址、设计和建造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实验区域中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危害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临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风险进入周围社区,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应无障碍,见GB/T15481和GB50346
6.3.2实验室应依据所需要的防护级别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并满足相关标准中的最低设计要求和运行条件。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内环境符合工作要求和有关要求。6.3.3动物实验室除满足相应生物安全级别要求外,还应隔离,并根据其相应生物安全级别,保持与中心实验室的相应压差。
6.3.4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人口应可分辨,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险标患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的标记。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紧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6.3.5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实验室的进入应仅限于经授权的人员。房间内的门按需要安装门锁,操作高危险样本时应有进入限制。存放高危险样本、培养物、化学试剂或供应品,还需采取其他的保安措施,如可锁闭的门、可锁闭的冷冻箱、特殊人员的进人限制等。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被偷盗和不正当使用的危险,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其发生。6.4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不同级别的动物检疫实验室应在各自的生物安全管理手册中明列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实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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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6.5危害性病原体及其毒素样品的保存应根据其危害等级分级保存。
6.6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7去污染与废弃物(废气、废液和固形物)处理HiiKANiiKAca
6.7.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去污染包括灭菌(彻底杀灭所有微生物)和消毒(杀灭特殊种类的病原体),是防止病原体扩散造成生物危害的重要防护屏障6.7.2被污染的废弃物或各种器血在废弃或清洗前应进行灭菌处理;实验室在病原体意外泄漏、重新布置或维修、可疑污染设备的搬运以及空气过滤系统检修时,均应对实验室设施及仪器设备进行消毒6.7.3根据被处理物性质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如高压灭菌、化学消毒、惠蒸、Y-射线照射或焚烧等。6.7.4对实验动物户体及动物产品应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6.7.5污染区、半污染区产生的废水应排人专门配备的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7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防护屏障和生物安全水平分级7.1防护屏障
7.1.1一级防护屏障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柜和个人防护装备等构成的防护屏障。7.1.2二级防护屏障
实验室的设施结构和通风系统等构成的防护屏障。二级防护的能力取决于实验室分区和室内气压,要根据实验室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一股把实验室分为洁净、半污染和污染三个区。实验室保持密闭,通风的气流方向始终保持:外界一→HEPA一→洁净区一→半污染区→污染区→HEPA→外界。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实验室中污染区和半污染区气压相对于大气压压差最小负压分别不应小于一50Pa和-30Pa。
7.2生物安全水平分级
生物安全水平依赖于一级防护屏障、二级防护屏障和操作规程。根据所操作病原体的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将生物安全的防护水平(biosafetylevel,BSL)分为四级,I级防护水平最低,IV级防护水平最高。
8动物检疫实验室的分类、生物安全分级及其技术要求8.1分类
8.1.1生物安全实验室
是指对病原体进行试验操作时所产生的生物危害具有物理防护能力的动物检疫实验室,适用于病原体的临床检验检测、分离培养、鉴定以及各种生物制剂的研究等工作。8.1.2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
是指对病原体的动物生物学试验研究时所产生的生物危害具有物理防护能力的动物检疫实验室,也适用于动物传染病临床诊断、治疗、预防研究等工作。8.2生物安全分级
8.2.1生物安全水平(BSL)分级依据一级生物安全水平(BSL-1):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动物无明显致病性的、对环境危害程度微小的、特性清楚的病原体的生物安全水平。二级生物安全水平(BSL-2):能够安全操作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动物致病性低的、对环境有轻微危害的病原体的生物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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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生物安全水平(BSL-3):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可能通过呼吸道感染、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疾病的病原体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知的病原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其他等级生物安全水平下工作。四级生物安全水平(BSL-4):能够安全地从事国内和国外的、能通过气溶胶传播、实验室感染高度危险、严重危害人和动物生命和环境的,没有特效预防和治疗方法的病原体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与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关系的,但尚未完全认识的病原体也应在此种水平条件下进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够的数据后,才能决定是继续在此种安全水平下工作还是在低一级安全水平下工作。8.2.2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ABSL)安全水平分级依据见附录A。
8.3实验室病原体的生物安全等级有关内容见《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8.4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级技术要求8.4.1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8.4.1.1总则
实验室所用设施、设备和材料(含防护屏障)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参见附录B。8.4.1.2生物安全设施要求
a)无需特殊选址,普通建筑物即可,但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b)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设置d)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一般无须使用生物安全柜,或使用工级生物安全柜:实验室器具应当坚固耐用,在实验台、橱柜和其他设备之间及其下面要保证有足够的空间以便f)
进行清洁;
应当为安全操作及储存溶剂、放射性物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设施;应注意废弃物品的分类、回收及处理;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h)
实验室内应保证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应安有火灾警报器,并有逃生门及其明i
显标志;
i)应有适当的消毒设备和应急救护用品,实验场所有明显的紧急救助措施的文字材料。8.4.1.3生物安全设备要求
实验室应确保配备足量的设备,并能正确使用。选择设备时应符合一些基本原则,即:a):在设计上应能阻止或限制操作人员与感染性物质间的接触;b)设备装配后应无毛刺、锐角以及易松动的部件)设备的设计、建造与安装应便于操作、易于维护、清洁、清除污染和进行质量检验。应尽量避免使用玻璃及其他易碎或锐利的物品。8.4.1.4个人防护设备要求
8.4.1.4.1实验室防护
实验室所用任何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对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维护应有明确的书面规定、程序和使用指导。
实验室应确保具备足够的有适当防护水平的清洁防护服可供使用。不用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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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专用存放处,污染的防护服应于适当标记的防漏袋中放置并搬运HiiKANiKAca
每隔适当的时间应更换防护服以确保清活,当知道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应立即更换。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脱去防护服。
当具潜在危险的物质极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塑料围裙或防液体的长罩服。在这种工作环境中,如必要,还应穿戴其他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面具、头部面部保护罩等。手套应在实验室工作时可供使用,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污染、冷和热、产品污染、刺伤、擦伤和动物抓咬伤等。
手套应按所从事操作的性质符合舒服、合适、灵活、握牢、耐磨、耐扎和耐撕的要求,并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选择手套、使用前及使用后的配戴及摘除等培训。应保证:
所戴手套无漏损;
戴好手套后可完全遮住手及腕部,如必要,可覆盖实验室长罩服或外衣的袖子;b)
c)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污染时更换手套;d)手套为实验室工作专用。在工作完成或中止后应消毒、摘掉并安全处置。8.4.1.4.2鞋
鞋应舒适,鞋底防滑。推荐使用皮制或合成材料的不渗液体的鞋类。在从事可能出现漏出的工作时可穿一次性防水鞋套。
8.4.2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8.4.2.1总则
指按照BSL-2标准建造的实验室。在建筑物中,实验室无需与一般区域隔离。实验室人员需经一般生物专业训练。除应满足8.4.1全部要求外,还包括8.4.2.2~8.4.2.4的要求。8.4.2.2生物安全设施要求
a):
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门上有适当的危险标志。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b)
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应戴乳胶手套;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d)
在实验室所在的建筑物内应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和验证,以保证符合要求;f)
应在实验室内配备生物安全柜,并按期检查和验证,以保证符合要求;g)
应设洗眼设施,必要时应有应急喷淋装置;h)
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建议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以使空气向内单向流动;
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设备用电源;
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j)
应当配备具有适当装备并易于进人的急救区。k)
8.4.2.3生物安全设备要求
a)移液辅助器:避免用口吸的方式移液。b)生物安全柜,在以下情况使用:处理感染性物质:如果使用密封的安全离心杯,并在生物安全柜内装样、取样,则这类材料可在开放实验室离心;
一空气传播感染的危险增大时;进行极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包括离心、研磨、混匀、剧烈摇动、超声破碎、打开内部压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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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周围环境压力不同的盛放感染性物质的容器、动物异腔接种及从动物或卵胚采集感染性组织)。当可能产生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时,可使用I级生物安全柜;当处理感染性材料时,应使用部分或全部排风的Ⅱ级生物安全柜。若涉及处理化学致癌剂、放射性物质和挥发性溶媒,则只能使用Ⅱ级全排风生物安全柜;c)一次性塑料接种环,也可在生物安全柜内使用电加热接种环,以减少生成气溶胶;螺口盖试管及瓶子;
e)一次性巴斯德塑料移液管,尽量避免使用玻璃制品。8.4.2.4个人防护设备要求
除满足8.4.1.4的要求外,还应该注意面部及身体保护。处理样本的过程中,如可产生含生物因子的气溶胶,应在适当的生物安全柜中操作。在处理危险材料时应有许可使用的安全眼镜、面部防护罩或其他的眼部面部保护装置可供使用。进行容易产生高危害气溶胶的操作时,要求同时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生物安全柜和(或)其他物理防护设备。8.4.3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8.4.3.1总则
指按照BSL-3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为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室需与建筑物中的一般区域隔离。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如出入控制)或为独立建筑物,具体可将实验室置于走廊的盲端,或设隔离区和隔离门,或经缓冲间(即双门通过)进人。缓冲间是一个在实验室和邻近空间保持压差的专门区域,其中应设有分别放置洁净衣服和脏衣服的设施,而且也可能需要有淋浴设施,缓冲间的门可自动关闭且互锁,以确保某一时间只有一扇门是开着的,应当配备能击碎的面板供紧急撤离时使用。除应满足8.4.2全部要求外,还包括8.4.3.2~8.4.3.8的要求。8.4.3.2布局
a)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组成。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之间设缓冲间。必要时,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缓冲间:
b)在半污染区应设供紧急撤离使用的安全门;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设置传递窗,传递窗双门不能同时处于开启状c
态,传递窗内应设物理消毒装置。8.4.3.3
围护结构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光滑、耐腐蚀、防水,以易于消毒清洁;所有缝隙应可靠密封,防震防火;a)
围护结构外围墙体应有适当的抗震和防火能力;天花扳、地板、墙间的交角均为圆弧形且可靠密封;c)
地面应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e)
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外围结构不应有窗户;内设窗户应防破碎、防漏气及安全;f)
所有出入口处应采用防正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人的设计。8.4.3.4送排风系统
a)应安装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以控制实验室气流方向和压力梯度。应确保在实验室时气流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同时确保实验室空气只能通过高效过滤后经专用排风管道排出;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使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的气流死角和涡流降至最小程度;b)
送排风系统应为直排式,不应采用回风系统;c
由生物安全柜排出的经内部高效过滤的空气可通过系统的排风管直接排出。应确保生物安d)
全柜与排风系统的压力平衡;
实验室的送风应经初、中、高三级过滤,保证污染区的静态洁净度达到7级到8级;e)
实验室的排风应经高效过滤后向空中排放。外部排风口应远离送风口并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SN/T202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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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应至少高出所在建筑2m,应有防雨、防鼠、防虫设计,但不应影响气体直接向上空排放;高效空气过滤器应安装在送风管道的末端和排风管道的前端。所有的HEPA过滤器应安装g
成可以进行气体消毒和检测的方式;h)通风系统、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牢固,符合气密性要求。高效过滤器在更换前应消毒,或采用可在气密袋中进行更换的过滤器,更换后应立即进行消毒或焚烧。每台高效过滤器安装、更换、维护都应按照经确认的方法进行检测,进行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以确保其性能;
在送风和排风总管处应安装气密型密闭阀,不要时可完全关闭以室内化学惠蒸消毒;j)
安装风机和生物安全柜启动自动联锁装置,确保实验室内不出现正压和确保生物安全柜内气流不倒流。排风机一备一用;
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不应另外安装分体空调、暖气和电风扇等。8.4.3.5环境参数
a)相对室外大气压,污染区最小负压不应小于一50Pa(名义值),半污染区不应小于一30Pa,并与生物安全柜等装置内气压保持安全合理压差。保持定向气流并保持各区之间气压差均匀;b)
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符合工作要求且适合于人员工作;实验室的人工照明应符合工作要求;c)
实验室内噪声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4.3.6特殊设备装置
a)应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Ⅱ级和Ⅲ级生物安全柜,其安装位置应离开污染区人口和频繁走动区域,且避开门和通风系统的交叉区。所有和感染性物质有关的操作均需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基本防护设施中进行;
低温高速离心机或其他可能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应置于负压罩或其他排风装置(如:通风橱、排气罩等)之中,应将其可能产生的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后排出;污染区内应设置不排蒸汽的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消毒装置。如果感染性废弃物需运出实验c)
室处理,则应根据国家或国际的相应规定,密封于不易破裂的、防渗漏的容器中;应在实验室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报警功能的室内压力显示装置,显示污染区、半污染区d)
的负压状况。当负压值偏离控制区间时应通过声、光等手段向实验室内外的人员发出警报。还应设置高效过滤器气流阻力的显示。必要时设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以确保实验室工作期间有不间断的电力供应;e
应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出口处设洗手装置。洗手装置的供水应为非手动开关。供水管应安装f
防回流装置。不应在实验室内安设地漏。下水道应与建筑物的下水管线完全隔离,且有明显标识。下水应直接通往独立的液体消毒系统集中收集,经有效消毒后处置。8.4.3.7其他
a):实验台表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便于清洁,实验室设备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b)
实验室所需压力设备(如:泵、压缩气体等)不应影响室内负压的有效梯度;d)
实验室应设置通讯系统;
实验记录等资料应妥善保存,通过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发送至实验室外;e
清洁区设置淋浴装置。必要时,在半污染区,设置紧急消毒淋浴装置;f
g)要求使用专用鞋(如:一次性或橡胶靴子)。8.4.3.8健康和医学监测
对在三级生物安全水平的防护实验室内工作的所有人员,要强制进行医学检查。内容包括一份详细的病史记录和针对具体职业的体检报告。8
8.4.4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8.4.4.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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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按照BSL-4标准建造的实验室,也称为高度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室为独立的建筑物,或在建筑物内一切其他区域相隔离的可控制的区域。为防止病原体传播和污染环境,BSL-4实验室应实施特殊的设计和工艺。在此没有提到的BSL-3要求的各条款在BSL-4中都应做到。人员或物品的进出应经过气锁室或通过系统。人员进入时,需更换全部衣服,而离开时,在穿上自已的日常服装前应淋浴BSL-4实验室根据使用的生物安全柜的类型和穿着防护服的不同,可分为安全柜型、正压服型和混合型实验室。
8.4.4.2安全柜型BSL-4实验室
8.4.4.2.1选址
实验室应建造在独立建筑物内或建筑物中独立的完全隔离区域内,该建筑物应远离城区。8.4.4.2.2布局
a):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安放有Ⅲ级生物安全柜的污染区组成。清洁区包括外更衣室、淋浴室和内更衣室。相邻区由缓冲间连接。对于不能从更衣室携带进出安全柜型实验室的材料、物品,应通过双门结构的高压灭菌器或熏蒸室送入:b)
应在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墙上、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墙上设置不排蒸汽的双高压火菌器和浸泡消毒渡槽或熏蒸消毒室或带有消毒装置的通风互锁传递窗,以便传递和消毒不能从更衣室携带进出的材料、物品和器材;
c)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墙上设置不排蒸汽的双靡高压灭菌器应与Ⅲ级生物安全柜直接相连;d)半污染区应设紧急出口,紧急出口通道应设置缓冲间和紧急消毒处理室。8.4.4.2.3围护结构
按8.4.3.3的规定。
8.4.4.2.4送排风系统
排风系统应连续经过两个高效过滤器处理。其他要求按8.4.3.4的规定。8.4.4.2.5环境参数
按8.4.3.5的规定。
8.4.4.2.6安全装置及特殊设备
应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Ⅲ级生物安全柜。其他要求按8.4.3.6的规定。8.4.4.2.7其他
按8.4.3.7、8.4.3.8的规定。
8.4.4.3正压服型BSL-4实验室
8.4.4.3.1总则
由BSL-4级实验设施、Ⅱ级生物安全柜和具有生命支持供气系统的正压防护服组成。8.4.4.3.2选址
按8.4.4.2.1的规定。
8.4.4.3.3布局
a)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安放有Ⅱ级生物安全柜的污染区组成,相邻区由缓冲间连接。清洁区包括外更衣室、淋浴室、内更衣室(可兼缓冲间),污染区、半污染区之间的缓冲间应设化学淋浴装置,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经化学淋浴对正压防护服表面进行消毒;b)其他要求按8.4.4.2.2的b)和d)的规定8.4.4.3.4围护结构
按8.4.3.3的规定。
SN/T2024—2007
8.4.4.3.5送排风系统
按8.4.4.2.4的规定。
8.4.4.3.6环境参数
按8.4.3.5的规定。
8.4.4.3.7安全装置及特殊设备
a)应使用Ⅱ级外排风型生物安全柜;HiiKANiKAca
进人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应穿着正压防护服。生命支持系统包括提供超量清洁呼吸气体的正压供气装置,报警器和紧急支援气罐。工作服内气压相对周围环境应为持续正压,并符合要求。生命支持系统应有自动启动的紧急电源供应:c)其他要求按8.4.3.6的规定
8.4.4.3.8其他
按8.4.3.7、8.4.3.8的规定。
8.4.4.4混合型BSL-4实验室
在本级实验设施基础上,同时使用Ⅲ级生物安全柜和具有生命支持供气系统(正压防护服)。应同时符合本标准8.4.4.2和8.4.4.3的全部要求8.5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分级技术要求见附录A。
生物危害标识及使用
9.1生物危害标识
见WHO《生物安全手册》。
9.2生物危害标识的使用
9.2.1在BSL-2/ABSL-2级动物检疫实验室人口的明显位置应粘贴标有危险级别的生物危害标识。9.2.2在BSL-3/ABSL-3级及以上级别动物检疫实验室所在的建筑物入口、实验室人口及操作间均应粘贴标有危害级别的生物危害标识,同时应标明正在操作的病原微生物种类9.2.3凡是盛装生物危害物质的容器、运输工具、进行生物危险物质操作的仪器和专用设备等都应粘贴标有相应危害级别的生物危害标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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