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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B/T 2879.3-1998 铁路机车车辆 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 铁路机车车辆 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1 18:04:40
- TB/T2879.3-1998
- 现行
标准号:
TB/T 2879.3-1998
标准名称:
铁路机车车辆 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
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8-02-24 -
实施日期:
1998-09-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30.86 KB
替代情况:
TB/T 2445-93 TB/T 2565-95 TB/T 2784-97采标情况:
UIC 842.3-79 N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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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机车车辆制造用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机车车辆整车及零、部件。 TB/T 2879.3-1998 铁路机车车辆 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TB/T2879.3-1998

部分标准内容:
TB/T 2879.3—1998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铁路联盟标准UIC842.3—1979《机车车辆及集装箱制造用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本标准采用与UIC相近的形式。机械除锈工艺、化学除锈工艺与UIC基本一致。取消了集装箱方面的内容,补充了钢铁工件的磷化处理。本标准是《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系列标准第三部分,该系列标准的其它部分为:TB/T 2879.1—1998(neq UIC 842.1—1975)第1部分: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第2部分:涂料检验方法
TB/T 2879.2—1998(neq UIC 842.2—1975)第4部分:货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TB/T 2879. 4—1998(neq UIC 842. 4—1979)TB/T 2879.5-—1998(neq UIC 842.5—1975)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TB/T 2879. 6---1998(neq UIC 842. 6-1979)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下列标准:TB/T2445—93货车钢材(喷抛射)预处理清洁度技术条件TB/T2565—95车辆用薄钢板化学预处理技术条件TB/T2784--1997内燃、电力机车除锈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由铁道部大连内燃机车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铁道部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风、翁秀月。本标准于1998年2月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1范團
TB/T 2879.3—1998
neq UIC 842. 3—1979
代替TB/T2445-1993
TB/T2565—1995
TB/T 2784--1997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机车车辆制造用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机车车辆整车及零、部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6060.5—1988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GB6807-一1986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T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TB/T2879.4-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4部分:货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TB/T2879.5一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3.1钢件和钢铁铸件的表面处理
涂装前应清除钢件和钢铁铸件表面的油脂、锈斑、氧化皮和轧制鳞皮等。为了便于防护底漆的涂装,对已酸洗的购置钢板也应进行处理。3.1.1抛(喷)射除锈
3.1.1.1抛(喷)射除锈前,厚的锈层应铲除,可见的油脂或污垢也应清除。抛(喷)射除锈后,钢材表面浮灰和碎屑应予清除。
3.1.1.2抛(喷)射除锈后的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达到GB/T8923中的Sa2加工要求的覆盖层,如喷镀锌、粘贴等应为Sa3级。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机械除锈后再进行化学除锈。3.1.1.3抛(喷)射除锈后的钢件表面粗糙度为Ra12.5~50μm(铸件除外)。3.1.2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级;对特殊性能或特殊
3.1.2.1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前,厚的锈层应铲除,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也应清除。除锈后钢材表面应清除浮灰和碎屑。
3.1.2.2对抛(喷)射处理易造成变形的薄钢板和尺寸较小的零、部件,可用钢丝刷或颗粒度为60~80的砂轮打磨除锈。
3.1.2.3经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的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GB/T8923中规定的St3级。3.1.3脱脂净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遣部1998-02-24批准1998-09-01实施
TB/T 2879. 3-1998
涂装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如油脂和水迹等杂物)。3.1.4锈转化和化学除锈
3.1.4.1禁止采用化学法将锈转化固定的方法。3.1.4.2小零、部件可采用表面浸溃除锈处理。3.1.4.3除锈后应将除锈剂中和,并清除其剩余物。除锈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目视可见的氧化物、锈蚀及过腐蚀现象,表面色泽应均匀。3.1.5磷化
3.1.5.1采用浸溃、喷淋或刷涂方式对化学除锈后的钢件表面进行磷化处理。3.1.5.2磷化后工件的磷化膜应符合GB6807中2.6~2.9的规定。3.2焊接件的表面处理
3.2.1焊接未经除锈或清除氧化皮的构件未经除锈或清除氧化皮的钢构件组装焊接时,其叠合处应除锈,并按TB/T2879.4和TB/T2879.5的规定涂装。对已完工的焊接件应清除氧化皮和焊渣、焊接溅滴。3.2.2焊接外购已除锈的构件
已除锈的构件组装焊接时,应清除叠合处的杂物,并按TB/T2879.4和TB/T2879.5的规定涂装。焊接后应清除氧化皮和焊渣。3.2.3焊接已涂装防护涂料的零、部件已涂装防护涂料的零、部件组装焊接时,应清理叠合处,如在涂装前粘贴了覆盖带时,在揭去覆盖带后,按3.1.3的规定处理,并按3.2.1涂装。组焊后按3.2.2进行处理。焊接区防护涂料受损时应重新涂装。
3.3铆接件和螺栓连接件的表面处理组装前,连接面应进行除锈,并按TB/T2879.4和TB/T2879.5的规定涂装防护涂料。此规定不适用于加工后立即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清漆、防腐薄膜、油脂等)的接触面,临时性防护措施应在组装前去除。
3.4不锈钢的表面处理
3.4.1不锈钢表面如采用下列涂层时:a)碳钢和不锈钢焊接时涂装买方许可的涂料;b)车体内侧涂装隔音、隔热材料;c)车体外侧涂装标记,
其表面应脱油脂、清理干净。一般只许用有机溶剂清洗污物(杂物、油脂和水迹等),必要时可用磷酸清洗剂,
涂装前其表面应完全干燥。
3.4.2不锈钢零、部件的焊接
不锈钢零、部件接合焊缝及受热影响区应使用不锈钢钢丝刷清理。3.4.3碳钢和不锈钢零件的焊接
碳钢和不锈钢零件组装焊接时,焊接接触面清理干净后,按TB/T2879.4和TB/T2879.5的规定涂装。
3.4.4不锈钢表面装饰
花色图案不锈钢表面用不锈钢钢丝刷或合成纤维(尼龙纤维)进行清理。无光泽面不锈钢表面可用玻璃珠喷丸处理。bZxz.net
3.5轻金属合金材料表面处理
焊缝应打磨,使用不锈钢钢丝刷清除焊渣和焊接溅滴。污物可用非纤维抹布清除。涂装前,轻金属合金材料表面用有机溶剂和化学去污剂清洗油脂、灰尘、杂质、焊渣等。1132
3.6木材及木质材料的表面处理
TB/T2879.3—1998
涂装或粘贴前,木材表面应用砂纸打磨(货车用木材涂装前可不打磨)后,用非纤维材料清除尘屑。禁止在木材待涂装表面涂蜡和硅油。涂装木材的含水率应控制在12%~18%。3.7塑料的表面处理
塑料表面应用相应的溶液脱脂,再用粒度为240~360的砂纸打磨,待清除尘屑后进行涂装或喷涂。进行清理或脱脂时,只允许使用非纤维物料。对聚烯烃系列塑料如PE(聚乙烯),PP聚丙烯)或PTFE(聚四氟乙烯)等塑料表面应用铬硫酸盐溶液或用电解氧活化吸附处理后,再涂装涂料或刷胶。4处理后的表面检验
4.1处理后的表面采用目测法检验。4.2检验应在表面处理后、涂装或粘贴前进行。4.3抛(喷)射处理的表面粗糙度按GB6060.5规定的比较样块进行对照检查。4.4机械除锈的钢材表面除锈等级按GB/T8923的规定检查。4.5磷化膜的检验规则与方法按GB6807进行。①梁、柱等以及胶合板、木质饰面板、刨花板、竹胶板和硬质纤维板等视为木质材料。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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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铁路联盟标准UIC842.3—1979《机车车辆及集装箱制造用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
本标准采用与UIC相近的形式。机械除锈工艺、化学除锈工艺与UIC基本一致。取消了集装箱方面的内容,补充了钢铁工件的磷化处理。本标准是《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系列标准第三部分,该系列标准的其它部分为:TB/T 2879.1—1998(neq UIC 842.1—1975)第1部分:涂料供货技术条件
第2部分:涂料检验方法
TB/T 2879.2—1998(neq UIC 842.2—1975)第4部分:货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TB/T 2879. 4—1998(neq UIC 842. 4—1979)TB/T 2879.5-—1998(neq UIC 842.5—1975)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第6部分:涂装质量检查和验收规程TB/T 2879. 6---1998(neq UIC 842. 6-1979)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下列标准:TB/T2445—93货车钢材(喷抛射)预处理清洁度技术条件TB/T2565—95车辆用薄钢板化学预处理技术条件TB/T2784--1997内燃、电力机车除锈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由铁道部大连内燃机车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铁道部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风、翁秀月。本标准于1998年2月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
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1范團
TB/T 2879.3—1998
neq UIC 842. 3—1979
代替TB/T2445-1993
TB/T2565—1995
TB/T 2784--1997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机车车辆制造用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机车车辆整车及零、部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6060.5—1988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GB6807-一1986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T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TB/T2879.4-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4部分:货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TB/T2879.5一1998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3.1钢件和钢铁铸件的表面处理
涂装前应清除钢件和钢铁铸件表面的油脂、锈斑、氧化皮和轧制鳞皮等。为了便于防护底漆的涂装,对已酸洗的购置钢板也应进行处理。3.1.1抛(喷)射除锈
3.1.1.1抛(喷)射除锈前,厚的锈层应铲除,可见的油脂或污垢也应清除。抛(喷)射除锈后,钢材表面浮灰和碎屑应予清除。
3.1.1.2抛(喷)射除锈后的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达到GB/T8923中的Sa2加工要求的覆盖层,如喷镀锌、粘贴等应为Sa3级。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机械除锈后再进行化学除锈。3.1.1.3抛(喷)射除锈后的钢件表面粗糙度为Ra12.5~50μm(铸件除外)。3.1.2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级;对特殊性能或特殊
3.1.2.1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前,厚的锈层应铲除,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也应清除。除锈后钢材表面应清除浮灰和碎屑。
3.1.2.2对抛(喷)射处理易造成变形的薄钢板和尺寸较小的零、部件,可用钢丝刷或颗粒度为60~80的砂轮打磨除锈。
3.1.2.3经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的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GB/T8923中规定的St3级。3.1.3脱脂净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遣部1998-02-24批准1998-09-01实施
TB/T 2879. 3-1998
涂装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如油脂和水迹等杂物)。3.1.4锈转化和化学除锈
3.1.4.1禁止采用化学法将锈转化固定的方法。3.1.4.2小零、部件可采用表面浸溃除锈处理。3.1.4.3除锈后应将除锈剂中和,并清除其剩余物。除锈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目视可见的氧化物、锈蚀及过腐蚀现象,表面色泽应均匀。3.1.5磷化
3.1.5.1采用浸溃、喷淋或刷涂方式对化学除锈后的钢件表面进行磷化处理。3.1.5.2磷化后工件的磷化膜应符合GB6807中2.6~2.9的规定。3.2焊接件的表面处理
3.2.1焊接未经除锈或清除氧化皮的构件未经除锈或清除氧化皮的钢构件组装焊接时,其叠合处应除锈,并按TB/T2879.4和TB/T2879.5的规定涂装。对已完工的焊接件应清除氧化皮和焊渣、焊接溅滴。3.2.2焊接外购已除锈的构件
已除锈的构件组装焊接时,应清除叠合处的杂物,并按TB/T2879.4和TB/T2879.5的规定涂装。焊接后应清除氧化皮和焊渣。3.2.3焊接已涂装防护涂料的零、部件已涂装防护涂料的零、部件组装焊接时,应清理叠合处,如在涂装前粘贴了覆盖带时,在揭去覆盖带后,按3.1.3的规定处理,并按3.2.1涂装。组焊后按3.2.2进行处理。焊接区防护涂料受损时应重新涂装。
3.3铆接件和螺栓连接件的表面处理组装前,连接面应进行除锈,并按TB/T2879.4和TB/T2879.5的规定涂装防护涂料。此规定不适用于加工后立即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清漆、防腐薄膜、油脂等)的接触面,临时性防护措施应在组装前去除。
3.4不锈钢的表面处理
3.4.1不锈钢表面如采用下列涂层时:a)碳钢和不锈钢焊接时涂装买方许可的涂料;b)车体内侧涂装隔音、隔热材料;c)车体外侧涂装标记,
其表面应脱油脂、清理干净。一般只许用有机溶剂清洗污物(杂物、油脂和水迹等),必要时可用磷酸清洗剂,
涂装前其表面应完全干燥。
3.4.2不锈钢零、部件的焊接
不锈钢零、部件接合焊缝及受热影响区应使用不锈钢钢丝刷清理。3.4.3碳钢和不锈钢零件的焊接
碳钢和不锈钢零件组装焊接时,焊接接触面清理干净后,按TB/T2879.4和TB/T2879.5的规定涂装。
3.4.4不锈钢表面装饰
花色图案不锈钢表面用不锈钢钢丝刷或合成纤维(尼龙纤维)进行清理。无光泽面不锈钢表面可用玻璃珠喷丸处理。bZxz.net
3.5轻金属合金材料表面处理
焊缝应打磨,使用不锈钢钢丝刷清除焊渣和焊接溅滴。污物可用非纤维抹布清除。涂装前,轻金属合金材料表面用有机溶剂和化学去污剂清洗油脂、灰尘、杂质、焊渣等。1132
3.6木材及木质材料的表面处理
TB/T2879.3—1998
涂装或粘贴前,木材表面应用砂纸打磨(货车用木材涂装前可不打磨)后,用非纤维材料清除尘屑。禁止在木材待涂装表面涂蜡和硅油。涂装木材的含水率应控制在12%~18%。3.7塑料的表面处理
塑料表面应用相应的溶液脱脂,再用粒度为240~360的砂纸打磨,待清除尘屑后进行涂装或喷涂。进行清理或脱脂时,只允许使用非纤维物料。对聚烯烃系列塑料如PE(聚乙烯),PP聚丙烯)或PTFE(聚四氟乙烯)等塑料表面应用铬硫酸盐溶液或用电解氧活化吸附处理后,再涂装涂料或刷胶。4处理后的表面检验
4.1处理后的表面采用目测法检验。4.2检验应在表面处理后、涂装或粘贴前进行。4.3抛(喷)射处理的表面粗糙度按GB6060.5规定的比较样块进行对照检查。4.4机械除锈的钢材表面除锈等级按GB/T8923的规定检查。4.5磷化膜的检验规则与方法按GB6807进行。①梁、柱等以及胶合板、木质饰面板、刨花板、竹胶板和硬质纤维板等视为木质材料。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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