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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标准(YC)】 烟草机械 贮柜 第2部分: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1 19:58:15
- YC/T87.2-1996
- 已作废
标准号:
YC/T 87.2-1996
标准名称:
烟草机械 贮柜 第2部分: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
烟草行业标准(YC)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6-07-08 -
实施日期:
1996-11-01 -
作废日期:
2006-10-13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48.63 KB
替代情况:
被YC/T 87.2-2006替代

部分标准内容:
YC/T87.2-1996
YC/T87烟草机械贮柜》是采用国外同类型贮柜的型式,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并进行系列化产品设计后制定的通用标准,可作为贮柜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修、修理和治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在《烟草机械贮柜》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两个独立的部分:第1部分(即YC/T87.1)型式与基本参数,第2部分即YC/T87.2):技术条件。本标准是第2部分。标准中规定了贮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等。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推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秦皇岛烟草工业机械厂、昆明船舶设备集团公司东光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崇宏、何东博、任荣信、侯幼平、沈素娟、刘广荣、姜广。470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贮柜
第2部分:技术条件
Tobacco machinery
Reserve cupboard--Part 2:Technical specificationsYC/T 87.2—1996
本标准规定了贮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贮存烟草物料的贮柜。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4-—1988安全标志
GB/T3768—--1983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GB/T 13306--1991
YC/T 10.10--1993
YC/T 10. 11--1993
YC/T 10.12--1993
YC/T 10.13--1993
YC/T 10. 16--1996
YC/T 11.2--1993
YC/T 87.1—1996
3技术要求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简易法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电气装配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基本要求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
贮柜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烟草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3.1工作条件
贮柜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不大于80%;
c)海拨高度:不高于2000m;
d)电源:3 N~50 Hz/TN-S,380 V±38 V,50 Hz±1 Hz;注:出口贮柜的电气部分应根据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来料:连续、均匀、松散、无杂物。3.2使用性能
国家烟草专卖局7996-07-08批准1996-11-01实施
YC/T87.2—1996
贮柜在符合3.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并达到下列要求:a)贮柜的贮存能力应符合YC/T87.1—1996中附录A的规定;b)贮柜运行正常,不应漏料。
3.3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3.3.1传动外露部分应有安全保护装置。3.3.2输送带的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要求。3.3.3绝缘电阻:电路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MQ。3.3.4介电强度:电控设备非电连接的独立电路相互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3.3.5保护接地:外部保护接地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裸露导体零件和设备外壳之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10。
3.3.6贮柜噪声不应大于80dB(A)。3.4装配
3.4.1装配应符合YC/T10.11和YC/T10.16中有关规定。3.4.2主动链轮与被动链轮中心平面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两链轮中心距的1.5%。3.4.3链条非工作边的下垂度不得超过两链轮中心距的4.5%。3.4.4各传动辊应平行,保证输送带跑偏量不应大于输送带宽度的3%。3.4.5输送带松紧适宜,传动平稳,不允许有卡滞和异常响声。3.4.6机架导轨直线度误差不超过1.5%,全长不超过8mm,左右两导轨平行度不超过2%,全长不超过 10 mm
3.5空载运行
贮柜总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4h的空载运行,并达到下列要求:a)设备起动平稳,无卡滞现象和异常响声;b)按3.4.4、3.4.5进行检查。
3.6负载运行
贮柜应在采购方生产线进行21h以上负载运行,且应达到下列要求:a)贮柜运行正常;
b)符合3.2和3.5的规定。
3.7外观
3.7.1外表面涂漆层质量应符合YC/T10.10--1993中4.3.5的有关要求。3.7.2贮柜外观涂漆色泽应与整线设备相协调。4试验方法
4.1噪声
贮柜噪声声压级的测量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4.2电气安全性能免费标准bzxz.net
贮柜电控部分的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保护接地的测试方法按YC/T10.13一1993中的4.2~4.4执行。
5检验
贮柜检验分为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5.1出厂检验
5.1.1每台贮柜出厂检验的项目为3.3~3.5,3.7及7.1.7.2.1,7.2.2。472
YC/T 87.2-1996
5.1.2每台贮柜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2验收检验
5.2.1贮柜验收检验项目为3.5和3..6。5.2.2贮柜的验收检验宜在采购方进行。验收检验时,应做好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5.3型式检验
5.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贮柜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设计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积累生产50台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3.2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中的关键特性项目和重要特性项目。
5.3.3型式检验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10%。若数量少于20台时,随机抽取二台。
5.4判定规则
5.4.1在各项检验中,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合格。5.4.2在检验中,当某项指标达不到本标准规定时,允许调试后进行复验,若复验两次仍达不到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6 分类与命名
贮柜的分类与命名按YC/T87.1--1996中第2章的规定。7标志、包装、运输及慰存
7:1标志
7.1.1标志应符合GB2894和GB/T13306的有关规定。铭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型号及名称;
b)额定生产能力;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7.1.2包装、运输及贮存标志应符合YC/T10.12—1993中3.5的规定。7.2包装、运输及贮存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YC/T10.12中的有关要求。7.2.2随机文件应符合YC/T11.2的有关规定。7.2.3运输、贮存应符合YC/T10.12--1993中第4章的规定。在开箱验货前,若采购方在露天放置包装箱时应采取防雨、水措施。
8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宜在采购方与供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注:建议至少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方在遵守本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贮柜自开箱验货确认无误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因制道质量而不能正常使用,供方应免费够理或更换。473
A1测量仪器
YC/T 87.2—1996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噪声声压级的测量
测量贮柜噪声声压级应用2型精密声级计,A计权网络,测试仪器及其有关事项按GB/T3768-1983中第4章。
测量条件
A2.1贮柜周围不应放置障碍物。A2.2贮柜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少于2000mm。A2.3背景噪声的要求按GB/T3768—1983中的3.2执行。A2.4在进行测量时,贮柜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A3测量方法
A3.1传声器应面向贮柜噪声源,并与水平面平行。A3.2传声器距离地面高度1500mm。A3.3传声器到贮柜的距离1000mm。A3.4测点数与测点布置如图A1所示。1000
O一基本测点:一附加测点(水平面上A声级最高的点)图A1测点布置图
A3.5背景噪声的修正按GB/T3768—1983中6.5执行。A3.6贮柜噪声平均声压级的计算按GB/T3768--1983中7.1执行。474
B1工作条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见表B1。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人员(签字)
评价: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项目名称
电源:3N~50Hz/TN-S
来料:连续,均匀、松散,无杂物YC/T 87.2—1996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
型贮柜
标准规定
10℃~40℃
不大于80%
不高于2 000m
380V±38V
50Hz±1Hz
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见表B2。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验收地点、时间
项目名称
贮存供料能力(按含水率12%计)运行正常,不应漏料
结论:
YC/T87.2—1996
表B2验收记录
标准规定
型忙柜
按YC/T87.1-1996中录A执行
采购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采购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
供方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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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87烟草机械贮柜》是采用国外同类型贮柜的型式,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并进行系列化产品设计后制定的通用标准,可作为贮柜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修、修理和治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在《烟草机械贮柜》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两个独立的部分:第1部分(即YC/T87.1)型式与基本参数,第2部分即YC/T87.2):技术条件。本标准是第2部分。标准中规定了贮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等。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标推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秦皇岛烟草工业机械厂、昆明船舶设备集团公司东光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崇宏、何东博、任荣信、侯幼平、沈素娟、刘广荣、姜广。470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贮柜
第2部分:技术条件
Tobacco machinery
Reserve cupboard--Part 2:Technical specificationsYC/T 87.2—1996
本标准规定了贮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贮存烟草物料的贮柜。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4-—1988安全标志
GB/T3768—--1983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GB/T 13306--1991
YC/T 10.10--1993
YC/T 10. 11--1993
YC/T 10.12--1993
YC/T 10.13--1993
YC/T 10. 16--1996
YC/T 11.2--1993
YC/T 87.1—1996
3技术要求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简易法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电气装配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基本要求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
贮柜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烟草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3.1工作条件
贮柜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不大于80%;
c)海拨高度:不高于2000m;
d)电源:3 N~50 Hz/TN-S,380 V±38 V,50 Hz±1 Hz;注:出口贮柜的电气部分应根据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来料:连续、均匀、松散、无杂物。3.2使用性能
国家烟草专卖局7996-07-08批准1996-11-01实施
YC/T87.2—1996
贮柜在符合3.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并达到下列要求:a)贮柜的贮存能力应符合YC/T87.1—1996中附录A的规定;b)贮柜运行正常,不应漏料。
3.3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3.3.1传动外露部分应有安全保护装置。3.3.2输送带的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要求。3.3.3绝缘电阻:电路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MQ。3.3.4介电强度:电控设备非电连接的独立电路相互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3.3.5保护接地:外部保护接地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裸露导体零件和设备外壳之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10。
3.3.6贮柜噪声不应大于80dB(A)。3.4装配
3.4.1装配应符合YC/T10.11和YC/T10.16中有关规定。3.4.2主动链轮与被动链轮中心平面应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两链轮中心距的1.5%。3.4.3链条非工作边的下垂度不得超过两链轮中心距的4.5%。3.4.4各传动辊应平行,保证输送带跑偏量不应大于输送带宽度的3%。3.4.5输送带松紧适宜,传动平稳,不允许有卡滞和异常响声。3.4.6机架导轨直线度误差不超过1.5%,全长不超过8mm,左右两导轨平行度不超过2%,全长不超过 10 mm
3.5空载运行
贮柜总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4h的空载运行,并达到下列要求:a)设备起动平稳,无卡滞现象和异常响声;b)按3.4.4、3.4.5进行检查。
3.6负载运行
贮柜应在采购方生产线进行21h以上负载运行,且应达到下列要求:a)贮柜运行正常;
b)符合3.2和3.5的规定。
3.7外观
3.7.1外表面涂漆层质量应符合YC/T10.10--1993中4.3.5的有关要求。3.7.2贮柜外观涂漆色泽应与整线设备相协调。4试验方法
4.1噪声
贮柜噪声声压级的测量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4.2电气安全性能免费标准bzxz.net
贮柜电控部分的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保护接地的测试方法按YC/T10.13一1993中的4.2~4.4执行。
5检验
贮柜检验分为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5.1出厂检验
5.1.1每台贮柜出厂检验的项目为3.3~3.5,3.7及7.1.7.2.1,7.2.2。472
YC/T 87.2-1996
5.1.2每台贮柜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2验收检验
5.2.1贮柜验收检验项目为3.5和3..6。5.2.2贮柜的验收检验宜在采购方进行。验收检验时,应做好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5.3型式检验
5.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贮柜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设计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积累生产50台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3.2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中的关键特性项目和重要特性项目。
5.3.3型式检验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10%。若数量少于20台时,随机抽取二台。
5.4判定规则
5.4.1在各项检验中,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合格。5.4.2在检验中,当某项指标达不到本标准规定时,允许调试后进行复验,若复验两次仍达不到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6 分类与命名
贮柜的分类与命名按YC/T87.1--1996中第2章的规定。7标志、包装、运输及慰存
7:1标志
7.1.1标志应符合GB2894和GB/T13306的有关规定。铭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型号及名称;
b)额定生产能力;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7.1.2包装、运输及贮存标志应符合YC/T10.12—1993中3.5的规定。7.2包装、运输及贮存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YC/T10.12中的有关要求。7.2.2随机文件应符合YC/T11.2的有关规定。7.2.3运输、贮存应符合YC/T10.12--1993中第4章的规定。在开箱验货前,若采购方在露天放置包装箱时应采取防雨、水措施。
8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宜在采购方与供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注:建议至少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方在遵守本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贮柜自开箱验货确认无误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因制道质量而不能正常使用,供方应免费够理或更换。473
A1测量仪器
YC/T 87.2—1996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噪声声压级的测量
测量贮柜噪声声压级应用2型精密声级计,A计权网络,测试仪器及其有关事项按GB/T3768-1983中第4章。
测量条件
A2.1贮柜周围不应放置障碍物。A2.2贮柜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少于2000mm。A2.3背景噪声的要求按GB/T3768—1983中的3.2执行。A2.4在进行测量时,贮柜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A3测量方法
A3.1传声器应面向贮柜噪声源,并与水平面平行。A3.2传声器距离地面高度1500mm。A3.3传声器到贮柜的距离1000mm。A3.4测点数与测点布置如图A1所示。1000
O一基本测点:一附加测点(水平面上A声级最高的点)图A1测点布置图
A3.5背景噪声的修正按GB/T3768—1983中6.5执行。A3.6贮柜噪声平均声压级的计算按GB/T3768--1983中7.1执行。474
B1工作条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见表B1。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人员(签字)
评价: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项目名称
电源:3N~50Hz/TN-S
来料:连续,均匀、松散,无杂物YC/T 87.2—1996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
型贮柜
标准规定
10℃~40℃
不大于80%
不高于2 000m
380V±38V
50Hz±1Hz
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见表B2。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验收地点、时间
项目名称
贮存供料能力(按含水率12%计)运行正常,不应漏料
结论:
YC/T87.2—1996
表B2验收记录
标准规定
型忙柜
按YC/T87.1-1996中录A执行
采购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采购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
供方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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