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
楼梯配件
DBJT14—2
图集号:L96J401
1998
楼梯配件
| 批准部门: |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鲁建发[1997]365号 |
| 主编单位: |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统一编号: | ED.T.4-2 |
| 实行日期: |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 | 图集编号: | L96J401 |
| 主编单位负责人: | 武利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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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单位技术负责人: | 尹宗信 | |
| 技术审定人: | 李立之 | |
| 设计负责人: | 李松、于康平 |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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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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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配件及通用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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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集号 L96J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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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
一、适用范围:
- 本图集代替原合溪(楼梯)LJ107,适用于民用及工业建筑。
二、设计依据: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37-87。
- 《建筑楼梯荷载取值标准》 GB 4101-87。
三、尺寸内容:
- 楼梯栏杆(板)高度,按踏步宽度中心至扶手上皮的高度,规定室内楼梯 1000mm,室外楼梯 1150mm,幼儿楼梯 600mm。
- 本图集有多种类型和多种材料组成的楼梯栏杆及配件,可直接采用。
- 若图中有不同类型的扶手可采用,如选用不同高度扶手时应把栏杆起端高度保持不变。
- 凡采用压型板的楼梯,踏步宽度应不小于 300mm。
四、施工要求:
- 各种配件应按制作安装图,尺寸准确。各部位做法应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规定。
- 木扶手及木踢脚采用耐水木材,含水率 2%,油漆及颜色由具体设计确定。
- 金属配件(不锈钢、铜、铝合金除外)需先除锈刷防锈漆两道,再刷面漆两道,颜色及颜色具体设计规定。
- 凡木码及木制品与钢件接触部分均应做防腐处理。
五、说明方法:
- 本图尺寸除注明外均以毫米为单位。
- 除图中注明的所有钢管直径均为外径尺寸。
- 索引标记:
图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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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页次
图号:LJ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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