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变形缝构造
(金属成品系列)
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主编
津 07J902
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批准《围护结构外墙外保温构造》等图集为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 设 [2007]104 号 签发人:严定中
各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由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河北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人居环境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以下图集:
- 《围护结构外墙外保温构造》(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标准统一编号 DBJT9-168-2007,图集号津 07SJ10;
- 《建筑变形缝构造》(金属成品系列),标准统一编号 DBJT9-169-2007,图集号津 07J902;
- 《建筑防水构造》(粘霸系列),标准统一编号 DBJT9-170-2007,图集号津 07SJ802。
经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上述 3 册图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自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标准图集的管理发行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复制。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建筑变形缝构造
(金属成品系列)
| 批准部门:天津市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主编单位负责人 郑玉珊 |
||
| 主编单位:天津市政标准设计办公室 | 主编单位技术负责人 王占和 |
||
| 实行日期:2007年2月1日 | 主编单位项目负责人 钟玉洁 |
||
| 批准文号:建设[2007]104号 |
| 统一编号:D3JT29-169-2007 |
| 图集号:津07J302 |
说 明
标准设计是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化、推广应用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它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合理利用资源,推广先进技术具有重要作用。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是针对天津市工程建筑构配件、制品、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编制的通用设计文件,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推广应用所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供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技术人员选用。
天津市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天津市政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的组织编制、实施与发行工作。
图集版权属天津市政标准设计办公室所有,根据国务院第83号城市建设字第35号文《关于保护建筑标准设计版权的规定》,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复制。因图集使用过程中有问题,意见,请与编辑单位或出版联系,以便修改参考之。
图集编制过程中,得到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对他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