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标准设计
框架节点详图
及钢筋混凝土柱与砖墙拉结详图(抗震)
DBJT13-20
闽 94C102
福建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1994.12
框架节点详图
及钢筋混凝土柱与砖墙拉结详图(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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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单位负责人:徐友德 主编单位技术负责人:潘天森 技术审定人:潘天森 设计负责人:夏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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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总说明 | 2—3 |
| 框架节点详图(抗震等级:一级) | 4—8 |
| 框架节点详图(抗震等级:二级) | 9—13 |
| 框架节点详图(抗震等级:三、四级) | 14—18 |
| 框架节点详图(非抗震) | 19—23 |
| 钢筋混凝土柱与砖墙拉结详图(抗震等级:一、二级) | 24—25 |
| 钢筋混凝土柱与砖墙拉结详图(抗震等级:三、四级) | 26 |
目 录
图集号:闽94G102
页号:1
总说明
本图集为钢管(仅采用Q235、16Mn)和角钢及槽钢的檩条、拉条节点详图,以及屋面系统压型钢板与檩条的连接详图。
- ①~⑦ 为采用第一层的拉条间距;
- ⑧~⑭ 为采用第二层、三层的拉条间距;
- ⑮~㉑ 为采用第三层、四层的拉条间距;
- ㉒~㉘ 为非抗震的檩条与拉条间距;
- ①~⑦ 为抗震等级二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⑧~⑭ 为抗震等级二、三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⑮~㉑ 为抗震等级二、三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①~⑦ 为采用第一层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⑧~⑭ 为采用第二层、三层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⑮~㉑ 为采用第三层、四层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㉒~㉘ 为非抗震的檩条与拉条间距;
- ①~⑦ 为抗震等级二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⑧~⑭ 为抗震等级二、三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⑮~㉑ 为抗震等级二、三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①~⑦ 为采用第一层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⑧~⑭ 为采用第二层、三层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⑮~㉑ 为采用第三层、四层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㉒~㉘ 为非抗震的檩条与拉条间距;
- ①~⑦ 为抗震等级二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⑧~⑭ 为抗震等级二、三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 ⑮~㉑ 为抗震等级二、三级的檩条间距(30)及屋脊与拉条间距;
1. 加强筋厚度应小于设计值,应以计算为准。附加板厚应根据构件大小和长度确定,且不小于最小尺寸。
2. 屋脊拉条间距不应大于5m,当大于时,应在中间增加一道或两道拉条,具体数量由设计确定。
3. 在檩条跨度不超过8m且坡度小于1/10时,可不设水平支撑。当坡度不小于1/10时,应设置水平支撑。
4. 屋面斜撑间距不应大于6m,当大于时应适当增加。具体数量由设计确定。
5. 檩条与拉条的连接应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连接。当采用焊接时,焊缝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6.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的地区,檩条与拉条的连接应满足相应的抗震要求。
| 屋面系统压型钢板与檩条连接详图 | |||
|---|---|---|---|
| 编号 | 说明 | ||
| ①~⑦ | 第一层拉条间距 | 采用Q235、16Mn钢管和角钢及槽钢的檩条 | 节点详图 [图片] |
| ⑧~⑭ | 第二层拉条间距 | 采用Q235、16Mn钢管和角钢及槽钢的檩条 | |
| ⑮~㉑ | 第三层拉条间距 | 采用Q235、16Mn钢管和角钢及槽钢的檩条 | |
| ㉒~㉘ | 非抗震檩条间距 | 采用Q235、16Mn钢管和角钢及槽钢的檩条 | |
| 图A.2 屋面系统压型钢板与檩条连接详图 | |||
7.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的地区,应设置隅撑。隅撑的间距和规格由设计确定。
8. 屋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1/50,当小于时应采取其他排水措施。
9. 屋面板与檩条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连接方式可采用螺栓、焊接或自攻螺钉等。
10. 在屋面转角处和天沟处,应采取防水措施,防止雨水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