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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CAK72型有可靠性指标的双极性固体电解质钽电容器详细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5 02:22:31
  • SJ50063.1-1994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 50063.1-1994

  • 标准名称:

    CAK72型有可靠性指标的双极性固体电解质钽电容器详细规范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4-09-30
  • 实施日期:

    1994-12-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52.53 K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仪器、仪表>>仪器、仪表综合>>N01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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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 页数:

    7页
  • 标准价格:

    1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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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50063.1-1994 CAK72型有可靠性指标的双极性固体电解质钽电容器详细规范 SJ50063.1-1994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910
SJ50063.1-94
CAK72型有可靠性指标
的双极性固体
电解质电容器详细规范
Capacitors,fixed,electrolytic(solid eiectrolyte)tantalum,(nonpolarized)
establishedreliability,styleCAK,detailspecificaionfor
1994-09.30发布
199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CAK72型有可靠性指标的双极性固体电解质钮电容器详细规范
Capacitors,fixed,electrolytic(solid electolyte),tantalum,(nonpolarized),establishedreliability,styleCAK72,detail specirication for
SJ50063.1-94
本规范所规定的电容器,其全部要求由本规范和总规范GJB63A--91作出规定。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有可靠性指标的CAK72型双极性固体电解质钼电容器的结构、外形尺寸、额定值以及的补充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带绝缘层的金属外壳气密封单向引出、烧结式阳极、双极性的固体电解质电容器。
2引用文件
GJB63A一91有可靠性指标的固体电解质钼电容器总规范3要求
3.1结构和外形尺寸
电容器的结构,是由两个电容器芯子装入一个金属外壳中,用玻璃绝缘子密封,电容器外壳涂覆绝缘层。其外形尺寸和最大重量见图1和表1。2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4-09-30发布1994-12-01实施
外壳代号
额定电压V
类别电压V
浪涌电压V
外壳代号
SJ50063.1--94
表1电容器的外形尺寸
表2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类别电压、浪涌电压、标称电容量6.3
3.2X射线照像检查
不适用。
3.3绝缘层
电容器外壳涂覆的绝缘层,在本规范规定的温度下,不起皱,不起泡,不脱落,不致使电容器外壳任何部分裸露。
3.4使用环境温度
电容器的上限类别温度为125℃,额定温度为85℃,下限类别温度为-55℃。2
3.5漏电流
SJ50063.1—94
电容器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的漏电流应不大于下列数值:Io=0.03CRU(μA)或1μA(取大者)式中:Cr—标称电容量,(μF);Ur-额定电压,(V)。
3.6电容量允许偏差
电容量的实际电容量与标称电容量之间的偏差分为:±5%,±10%和±20%三种。3.7损耗角正切
电容器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损耗角正切tgo应符合下列规定:当CR≤0.47μF时,
CR=0.68~2.2μF时,
CR=3.3~33μF时,
CR=47~150μF时,
3.8耐湿
tgo≤4%;
tg8≤6%;
tg8≤8%;
tg8≤10%;
漏电流:不超过3.5条的规定值;电容量:变化量不超过试验前测量值的士5%;损耗角正切:应符合3.7条的规定。3.9高、低温稳定性
第1步(25℃)
漏电流:不超过3.5条的规定值;电容量:在规定的标称值的允许偏差范围之内;损耗角正切:应符合3.7条的规定。第2步(-55C)
电容量:与第1步测量值比较,其变化量应不超过土10%;损耗角正切:不超过3.7条规定值的1.2倍。第3步(25)
漏电流:不超过3.5条的规定值;电容量:变化量不超过第1步测量值的土5%;损耗角正切:应符合3.7条的规定。第4步(85℃)
漏电流:不超过3.5条规定值的10倍;电容量:与第1步测量值比较,其变化量应不超过±10%;损耗角正切:不超过3.7条规定值的1.2倍。第5步(125)
漏电流:不超过3.5条规定值的12.5倍;电容量:变化量不超过第1步测量值的土15%:损耗角正切:不超过3.7条规定值的1.5倍。第6步(25C)
漏电流:不超过3.5条的规定值;电容量:变化量不超过第1步测量值的±5%;3
SJ50063.1-94
损耗角正切:应符合3.7条的规定。3.10寿命
3.10.1时间240,1000h和2000h
每168±24h要改变一次所加电压的极性(对时间为240h者,120±12h改变一次所加电压的极性)。
在25℃下(如果适用):
漏电流:不超过3.5条的规定值的2倍;电容量:变化量不超过试验前测量值的土10%;损耗角正切:应符合3.7条的规定。在85℃下:
漏电流:不超过3.5条的规定值的10倍;在125℃下:
漏电流:不超过3.5条规定值的13倍:3.10.2时间为4000h,6000h,8000h和10000h每168去24h要改变一次所加电压的极性。在25℃下(如果适用):
漏电流:不超过3.5条的规定值的4倍;电容量:变化量不超过试验前测量值的土10%;损耗角正切:不超过3.7条规定值的1.2倍。在85℃下:
漏电流:不超过3.5条规定值的20倍;在125℃下:
漏电流:不超过3.5条规定值的25倍;3.11标志
应在电容器外壳两端标出极性符号“+”,其余按GJB63A中的3.28.1条的规定。4质量保证补充规定
鉴定时电容器允许偏差的代替规定:4.1免费标准bzxz.net
电容量允许偏差
鉴定组按表3划分:
鉴定组代号
可代替的电容量允许偏差
10%,20%
表3鉴定组
外壳号
额定电压
附加说明:
SJ50063.1-94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和四三二六厂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袁其兴,左丽媛,金跃惠,张国荣。计划项目代号:B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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