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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背负式超短波调频电台通用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5 03:56:42
  • SJ20507-1995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 20507-1995

  • 标准名称:

    背负式超短波调频电台通用规范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5-05-25
  • 实施日期:

    1995-12-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979.10 K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机械>>机械综合>>J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22页
  • 标准价格:

    19.0 元
  • 出版日期:

    1995-11-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陈明武、吕金发等
  • 起草单位:

    电子工业部七一○厂
  • 归口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 提出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 相关标签:

    背负式 超短波 通用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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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规范规定了军用背负式超短波调频电台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型号的军用背负式超短调频电台(以下简称电台)。编写具体型号电台的产品规范时,应遵宁本通用规范的要求。 SJ 20507-1995 背负式超短波调频电台通用规范 SJ20507-1995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20
SJ20507-1995
背负式超短波调频电台通用规范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
manpack ultra-short wave FM radio1995-05-25发布
1995-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背负式超短波调频电台通用规范Genericspeciricatonfor
manpack ultra-short waveFM radio1范围
1.1主要内容
SJ20507-1995
本规范规定了军用背负式超短波调频电台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等内容。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型号的军用背负式超短波调频电台(以下简称电台)。编写具体型号电台的产品规范时,应遵守本通用规范的要求。2引用文件
GB191—90
GJB151.4—86
GJB152—86
GJB179—86
GJB237—87
GJB238—87
GJB367.1-87
GJB367.2—87
GJB367.387
GJB367.5-87
GJB368.2—87
3要求
3.1合格鉴定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地面装置(固定的和移动的,包括腰带式和轮式车辆)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3类)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数字话保密机与超短波调频电台接口要求战术调频电台测量方法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设计制造要求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环境试验方法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可靠性鉴定试验和验收试验方法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基本要求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可靠性
3.2.1可靠性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5-05-25发布1995-12-01实施
SJ20507—1995
电台的可靠性设计应符合GJB367.1中1.3.1条规定。3.2.2可靠性指标
电台的可靠性指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由产品规范规定。3.3设计
电台的工作频率范围通常是3088MHz,或在30~88MHz频段内选取一段:波道间隔25kHz;调频制;具有传输单工模拟话与数字话或数据的能力。3.4结构
电台的结构应符合GJB367.1中的1.5条的要求,保证电台能适应所规定的环境条件,并便于操作、控制和维修。
结构方面的详细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5标准化
电台的标准化应符合GJB367.1中1.1条的要求。3.6维修性
电台的维修性设计应遵守GJB367.1中的1.6条规定。电台的自测功能和平均维修时间(MTTR)等维修性指标按GJB368.2的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7互换性
电台的互换性应符合GJB367.1中1.7条的要求。对于互换后需要重新调整的部件或模块,由产品规范规定。
3.8性能特性
3.8.1总的电性能
3.8.1.1频率范围(见4.8.4.2条)电台的频率范围为30~88MHz。若在该频率范围内选用某一频段,则由产品规范规定。3.8.1.2波道间隔(见4.8.4.2条)电台的波道间隔为25kHzo
3.8.1.3工作方式(见4.8.4.3条)电台应具备单工调频模拟话、数字话(或数据)两种工作方式。若还有其它工作方式,由产品规范规定。
3.8.1.4频率误差(见4.8.4.4条)电台在规定的工作环境条件下,接收机和发射机工作频率的误差应为±10×10-6。3.8.1.5电源电压(见4.8.4.5条)电台使用的电源电压额定值为直流12V,允许电压变化为9~15V。若有特殊要求时,由产品规范规定。
3.8.1.6射频端阻抗(见4.8.4.6条)电台的射输入或输出阻抗为500。3.8.1.7音频端阻抗(见4.8.4.6条)频率为1000Hz,电台的音频输入端阻抗为1152,输出端阻抗为6002。3.8.1.8连续工作时间(见4.8.4.7条)在规定的温度和电压范围内,电台以9min接收与3min发射的比例交替连续工作8h后,测量表1的指标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3.8.1.9收发转换时间(见4.8.4.8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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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由收到发或由发到收的转换时间应不大于20ms。3.8.1.10天线
电台使用的鞭天线长度为0.5,1.0,1.3,1.52.4,2.7m或3.0m。根据用户要求可选用一种或几种。天线插头插座型式应符合有关军用标准要求。表1
颗率误差
灵敏度
导颊静噪灵敏度
调制灵敏度
载波功率
3.8.1.11数据接口
技术要求章条号
电台和数字保密机的接口应符合GJB237的规定。3.8.2接收机电性能
3.8.2.1灵敏度(见4.8.5.1条)试验方法章条号
模拟话方式:当接收机输出端的音频输出功率为额定值时,为获得信纳比为12dB,射频输入信号功率应不大于-113dBm(即端电压0.5uV);b,数字话方式:在数字调额基带输出端上测得的误码率为5×10-2时,接收机的输入射频功率应不大于-113dBm
c极限工作温度时的灵敏度:
电台在规定的极限工作温度时,灵敏度允许比正常试验条件下规定的灵敏度低3dB。3.8.2.2导频静噪灵敏度(见4.8.5.2条)a在正常试验条件下,静噪灵敏度不大于-113dBm;b.在极限工作温度时,静噪灵敏度允许比正常试验条件下规定的静噪灵敏度低3dB。3.8.2.3静噪回滞(见4.8.5.3条)静噪回滞不小于3dB。
3.8.2.4静噪输出衰减(见4.8.5.4条)静噪输出衰减不小于35dB。
3.8.2.5静噪闭锁时延(见4.8.5.5条)静噪闭锁时延不大于60ms。
3.8.2.6静噪开启时延(见4.8.5.6条)静噪开启时延不大于40ms。
3.8.2.7选择性(见4.8.5.7条)接收机中频选择性:6dB带宽,不小于16kHz;40dB带宽,不大于40kHz;
60dB带宽,不大于50kHz
3.8.2.8双信号选择性(见4.8.5.8条)模拟调频和数字调频双信号选择性应满足表2的要求。对频率偏移大于1000kHz,双信号选择性由产品规范规定。3
额率偏移
双信号
选择性
功率不大
于1W电台
功率大于
1W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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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9最大音频输出信噪比(见4.8.5.9条)100
当射频输入为100μV时,接收机输出端最大音频输出信噪比不小于40dB。3.8.2.10杂散响应抗扰性(见4.8.5.10条)偏离工作频率±2.5%以外的杂散响应抗扰性不小于70dB。3.8.2.11互调抗扰性(见4.8.5.11条)1000
接收机抗拒偏离工作频率土200kHz和土400kHz的两个振幅相等的于扰信号所产生的互调响应不小于70dB。
3.8.2.12象频抑制性(见4.8.5.12条)功率不大于1W电台的象频抑制性不小于60dB,功率大于1W电台的象频抑制性不小于80dB。
3.8.2.13中频抑制性(见4.8.5.13条)功率不大于1W电台的中频抑制性不小于80dB,功率大于1W电台的中频抑制性不小于100dB。
3.8.2.14传导杂散发射(见4.8.5.14条)天线端子上的传导杂散发射应不大于50V本地振荡器的谐波幅射在天线端子上测量,120MHz以下时为大于100gV、120MHz~1.2GHz时不大于250V。3.8.2.15限幅特性(见4.8.5.15条)当接收机输入的射频信号从0.7uV~50mV变化时,音频输出变化应不大于2dB。3.8.2.16音频谐波失真系数(见4.8.5.16条)在额定音频输出时的音频谐波失真系数应不大于8%。3.8.2.17音频输出(见4.8.5.17条)电台额定音频输出功率应不小于1mW。其最大音频输出功率由产品规范规定。3.8.2.18音频响应(见4.8.5.18条)接收机无去加重电路时,在300~3000Hz内的音频响应,相对1000Hz输出变化应在-5~1dB范围内。对150Hz的衰减不小于35dB。3.8.2.19基带音频响应(见4.8.5.19条)电台在数据方式时,基带音频响应以1000Hz参考点:20~3000Hz的变化为±1dB;
3000~6000Hz的变化为1~-4.5dB;6000~8000Hz的变化为1~-6dB。3.8.2.20基带输出电平(见4.8.5.20条)电台在数据方式时,基带输出电平应符合GJB237的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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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21残余误码率(见4.8.5.21条)接收机残余误码率应不超过1×10-5。3.8.2.22自组合干扰(见4.8.5.22条)电台的自组合干扰点不得超过波道总数的0.5%。3.8.2.23去加重(见4.8.5.23条)接收机去加重由产品规范规定。3.8.2.24输入保护(见4.8.5.24条)输入工作频率的信号电平为38dBm并保持1min,不应引起接收机永久性损坏或性能下降。
3.8.2.25接收机功耗(见4.8.5.25条)接收机的功耗由产品规范规定。3.8.3发射机电性能
3.8.3.1载波功率(见4.8.6.1条)a.功率分档:电台的载波功率可分为0.2,1,5W。若有特殊要求时,由产品规范规定;b,载波功率变化范围: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时,全频段内载波功率的波动不大于3dB,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8.5%时(正常环境条件下),或在电台规定的极限工作温度时(电源电压为额定值时),允许载波功率比额定值低1.5dB。3.8.3.2发射机保护(见4.8.6.2条)电台发射机应经受得起在满功率输出时频率有变换和天线接线端发生开路、短路3min而不造成性能的永久性下降。
3.8.3.3杂波发射分量(见4.8.6.3条)谐波发射分量:谐波发射分量应小于-[1gP+40]dB。(其中P为载波功率,以W为a.
单位);
b.非谐波发射力量:功率不大于1W电台的非谐波发射分量应小于60dB:功率大于1W电台的非谐波发射分量应小于70dB。3.8.3.4剩余调频(见4.8.6.4条)剩余调频应小于40dB。
3.8.3.5调制灵敏度(见4.8.6.5条)发射机产生额定频偏所需的音频输入信号电压应不大于15mV。3.8.3.6基带输入电平(见4.8.6.6条)电台在数据方式工作时,基带输入电平应符合GJB237的规定。3.8.3.7调制特性(见4.8.6.7条)a。模拟话调制特性:无加重电路的发射机的调制特性,在300~3000Hz频率范围内相对于1000Hz的变化应为土3dB;有加重电路的发射机的调制特性由各型电台产品规范规定;b。基带调制特性:在20~8000Hz频率范围内,以1000Hz为参考点;20~3000Hz的变化为土1.5dB;8000Hz处的降落不大于3.5dB。3.8.3.8额定频偏(见4.8.6.8条)模拟话额定频为5kHz;
b.数字话额定频偏为5.6±0.8kHz;c.导频额定频偏为3士0.SkHz。
3.8.3.9调制限制(见4.8.6.9条)SJ20507—1995
话简输入电平在获得5kHz额定频偏的基础上,电平再增加20dB,而调制频偏的增大应不超过2kHzo
3.8.3.10侧音(见4.8.6.10条)耳机输出的侧音电平应比接收机输出电平低6土3dB。如有特殊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8.3.11预加重(见4.8.5.11条)发射机的调制预加重由产品规范规定。3.8.3.12音频谐波失真系数(见4.8.6.12条)音频谐波失真系数不超过8%。
3.8.3.13残余误码率(见4.8.6.13条)发收机残余误码率应不大于1×10-5。3.8.3.14延迟时间(见4.8.6.14条)a.发射机启动时间不超过25ms;
b。释放时间不超过10ms。
3.8.3.15导频静噪频率(4.8.6.15条)导频静噪频率为150土2Hz。
3.8.3.16直流功耗(见4.8.6.16条)电台的直流功耗由产品规范规定。3.9工作能力检查
工作能力检查应包括:
所有开关、按键和旋扭的机械、电气功能是否正常:各种功能指示是否正常;
所有的连接电缆、接插件的配合是否正常;电台的频段的高、中、低频率上进行各种方式的接收和发射是否正常;电台与规定的终端设备相连接,进行接收和发射是否正常。3.10安全性
电台的安全性设计应遵守GJB367.1中1.8条的要求,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11环境要求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40~55C;
贮存温度范围为:低温一40℃高温70℃C;b.
电台高、低温试验中按表3所列项目测量性能应符合要求。表3
频率误差
灵敏度
导频静噪灵敏度
载波功率
额定频偏
技术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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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试验恢复后按表4所列项目测量性能应符合要求。恢复期由产品规范规定。表4
频率误差
灵敏度
导频静噪灵敏度
载波功率
额定额偏
3.11.2湿热
技术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电台按GJB367.2中411湿热试验的方法1要求,经试验后金属另件应无腐蚀迹象。按表3规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应符合要求。3.11.3盐雾
电台按GJB367.2中413盐雾试验的规定,经试验后外表面另件不应有明显的起泡,凹坑或金属面涂层疏松而造成的可见损坏表面有降质腐蚀现象。3.11.4浸渍
将电台放在1m深的水中浸溃120土5min后,应没有明显的漏泄。3.11.5淋雨
电台在左、右、上、前、后每一面都要经受30min的淋雨试验,试验后机内应无积水和水滴。3.11.6砂尘
电台按GJB367.2中407砂尘试验的规定,经试验后,测量表5的性能,应符合要求。3.11.7振动
电台按GJB367.2中409振动试验表409-1曲线V规定,在三个轴向各30min,经振动试验后,固定部件不应有松动、移位,活动部件不应出现卡咬现象,按表5规定的项目测量,应符合要求。
3.11.8冲击
电台按GJB367.2中表408-1基本设计试验要求,经冲击试验后,按表5规定的项目测量,应符合要求。
频率误差
灵敏度
载波功率
工作能力
3.11.9低气压
技术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电台按GJB367.2中403低气压试验方法1要求,对电台进行低气压试验,当试验箱内的气压减至57kPa时,电台应能正常工作。3.11.10番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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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按GJB367.2中412霉菌试验要求,经试验后,不应有明显的长霉和腐蚀。3.12抗核加固
抗核加固的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13元器件、零件或材料
电台使用的元器件、零件或材料应符合GJB367.1中第3章的要求。3.14电磁兼容性
3.14.1控制线和设备之间互连线上的传导发射按GJB151.4中CE03的3.2.2.1条要求。3.14.2发射机谐波发射和非谐波发射a。二次、三次谐波抑制应符合3.8.3.3a条的要求。b,非谐波发射应符合3.8.3.6b条的要求。3.14.3接收机传导杂散发射
在接收状态下,天线端子上的传导杂散发射应符合3.8.2.14条中的规定。3.14.4控制线、机壳的辐射发射按GJB151.4中RE02的规定:宽带电场发射不超过图13的规定。3.14.5电场射敏感度
按GJB151.4中·RE03的规定,电台加上5V/m(频率范围为30~88MHz)的辐射电场时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性能符合要求。3.15外形尺寸
电台的外形尺寸应适合背负使用,具体尺寸由产品规范规定。3.16重量
电台的重量应尽可能减轻,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17颜色
电台的保护色和识别色应符合GJB367.1中1.20条的规定。3.18标志和代号
3.18.1铭牌、
电台应具有永久性铭牌,铭牌上应注明产品的名称(或代号)、出厂日期序号及生产厂家。3.18.2其它标志
电台内主要的元件或部件、控制器开关、测试点都应有标志,电池盒要标明正、负极性。3.19外观质量
电台外壳的漆层应无起泡、堆积,颜色协调,表面无擦痕、毛刺、金属件镀层完好,应无锈蚀和脱落等疵病。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非合同或订单上另有规定,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和电台产品规范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需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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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检验条件
4.3.1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
除另外规定外,本规范的全部检验均应在下列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a.环境温度:15~35C;
b。相对湿度:20%~80%;
c。大气压力:试验场所气压。
电性能检验环境条件除了满足正常大气条件外,还需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电气于扰,以免影响测量精度。检验所在场地的电源电压和频率应符合所有测试设备、仪器仪表的工作要求。接收机的电性能测量必须在屏蔽室内进行,屏蔽室对电磁场抑制能力应高于80dB。4.3.2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及其要求用于检验的设备、仪器仪表均应有计量合格证,并附合被测项目所要求的精度要求。4.4缺陷分类
缺陷分类原则按GJB179中1.1条,不合格品分类按1.11条。电台的缺陷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致命缺陷由产品规范规定。4.5鉴定检验
4.5.1鉴定检验项目和顺序
鉴定检验的项目和顺序按表6规定进行。若需缩短时间,在产品数量足够的条件下,在完成正常条件下的检验项目后允许分组进行环境试验。表6wwW.bzxz.Net
检验项目
外形尺寸
标志和代号
外观质量
标准化
维修性
质量一致性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章条号
章条号
检验项目
元器件,零件和材料
电磁兼容性
颜率范围
波道间隔
工作方式
频率误差
电源电压
射频端阻抗
音频端阻抗
连续工作时间
收发转换时间
工作能力检查
灵敏度
导频静噪灵敏度
静噪回滞
静噪输出衰减
静噪闭锁时延
静噪开启时延
选择性
双信号选择性
最大音频输出信噪比
杂散响应抗干扰
互调抗干扰
象频抑制性
中频抑制性
传导杂散发射
限幅待性
音颊谐波失真系数
音颜输出
音频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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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6
质量一致性检验
技术要求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接收妞
发射机电性能
检验项目
基带音频响应
基带输出电平
残余误码率
自组合干扰
去加重
输入保护
接收机功耗
载波功率
发射机保护
杂散发射分量
剩余调赖
调制灵敏度
基带输入电平
调制特性
额定频偏
导频额偏
调制限制
预加重
音额谐波失真系数
残余误码率
延迟时间
导频静噪频率
发射机直流功耗
SJ205071995
续表6
质量一致性检验
技术要求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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