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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行业标准(SC)】 理鱼操作技术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2-19 11:21:58
- SC/T3004-1988
- 现行
标准号:
SC/T 3004-1988
标准名称:
理鱼操作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
水产行业标准(SC)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88-11-01 -
实施日期:
1989-04-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974.70 KB
替代情况:
原标准号ZB B53003-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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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渔获冻结加工前的验收、暂存、理鱼工艺要求及理鱼质量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海、淡水鱼的冰藏前的整理,包括水洗、分选、装盘、称重等工序。 SC/T 3004-1988 理鱼操作技术规程 SC/T3004-1988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理鱼操作技术规程
Operation codeforthearranging of thefish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bzxZ.net
ZBB53003-88
本标准规定了渔获物冻结加工前的验收、暂存、理鱼工艺要求及理鱼质量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海、淡水鱼的冰藏、冻藏前的整理,包括水洗、分选、装盘、称重等工序。2引用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4602水产品冻结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3.原料鱼的验收和暂存
3.1原料鱼进理鱼间后,必须由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应符合该品种鱼的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并有验收记录。
3.2原料鱼必须及时整理加工,不能及时整理加工的原料鱼应加冰保鲜或贮藏于低温冷却间暂存,暂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h。
4理鱼工艺要求
4.1水洗
原料鱼须用水冲洗或槽洗干净,水温不得超过15℃。4.2分选
4.2.1抹清碎冰、杂质。去除腐败、严重破损的鱼及受污染的鱼。不得混入河豚等有毒鱼。4.2.2按加工要求,分清品种、规格和等级。4.3装盘
4.3.1理鱼使用的冻结盘规格,应符合GB4602的规定。4.3.2装盘时,要求盘面平整,盘两端鱼头、鱼尾不得露出盘外或高于盘面。鱼体应排列整齐、紧密。4.4称重
4.4.1理鱼生产使用的衡器,应定期检定,并应符合有关计量管理规定。4.4.2衡器在使用前应由专职的校磅员,用标准码进行校验,每一批次加工校验1~2次。不合格的衡器不准使用。
4.4.3每盘鱼重量允差为规定重量的士1%,每盘鱼的重量应为规定重量加让水重量。让水重量根据不同规格品种而定。
4.5标签
鱼过磅后,每盘鱼应附有产品合格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厂名、品名、规格、重量、批号、检验员或加工者的代号、生产日期。
4.6预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88-11-01批准20
1989-04-01实施
ZBB53003—88
经过磅后的鱼应及时冻结或送预冷间、低温穿堂间预冷,未能及时冻结和预冷的,在理鱼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h。
理鱼质量检查
5.1·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包括:鱼的品种、规格、等级、装盘情况、净重、杂质或毒鱼和标签。5.2·批的组成
同一航次或同一鱼舱的鱼为一批次。5.3抽样方法
按整批随机抽样。每一批次按总生产盘数的5%抽样,但不得少于3盘。5.4检查方法和结果处理
每批次鱼,经加工整理后,进速冻间冻结前,按第4章各条的要求检查理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鱼不得进行冻结,应按工艺要求重新整理。21
ZBB53003—88
附录A
理鱼基本卫生要求
(补充件)
凡新建、改建的理鱼间、理鱼使用的容器、包装材料、工具设备及生产场所、加工人员均应符合下列卫生规定。
A1车间环境卫生要求
A1.1车间周围不得有可能对原料鱼污染的不良环境。A1.2应有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要求。A1.3理鱼下脚料和废弃物,应有固定地点集中堆放,并需当天清理。A2'车间设施卫生要求
A2.1车间使用面积需与理鱼加工能力相适应。A2.2地面应平整,稍有坡度,不积水渗水,易于冲洗,排水道要畅通。A2.3车间内墙壁,室内柱子距地面2m以内,应砌白色瓷砖。墙角、顶角、地角应呈圆角,其余部分应涂刷耐水无毒浅色涂料。
A2.4车间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备有洗手、消毒、防蝇、防鼠设施。设有与加工人员相适应的更衣休息室、厕所。
A2.5备有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操作台、生产器具及给水设施。A3设备、原料卫生要求
A3.1理鱼加工使用的操作台、生产器具、车辆等设备及容器、包装材料需符合卫生要求,并应便于清洗和消毒。每次使用后均应清洗或消毒。A3.2待加工原料鱼进车间后,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上,避免受挤压。需经检验,质量合格后方可投产。A3.3理鱼生产用水,包括生产用冰,应符合GB.5749的规定。使用海水其水质标准应符合GB3097的规定。
A4理鱼加工人员卫生要求
A4.1凡进入理鱼间的人员需穿戴好专用的浅色工作衣、帽、裤和胶鞋,并保持定期更换清洗。A4.2理鱼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A4.3理鱼加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A4.4凡患有以下疾病之一者,应调离工作岗位。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肝炎、肠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农业部水产局提出,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水产供销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邦文、陈天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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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鱼操作技术规程
Operation codeforthearranging of thefish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bzxZ.net
ZBB53003-88
本标准规定了渔获物冻结加工前的验收、暂存、理鱼工艺要求及理鱼质量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海、淡水鱼的冰藏、冻藏前的整理,包括水洗、分选、装盘、称重等工序。2引用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4602水产品冻结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3.原料鱼的验收和暂存
3.1原料鱼进理鱼间后,必须由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应符合该品种鱼的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并有验收记录。
3.2原料鱼必须及时整理加工,不能及时整理加工的原料鱼应加冰保鲜或贮藏于低温冷却间暂存,暂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h。
4理鱼工艺要求
4.1水洗
原料鱼须用水冲洗或槽洗干净,水温不得超过15℃。4.2分选
4.2.1抹清碎冰、杂质。去除腐败、严重破损的鱼及受污染的鱼。不得混入河豚等有毒鱼。4.2.2按加工要求,分清品种、规格和等级。4.3装盘
4.3.1理鱼使用的冻结盘规格,应符合GB4602的规定。4.3.2装盘时,要求盘面平整,盘两端鱼头、鱼尾不得露出盘外或高于盘面。鱼体应排列整齐、紧密。4.4称重
4.4.1理鱼生产使用的衡器,应定期检定,并应符合有关计量管理规定。4.4.2衡器在使用前应由专职的校磅员,用标准码进行校验,每一批次加工校验1~2次。不合格的衡器不准使用。
4.4.3每盘鱼重量允差为规定重量的士1%,每盘鱼的重量应为规定重量加让水重量。让水重量根据不同规格品种而定。
4.5标签
鱼过磅后,每盘鱼应附有产品合格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厂名、品名、规格、重量、批号、检验员或加工者的代号、生产日期。
4.6预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88-11-01批准20
1989-04-01实施
ZBB53003—88
经过磅后的鱼应及时冻结或送预冷间、低温穿堂间预冷,未能及时冻结和预冷的,在理鱼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h。
理鱼质量检查
5.1·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包括:鱼的品种、规格、等级、装盘情况、净重、杂质或毒鱼和标签。5.2·批的组成
同一航次或同一鱼舱的鱼为一批次。5.3抽样方法
按整批随机抽样。每一批次按总生产盘数的5%抽样,但不得少于3盘。5.4检查方法和结果处理
每批次鱼,经加工整理后,进速冻间冻结前,按第4章各条的要求检查理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鱼不得进行冻结,应按工艺要求重新整理。21
ZBB53003—88
附录A
理鱼基本卫生要求
(补充件)
凡新建、改建的理鱼间、理鱼使用的容器、包装材料、工具设备及生产场所、加工人员均应符合下列卫生规定。
A1车间环境卫生要求
A1.1车间周围不得有可能对原料鱼污染的不良环境。A1.2应有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要求。A1.3理鱼下脚料和废弃物,应有固定地点集中堆放,并需当天清理。A2'车间设施卫生要求
A2.1车间使用面积需与理鱼加工能力相适应。A2.2地面应平整,稍有坡度,不积水渗水,易于冲洗,排水道要畅通。A2.3车间内墙壁,室内柱子距地面2m以内,应砌白色瓷砖。墙角、顶角、地角应呈圆角,其余部分应涂刷耐水无毒浅色涂料。
A2.4车间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备有洗手、消毒、防蝇、防鼠设施。设有与加工人员相适应的更衣休息室、厕所。
A2.5备有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操作台、生产器具及给水设施。A3设备、原料卫生要求
A3.1理鱼加工使用的操作台、生产器具、车辆等设备及容器、包装材料需符合卫生要求,并应便于清洗和消毒。每次使用后均应清洗或消毒。A3.2待加工原料鱼进车间后,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上,避免受挤压。需经检验,质量合格后方可投产。A3.3理鱼生产用水,包括生产用冰,应符合GB.5749的规定。使用海水其水质标准应符合GB3097的规定。
A4理鱼加工人员卫生要求
A4.1凡进入理鱼间的人员需穿戴好专用的浅色工作衣、帽、裤和胶鞋,并保持定期更换清洗。A4.2理鱼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A4.3理鱼加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A4.4凡患有以下疾病之一者,应调离工作岗位。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肝炎、肠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农业部水产局提出,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水产供销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邦文、陈天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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