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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4 11:04:02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T 11194-1998

  • 标准名称:

    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规范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8-03-24
  • 实施日期:

    1998-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208.08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电气工程>>电池和蓄电池>>29.220.99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 中标分类号: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12页
  • 标准价格:

    15.0 元
  • 出版日期:

    1998-07-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贾明武、胡流顺、曾昭森、周耀宗、钱林根
  • 起草单位:

    电子工业部第七研究所
  • 归口单位:

    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 相关标签:

    移动 通信 手持机 电池 金属 氢化物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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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和质量评定规则等。本标准用于要求使用氢镍密封性蓄电池的各种手持机电池(以下简称氢镍电池组)本标准不包括自充电电池组。 SJ/T 11194-1998 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规范 SJ/T11194-199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29.220.99
备家号:2055—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 11194—1998
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池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battery ofportable transceiver used in the mobile services(nickel-metal hydride battery)1998-03.11发布
199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TTY KAONT KAca
本标准是根据GB/T15100-94(金属氢化物镍圆柱密封碱性替电池总规范,GB/T158442—1995<移动调频无线电话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eqVIEC489—1:1983),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达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进行编制,在技术内容满足了GB/T15100和GB/T15844.2的规定,同时又融汇了90年代国外先进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与90年代国外水平接轨,奠定了初步基础。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第七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明武、胡流顺、曾昭森、周耀宗、钱林根。YYKAONrKAca
引用标准
3定义
4要求
5试验方法
6质量评定规则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TYY KAONY KAca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池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hattery ofportable transceiver used in the mobile services[nickel-metal hydride hattery)SJ/T 11194- 1998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信手持机电池(金属氢化物锦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和质量评定规则等。本标准用于要求使用氢镍密封性蓄电池的各种手持机电池(以下简称氢镍电池组),本标准不包括自充电电池组。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术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
GB 2828—87
GB2829—87
GB 15100—1994
GB/T 15844.2—1995
3定文
本标罹采用下列定义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逐批检查计数拙样程序及抽样表(适月于连续批的检查)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金属藝化物镍圆柱密封碱性蓄电泡总规范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手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3.1额定容量ratedcapacity
制造厂标称的以 A,h(安培小时)为单位的电量 Csc 在环境激度 20℃ ±5亡的条件下,以0.4C,A恒流充电 3,5h 后,搁置 1h--4h,然后,以 0,2CsA 放电到终止电压 升×1.0V 时,所提供的电量,n为单电池的节数,单位为A.h或mAh。3.2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电池组标称电压为z×1.2V。
3.3终止电压 cut-aff voltage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8-03-11批准TTY KAONT KAca
1998-05-01实施
SJ/T11194—1998
电池红放电终止时规定的电压为n×1.0V。3.4荷电保持能力chargeretention电池组在规定的条件下开路时保持荷电的能力。3.5过充电over charge
完全充内后仍延续的充电
3.6循沃cycle
在规定的条件下,放电(究电)继之以充电(放电)的过程。4要求
4.1外观
电池组选用的单体电池外形尺寸应符合G3/T15100中的规定,电池组表面他泽均勾、光滑清洁,无划痕及机械按伤;电池组表面印有必须的产品标识;插人手持机时手感光滑无阻塞,松紧适密,电范组尺寸应与适用手持机配合良好,4.2充电
丧泄组究电按表1的规定。
表1充电
环境温度
20 ± 5
4.3放电
4.3.120℃放电性能
恒流率
电池组放电按表2的规定
环温度
20 ±5
4.3.2-18℃放电性能
充电时间
充电至出现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AV停止充电,
不作为补裁依据。
表2效电性能
恒流倍率
电池组放电按表3的规定。
充电后状态
负载电流
整l.电压
TTY KAONT KAca
负载宅压
最少放电持续时间
环境温度
—18±2
4.4环境要求
SJ/T 11194—1998
裴 3低温放电性能
电条件
恒流培率
终止电压
最少放电持续时间
电池组环境要求按表 4的规定。如有特殊试验项目的要求,按 GB/T 15844.2 中 3.3.2环境试验组别的规定选择。
表4环境适应性要求
高温吃存
恒定湿热
自由跌落
4.5荷电保持能力
贮存温度
贴存持续时间
复时间
工作温度
或验持续时间
恢复时间
贮存品度
忙存持续时间
恢复时河
工作品度
相对逐度
试验持续时间
恢友时间
频率Hz
位移幅值(单振)
振动方向
脉种持续时间
每分钟碰擅改数
加速度
总欣数
- 40 ± 2
-18 ±2
10 - 55
10-30Hz
30~55He
三千互垂方向各向
1000±10
6 个方内各一次
①试验结束后,在试验的
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外
观拉查不应有严重损情
或变形。
低温试验改电性能应
符合表 3的规定。
③试验结束后.在环境温
度(20±5)的条件下放
电性能应符合表 2的规
在环境温度(20±5)C的条件下,完全充满电后开路搁置28d,以0.2CsA恒定电流放电其效电时间不少于3.0h
4.6过充电性能
在环境温度(20±5)亡的条件下,以0.1C,A恒流充电28d后,放置1~4h,然后以0,2C,43
TYYKAONT KAca
SJ/T 111941998
恒流放电降至终止电压 t×1.0V,其放电时间不少于5h。4.7安全性能
4.7.1电池组应具有适用规范规定可恢复的过流保护装置。4.7.2电池组放电至0V电压后,再以1CA电强制放电,并保持50min,电池不得爆炸,但充许变形。
4.7.3电池组应有充电温控热装量。4.8循环寿命
电池组的循环寿命不少于510次。4.9贮存
电池组贴存12个月后,其敢电能应符合表2规定。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本标准中各项试验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kPac
5.2测量仪表要求
5.2. 1 试验选用的电压测量、电流测量、盘度测量的准确度应按 GB/T 11013 中14的规定。5.2.2充电器:充电电流D ~5A 可调,充电电压 0 ~30V 可调。5.2.3恒流负戴:恒定电流可调,在充电电压变化范围内,满足要求。5.3外观
检查被测电池组的外观、标识极性标志与手持机配合状况。5.4预试循环
在环境温度(20±5)C条件下,以0.2CsA电流恒流充电 3.5h,然后放置2h,再以 0.4Cs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n×1.0V
5.5充电试验
先按5.4做一次预试循环后,按表1要求进行充电试验,试验中随时记录被测电池组的端电压与充电时间,充电结束后,搁受0.5h~1h,再接人电流为100mA的恒流负截,记录电池组端电压。
5.6放电性能试验
按5.5充电试验合格后,按表2规定进行放电性能试验。试验中随时记录被测电池组的端电压与放电时间。
注;该项充电和放电试验可以重复循环五次,当有一次循环符合要求时,试验部时停止。5.7环境试验
5.7. 1 低温试验
5.7.1.1低温存
)在试验的标准大气策件下,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然后在环境温度《20土5)亡条件下将试样以0.4C.A充电3.5h。
b)不包装的试样放入试验箱内,将箱温调至表4的规定值,贮存持续时间从箱温达到规—4
TTY KAONT KAca
定时算起,
SJ/T11194-1998
)在试验结束后,将试样敢出,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然后对试样进行外观目测检查、按表2规定放电试验。5.7.1.2低温试验
a)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然后在环境温度(20=5)条件下,对试样以0.4C,A电流恒流充3.5hzb)将试样放入试验箱内,将箱温调至表4的规定值,试验时间箱温达到规定值时算起达到试验持续时间,然后在同一温度下按表3规定进行放电。e)试验结束后,将样品取出,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搁置,对样品进行外观测检查。5.7.2高温贮存试验
)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然后在环境温度(20土5)亡条件下,对试样以0.4CgA电统恒流充电3.5hb)不包装的试样放人试验箱内,将箱温调至表4的规定值,贮存持续时间从箱温达规定时算起。
,试验结束后,将试样取出,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然后对试样进行外观目测检查,按表2规定放电试验。5.7.3恒定虚热试验
a)试验前以0.2C,A恒定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nX1.0V,然后对样品外观目测检查。b)将不包装的样品放进试验箱内,使箱内温度壶度达到表4的规定值时,开始计算试验时间,达到试验持续时间规定。c)试验结束后,将样品取出,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对样品进行外观目测检套并按表1以0.4C,A进行充电,按表2规定放电检测。5.7.4振动试验
a)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然后在环境混度(20三5)℃条件下,将试样以 0.4CsA电流恒流充电3.5h。)将试样直接安装或通过夹具安装在振动台的台面上,调整好试验设备的振动频率和振幅,按表4规定值进行试验。
c)试验结束,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对样品进行目测检查并按表2规定进行0.2CsA 放电检测。
5.7.5碰撞试验
)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试样行外观检查,然后在环境温度(20土5)条件下将试样以0.4CsA电流恒流充电3.5h。b)将试样半数按垂直轴向,半数按平行轴向(巡到样品是奇数时,允许垂直轴向多一只)按表4规定进行础撞试验。
e)将样品直接或通过夹具紧固在台面工,按要求调整好速度,脉冲持续时间。d)碰撞试验结束后,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试样进行外观自测检查及接表2规定放电性能检溅。
5.7.6自由跌落试验
a)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试样进行外观检查,然后在(20土5)C环境温度条件下、将试样以0.4C,A电流恒流充中3.5hc1s
TTY KAONT KAca
SJ/T11194—1998
b)试验时,吊起试样使其一面平行于地面,白由跌落到20mm厚的硬本板上,硬本板应放在水泥地面上,试样的最低高度点至硬木板项之间的距离计算,跌落高度为0.5m,其它面校、角朝下均可,但每次跌落方位不同,尽量选择试样使用时易发损坏的位置跌落。c)试验结束,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对试样进行外观目测检查及按表2规定0.2C,A放电性能检测。
5.8荷电保持能力试验
在环境温度(20±5)七条件下,电池组以0.4CsA电流恒流对试样充电3.5h,然后在环境平均温度为20C的茶件下,允许短时间温度偏离=2℃,将电池组开路放置28d,然后,在环境温度(20±5)C条件下,以0.2CsA电流恒流放电到终止电压n×1.0V5.9过充电试验
在环境温度(20±5)七条件下,电池组以0.1CsA电流恒流充电28h,然后电池组在环境温度(20±5)C条件下放置1h~4h,以0.2CA电流恒流放电到终止电压n×1.0V。5.10安全生能试验
5.10.1短路保护
在环境温度(20±5)条件下,以0.4CA电流恒流充电3.5h,然后将按图1所示A,B两端短路,电压表指示为零,再将A,B两端断开,电压表遂渐恢复指示。-0A
5.10.2强制放电保护
电池组在环境温度(20±5)C条件下,以0.2C,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0V,然后以1CA电流强制放电并保持1h,检查电池组是否爆炸。5.10.3按适用规范规定检查温控热敏装置工作正常。5.11循环寿命试验
试验前,应以0.2Cs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n×1.0V.在(20±5)亡环境中,按表5方法进行恒流充放电。
TTY KAONT KAca
循环玖数,电
SJ/T 11194-1998
镍氢电池矩循环寿命试验
充电态搁置
继续以 0。2C,A放至 n ×1. 0V0.5 ~2.0
往;在 30 次循环为一周期,第 30 循环结束后, 电池组允许开路摘置 1 ~ 3d,摘置后即可开始第 31 次循环。第60欲、90次、120次、150次、180次、210次-·-循环结束都采用同样的方法。重复 1 ~30 次循环,直到任一次的 30次循环的放电时间少于 3h,这时,应按第 30 次循环的方法,再做一次循环。
当连续二次循环所给出的放电时间均少于3h时,寿命即为终止。5.12贮存试验
电池组脑存前应拟0.2Cs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 n×1.0V,然后在环境温度(20=5)C条件下,相对虚度 45%~85%的环境中些存,环境温度升降不得超出(20 ±10)亡。贮存期满后,电池按5.4、5.5、5.6条循环方法充电放电5次。6质量评定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1)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6.2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一般存产品设计定型和牛产定型进行但在产品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及影响产品的重要性能,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6.2.1样品数量
鉴定检验的样品数量,提交检验各个项目试样数量规定为3个(组)。6.2.2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项目按表6所示。
6.2.3合格判据
当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产品标准规定时,则判为鉴定检验合格。如果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应暂停检验,生产方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源因并采取纠止措施后可继续进行检验。若重新检验合格,则仍判鉴定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有某个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判定检验不合格。6.3 质量一致性检验
TYYKAONTKAca
SJ/T11194--1998
本产品的质量一致性检验分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用以判定产品生产过程中能否保证质量持续稳定的检验。
6.3.1避批检验
6.3.1.1检验的产品在交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采用 GB 2828的正常-次抽样方案、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检查水平(IL)及合格质量水平(AQI.)按表7规定。表6鉴定项目要求和方法
检查项目
2Ut放电
荷电保持能力
过充电
安全性能
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恒定湿热
循环寿命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表7怒批检验顶目、要求及方法
验奎项日
20t放
电性能
技术要求
试验友法
拍样数
.3.1.2逐批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剔除不合格品,整批作为合格品出厂。6.3.1.3逐指检验后的处理,按GB 2828中4.12的规定处理。6.3.2周期检验
充许不合格
电池组数
6.3.2.1采用GB2829中正常一次抽样方案,分组检验项日.判别水平(DL),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及判定数组(Ac.Re)按表8规定。6.3.2.2若周期检验合格即本代表批周期检验为合格产品。6.3.2.3周期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接GB2829中4.12的规定处理。8
TTY KAONT KAca
检查项目
荷电保持傲力
过充电
安金性能
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恒定热
循环寿命
7标志、包装、运输、存
7.1标志
SJ/T 11194—1998
表 8周期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按术要求
试验方法
抽样周期
(Ac, Re)
都符合规定
每个电池组必须有下列中文标识:产品名称、型号、标称电压、额量容量、商标、正负极性、生产时间、厂名和警示字符。
7.2包装 
7.2.1产品内包装盒,盒内附有产品使用说明存、合格证。7.2.2产品外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厂名、数量、重量、装运日期,应有“向上”“防潮”“小心\和“轻放\等必要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的有关规定。7.2.3产品应放在干燥、防尘,防潮的包装箱内。7.2.4装有产品的包装盒内应排列整齐、填紧、不得松动。箱内应有装箱单。装相单应推确表明本箱产品数量及附件数量。7.3运输
包装戒箱产品在避雨(雪)的条件下,应能使用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等工具运输。7.4延存
包装成箱的产品应放在周围空气中没有酸性、碱性或其它腐蚀性气体,运离火源及热源并防止电池外部短路。温度在-5~35℃,相对度不大于75%的仓库内保存。从入库起保存日期为12个月。
TYYKAONT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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